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钢铁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正式版
××钢铁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遵照新型企业财务制度体系的要求,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内部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一. 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体制
1. 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董事会必须明确公司总经理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根据企业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企业生产经营;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机构设置;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接受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检查以及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等。
2. 公司总经理必须明确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的企业领导人员的权责。包括宣传贯彻国家有关财务政策;审核重要财务事项;协调各项职能部门、基层单位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督促企业财务部门下达落实成本、费用、利润等考核指标: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财务预算执情况,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负责组织企业财务核算,审核财务核算等
3. 总经理必须明确企业财务部门的权利,包括具体制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如实反映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督财务收支,依法交纳国家税收并像有关方面报送财务决算;参与企业经营决策。同意调度资金,统筹处理财务工作中的问题;按照《会计法》和内空制度的要求,合理设置本部门的财务会计人员的岗位职责。
4. 公司总经理必须必须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权责。包括组织基层单位 的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基层单位的财务控制制度;填报各种原始记录和报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 公司总经理必须明确企业的各项财务关系。包括企业与投资者的财务关系;企业与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关系;企业与内部各独立核心单位的财务关系;企业集团公司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财务关系;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财务关系。
二. 企业同部财务管理基本工作。
1. 明确原始记录管理及填报要求,严格规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衣各项财产物资历的毁损等到各环节的原始记录工作;统一规范各种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写制方法,签署、传递、汇集、反馈的要求,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
2. 建立先进、合理的定额管理制度,包括定额管理的范围;制定劳动定额、物资定额、费用定额、人员定额、工时定额、设备利用率以及各项成本费用开支标准、预算标准的依据、方法程序;明确定额的执行、考核的具体办法;建立各项定额的定期修订制度修订制度等。
3. 建立计量验收制度。包括明确各种计量检测手段的配置管理、交正、维修等要求;严格规定企业物资的购进、领用、运输、转移,产品的入库、销售等各个环节计量验收管理体制工作;建立验量各验质相结合的计量给收制度等。
4. 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包括明确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入、调出、收发、领退、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管理制度及相关手续,规定固定资产台帐制度和设备操作、使用、维护、检修岗位责任制,以及工具、器具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保管使用制度;建立定期各不定期财产物资盘存制度,所有企业在编制年度决算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且明确规定重点清查的办法,做到帐、物、卡三相符。
第三章:融资管理制度
1. 规定筹资的预则,资金预算的编制,资金成本分析等。
包括资金需要量的预则,资金预算的编制,资金成本分析等,以便于选择最佳筹资渠道,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
2. 规定资本金管理办法。
包括资本金分类管理以及资本保全、增值的管理。健全实收资本验收入帐的各项程序,明确出资责任,并建立资本保全制度。
3. 规定资本公积金的管理。
明确资本公积金的来源及其管理办法,具体包括资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以及接受捐赠的资产等。
4. 规定负债的管理。
要严格划分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明确应付款的登记、清理、兑付等程序以及职工福利费的开支项目和应付工资的管理;长期借款合同管理以及责任部门的落实;各项负债的归还、利息的计付及财务处理办法;明确担保及或有负债管理。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基本原则
1. 货币资金是本公司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外埠存款、信用卡存款,已开具未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
2. 货币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是本公司财务科,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另行保留帐外货币资金。
