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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搬迁安全规定.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10000299 上传时间:2025-04-16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99.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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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搬迁安全规定常用版 (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实用优质文档,欢迎下载) 设备搬迁安全规定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F96C8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搬迁之前,由平台经理、安全官认真组织开好动员会、班组长会以及班前会,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搞好协调。 2、干部实行分工责任制,新老井必须有一名干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 3、根据设备的安装顺序,有次序地组织好装车,起吊绳套无断丝、无锈蚀,使用标准绳套。 4、起吊设备时,根据设备的重量、高度、长度、宽度选择合适的绳套和车辆。 5、设备起吊时,严禁任何人站在设备上或在吊装设备行程下来回走动。 6、严禁任何人随同设备或游动系统升降。 7、起吊超长、超重设备需用2台吊车时,吊车司机应密切配合,并专人指挥同时起吊。 8、起吊设备必须用绳扶正,禁止用手扶正。 9、吊装油罐、泥浆罐、水罐等罐类容器时,必须事先将液体放尽,以保证吊装和行车安全。 10、严禁吊斜重物。 11、设备装车时,应用绳扶稳设备,慢慢平稳装车,车厢内禁止站人。 12、所有设备必须装在车辆的中间位置。 13、设备装车时,要有专人指挥,指挥手势规范,信号明确。 14、设备整体吊装时,必须用双绳套,四角挂稳。 15、设备需要拖拉机拖时,绳套应挂在设备的安全位置,防止拖坏设备,拖拉机与设备之间严禁站人。 16、远距离搬迁时,必须将设备垫好、垫平、捆绑好。 17、禁止客货混装。 18、设备装车后,高度不得超过4.5m(自地面算起)。 19、远距离搬迁,有专人巡路、架线。车辆在道路不好的地面上行驶,应防止设备滑脱。 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定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1FCB8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程序,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供配电设备(设施)。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职责和权限 3.1 工程部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操作。 3.2 工程部主管负责检查监督供配电设备(设施)安全操作的执行具体情况。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4.1.1 操作高压设备(设施)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着棉工作服、使用绝缘操作杆。 4.1.2 操作低压设备(设施)时,必须穿绝缘鞋、戴棉纱手套、避免正向面对操作设备。 4.1.3 严禁带电工作,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需具备如下条件: 4.1.3.1 有监护人; 4.1.3.2 工作场地空间足够,光线足够; 4.1.3.3 所用工具材料齐全; 4.1.3.4 工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棉工作衣、绝缘鞋。 4.1.4 自动空气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时,应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行恢复供电,不允许强行送电,必要时允许试送电一次。 4.1.5 电流互感器不得开路、电压互感器不得短路、不得用摇表测量带电体的绝缘电阻。 4.1.6 变配电房拉、合闸时,应一人执行一人监护。 4.2 供配电设备(设施)操作 4.2.1配电变压器停电的操作要领 4.2.1.1 拉开各低压出线开关; 4.2.1.2 拉开低压总开关; 4.2.1.3 拉开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开关。 含氢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定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53704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为加强含氢设备检修作业管理、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安全规定。 本规定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含氢气设备,包括:电解工段氢气水封、连接管道、上集行管、碱洗塔,氢纯工段所有设备。 本规定适用人员:本公司所有员工。 1、对氢气水封、氢气管道及容器维修更换作业时,应首先打开出气孔排气,同时封闭所有可能进气孔洞。 2、对碱洗塔、脱氧塔进行作业时应断开与之相邻一级的连接,同时用盲板隔断与之相邻一级塔连接孔。 3、对检修管道、容器、水封、碱洗塔、脱氧塔内剩余氢气用惰性气体或压缩空气进行置换,置换时应根据设备容积大小进行吹扫,吹扫后的气体应通过排放管排放,吹扫时间应大于5分钟/立方米,置换必须彻底,防止死角或末端残留余气。 4、开始工作前,检修负责人应会同工作监护人共同检查确认检修氢气管道、水封、容器已可靠与运行中设备隔断,没有重新流入氢气的可能。 6、氢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 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在没有确定氢气是否排空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可能发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7、需要动火作业时,需办理动火作业证,并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应在吹扫后进行,禁止相隔时间较长后进行。 8、工作间断,包括第二天继续工作,因管道、容器中氢气重新集聚,或者条件发生变化,可能产生氢气应重新履行第3、4条工作,并严格加以执行。禁止检修人员未经许可人同意擅自继续工作。 9、工作人员工作时需穿戴好阻燃防护用品,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工作时应至少有两人以上。 10、工作现场应避免同时进行可能产生安全威胁的交叉作业。 1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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