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房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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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房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G5B16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第一条 计算机设备和机房应保持其工作环境整洁,保持机房所必须的温度和湿度。
第二条 计算机房应按照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消防器材。
第三条 机房及其附近严禁吸烟、焚烧任何物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机房。
第四条 机房用电严禁超负荷运行。需要接入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机房配电线路,对号接入,严禁随意接入负载。
第五条 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短路造成火灾。
第六条 机房工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应沉着判断起火原因,及时报告,并立即切断电源及通风系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灭火。
第七条 机房内应定期除尘,在除尘时应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
第八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设备或物品。
第九条 节假日期间,应留有值班人员,或开启监控设备。
第十条 保持室内清洁,不允许在机房内吸烟,吃东西、喝饮料、扔杂物。
工程部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G6B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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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机房的各项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违反常规的操作必须请示工程总监/经理,紧急情况下,操作后,必须在值班记录上详细登记
1.本制度 机房 是指酒店的锅炉房及油库、配电室、空调机房、 机房、卫星机房、电脑中心和酒店消防控制中心。
2.各机房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未经工程总监/经理或总经理的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领外人进入参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必须登记。
3.各机房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上岗测试,取得上岗证,方可独立工作.
4.机房的各项操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违反常规的操作必须请示工程总监/经理,紧急情况下,操作后,必须在值班记录上详细登记,注明操作原因、操作时间和步骤,并立即上报工程总监/经理。
5.机房内的临时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由申请人写出使用要求,配电领班制定方案,经工程值班经理或工程总监/经理批准,并严格遵守临时电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6.机房内动用明火或动焊,必须由保安部、工程总监/经理共同制定出施工方案,报工程总监/经理批准后施行,并严格遵守动焊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7.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机房,如因工作需要,需写出书面报告和防范方案,报请工程总监/经理批准,用完后,立即带出机房。
8.发现机房系统运转存在安全问题,工作人员有权力紧急停机,事后写出书面报告;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如设备属缺陷状态运行,工程总监/经理或值班经理责成动力主管制定缺陷运行方案。
9.机房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其他安全装置,单独制定维修检查计划,列入重点维修检查项目。
10.机房内严禁存放无关物品,保证机房内卫生环境良好,各种器械摆放有序。
11.机房值班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按规定时间检查巡视机房设备运行状况,并根据要求做好记录,填写有关表格。
12.机房值班员不得擅自离岗,离开工作岗位需向当值领班或以上级别人员请假,安排好其他人员替岗,并与替岗人员做好交接,方可离岗。
13.值班员之间换班需通过机房主管的批准,不得私自换班。
14.值班人必须填写值班日志,说明本班次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特殊事项,交接清楚需交接器械,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岗下班。
15.机房值班员不得拒绝加班要求,事后当值主管可安排换休或补薪。
16.机房钥匙由工程部经理值班室保管(消防控制中心和 机房的钥匙由部门保管),行政办保管备用钥匙;值班员每日到值班经理室领用钥匙并登记,或由上下班次交接,注明领用或交接时间,下班前,必须将钥匙交回,或交接,否则不予下班。
17.机房钥匙值班员随身携带,不得借与他人,如钥匙丢失,立即报告,不得私自配制钥匙;其他人员因工作需使用机房钥匙的。需由工程总监/经理批准,用毕立即归还。
信息机房运行及安全管理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A0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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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为保障阳城电厂信息机房设备安全稳定运行,规范信息机房管理,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阳城电厂的信息机房运行维护和环境安全管理。
1. 本办法中所指的信息机房包括信息机房、通信机房、网络机房、UPS配电室(柜)等。
2. 信息机房环境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信息机房设计与运行的标准、规定和要求。
3. 每年至少一次对接地电阻进行遥测,并做好记录。信息机房内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金属管道、金属吊顶、全钢抗静电地板、金属隔断框架、机柜均牢固连接接地。
4. UPS电池组电池按其寿命3-5年更新,检查若发现电池漏液、外壳变形等问题,应及时更换。
5. 定期检查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并做好记录。
6. 不得在信息机房通道、机柜周围、消防器材放置处和窗口附近堆放物品和杂物。
7. 保证信息机房内设备安放牢固、整齐,保持机房内的环境清洁卫生。
8. 信息机房施工必须保护机房环境,在施工完成后必须完全恢复机房环境。
9. 信息机房线缆及设备应与机房施工布置图和设备定置图保持一致。
10. 信息机房的所有线缆和设备不得随意调整,每次线路变更应立即更改线路图,每次设备位置变更应立即更改设备定置图。
11. 信息机房线缆、开关及设备标识应统一规范、标识明晰,便于管理、操作。
12. 未经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信息机房内安装、拆卸、移动各类设备,不得擅自挪用、外借信息机房设备。
13. 信息机房管理执行准入制度。经信息化主管部门界定的人员为准入人员,可以进行信息机房工作;其他人员进入信息机房必须填写申请单,经过信息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由准入人员陪同进入信息机房工作或参观。
14. 所有进入信息机房的人员都要有出入记录并备案。
15. 信息机房安装机房视频监控系统、电子门禁系统,还应具备温湿度监测报警、烟感监测报警、电源监测报警功能。
16. 信息机房内监控摄像头的布置能保证其录像能够辨别进入人员和操作设备行为,信息机房外楼道应安装监控摄像头。
17. 视频监控数据保存时间不应少于3个月,门禁数据保存时间不应少于6个月。
18. 系统各企业应制定定期工作任务表,按时完成定期检查工作,建立完整的信息机房巡检记录。
19. 信息机房的每日检查任务表,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信息机房内的温度、湿度、照度、卫生及设备状态、消防器材、电源。
20. 信息机房专项检查任务必须包含且不限于:
1) 每年夏季前对信息机房的防雷、防雨、接地、空调等设备运行进行检查,排除隐患;
2) 定期对UPS电源进行带负荷放电试验;
3) 消防器材在有效期限内,压力在有效范围内。
21. 信息机房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时,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同时在机房巡检记录中详细记录。
22. 运维人员定期向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工作日志、故障记录与分析报告。
23. 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组织制定信息机房操作规程、现场处置预案、操作维护手册。
24. 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越权操作。
25. 对信息机房内设备的重要操作必须通过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后才能执行。
26. 信息机房现场出现的异常应严格按照现场处置预案处理,并上报和记录。
27. 进入机房的人员应遵守以下几点:
1) 严禁携带火种等易燃易爆、强磁、食物及其它与信息机房工作无关物品进入机房。
2) 保持信息机房的安静、严肃、整洁,严禁在信息机房内聚会、聊天、吸烟、嬉戏、喧哗等,不得有影响工作、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3) 进入信息机房工作人员在接触设备前,尤其在秋冬干燥季节,应先触摸其它金属框架等以释放身体所带静电,防止设备被静电击坏。
28. 本办法由阳城电厂仪电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29.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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