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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交接班制度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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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交接班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FFA97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总则
1.1各岗位的运行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严格的组织性、纪律性,认真地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1.2本制度旨在防止由于交接班时交接不清,责任不清造成设备系统的事故和责任纠纷,同时可使接班者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1.3全体运行人员必须严格、认真地执行本制度,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事故的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2、交接班时间规定
白班:8时0分
前夜:16时0分
后夜:1时0分
3、交接班地点规定
交接班地点必须在各值班室内进行。
4、交接班的要求与规定
4.1接班人员应在接班前三十分钟到达现场,检查所管辖设备及系统工作情况、卫生情况,阅读交接班记录,听取交班人员汇报,接班前十分钟参加班长主持的班前会,简要向班长汇报本岗位运行情况。
4.2接班班长按时召集班前会,听取交班班长介绍设备运行情况,接班班长结合实际布置有关事项。
4.3班前会后,接班人员回到各自岗位,如无新的变化情况,正点双方签字,正式交接,此时交班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4.4交接班内容以交接班记录为准,交接责任划分以接班者签字为限。
4.5接班人员因故未及时到岗接班,交班人员应向班长汇报,待接班人员到来后,工作交代清楚,办理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岗。
4.6接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一经发现,交班人员应拒绝交班并汇报班长。
4.7接班人员有权向交班人员提出询问,接班人员在接班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主动与交班人员联系,重要异常情况应向班长、值长汇报。
4.8交接班前后半小时内一般不安排重要操作。如遇事故处理等特殊情况除外。
4.9接班期间如遇有重大操作或事故处理应停止交接班,由交接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处理,未得到当班人员同意接班人员不得接触设备,待事故处理完或操作告一段落,并得到值长、班长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常交接。
4.10运行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轮值表值班,个人不准私自轮班,原则上个人不得连值两值。
4.11交接过程发生争执或有不同意见时,由值长协商解决。
4.12接班后,班长应记录考勤,并将人员情况、生产情况及时向值长汇报。
4.13接班后,值长视机组运行情况及时召集有关班长会,布置当值工作及注意事项。
4.14交班前对所管辖设备系统全面检查,班长应在交班前三十分钟向值长汇报当班期间的综合情况。
4.15.1应将本班设备启停、缺陷、运行方式、调整及异常情况用仿宋体真实、详细、工整地记入交接班日志内。
4.15.2应检查运行日志及各种技术记录是否正确齐全。
4.15.3应检查工器具、仪表、图纸、备品、资料、文件是否齐全。
4.15.4做好交班的卫生清扫工作。
4.15.5重要设备缺陷、设备变动应由交接班的辅岗人员亲自到现场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4.15.6交班后班长清点人数,在指定地点召开班后会,对当班生产情况做简要总结。
5、考核
5.1职能部、室依据此管理制度对相应运行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5.2上级领导依据此管理制度对相关岗位人员检查、考核。
高压运行交接班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92189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一、交班人员要发扬风格,为接班人员制造有利的工作条件。
二、值班人员在班前和值班时间内严禁饮酒。
三、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接班人员因故迟到,同样应履行交接制度。
四、交接班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设备检修的许可工作,如发生事故和异常情况时,原则上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五、交班前应进行本人工作小结,将交班事项填写在值班工作日记中,交接班人员共同检查交接。
六、交接内容:
1、核对模拟图板是否与设备的实际位置相符,设备运行方式对操作过的设备进行现场检查。
2、核对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运行及动作变更情况,对信号及自动装置按规定进行试验。
3、巡视现场的缺陷和处理情况及维护工作。
4、了解设备的检修工作情况,设备上的临时安全措施是否完整。
5、当班未完成的工作是否交待记录清楚,有关措施是否完整。
6、审查各种记录、图表、技术资料及工具、仪表、备品备件、材料、钥匙等是否齐备。
7、设备整洁、环境卫生、通讯设备情况及其它是否良好。
七、考核内容:
(1) 接班迟到扣当事人每人10元。无故不接班扣当事人每人20元,无故不上班者扣100元/人、次。
(2) 卫生不好扣交班人每人10元
(3) 交接不清扣当事人每人20元
(4)夜班人员非特殊情况有事休息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原则上不准当天夜班当天请假。
八、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双方在记录本上签名记录交接班结束时间,交接班工作即告完成。
电工交接班制度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1673D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1. 交接班人员在交接前应对电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调查;使设备保持良好正常,并把当班运行情况,做好详细记录,签字方可交班。
2. 交接前工作现场应保持清洁,并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情况。
3. 交班人员交班前,必须按规定做好工作场地和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4. 接班人员未来接班,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否则责任由交班电工承担。
5. 接班人员应做到按时上班,有事先向班长请假。
6. 接班人员醉酒或因病影响正常上班时,不准接班。
7. 接班人员听到交班情况和查看运行记录,如上班处理应主动了解事故情况积极协助处理,做好记录。
8. 交接班工作纳入个人月度责任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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