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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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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A15FD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 目的:保证设备安装、使用过程中所遇质量问题得到解决。
2. 职责:采购部、工程部负责设备合同的签订及采购,生产部负责设备调试的跟踪及使用维护,负责设备质量问题投诉的提出。
3. 程序:
3.1采购设备合同的签订
3.1.1供应商的资格选定
根据供应商的行业资信、银行信誉、经营情况和产品质量来确定选择供应商。
3.1.2价格核定
根据设备材质核定设备的材料费,根据设备加工的精密度、复杂程度核定设备的加工费用,根据以上两项费用确定设10%左右利润。
3.1.3技术质量条款
根据供应商所提出的质量保证将重要条款写入合同,同时结合生产过程需求,签定索赔条款。
3.1.4供应商的服务承诺
1-3年的技术维护费,2-3年的无偿易损件、备件的提供,未来设备备件的合理供应条款等。
3.1.5索赔承诺条款
供应商达不到供货质量或设备使用性能要求给生产带来损失的,赔偿额度分为: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3.1.6争议的裁决在当地法院
3.2设备的交付
3.2.1交付要附带设备使用说明书、相关设备证件(图纸、合格证)及采购合同。
3.2.2生产部及分厂要及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台账。
3.3培训
生产部要组织分厂设备维修、使用人员对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操作进行培训,同时编写设备安全操作指导书。
3.4使用维护
3.4.1重要设备、大型设备维护保养
参照
3.4.2巡检
按照一、二、三级巡检执行。
3.4.3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3.5设备维修
3.5.1质保期内设备维修
A.有能力维修:为不影响使用,在通知生产厂家的基础上自己维修,但要保留记录,同时对事故进行责任鉴定。属于我方责任对肇事者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属设备质量问题参照
B.无能力维修设备:生产部要及时通知采购部门与生产厂家联系,尽快派人来公司维修,同时对设备故障进行责任鉴定,属操作责任按公司规定处理,属设备质量事故按3.1.5处理。
3.6设备尾款、调试款支付
3.6.1设备调试款
生产部应组织分厂对设备调试时是否达到各项性能指标进行验收分析,符合质量要求方可签字同意,否则应写明原因。
3.6.2设备尾款
生产部应组织分厂对该设备整个运行过程进行分析。符合质量要求方可签字同意,否则应写明原因。
3.6.3设备调试款、尾款签字三级有效即分厂设备厂长、生产部分管设备部长。
3.7质量投诉
3.7.1生产设备在调试或质保期内出现质量事故,分厂要及时上报生产部,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3.7.2生产部门接到分厂投诉后应立即与采购部门联系,同时与分厂对造成的损失进行测算。
3.7.3采购部门接到生产部投诉后应立即与设备厂家联系;
设备事故处理办法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GD2FA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目的
为了明确事故责任,提高事故处理的透明度,规范事故处理的程序,根据公司安全、设备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的程序管理。
3、制度内容
3.1、事故等级划分
3.1.1、设备受损后,没造成停机、且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为四级事故。
3.1.2、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而影响磨浮车间生产的,且影响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4小时以下的,为三级事故。
3.1.3、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下的,为二级设备事故。
3.1.4、设备受损后,造成停机在8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为一级设备事故。
3.2、事故调查程序
3.2.1、四级事故由车间负责调查,并根据调查实际情况提交调查报告,同时按责任拿出处理意见上报厂部。
3.2.2、三级事故由设备室、安全办公室负责调查,最终形成报告和处理意见报厂部存档。
3.2.3、二级设备事故由厂部指派专人组阁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同时上报公司机动部存档和核查。
3.2.4、一级设备事故由厂部联系机动部共同负责调查,同时由机动部负责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处理。
3.3、事故的处罚标准
3.3.1、事故发生后,在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时,不考虑设备事故等级,但要考虑直接经济损失,主要组成项为维修费和停产损失,其中比例为维修费占90%,停产损失为10%。
3.3.2、具体处罚标准
3.3.2.1、造成损失在500元以下时,追究岗位工20%的经济责任,管理人员免责;
3.3.2.2、造成损失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时,追究岗位工15%经济责任,追究班长10%的管理责任;
