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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安全管理程序常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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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送电安全管理程序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F2B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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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1 目的为规范停送电管理,强化停送电安全意识,进一步促使停送电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杜绝停送电过程中对人身、设备、生产的不良影响,特制订本程序。2 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储装中心范围内的所有停送电管理工作。3 职责3.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停送电管理环节的制度、规程、标准等方面的编制,并监督指导与停送电相关的管理工作。3.2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停送电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管,并组织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3.4调度室负责协调、指挥停送电相关的管理工作,保证停送电各环节的工作能够与安全生产组织紧密联系。3.5停、送电工作由维修车间电务班完成,其它各部室、车间班组积极配合完成与之相关的工作。4 执行程序4.1电气操作人员应具备条件4.1.1经培训合格,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操作技能和熟悉本单位供电系统,并取得资格证和上岗证。4.1.2熟悉触电救护程序和方法。4.1.3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培训,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三个月以上者,须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电气工作。4.2停送电管理要求4.2.1生产技术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编制《停送电制度》、《倒闸操作票制度》,对线路维护,变电场所的环境、标识,管理和操作人员职责等作出规定,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组织编写“操作规程”。4.2.2需申请停电进行检修或搬迁电缆和电气设备时,按《停送电制度》要求执行。4.2.3使用单位对供电缆线、设施和设备要标示明显的标志,包括型号、规格、使用地点等,双回路的电缆要标明回路名称。4.2.4各用电单位在增加用电负荷时,须进行负荷统计和保护计算,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批准后实施。4.2.6供电系统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供电系统图。4.2.7停送电之前,操作电工必须确认清楚所要停送电的设备、线路是否与工作要求一致,经查清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4.2.8所有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停送电时应认真填写操作票,工作时必须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4.2.9非专职电工,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正常停送电操作必须经调度部门批准,否则不予执行。4.2.10所有停、送电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停电的开关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开关的机械闭锁装置要保证锁好。“五防”闭锁齐全。4.2.11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无计划和不按计划停送电。4.2.12停送电联系人员为车间主任以及各班班长、技术员、检修组长和运行组长,其他人员无权联系停送电。4.2.13电工根据工作票填写操作票,经核对无误签字后,按操作票逐项进行停、送电操作。值班电工做到五不操作,即:不见工作票不操作;申请停电内容不明确不操作;停电设备不清、线路不明确不操作;日期时间不符不操作;不经调度同意不操作。4.3 停送电流程4.3.1停电4.3.1.1操作高压电气设备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电工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使用绝缘棒或拉杆操作把手进行作业。停电时,将工作部分进行放电,封好地线。操作低压电器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用手拉、合刀闸开关,脸部不准正对开关。发现有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自行断开电源,事后向领导报告。4.3.1.2检修设备停电,应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禁止在只经断路器(开关)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应拉开上、下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开关应拉至试验或检修位置,应使各方面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若无法观察到停电设备的断开点,应有能够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应将设备各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4.3.1.3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应断开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应锁住,确保不会误送电。4.3.2验电4.3.2.1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的接触式验电器,在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装置)处对各相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证验电器良好;无法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时可用工频高压发生器等确证验电器良好。4.3.2.2高压验电应戴绝缘手套。验电器的伸缩式绝缘棒长度应拉足,验电时手应握在手柄处不得超过护环,人体应与验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雨雪天气时不得进行室外直接验电。4.3.3接地4.3.3.1当验明设备确己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4.3.3.2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应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装置),所装接地线与带电部分应考虑接地线摆动时仍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4.3.3.3在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该装置导电部分的规定地点,这些地点的油漆应刮去,并划有黑色标记。所有配电装置的适当地点,均应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接地端,接地电阻应合格。接地线应采用三相短路式接地线,若使用分相式接地线时,应设置三相合一的接地端。4.3.3.4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触电。4.3.3.5成套接地线应用有透明护套的多股软铜线组成,其截面不得小于25mm2,同时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禁止使用其他导线作接地线或短路线。4.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4.4.4.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4.4.4.2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栏(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遮栏(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4.4.4.3高压开关柜内手车开关拉出后,隔离带电部位的挡板封闭后禁止开启,并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4.4.4.4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其出入口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从此进出!”的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里面。若室外配电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应朝向围栏外面。禁止越过围栏。4.4.4.5在工作地点设置“在此工作!”的标示牌。4.4.4.6在室外构架上工作,则应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在工作人员上下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构架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4.4.4.7禁止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 因工作原因必须短时移动或拆除遮栏(围栏)、标示牌,应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进行。完毕后应立即恢复。4.5倒闸操作的要求4.5.1倒闸操作除事故处理外,变配电所(室)的倒闸操作必须填写操作票。4.5.2倒闸操作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应由电气负责人监护。4.5.3高压操作应戴绝缘手套,室外操作应穿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4.5.4送电时,先合上母线侧刀闸,再合线路侧刀闸,最后合上开关。停电时顺序相反,严禁带负荷拉、合刀闸。4.5.5变压器停电:先停负荷侧,再停电源侧,送电时相反。4.5.6拉开或合上刀闸时,应迅速果断,但不可用力过猛。操作机构有故障时,不得强行拉、合,操作完毕应检查销子是否到位。4.5.7倒闸操作票的安全要求4.5.7.1填好的操作票,必须进行核对,经核实无误后,由值班人签字。4.5.7.2操作前首先核对将要操作设备的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时由监护人唱票,操作人应复诵一遍。监护人认为复诵正确,即发出“对”或“操作”的命令,操作人方可进行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立即在本操作项目前做“√”的标记。4.5.7.3操作时要严格按照操作票的顺序进行,严禁漏操作或重复 操作。4.5.7.4全部操作完成后,填写终了时间,并做好“已执行”的标 记。4.5.7.5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停止操作,立即向下令人报告,弄清后再继续操作。切不可增改操作票。4.6 在停送电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按照储装中心停送电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填写规范做好相应票据填写,并保存好相关的记录。