3. 本公司财务科设出纳会计岗位,配备(2)名会计人员,办理本公司货币资金收支业务,但出纳会计不得兼办其他会计处理工作。
4. 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银行结算办法、并根据明确的授权范围、授权标准等规定办理。
5. 本公司货币资金收支必须以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并根据明确的授权范围、授权标准等规定办理。
6. 本公司主管财务领导对货币资金收支的合法、真实运用负领导责任;财务科负责人对货币资金安全、完整负直接责任。
二. 银行存款管理
1. 银行基本结算帐户的开设。
(1) 本公司基本结算帐户开设或变更、开户银行的选择必须经本公司主管财务领导授权、财务科方办理。
(2) 本公司主要货币收支业务通过银行基本结算帐办理。
(3) 现金收支必须通过银行基本结算帐户处理,其他辅助结算帐户一律不得办理现金收支。
2. 银行辅助结算帐户的开设。
(1) 本公司辅助结算帐户必须经本公司主管财务领导授权方可开设。
(2) 本公司同城辅助结算帐户在下列情况下方可开设。
A. 本公司内部职能部门因实行内部独立核算所必须开设配套结算帐户。
B. 本公司在异地设支机构,经营所必须的配套结算帐户。
C. 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开设配套结算帐户。
(3) 本公司在异地辅助结算帐户在下列情况下方可设。
A. 本公司在异地设分支机构,经营所必须的配套结算帐户。
B. 本公司因采购,承接非经营常业务所必须的配套结算帐户。
(4) 闲置本公司货币资金可开设定期存款结算户。
(5) 本公司信用卡必须根据业务需要报经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6) 不准出租,出借本公司银行帐号。
3. 支票印签和支票管理。
(1) 支票印签除本公司单位印章外,私人印章使用为本公司法人代表私章和主管会计私章各一枚,单位印章和法人代表印章由财务科负责人保管,主管会计人员私章由主管会计保管。
(2) 申领本公司转帐支票必须填写“用款申请书”,经分管领导或具备授权资格的人员批准后方可领用,由出纳人员登记“支票领用登记簿”领用栏。
(3)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投资。特殊情况须携带空白转帐支票外出应在支票上填明收款单位、款项用途及用款限额。
(4) 经办人员领用转帐支款办理结算后必须及时凭有关合法、真实原始凭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到出纳处销帐,出纳人员登记“支票领用登记簿”注销栏。
(5) 委托开户银行签发银行汇票比照转帐支票管理要求办理。
4. 申请支付资金授权范围和授权限额。
5. 出纳会计人员应按开户银行、银行帐户帐号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逐笔序时登记,不得将若干银行收支业务合并登记。同时还应注明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种类和号码,并按帐簿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6. 各银行结算帐户应定期向开户银行索取对帐单,出纳人员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列明未达帐项的原因、金额和经办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必须经财务科负责人复核后签字认可。银行对帐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年度终了时,装订成册列入会计档案保管。
三. 现金管理
1. 出纳会计处每天终了原则上库存现金额为零元。
2. 营业收取的现金入必须于当日真制“现金解款单”交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3. 除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列明允许现金支付外,其他货币支业务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4. 申请领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必须比照转帐支票管理要求执行。
5. 需支付现金的报销费用,报销原始凭证经分管领导审核准后,由出纳会计或其他指定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字样。
6. 收取现金的业务必须在销售发票记帐联等原始凭证上加“现金收讫”字样。
7. 出纳人员应分别人民币、外币种类设置“现金日记帐”逐笔序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
8. 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日记帐余额每天盘点库存现金,不准白条抵库,财务科负责人每月不定期抽盘出纳库现金二次。
9. 发生现金长期短款时应作记帐凭证列入“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及时向财务科负责人汇报,查清原因后调整帐目。
10. 现金短款原则上由出纳人员赔偿,如需由本公司承担短款损失,应经本公司主管财务领导批准后方可核销报损。
第五章:往来结算管理制度
一. 往来结算管理的基本要求
1. 往来结算关系是本公司经营过程中重要的经济活动,本制度往来结算管理包括:
A. 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货款、其他应付款等债务垢管理。
B. 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债务的管理。
2. 应收款项本着债权授权明确、合理占用、及时清理的原由进行管理。
3. 应付款项债务本着协守信用、按时清偿的原则进行管理。
4. 本公司往来结算应建立在经济合同的基础上。
5. 本公司往来经算应由经办人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负责清算。
二. 应收款项管理
1. 本公司对外销售产品原则上采用钱货两清结算方式。
2. 向供应单位预付货款应严格按供货合同执行,未签订合同须预付货款的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办理。
3. 供销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因公需借支备用金的,应匡算开支金额,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业务完成后在一周内凭合法有效凭证结算借支备用金。
4. 应收款项由本公司财务科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必要时在各职能部门建立“往来户结算登记备查薄”,由各部门指定专门人员登记,按往来客户为登记对象,逐笔反映应收款项发生日期、内容、金额、结算方式、合同编号、经办人、回收及清理情况,并按月与财务科往来帐明细帐核对。
5. 应收款项应由经办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债务人清收,如有差错,应查明原因,办理有关批准手续手据实调整。
