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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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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支护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深基坑支护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深基坑支护工程和周边环境的安全,避免和减少因深基坑施工引起的地质灾害和遵照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部建质[2021]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建质[2021]87号文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两种。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有: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 降水工程。 第三条 按照建质[2021]87号文规定,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由不少于5人组成的专家进行审查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和完善的指导意见。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 1. 专家组成员 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师及相关人员 4.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 本项目参建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可执行《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JGJ54097-2021)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发的有关技术安全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管理职能分工 第五条 深基坑支护的管理,涉及到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技术质量管理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要求项目经理部各职能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全力以赴的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基坑支护的各项管理工作。组织现场按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统一简称为“方案”)实施,负责施工所需人、财、物的组织管理与控制,定期组织内部审核和安全评估。 第七条 项目部主管生产的副经理,负责基坑施工的施工和安全监督和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和调整。 第八条 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支护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与审核,方案审核由项目部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完成,经审核合格的,由项目总工程师签字,并将其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公司科技部经理组织公司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由公司科技部经理签字,并将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收集由专家组成员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及专家组成员签字的论证报告,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项目总工程师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公司总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经交底与被交底各方签字后的安全技术交底在项目安全部门备案。 第九条 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审核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的条款,负责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全面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和制止,必要时采取停工整顿和予以处罚,有否决权。 第十条 工程技术组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编制支护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中的监测方案,负责编制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和检查日常的贯彻和执行情况,负责随时搜集质量、安全动态,每月填写质量月报和安全月报,于每月25日 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月报分别报公司工程部和安全部。负责施工前工程试验工作和日常施工中的管理工作和与我方有关的日常监测工作。 第十一条  材料供应组具体负责材料、机具和劳保用品进场、材料复(试)验、机具试运转及日常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项目安全员在项目安全总监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现场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立即向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安全总监汇报并采取措施整改,做好施工日志。 第十三条  施工队长具体负责支护工程的日常施工和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和执行项目经理部颁发的有关安全和质量文件,教育职工按操作规程精心操作,做到保证支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负责做好岗前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  设有分公司的区域性公司,其项目经理部上报的一切资料和文件,可直接上报分公司,分公司的各职能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履行公司相应的人员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对于单位工程的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及时上报公司科技部备案,有关安全月报和质量月报必须于每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分别上报公司安全部和工程部备案。 