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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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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职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二条 骑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上班的员工应自觉将车辆按指定区域停放整齐,请勿忘上锁。
第三条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酗酒、串岗聊天、耍 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第四条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
第五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六条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 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八条 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公司为家,树立“公司兴我荣、公司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公司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九条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十条 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等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一条 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以任何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二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三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每天上岗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
第十五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公司内出现突发性的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的公司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公司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第十六条 员工在外收件应按公司规定价格收取如客户对价格纯在存在争议应向上级反应在对价格作出调整,严禁多收少报一经发现公司将其严惩。
第二章保密制度
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以及公司财财务账单;
第一条 公司保密守则
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在私人 、通信中涉公司信息;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游览、参观、走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第二条 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
第三条 对收文和发文,员工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拆阅。
第三章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安全生产组织结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理。
第二条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第三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5、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6、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7、在每周检查公司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第四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第五条 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
1、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机器设备及其他设施应每日检查。
2、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①、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②、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③、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④、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⑤、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3、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九条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第十条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
第四章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第二条 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领导签名后交总经理或办公室审批。
第三条 车辆管理:
1、 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 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
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3、 用车应设《用车记录薄》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 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5、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6、 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第四条 司机管理: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
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2、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及时送修
3、 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造成后果责任由司机负责。
4、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 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 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6、 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公司工作例会
(1)会议组织:综合办公室
(2)会议主持人:总经理或例会相关领导
(3)会议参加人:总经理及相关指定人员。
(4)会议内容:
※ 听取各部门对所属工作的汇报,对完成有困难的工作集体讨论研究,并寻找解决办法。
※ 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改进,对工作中的失误找出原因并及时改正、总结。
※ 对上周工作总结,并部署下周工作任务。
(5)会议记录:综合办公室
(6)会议时间:每周一或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第二条 公司月度/季度总结会议
(1)会议组织:综合办公室
(2)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
(3)会议参加人:(全体员工会议)
(4)会议内容:
※ 各部门、各项目汇报上一个月度的完成工作总结及本月的计划,对上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调解和处理。
※ 集思广益,提出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法和意见。
(5)会议记录:综合办公室
(6)会议时间:每月5号时间待定
第三条 年度总结会议(全体员工会议)
(1)会议组织:综合办公室
(2)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
(3)会议参加人:公司全体人员
(4)列席人员: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与会人员。
(5)会议内容:
※ 各部门经理对本年度部门各项工作进行总结,总经理对公司全年度的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与研究,寻求最佳对策。
※ 针对公司员工的工作表现,评选年度优秀员工。
※ 集思广益,提出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的方法和意见。
(6)会议记录:综合办公室
(7)会议时间:年底或第二年年初
第四条 公司临时会议
(1)会议组织:综合办公室
(2)会议主持人: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员
(3)会议参加人:根据具体情况通知相关人员
(4)会议内容:处理临时发生的各种紧急、突发事件。
(5)会议记录:综合办公室
第五条 会议记录
1、公司工作例会、月度/季度会议,记录应在一天内整理完毕,送交会议主持人核阅,作为下一次会议的重要资料。
2、公司月度总结,与会人员均应记录会议要点,会议记录由办公室整理完毕,先请总经理签字确认,然后分发至各部门,以备查询。
3、公司年度总结会议记录由综合办公室整理完毕,经总经理签字确认,然后分发至各部门,用以学习和总结各自的工作。
4、所有会议纪要均由办公室存档,并备份。
第六条 会议纪律
1、与会者必须按照会议通知(书面或口头)规定的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提前请假或征得主持人同意由指定代理人参加会议。
公司员工需向部门经理或主管领导请假,部门经理以上级别需向总经理请假,未获得允许或未作说明者视为缺席。
公司对参会者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等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款,具体如下:
(1)公司领导罚款200元/人·次,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2)公司各部门主管罚款100元/人·次,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3)公司一般员工罚款50元/人·次,从个人工资中扣除。
(4)每月缺席、迟到超过两次者,加倍罚款,并处以一定的行政处罚。
2、会议要求的各种资料(如周、月计划)需在会议前准备好。
3、会议期间,参会者必须将 关机或调至振动状态,不准大声接、打 ,不得影响会议发言。
4、公司会议室禁止吸烟。
5、每次会议均应做到主体明确、程序精简、发扬民主、有议有决。
6、会议精神若需保密的,应做好保密工作。
第六章 奖惩制度
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一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公司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公司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二条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200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三条 各奖项奖金须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条 惩罚
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公司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 。
(8)工作期间严禁酗酒(如有违反公司将给于辞退)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 每次罚款5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50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工资,另罚款当日工资的三倍。
(3)、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50元以上;如查实属故意行为,加倍罚款并予以警告,当事人需作出书面检讨。