6. 对长基拖欠不能及时收回的应收款项,财务科应会同经办人员和 部门经理研究催收方案,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
7. 款项中坏帐损失的确认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坏帐损失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财务科据核销帐目。
8. 坏帐除已按法律程序追索无法收回的外,本公司仍保留对核销坏帐的追索权。
三. 应付款项管理。
1. 本公司采购物资除采用钱货两清方式结算外,一律与供商签订经济合同,经济合同应明确结算方式、付款日期。
2. 采购物资采用银行承兑银行兑银行协商,禾签订兑协议,按合同约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另行登记“应付汇票登记簿”,注明承兑银行、付款到期日、收款人等事项。
3. 所有应付帐款以收到供应单位货物,凭仓库收货验收手续,供货发票登记入帐,无单到货的月末暂估入收。
4. 发生向业务单位收取的押金、委托其他单位代付款项或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列入其他应付款处理。
5. 财务部门对发生的债务应付款项的批准权限探按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6. 本公司财务科是应付款项监视器管理的职能部门。
第六章 外购存货及产成品管理制度
一. 外购的存货包括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外购存货根据“保持必要又不过多的原则”,根据伙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实际需要,实行有计划采购物资,防止物资积压、变质、影响资金周转。
二. 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下列各项:
1. 买价—指购货发票所开列的货款金额;
2. 外地运杂费—包括企业人从外地购货而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和保险费等;
3.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4. 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和挑选损耗;
5. 大宗物资按规定应支付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6. 进口物资按规定应支付的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外购存货中,不包括采购人员的差旅费、市内零星杂费、采构部门的经费,这些由制造费用开支。
三. 外购存货以企业经营职能部门分工,按月填报需外购存货的名称、规格、数量、金额,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超计划采购,财会部门有权制止。对于已付款尚未到达入库的物资,职能部门应及时催查尽早验收入库。
1. 购入进口材料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1)船上交货价()也称“离岸价”。在“离岸价”下,购买单位除支付购进商品材料的发票格外,还需支付到达目的港的运费及保险费。
(2)成本加保险费和运费价(),也称“到岸价”,此时出口商品或材料的价格,事实上都包括在发票价格内了。
(3)成本加运费价(C、&、F),也称“离岸加运费价”,此时购入商品或材料的成本应包括发票价格及保险费。
2. 采用实际成本对国内购入材料的管理。
(1)发票及结算凭证已达,材料也已验收入库,应办理结算付款,在原材料帐上登记收入数量、单价、金额,外地采购材料、运杂费应计入采购成本,如果同批购的材料不止一种,所付运杂费应按一定标准,在各种材料间进行摊配。
(2)发票及结算凭证已达,但材料尚未到达情况下,应设“在途材料”进行核算,待材料入库后,凭“收料凭证”予以结转原材料科目核算。
(3)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发票及结算凭证尚未到达的情况下,按估价入帐,待发票凭证收到并审核无误,结算付款后,予以冲转。
(4)外购材料在运输途中发生短缺毁损的情况,要查明原因,如属合理的损耗,仍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如属非合理损耗,则根据在关证明向过失单位索赔,并按赔偿金额扣减材料采购成本。
四. 对于外购的各类存货在入库前,采购部门应填写入库单据一式三份(留存、仓库、财务),经仓库保管认真验收签章后,将入库单“财务”联与发票由采购员经审批后交财务部办理报帐,如发现不合格品,应挑选整理后剔除,办理退货或调换手续,财务部门应认真核对发票与入库单的品名、规格、单价、数量、金额后,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
发出或领用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存货发出计价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分批实际法或加权平均法等,计算方法一经确定,至少一年内不能随意变动,如需变更计算方法,应报财税机关批准,并在会计报告中加以说明。
五. 产成品收入按实际成本核算。对已完工入库的产成品,经公司质检部门签字后,交物人填写“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份(留存、保管、财务),仓库保管员应认真核对入库的数量,产成品堆放整齐,及时记卡(帐),做到既合理利用库房,又注意防压、受潮,并定期翻仓,确保产成品的安全和不变质。
对产成品的发出,仓库必须凭盖章后的提货凭证,并认真核对发货的品种、规格、数量后发货,做到日清月结,逐项登记,“查存卡”记录完整,确保帐、卡、货相等。
六. 发出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对于发出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如直接用于生产的,在“生产成本”核算;如为组织和管理生产领用的,放入制造费用核算;用于产品销售的,在“销售费用”核算;如为管理部门领用的,作“管理费用”核算。领料单应经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予以发货,对月终未用的材料退库手续冲减成本。
七.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经常核对帐存数与实存数,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点存货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查明原因,追究经济责任,认真处理。在5000元以内的,由总经理批准,超过需经董事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八. 收料及发料的凭证单据应由财务部扎口登记管理,仓库在月末前应填制收料及发料凭证汇总表(附原始单据)交财务部,财务部应逐笔认真审核后予以核算。