第三章 施工前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 设计准备 一、基坑支护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前必须掌握以下内容: 1. 建(构)筑物地下工程的规模和埋置深度。 2. 地质勘察部门提供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的勘察资料。 3. 到现场调研建(构)筑物场地周围环境、地形、地貌、地表水、道路及附近已有的和在建的工程实况。 4. 到有关部门了解场地周围地下已有的各种管线(设施)布局和走向。 二、 通过计算,进行多方案对比后,选取最优支护方案,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的深基坑支护方案需经专家论证后实施。 三、 绘制全套的建筑、结构施工图纸和各节点详图。 四、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场地周围环境,提出对现场监测的要求。包括:观测项目、测点布置、观测精度、观测濒度和临介状态报警值等。 第十六条 施工准备 一、 通过招标确定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各类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 二、 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充分学习和熟悉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纸后,请设计人员进行图纸交底、双方会审并做好记录、存档。 三、 基坑支护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方案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障条件。 2. 编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4. 支护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顺序、施工工艺、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机械选型和降水方案等。 5. 详细绘制支护体系各桩位或地下连续墙的平面布置图、立面图、剖面图以及各节点详图。详细绘制地下连续墙与地下室底板和各层楼板间相连接节点详图。 6. 详细绘制各基坑内部支护体系各层次的平面图和剖面图,以及各节点的详图。 7. 详细绘制土方放坡坡度,锚杆、土钉和挡墙的构造和节点详图。 8. 详细绘制降水井以及各级轻型井点降水的平面布置图、剖面图及具体构造详图。 9. 支护(支撑)体系、降水以及土方开挖等应有详细的计算过程,各种数据来源应准确。保证方案具有指导性和可行性。 10. 通过计算明确降水停止的具体部位和具体工序。 11. 逆作法施工的具体方法和施工的可行性,明确地下(基坑)施工和地上施工两者间的相互关系及采取相应的措施。 12. 详细列出基坑(地下)和地上各类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明确技术间隔的时间。 四、 编制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我方负责的监测监控方案等。 五、 编制保证工程质量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六、 编制监测项目的实施细则等。 七、编制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数量和进出场计划。 八、编制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部应保存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和记录,公司科技部应建立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台帐,包括方案名称、编制、论证、审核、审批的完成时间和实施的部位等内容。 第十八条 项目总工程师和施工队长分别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全体施工进行安全、技术和质量标准的交底,全体工人已进行培训。 第十九条 监测人员和记录人员定岗、定位,分工明确,并已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 组织原材料进场,并经复试合格。 第二十一条 组织机械装备进场,并经试运转合格。 第二十二条 组织各类检测仪器(表)和检测工具进场,并具有经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检测合格和率定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 劳保用品和器具准备齐全,经检验合格备用。 第二十四条 现场障碍清除完毕。 第二十五条 建议和督促建设单位立即组织有监测资质证明的监测检测单位进场,并做好投入监测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四章 支护工程施工管理 第二十六条 各种类型支护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先行做或一根桩或一个单元的工程试验,通过试验确定合理的施工参数。诸如:护壁泥浆的密度、水泥浆的水灰比、砂浆(砼)的配合比、搅拌下沉速度、喷浆提升速度、重复搅拌速度、静压桩的静压力和沉桩速度、预应力的施加方法和施加应力的比例等。为大面积的顺利施工和施工安全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十七条 保证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为基坑工程安全施工奠定基础。支护工程施工中严格贯彻和执行土建工程各工种的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诸如:技术交底、技术复核、质量检查、设计变更、材料代用、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分部项工程质量验收、竣工工程验收、工程故障和质量问题的报告等。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中,严格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第五章 支护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 基坑施工作业条件复杂,除土建工程各工种外,还涉及诸如机械、电气等多工种联合作业,涉及地下和地面的高处交叉作业等,因此施工中除执行本安全管理规定外,尚需执行诸如土建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等有关工种和高处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 现场内工程桩洞口较多,现场内外降水井洞口较多,现场中泥浆搅拌池、循环池、沉淀池、排污渠道等占地面积较大,必须采取各项具体措施,加强总平面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第六章 技术复核和工程监测 第三十条 基坑支护开工前,项目经理会同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等对工地四周的地形地貌、地上、地下的各类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对进场的机具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对专项方案、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的书面资料以及施工队伍的资质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等进行一次认真的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工。 