3.3.2.3、造成损失在2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时,追究岗位工5%的经济责任,追究班长6%的管理责任,车间主任7%的监管责任。
3.3.2.4、造成损失在8000元以上15000万以下的,追究岗位工4%的经济责任,班长5%的管理责任,车间主任6%的监管责任。
3.3.2.5、造成损失在15000元以上时,按公司处罚厂部金额的50%计罚,具体比例按照事故责任另行研究。
3.4、事故的处理要求
3.4.1、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
3.4.1.1、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
3.4.1.2、事故责任者和其他的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4.1.3、未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3.4.1.4、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
3.4.2、事故处理完毕后,所有卷宗必须存档,并将该次事故以身说教,让其他职工明白事故的危害性。
4、本制度编制于2021年5月8日,其中条款若有与公司制度抵触的,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设备事故处理规程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52D7A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故障界定与处理
1.1总则
1.1.1设备在运行中,凡由于人为或非人为因素造成不能提供正常服务的情况均为故障,凡故障发生时,均应视情况分两级处理。
1.2重大故障
1.2.1凡发生人身伤亡事故者。
1.2.2凡发生设备故障导致经济损失达人民币万元以上者。
1.2.3凡因故障引起整个服务区停电者。
1.2.4凡在我公司服务区内发生火灾者。
1.3重大故障处理职责
1.3.1凡发生重大故障,由值班人员立刻报告管理中心经理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故障处理由管理中心经理负责。
1.4除上述重大故障外,其它为一般故障。
1.4.1一般故障由管理处负责处理,技术部协助,而当故障涉及面积小时,管理中心经理可授权值班负责人处理。
2事故处理
2.1发生事故时,值班员应立即处理,一般事故应先汇报后处理,事后作好记录。紧急事故应一面处理,一面汇报,无法处理应尽快报告管理中心经理听候处理。
2.2根据表计的指示和设备的外部征象,判断事故的全面情况,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迅速地排除危及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因素。
2.3最迅速地恢复设备(设施)至正常运行状态。
2.4处理事故必须迅速,正确,果断,镇静。不得违反安全规程。
2.5管理中心经理是处理事故全面领导人,负责调动、安排有关人员指挥事故处理.
2.6下列操作在任何情况下,均可由值班员自行处理,事后应速报告值班负责人。
2.6.1将直接对人员生命存在威胁的设备(设施)。
2.6.2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2.6.3根据运行规程的规定,将故障设备(设施)停止运行。
2.7对于需要立即试验,抢修故障的设备,值班员应判断故障部分和性质后在工作人员到达之前,把工作现场安全措施作好。
2.8发生事故应仔细注意表计和信号的指示,并记录操作的时间和事故现象。
2.9发现系统有故障时,应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并在区内寻找故障点,争取在故障未发展危及人身事故之前,将其处理。
3供电电源停电事故处理
3.1在接到供电部门发出的停电通知后,管理中心应在一小时内通知各用户.
3.2正常情况下的倒闸操作,管理中心接到通知后,提前三天贴出停电通知以告之用户。
3.3供电系统全部停电,大厦内无故障,发电机组启动,保证供电需要。
3.4如因大厦内故障引起供电回路停电,应在排除故障后,恢复送电。
3.5如设备或线路的电气联络部分发热,发红,不能继续运行时,应设法将负荷倒换由其他设备线路供电或者降低负荷。
3.6低压配电盘母线,楼房低压母线及其引出线事故时,应将故障段母线隔离,然后设法对未受影响的部分恢复送电。
4空调事故处理
4.1当主机发生故障时,启动备用机组投入运行,并且迅速检查排除故障。
4.2由于检修或其他原因导致冷却水或冷冻水大量外泄时,应立即按照正常停机程序停止系统的运行,排除故障后再补水投入运行。
4.3当故障停电时,立即关闭机组,保留电源指示,待恢复供电后,再重新启动运行,同时做好记录。
5停水及事故处理
5.1在接到自来水公司发出的停水通知后,管理中心应在一小时内通知各用户;水池清洗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发出通告,通告内容包括清洗时间,停水时间,影响范围等。
5.2给排水设备故障一般处理
5.2.1供水泵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马上起用备用泵,然后及时进行维修。
5.2.2排污泵出现故障时,首先检查故障原因,如是控制回路出现故障,检查排除,如是水泵故障,检修水泵。
5.2.3供水管网出现故障,发生泄漏等影响正常供水,值班人员立即关闭阀门,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抢修,并做好受影响用户的解释工作。
5.2.4排污管,雨水井等因堵塞造成下水不畅,浸水等,立即组织人员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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