第七章: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管理制度
一. 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唯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等实物资产,单位价值不满2000元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也纳入固定资产范围。
二. 企业固定资产增加按其来源不同规定如下:
1. 购建、改建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有关计划,按企业相应规定 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 中方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必须经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后确定价格;外方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必须经法定机构进行价值鉴定后作为价格依据。
三. 企业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由设备部门负责,各使用部门应予配合,并分别设立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和实物卡反映固定资产实物有关情况。每年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以保证固定资产帐帐、帐实相符。
四. 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有关规定如下:
1. 残值率为10%。
2. 按各类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分摊(即直线法)。
3. 按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房屋建筑物为二十年;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为十年;电子设备和运输工具、家具、器具为五年。
五. 企业固定资产减少规定如下:
1. 对盘亏、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企业相应规定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批准处理。
2. 对转让、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应确为本公司(企业)不需用闲置的资产并按有关权限规定批准后实行。
六. 企业在建工程是指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
企业在建工程由基建或设备部门负责实物管理及有关工程的施工管理。企业在建工程竣工后,应按规定编制决算书,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在交付使用后及时结转固定资产。
企业在建工程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有借款利息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竣工决算交付使用后发生的有关借款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第八章: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一. 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支出,应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凡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本公司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销售费、管理费用手财务费用。
直接材料是指生产过程中用来构成产品实体的主要材料和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
直接工资是批在生产过程中对直接从事产品生产过程中对从事产品生产的操作工人发放的工资性支出。(工资性支出包括实得工资、奖金、津贴、医药福利、退休统筹基金、待业保险金、加班工资。下同)
制造费用是指不能直接归入直接材料、直接工资、而为组织和管理生产发生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生产组织和管理售人员的工资性支出、折旧费、用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环境保护费等。
销售费用是指为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销售人员的工资性支出、销售部门发生的折旧费、修理费、
物资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差旅费、销售佣金及代销手续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广告费、租赁费、销售服务费等。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行正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具体包括行政人员的工资性支出、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折旧费、修理费、物资消耗、低值易在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办公费、顾问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顾问费、诉讼费、交际应酬费、税金、场地使用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其他资产摊销、研究发展费、职工培训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减盘盈)等。
本公司发生下列支出或损失不行计入成本、费用。
1. 为取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
2. 资本的利息。
3. 高于一般商业借款利率的利息。
4. 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
5. 有中国境内工作的职工的境外社会保险费。
6. 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和向关联企业支付的手续费。
7. 超过按年末应收帐款、应收票据余额的千分之三提取的坏帐准备。
8. 超过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列支的交际应酬费支出。