第三十一条 项目总工程师针对各种类型的支护,在大面积施工前进行的单体试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认真思考和分析,必要时申报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公司总工程师共同研究后对有关各施工参数做出必要的调整,以确保大面积施工时的正常进行。 第三十二条 工程开工前应会同建设单位和工程监测、检测单位就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部位的监督监测进行具体会商,以达到基坑工程监测的预期目的。以随时掌握基坑支护、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动态的变化,据此,制定应急预案和采取应的急措施,为地下工程和基坑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正常施工和使用,提供安全保证。 第三十三条 工程技术组根据设计人员提出的对支护工程的监测要求,经过和现场监测单位协商后,编制由我方自行完成的现场监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人员编制、监测项目、监测部位、监测内容、仪器(表)的配置、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处理和反馈报告等。 第三十四条 现场监测的项目,主要是根据基坑工程的安全等级和周围环境的各种因素提出不同的要求,如表1。 第三十五条 监测工作从基坑土方开挖始,直至回填土完毕止监测人员随时根据各监测项目的动态变化的数据,分别绘制随时间变化的曲线图表,见表2,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见表3。当累计数据接近报警值时,及时向项目总工程师、现场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报告并经和现场监测单位协商,以便共同制定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案,及时处理。必要时请有关专家论证后处理。 每三十六条 记录人员随时做好记录,填写记录表格并签字确认。监测人员随时提供基坑工程现场监测报告,并在报告书上签字确认。记录表格和报告书分别报项目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审核后存档。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中建八局第三建设安全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现场监测项目          表1 序号 现场监测项目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1 自然环境(雨水、气温、洪水等) △ △ △ 2 围护结构的水平位移 △ △ △ 3 围护结构的垂直位移 △ ○ ╳ 4 基坑周围地表沉降 △ ○ ╳ 5 基坑周围地表裂缝 △ △ ○ 6 围护结构的应力应变 ○ ○ ╳ 7 围护结构的裂缝 △ △ ○ 8 支撑与锚杆的应力和轴力 △ ○ ╳ 9 基坑底部回弹和隆起 ○ ╳ ╳ 10 地下水位 △ ○ ╳ 11 墙背土体侧压力 ○ ╳ ╳ 12 墙背土体孔隙水压力 ○ ╳ ╳ 13 周围建(构)筑物的沉降 △ △ △ 14 周围建(构)筑物的水平位移 ○ ╳ ╳ 15 周围建(构)筑物的倾斜 △ ○ ╳ 16 周围建(构)筑物的裂缝 △ △ ○ 17 周围重要设施(包括市政管线)的变位与破损 △ △ △ 18 相邻道路路面的裂缝和沉降 △ △ △ 19 基坑周围地面超载状况 △ △ △ 20 基坑渗、漏水状况 △ △ △ 注:△—必测项目;○—宜测项目;╳--可不测项目。 现场监测项目记录表 项目名称: 表2 监测项目 动态 变化 数据 时间 结构位移 (mm) 结构 结构 裂缝 支承 锚杆 基坑 底部 周围地表 周围建(构)筑物 周围重要 地下水位变位(mm) 基坑渗漏水 mm/s 水平 垂直 应力 Mpa 应变 (mm) (mm) 应力 Mpa 轴力 (KN) 应力 Mpa 轴力 (KN) 隆起 (mm) 沉降 (mm) 裂缝 (mm) 沉降 (mm) 水平 位移 (mm) 裂缝 (mm) 倾斜 (%) 设施 变位 (mm) 时间  图表 (应力) 变位          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        表3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         基坑开控深度 施工阶段 ≤5m 5-10m 10-15m >15m 一 级 开 挖 面 深 度 ≤5m 1d 2d 2d 2d 5-10m 1d 1d 1d >10m 12h 12h 挖 完 以 后 时 间 ≤7d 1d 1d 12h 12h 7-15d 3d 2d 1d 1d 15-30d 7d 4d 2d 1d >30d 10d 7d 5d 3d 二 级 开 挖 面 深 度 ≤5m 2d 3d 3d 3d 5-10m 2d 2d 2d >10m 1d 1d 挖 完 以 后 时 间 ≤7d 2d 2d 1d 1d 7-15d 5d 3d 2d 2d 15-30d 10d 7d 5d 3d >30d 10d 10d 7d 5d 注:当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三级时,时间间隔可适当增大。(由施工、建设和监理单位共商后确定。) 云南大唐国际红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带使用管理制度 2010年10月10日 安全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带的监督管理,保证安全带的使用规范,安全可靠,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GB6095-2021《安全带》、GB/T-6096-2021《安全带测试方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中国大唐、大唐国际有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明确了本公司及各项目部安全带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的具体规定。 第三条 红河发电公司、各项目部及在红河发电公司施工的外包队伍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安全带一律在正规的劳保商店购买。各单位不准从小商贩手购置,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安全带。 