某公司电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程序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31B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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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与主任级分(子)公司、上市公司、流域公司及相关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机构”)、建设单位(是指由投资方组建的具体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机构,如项目法人、发电厂或电站建设公司等)之间的关系,保障集团公司电源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规范电源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改善施工环境,使电源工程安全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程序。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独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建设的新、扩、改建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二章主要依据第三条本程序主要依据性文件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颁布(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颁布,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起执行(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年6月1日起执行(六)《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监安全38号(七)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 5009.1-2002)(八)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九)《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华电总[2005]1438号)(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办法(B版)》(十一)《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A版)》(十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21年版)》(十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021年版)》(十四)《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大纲(A版)》(十五)《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新建火电机组生产运营准备工作管理规定》(中国华电生[2005]93号)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工程安全管理,负责基建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信息上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管理,参与电源建设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公司系统工程建设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计划、监督管理、年度考核及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一)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集团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的制度。(二)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安排,部署集团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三)督促二级机构及建设单位履行基建安全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四)组织监督、检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抽查工程重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调查处理有建设单位责任的基建较大安全事故及有较大影响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件。(六)负责对二级机构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第六条二级机构负责对所辖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一)负责对所辖建设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二)监督所辖建设单位落实国家、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法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三)结合集团公司基建安全总目标要求,按照分级控制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安全施工目标。(四)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源建设工程安全检查大纲(A版)》的要求,对所辖建设单位进行安全检查。(五)根据各级政府及集团公司的文件通知,统一部署,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六)负责对所辖建设单位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调查处理有建设单位责任的基建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并将调查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八)审核所辖建设单位或本地区建设单位上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部的安全报表。第七条建设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审定承包商制订的有关实施细则,组织和推动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三)结合集团公司、二级机构基建安全总目标要求,按照分级控制的原则,制定本项目的安全施工目标。(四)按照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配置手册》等规定的要求组织安全策划工作,并根据策划方案制订工程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贯彻落实。(五)建立各级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及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程序文件和考核机制,确保两个体系有效运行。(六)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责任制,与有关建设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负责考核。(七)负责对工程建设承包方相关安全施工资质的审查。(八)组织建立工程安委会,制定工程安全目标、方针、管理制度和保证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对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第四章工作目标第八条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不发生对企业形象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不发生自然灾害引发的较大人员伤亡事件,并在工地范围内杜绝以下五种责任事故:1、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火灾事故。2、同等责任及以上较大交通事故。3、垮(坍)塌造成的较大以上人员伤亡事故。4、重大环境污染事故。5、大面积传染病和集体食物中毒事故。
用电系统安全管理程序
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
文件编号:
DY-3E8BB
编写人:
类 型:
审核人:
编制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建立用电安全规定
第二条 范围:适用于公司用电管理
第二章 程序
(一)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
3、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4、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5、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7、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8、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9、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10、接地装置的规定:
1)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2)变电室露天部分的单位独立避雷针为10欧姆。
3)装有避雷线线路上的金属及水泥电杆为10欧姆。
4)装在架空线路引至变电所进线上管型避雷器为10欧姆。
5)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6)易爆场所、库房及车间避雷针为4欧姆。
7)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11. 静电接地:
1) 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2) 露天放设的管道(液体、气体等)每隔20--25米应设感应雷接地,每处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3) 贮罐的四周应设闭合环型接地,接地电阻不超过10欧姆,罐体的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接地点间距不于大30米。
12. 防雷接地:
1)为保护建筑物不受雷击,应针对雷电的危害,分别对直击雷、感应雷和架空线引进高电压等采取防雷措施。
2)避雷装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针、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线。
3)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第等可靠接地,减小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4)避雷针应由三部分组成: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5)避雷针接地极的多少,应视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每极接地极之间的距离应保持3米,接地极应为带状接地。
6)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7)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8)避雷针的保护范围,应根据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来决定安装避雷针的高度和数目。
9)独立避雷针,避雷线的接地电阻不宜超过10欧姆。
13.当气候条件恶劣时,应停止户外电气作业,不得已而紧急抢修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4.变电所必须制订现场运行规程,值班人员的职责应在其中明确规定。
15.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栏进行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16.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证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7.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18.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严禁以手随便触摸。
19.未经试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20.在坠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时,须办好登高作业证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21.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10KV及以下为15米、10KV以上为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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