9. 被没收财务的损失以及应在税后利润中支付的各项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罚息、罚款和赞助费。
10. 应在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中开支的支出。
11.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收费。
12. 与生产经营业无关的其他收入。
二. 公司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按权责发生制确定归属期。
三. 公司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按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董事会决议,按公司规章制度的标准列支,具体标准如下:
1. 直接材料按公司技术部门制订的材料消耗定额实行限额领料,超限额领料必须说明原因,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领用。发出的材料按实际成本(扣除进项税额)按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
2. 直接工资按董事会规定的标准和受益人数分配计入成本、费用。
3. 制造费用中,有关支出项目的标准规定如下:
(1)工资性支出,按董事会规定的标准和受益人数分配计入,公司制造部门和生产工场管理人员的工资性支出计入该项目。
(2)折旧费支出,公司生产工场所有在用固定资产,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计入。
(3)低值易耗品摊销,公司使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全额计入,但财务部要做好台帐备查。
4.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有关支出项目的标准规定如下:
(1)工资性支出,按董事会规定的标准和受益人数分配计入,本公司归属经营部管理的人员工资性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2)差旅费,按本公司董事会的规定列支。
(3)工会经费按职工实际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计入。
(4)开办费按五年平均摊销计入。
(5)无形资产和其他递延支出,从发生的下月起,按合资到期年限和十年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期限,按月平均摊销计入。税法另有规定的按税法规定执行。
(6)坏帐损失采用直接转销法,不提坏帐准备金。
(7)交际应酬按预算由总经理分解落实到部门,会计核算上采用分部门按实列支,超过税法规定部分纳税时,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
(8)其他各项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采用预算管理的办法。具体方法同上述其他各项制造费用支出的管理。
5. 财务费用中,有关支出的规定如下:
(1)为取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在资产交付使用或办理竣工决算前,计入资产的成本。
(2)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中。
(3)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中。
(4)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利率的利息支出,会计核算上计入财务费用,纳税时按税法的规定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5)外汇按当天的市场汇率核算,月未按市场汇率进行调整,差额属于工程未完的计入工程成本,其他计入财务费用。
6. 其他有关成本、费用支出的规定
(1)固定资产在维修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列入当期成本费用。
(2)盘亏或毁损的存货,在扣除过失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当期费用(进项税额要转出),其中属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的存货按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相应冲减当期费用。
(3)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按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因报废、变卖等原因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四. 公司按制造成本法从事成本核算,制造成本由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制造费用构成。本公司为取得成本,应单独核算,作为期间费用,从销售利润中直接扣除。
五. 公司完工产品制造成本采用分类法进行核算,销售产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价,按实际销售数量核算销售成本。
第九章:工资及福利管理制度
一. 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用人自主权的职工工资保险福利费的规定》的精神。企业的工资标准、奖励办法和劳保福利待遇,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报主管财政、税务机构备案。
二. 企业的工资总额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和计件工资级、各项资金、中夜班津贴和岗位津贴、加班工资、其他工资性支出。
三. 工资部额的列支办法,采用名义工资法。
名义工资法,即根据企业董事会规定的各职工月薪标准,按月从生产成本及各项费用中计提后列入“应付工资”户贷方,实际发放时列入“应付工资”户借方,年未余额转入应付中方工资结余专户。各项福利、补贴的计提直接计入生产成本和各项费用。
四. 企业的工资结算办法由董事会决定,一经确定不可随意变更。职工工资的发放或提取标准,可随时物价变动因素及企业效益情况适当保证职工收益的逐步提高。
五.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计提各项劳保福利费用具体项目及计提标准以及用途如下:
项目
计提办法
用途
1、职工福利基金
按实发工资总额的14%
用于职工医疗费、集体福利等支出。
2、职工工会经费
按实发工资总额的2%
用于工会活动经费支出
3、退休养老保险费
按实发工资总额的25%(其中企业21%个人4%)
由劳动部门统一收缴使用
4、行业保险费
按实发工资总额的1%
由劳动部门统一收缴使用
5、工伤保险费
按实发工资总额的0.7%
由劳动部门统一收缴使用
6、职工住房补贴费
按实发工资总额的30%
用于职工购、建、修缮房屋(只限于城市户口职工,非城市户口职工应视是否由企业解决住房决定)