第五条 各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安全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第六条 新购买的安全带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第七条 红河发电公司安监部负责本公司安全带的采购、发放。 第八条 安监部负责对全厂及各项目部的安全带监督管理。各项目部新购置和需报废的的安全带必须及时到安监部办理登记手续。新安全带需经安全监部统一编号、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见附件1)。 第九条 安全带使用部门负责安全带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和使用前的检查(见附件2)。 第十条 蓝巢项目部负责全厂安全带的定期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试验合格的安全带贴上合格标签。 第十一条 凡使用安全带单位必须建立安全带清册。做好检查记录,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 外包施工队伍佩戴的安全带应符合国家和本规定的要求。 第十三条 红河发电公司各管理部门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带。 第十四条 凡能在地面预先作好的工作,都应在地面完成,尽量减少使用安全带作业。 第十五条 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 第十六条 在没有脚手架或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应使用安全带。 第十七条 使用安全带作业的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生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赃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宜使用安全带作业。 第十八条 使用安全带作业人员在现场工作前,必须对周围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周围如有孔洞、沟道等,应铺设盖板、安全网。如上方有带电设备及输电线时,要注意安全距离。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第十九条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不得使用安全带作业。 第二十条 使用安全带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软底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背心、短裤、裙子、高跟鞋和拖鞋。 第二十一条 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不宜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禁止低挂高用。 第二十二条 安全带的检查、试验周期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规定的周期,每隔六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试验时间为5分钟,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在《起重工器具的检查、试验记录》簿上登记,合格证贴在安全带号牌上。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安全带验收检查评价内容 (一) 安全带应有永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其内容应符合GB/T-6095-2021《安全带》第7条。 (二) 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 (三) 安全带与身体接触的一面不应有突出物,结构应平滑; (四) 安全带不应使用回料或再生料; (五) 坠落悬挂安全带的安全绳同主带的连接点应固定于佩戴者的后背、后腰或胸前,不应位于腋下、腰侧或腹部; (六) 坠落悬挂安全带应带有一个足以装下连接器的安全绳的口袋; (七) 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八) 所有零部件应顺滑,无材料或制造缺陷,无尖角或锋利边缘,8字环、品字环不不应有尖角和倒角,几何面应采用R4以上圆角过渡; (九) 金属环类零件不应使用焊接件,不应留有开口; (十) 连接器的活门应有保险功能,应在两个明确的动作下才能打开; (十一) 主带扎紧扣应可靠,不能意外开启; (十二) 主带应是整根,不能有接头,宽度不能小于40mm; (十三) 辅带宽度不应小于20mm; (十四) 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m; (十五) 护腰带整体硬挺度不应小于腰带的硬挺度,宽度不应小于80mm,长度不应小于60mm,接触腰的一面应有柔软、吸汗、透气的材料; 第二十四条 安全带使用前监督检查内容 (一) 使用安全带前,工作负责人、作业人员及安监人员对安全设施、身体状况进行检查; (二) 安全带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 是否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四) 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 (五) 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六) 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七) 挂钩的钩舌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八) 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也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九) 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十) 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十一) 检查现场是否有可靠的挂点,不允许低挂; (十二) 安全空间不应有物体可能对坠落者造成碰撞伤害; (十三) 检查安全带的伸展长度考察安全空间是否够用。 第二十五条 安全带整体静态负荷试验验收标准 (一) 不应出现织带撕裂,开线,金属件破裂,连接器开启,绳断、金属件塑性变形、模拟人滑脱、缓冲器(绳)断等现象; (二) 安全带不应出现明显不对称滑移或不对称变形; (三) 模拟人的腋下、大腿内侧不应有金属件; (四) 不应有任何部位压迫模拟人的喉部、外生殖器; (五) 织带或绳在调节扣内的滑移不应大于25mm。 附件1 安 全 带 登 记 表 序号 编号 生产厂家 使用部门 存放地点 使用日期 报废日期 附件2 安全带定期、使用前检查记录 序号 安全带编号 检查标准 检查时间 检查情况 结论 检查人 ①有统一、清晰的编号。 ②定期检验合格,有记录,未超期使用。 ③组件完整,无短缺,无破损。 ④绳索、编织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⑤皮革配件完好、无伤残。 ⑥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⑦挂钩的钩舌平整不错位,保险装置完整可靠。 ⑧活梁卡子的活梁灵活,表面滚花良好,也边框间距符合要求。 ⑨铆钉无明显偏位,表面平整。 ⑩配备的防坠器应制动可靠。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各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绥化市北辰工业气体 岗位管理制度 起草: 日期: 日期: 执行日期: 日期: 消防干事岗位责任制 一、经常对职工,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防火教育,使职工提高警惕性民,克服麻痹思想,避免发生火灾。 二、有计划的组织全公司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掌握消防技能发生火险、火灾能够妥善和正确的处理。 三、组织执行安全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措施,做到有关制健全,符合实际。 四、检查职工贯彻执行防火制度、措施情况,检查防火措施、器材、设备维护管理是否有效的情况,做到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发生火灾立即向消防员报警并做到现场组织力重扑灭。 六、火险、火灾扑灭后,深入调整、研究、弄清火险、火灾发生的原因,对责任犯罪形成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与司法公安部门联系。 七、有计划的对各要害部门人员管理教育,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分类保管,经常对保管员监督、检查,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否按规定保管。 八、消防干事如果在工作中顽忽职守,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应追究其责任,并给予严重处分。 防火、防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消防法规和《消防条例》。 2、要严格遵守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要掌握和熟知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的消防和灭火方法。 4、要及时消除操作现场周围的易燃物,车间内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器设备。 5、工作场所严禁吸烟、明火和会客,并监督进入场所的人员严格遵守制度。 6、认真检查氧气瓶及管道是否渗漏,严禁拖拉碰撞,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 7、配齐消防器材。 8、不得把易发挥的油类和易燃的物品带入生产车间。 9、氧气生产过程中严格禁油,以免引起爆炸。 10、对各个受压容器没经领导批准泄压后不得擅自拆卸。 气瓶储存保管制度 1、气瓶储存要做到防火、防油、防潮、防锈、防腐、不丢、不损。 2、要摆放整齐、分门别类、新旧分开,便于入库清理,做到层次清楚,井然有序。 3、储存处严禁烟火,掌握周边环境留有通道。 4、对储存气瓶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联系报告。 5、气瓶在入库前必须戴好两个胶圈,旋紧瓶帽,妥善固定。 6、出库时要试压装车,不够压不上车、不出厂。 7、对合格氧气瓶要贴上产品合格证。 8、保管员对气瓶储存要必须心中有数,做到日清日结,并填写好销售报表。 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执行驾驶员守则和责任制,把车辆保养好。 2、必须有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出公司。 3、必须按路单行使,否则离开运输线发生一切事故和后果由当班司机负责。 4、严禁客货混载,驾驶室不准超乘。 5、专人专车,没经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准乱抓车。 6、车辆要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做到勤检查、保养、勤刷洗,不准带病行使。 7、车队长要做好出车记录。 8、不准将车私自借给他人,否则从严处罚。 9、不准自作主张在外边买配件,否则一律不给报销。 10、实行押车制度,严禁在车上吸烟。 11、氧气瓶必须套有两个胶圈,在装卸和运输过程中药避免摔行、敲击及强烈震动,以免爆炸造成伤亡。 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一、建立自有气瓶与非自有气瓶的管理,使气瓶管理规范化 二、自有气瓶建立档案,进行编号管理,公司编号为四位数字,并按照鉴定周期进行鉴定。 三、公司配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自有气瓶,保证市场销售和周转。 四、长期合作且信誉较好的合作单位,也承担非自有气瓶的充装。 五、非自有气瓶首次充装前要进行技术鉴定,确定充装的安全性。打压后,记入非自有气瓶档案,与本公司气瓶一并管理。 六、随时记载和跟踪非自有气瓶的管理。 七、自有气瓶及非自有气瓶的鉴定均需载入档案。 八、气瓶管理标识,载入气瓶档案的气瓶,企业均需喷涂天蓝色,并在瓶身立测喷有黑色字体“绥化市北辰工业气体”及“氧”字样,与其它气体气瓶区分。 九、盛装氧气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份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性凝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修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十、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瓶口摞放检查、重量与容积测定、水压试验、瓶阀检验和气密性试验。 十一、气瓶维护保养应日常进行易损件更新、更换,气瓶颜色标记按GB71441986实施。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钢瓶是重装氧气的压力容器,而氧气是一种助燃性气体,钢瓶的定期检验就是要解决安全使用问题。一定要绝对保证安全,万无一失。 1、人身安全:全公司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熟练的业务技术来完成每一项工作,决不允许马马虎虎、擅离职守和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的现象发生,提高组织性、纪律性,严格按着钢瓶检验的科学规律和上级有关规定办事,慎重操作,科学检验,避免各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大力向用户宣传氧气的充装、运输正确合理安全地使用氧气瓶及其附属设备,耐心的向用户解释钢瓶定期检验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确保用户正确安全使用。 2、设备安全:公司在用的仪器、仪表、设备是对钢瓶进行安全科学检验的主要手段,所有对仪表设备的定期维护、维修、保养是十分必要的。每周六下班前半个小时对设备进行保养,要求设备不准带病工作和超负荷运行,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脱离现场,监视各部分运行情况和仪表的指示情况,发生异常现象立即停车,查明原因,排除事故后方可继续运行,保持设备现场的清洁卫生,努力提高文明生产程度。 二、业务能力目标 公司生产管理是一项技术性、安全责任、政治责任都很强的工作,对全班组人员的业务能力有较高要求: 1、全体人员都应经过专业培训,能胜任本职工作。 