(4)、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或泄漏公司机密,解除其劳动合同予以辞退并永不聘用。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内部规章制度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监事会职责
一、 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 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帐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
三、 监督社员履行义务情况。
四、 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五、 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
六、 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理事长职责
一、主持本社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议、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二、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三、组织拟订并执行本社内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四、代表本社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
五、主管合作社财务工作,提请聘请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六、组织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参与合作社对外各项经济往来。
七、履行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21年11月7日
监事长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
五、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
六、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社员的权利
1、 有权参加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享有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交易权。
3、 享有按股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权。
4、 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正常的质询、批评和建议。
5、 有权建议本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6、 有权拒绝本社不合法的负担。
7、 有权申请退出本社。
8、 享有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二、 社员的义务
1、 遵守本章程及本社各项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2、 按本社规定认购股金,承担相应责任。
3、 严格履行与本社签订的各项协议或合同,按规定的生产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提供产品。
4、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学习、培训等各项活动,积极向本社反应情况,提供信息。
5、根据社内工作分工,发扬互助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6、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7、承担本社认为需要承担的其他责任。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21年11月7日
会议制度
一、本社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2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一名成员表决。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四、本社每季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三日向全体理事通报会议内容。
五、本社每季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使本社财务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 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社员会费、社员股金、经营收益、专项拨款、社会捐助和其他资金。
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四、 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五、 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五千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五千元以上,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重大项目建设及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手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
六、 合作社年度收益要优先计提积累,并按以下顺序分配:(1)提取公积益金;(2)提取风险金;(3)向投资者分红;(4)向社员分配。
七、 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帐和明细分类帐,作好资金帐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帐以及合作社财务收支、帐款划转和支取。
八、 合作社银行帐号、帐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未经理事长批准,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九、 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年元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收益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 合作社财务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农经部门每年的审计结论要及时向社员通报。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21年11月7日
合作社日常生产管理制度
一、 统一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发、引进、试验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新成果。
二、 统一制定并组织社员实施产品生产质量标准,组织开展社员生产经营中的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和交流等活动,向社员提供生产技术和经营信息等资料。
三、 统一组织采购、供应社员需要的茶叶种子种苗、生产原料和农用物资等农业投入品,开展社员需要的运输、储藏、保鲜等服务。
四、 统一组织销售社员的产品。
五、 统一注册商标、产品包装、广告发布和市场开拓。
六、 统一申报、认证认定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及地方名牌等,提升产业和品牌。
七、 统一开展社员需要的法律、保险等服务和文化、福利等其它事业。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21年11月7日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全面掌握合作社的运行情况;做好情况的综合和分析,为合作社的规范建设和健康发展当好参谋;接待各级来客,组织社员学习参观。
二、 负责合作社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汇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合作社文件资料的打印、收发、保管和立卷归档等方面的工作。
三、 负责做好合作社形象宣传和品牌宣传等工作,提高合作社的社会影响力和产品的市场知名度。
四、 负责向合作社社员编发生产技术、经营动态、市场信息等资料。
五、 负责合作社事务安排、日常接待、考勤考核、社员的文化、福利事业等方面工作。
六、 负责本社社员的入社和退社等有关具体事宜。
青岛农科茶叶专业合作社
2021年11月7日
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00元以上)须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成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成员意见,并解答成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十三、成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成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饲养种猪5头及其以上;商品猪10头及其以上 ;
3、缴纳股金10元以上;
4、写出书面申请。
二、成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生猪交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成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养猪户入社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成员,并发给《成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成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成员证》。
成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成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成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成员大会上通报批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成员资格:
1、不遵守本社章程及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
2、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矛盾的活动;
3、不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给本社信誉、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4、其它有损本社利益的行为。
十四、决算分配制度
一、本社按年度盈余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生产能力、弥补亏损等。
二、本社在年度盈余中提取股本金的10%,用于按成员的入股金额进行分红。
三、本社按不低于年度盈余60%的比例提取返还给成员,用于按成员向本社交售产品的数量或交易额进行利润返还。
四、当年新入社的成员,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入社时间,按月份计算分红和利润返还。
五、成员缴纳的身份股、投资股均参加分红,不保息。
六、成员退社或除名时,如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根据合作社的盈余、亏损情况,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享受待遇或承担义务。
七、决算分配方案每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由理事会制定,交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本社决算分配的财务时间为每年 月 日,执行决算方案的时间为次年 月 日前。
十五、组织活动制度
一、成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理事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或成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本社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各项决议,须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三、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除名成员等重要决议,须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临时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
1、理事会认为有必要;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30%以上的成员提议。
五、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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