以上各项费用的计提标准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具体使用办法除由国家劳动部门统一管理使用的项目外,企业应制定有关福利费用的具体使用标准。如医疗费用开支标准、住房补贴费使用标准。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的使用办法可由企业工会研究决定,各项费用的使用办法和开支标准都应经董事会审批同意执行。
六. 职工劳保用品的支出,如洗衣粉、肥皂、卫生纸、手套等月度性发放项目,工作鞋、工作帽等年度性发放项目,均应根据各岗位、工种实际需要制订发放标准,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列入相应的成本费用。
七. 职工冬令、夏令防护用品及夏季清凉饮料费,特殊工种津贴等发放标准,由企业董事会确定发放标准。
八. 职工探亲待遇,子女入托就读费用、子女医疗费用、临时工医疗费用等开支标准,参照国家政策规定,由董事会决定具体报销标准和范围。
第十章:收入管理制度
一. 企业的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经企业加工、制作的完工产成品出售时,应作为产品销售收入。原原辅助材料外购商品的让售,对外提供的劳务、加工等收入,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
二. 企业收入实现的确认,以产品已发出、劳务已提供、同时收价款或取得收款方式销售时,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日期与计量来确认收入。
三. 如发生销货退回,应当由业务经办人要求购货方到所辖税务机构办理退货证明后,将货物如数交回仓库,仓库验收后出具退库证明, 财务部门验证手续齐全无误后,方可开具红冲发票,冲减当期收入。
四. 如发生销售折扣,应按货款回收期的长短和价格管理权限规定的折扣标准执行,业务经办人员应严格掌握货款回收进度。
五. 如发生销货折让,应由业务经办人与质检部门对商品量、规格等折让原因确认后,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生产技术部门、业务部门核算拟定,上报总经理审批。内销价与外销价应分别测定。
六. 企业产品的定价,应由财务部门会同生产部门、业务部门核算拟定,上报总经理审批。
七. 业务部门应将销货合同(正本)或 合同交于财务部,凭以开票结算,并存档备查。
八. 业务部门应于月初将月度销售计划、货款回收计划递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凭以编制月度产、销计划和资金收支计划。
业务部门应定期分析销售市场价格品种,做好销售预测、售价预测工作。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做好货款回收记录,对赊销对像的资信情况应作认真调研分析,确定合理的赊销额度。
第十一章 重要单据管理制度
一. 重要单据管理的基本要求
1. 本制度规定的重要单据包括
(1)重要空白单据:如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销售发票、收款收据等。
(2)有价单据:如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
2. 本公司财务科是重要单据管理的职能部门、非规定批准程序,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保管或持有。
3. 财务科应建立“重要单据备查簿”(以下简称备查簿),并分类反映重要单据的入库、领用及注销情况。
4. 财务科应定期根据备查簿的结存数量,核对实际保管数量,发现差错及时查找原因调整。
二. 重要空白单据的管理
1. 空白支票(包括空白现金支票、空白转帐支票)按照需要向开户银行申请购买,一般每一开户行每次购每种一本,购入登记备查簿支票类明细户,注明购入支票的起讫号码。
2. 销售发票按税务部门规定购买,登记备查簿发票类明细户,注明购入发票的起讫号码。
3. 收款收据由财务科设计格式统一印制或统一购买,入库时登记备查簿支票明细户,注明入库收款收据的起讫号码。
4. 空白支票只能由出纳人员领用并登记备查簿的领用栏,使用支票按货币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出纳人员使用完毕注明实际使用的份数和作废号码,注销备查簿。
5. 销售发票由负责开票结算人员领用,并登记备查簿领用栏,发票使用按税务机关规定执行,使用完毕计算出实际使用份数,金额和税额以及作废发票号码,注销备查簿。
6. 收款收据一般由出纳人员领用,其他部门须领用收款收据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登记备查簿领用栏,使用完毕注明实际使用份数和作废号,注销备查簿。
7. 重要空白单据的购入、印度、领用、注销由财务科负责人审查批准。
三. 有价单据的管理
1. 委托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或签发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登记备查簿票据明细帐,注明票据号码、金额等内容。交有关人员对外理结算时登记备查簿领用栏,票据结算完成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注销备查簿。
2. 收到购买单位交来的商业汇票由出纳人员登记备查簿应收票据类明细户,并按到期日先后排列应收票据贴现或转让时注销备查簿。
3. 购买、转让或贴现票据,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 遗失、被窃或被骗票据,由保管人员或公司授权持有人承担其造成后果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一. 企业的利润主要有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构成。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企业的利润计算办法,在年度内采用表结法,年度终了采用帐结法。
二. 营业外收支应根据国家财、税政策规定的项目列支,对捐赠支出、罚没支出、非常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等支出,必须经总经理审批,超过十万元的支出,须经董事会研究决定。
三. 财务部门应编制制度、季度目标利润计划,定期进行利润分析,分析成本构成、费用开支、销售收入等相关因素,做好成本控制和售价分析工作,对各岗位、各部实行目标利润完成情况考核。
四. 企业的利润总额,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按企业董事会决定的比例,提取“三项基金”,计提比例为:
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6%(即法定公益金)
储备基金10%(即法定盈余公积)
企业发展基金10%(即任意盈余公积)
其中储备资金的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可不再提取。