2、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讨论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学习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及机械基本知识各种检测方法和手段。压力容生产过程及表面保护等有关知识,不断提高全体人员业务工作能力。 3、熟悉安全生产、防火、防爆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工具、会扑灭初起火灾、会安全自救。 4、了解所负责设备的运行情况,准确填写设备运行及维修、保养记录。 三、优质服务 全体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用户第一的思想。对集体和个人送来的钢瓶都要热情接待,做到收验及时,一视同仁,既要做到按规定进行严格检验、一丝不苟,又要想到用户的困难,把好检验关,又不刁难用户,不断对全体人员进行服务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优质服务。 四、质量管理目标 钢瓶的检查质量是公司的生命,把住质量关是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一,必须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相关的国家标准,认真检查,以确保钢瓶检查的质量。 1、进公司充装的钢瓶要登记编号,收发手续齐全不能错发和互相顶替。 2、外观检查,要查明钢瓶的生产厂、出厂日期重量、检验次数按照有关规定对划痕点、腐蚀、线腐蚀、面腐蚀、凹坑、护罩、底座、逐项检查。参照判废标准,确定是否符合充氧标准。 3、使用期限超过30年的气瓶予以报废处理。 4、成品入库前由保管员对充装质量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要求者一律返回充装站。 5、检查完毕的成品入库 五、安全生产守则 1、在生产场所和生产车间严禁吸烟。 2、工作时间机器开着,不得擅离职守。 3、操作前必须先穿戴好工作服。 4、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野蛮生产,违章作业。 5、不得将钢瓶乱摆乱放。 信息反馈处理制度 一、建立严格的信息反馈工作组织机构,并形成网络,使信息工作标准化。 二、信息员处理信息要按规定的程序,把充装过程中报表按时间要求及时准确传递,准确率达90%。 三、按月做好各种信息分析、整理、统计,对充瓶经营工作中反映出的情况进行分析,做好充装经营预测。 四、定期汇集各类信息并进行筛选,并写出分析和实施报告。 五、各种原始记录要分类保存,并要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管理。 六、建立健全台账做好档案工作。 七、信息反馈处理工作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应加快充瓶单位发展,确定工作目标和重点,必须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发展信息工作。 八、全公司职工凡反馈的信息一经被采纳并获直接经济效益的应给予重奖。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管理及定期检验制度 一、压力容器管理 1、要保证压力容器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2、要掌握正常的操作方法,熟知容器的压力极限与温度。 3、要掌握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 4、压力容器运行要保持平衡,禁止超载运行。 5、要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安全检查。 6、要消除压力容器“冒、滴、漏”的现象。 7、要按规定装设安全装置并经常保持完好灵敏可靠。 8、要正确操作,合理使用。 9、要加强对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 二、管道检修操作 1、工艺管道检修段决定以后与检修段相邻的管路和设备要就近用截止阀关严,并用盲板封闭。 2、如检修段可以移位,应把其移到安全场所进行施焊,如检修段不便移位就地检修时,检修段要用蒸气吹扫后施焊,施焊时最少要有一人监护并设灭火器材。 3、更换新的管道时,焊接完毕后要进行强度试验的气密试验,试压合格后再进行对接组装。 4、检修段修理完毕后,在原来位置装好,其中一端紧固开启阀门缓慢向被修管段充气,并从管路另一端排出空气。 三、更换阀门操作 1、阀门更换前要了解更换阀门在工艺管路中的作用,结构压力以及口径等,阀门更换前要做水压试验,试验时应不渗不漏。 2、接管路时检修规程中的第二页要求,进行阀门更换前要做放空工作。 3、操作程序 (1)要把更换的阀门开启2-3扣。 (2)按对角线拆卸螺栓,拆下阀门应清理连处污物及法兰上的密封线。 (3)更换阀门两端的橡胶石棉垫。 (4)按对角线方向,紧固阀门螺栓。 4、置换 (1)如阀门为设备上的,按投产程序进行更换。 (2)如更换阀门为工艺管路上的,按工艺管路检修规程中的第五项进行放气置换。 5、阀门检修时要采用不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四、定期检验 根据《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对低温液体贮罐由黑龙江省黎明低温在用压力容器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6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 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制度 一、为确保计量器的量值准确统一,设备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本企业的计量器具,合理编排周期检定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计量器具使用部门必须按周期检定计划,及时送检,检定合格方能使用。送检率、合格率达不到要求或因检定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设备科负责,因不送检造成计量器具失准,使生产不正常出现的损失,由使用单位副。 三、计量器具的周检率和周检合格率,必须达到国家的规定标准。 四、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失准、失灵等现象,须立即报告给设备科,由设备科派计量人员进行处理。设备上的各类仪表失准,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送交计量人员检修。 五、凡本公司不具备检定、检修资格及条件的计量器具,统一由设备科按规定的检定周期报权威部门送检。 六、所有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或检定证书,须建档保存。 七、少数正在使用的计量器具,在规定的检定周期内需要进行临时校正,且本公司有条件自行校正的,可自行组织校正,校定结构存入档案备查。 气瓶检查登记制度 一、气瓶检查制度 1、气瓶是否持由具有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 2、气瓶原始标志是否符合标准规定,钢印是否清晰 3、气瓶应在规定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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