五. 企业的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弥补企业亏损。企业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原审批机构批准,也可用于增加资本。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主要用于职工非经常性奖励、补贴购建和修缮职工住房等福利开支。
六. 按规定计提“三项基金”后的净利润,依照董事会决定的分配方案,按各投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正常的利润分配,应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束,并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后,
按年度进行分配。
七. 利润的分配按企业的本位币进行核算,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如需调换成外币的,其汇兑损益企业不予负担。
第十三章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一. 企业的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通过财务报告可以了解企业的资金动作情况、成本费用开支、外汇平衡及盈亏情况,从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作出正确决策,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二. 财务报告的主要内容:
1. 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2. 盈亏情况及主要原因;
3. 资金动作情况;
4. 资本结构及其变动情况;
5. 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方法的变更;
6. 其他财务会计方面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 财务报告要求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力求全面详细。
1. 每月进行简要财务报告,主要是有重点地对几个重要指标进2、行简单分析,以观察企业在经营活动和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进行专题或典型分析的财务报告,主要针对成本升降因素、销售增减、变化或特殊情况的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措施。
2. 度开展全面性的财务报告,总结和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经总经理、总会计师签署后报财务、税务机关。
四. 财务报告要求正确评价企业本身或本期的经营成绩,找出薄弱的环节,以便在节约资金、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等各个方面采取有效的措施。常用的方法有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和趋势分析法。
对比分析法在进行指标的对比时,必须分析完成指标的各项条件,以便深入地揭示内在矛盾和问题,找出原因,采取措施。主要采用与计划指标对比,与历史指标对比,与同行的相应指标对比。
因素分析法可以在几个相互联系的因素共同影响某一经济指标的情况下来计算和确定各个因素对这一指标发生变动的影响程度,主要针对销售额、单位产品材料用量、材料成本等因素分析。
趋势分析法一般可使用图示方法,根据企业连续几年的会计报表来比较各项目前后期间的增减方向和幅度,借以确定变动的主要原因,分析变动的趋势对企业的利弊。
年度财务报告应写清如对存货的进出库、对外投资等采用的方法核算,会计方法的变更情况及原因,变更情况及原因,变更后对其财务成果,包括存货和利润的影响主要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利润变动的说明等。
财务报告是企业的一项历史资料,应与会计报表一样长期保存。
钢铁企业营销渠道的构建与发展
营销渠道一般是指产品或服务从制造商流向消费者的整个通道。这个通道通常由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及其他辅助机构组成,为使产品到达企业用户和最终消费者而发挥各自的职能,通力合作,有效地满足市场需求。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钢铁产品的特点以及市场的特性,钢铁企业的产品想要进入市场,最终到达用户,仅靠自身的力量直销是不够的,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构建合适的营销渠道,近十年来各钢厂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的需要纷纷构筑了不同的营销渠道网络。深入分析国内钢铁企业的营销渠道对于进一步改进发展现有营销渠道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钢铁企业产品的特点及市场特性
作为国家的基础工业之一的钢铁工业,有着不同于其他行业的特点,特别是相对于消费品业而言,其特性更为鲜明: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工业之一;同时又是一个资本密集型的行业,资本投入量较大,资金回收期长;钢铁业是大规模连续生产,工序协同运转,从矿石到最后的成品材,各工序之间协同作业;相对于其下游的制造业而言,是一个原材料的工业,它处于产业链的初级,因此其需求受到下游各行各业发展的影响,与整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等等。钢铁产品的市场特性主要体现在:产品品种多样、产品市场特性不一、产品物流成本相对较高、生产周期相对较长、产品市场需求波动较大等几方面。
正是由于这些特点,钢铁行业产销常常存在矛盾,一方面生产端不论需求的大小缓急,它只能是按自身的节奏固定的产出;而另一方面,其产出产品的用户需求并不是固定不变,于是匹配产能,实现产销之间的衔接就成为钢铁行业销售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而追求稳定的营销渠道又成为各钢铁企业渠道建设的重要目标。
2、钢铁企业营销渠道的发展历程
自国家执行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以来,钢铁企业开始逐步建立自身的营销渠道,经过几年的发展,钢铁行业的市场营销渠道建形式多样,精彩纷呈。从渠道主体来看,钢铁营销渠道可分为三大类型:钢厂自营渠道、中间商渠道和直供用户。而不同类型的渠道都走过了一个不同的发展历程。
钢厂自营渠道的形式主要有:销售办事处、销售分公司、商家参股经营、独立子公司等几种。中间商渠道的发展经历的阶段主要有:代销与联销、质押代理、代理商制、厂家合资经营等等。而直供用户一直倍受钢厂青睐。各钢厂不惜九牛二虎之力,不断提高直供用户的比例。在对直供用户的服务模式上也不断改进,如建立配送中心,执行适时供货等等,有的钢厂还直接成为重要直供用户的参股股东。
从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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