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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安全知识:GPS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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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GPS 卫星定位监控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各客运车辆安全运行,充分利用 GPS 卫星定位系统,加强对车辆的动态监控,明确落实监控工作责任,特定 本管理办法。 1、 GPS 卫星定位系统监控人员当班时应检查客户端是否正常工作, 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监控公司修复, 做好相应记 录。 2、检查公司车辆是否都处于监控范围,发现掉线要查找原因,分析情况及时解决。必要时联系驾驶员查明原因,解 决相关问题,做好记录档案。 3、发现车辆 GPS 卫星定位系统出现故障,要做到及时修复。对恶意破坏车辆 GPS 卫星定位系统的人员,公司责令 其自费修复,并给予经济处罚。 4、发现车辆超速超员报警要及时用短信或电话通知驾驶员减速,并跟踪车辆是否及时纠正车速,做好情况记录。如 果发现屡教不改、经常超速的车辆要提请安技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给予经济处罚。 5、车辆紧急报警时要及时将警情报 110,对乱报警情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整改。 6 、天气恶劣、道路险情、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要及时通知驾驶车辆避险。 7 、车辆或驾驶员变更的有关人员名单和电话信息,要及时通知监控中心更改。 车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并明确生产线车下作业人员安全作业标准,使车下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的保证,特制定 车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管理流程,内容如下: 1.对未装仪表台和组合开关的车辆到车下操作前, 把严禁打车牌分别悬挂在驾驶区方向机杆和副启动盒醒目位置, 然 后再进入车下工作。操纵、电工人员严禁进行发动车辆操作。 2.针对于水暖车组合开关安装人员在安装完毕后把组合开关启动钥匙直接转到水暖车下操作人员手中,每条生产线水 暖组安排专人负责,在水暖车下操作工序未完工之前,其他操纵、电工调试人员如果需要启动钥匙到水暖负责人处借 取,借取人员必须对钥匙负责,不得转借他人,用完之后及时归还水暖负责人。要求到车下操作人员在未拿到钥匙时 严禁进入车下工作。 3.水暖组在车下工序完工后拿钥匙的负责人及时把钥匙转给电工调试,绝不能因个人工作失误耽搁生产。 4.在车下有员工作业时,或者仪表台驾驶区、副启动盒处挂有禁止打车标牌时,电工调试只允许进行静态电工调试, 严禁进行发动车辆的动态调试。 5.对于完工或下线车辆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车下整改操作, 必须在前后醒目位置放置严禁打车标牌, 并且随身携 带启动钥匙,如有特殊原因找不到启动钥匙,必须安排专人对驾驶区进行监护,保证车辆不会被其他人员启动。 6.车下作业人员进入车下作业之前必须严格遵守三务必/两落实/一注意原则, 即: 务必在驾驶区挂有严禁打车警示牌; 务必在副启动盒处挂有严禁打车警示牌;务必随身携带启动钥匙,落实检查止轮器是否放置到位;落实走线时板链运 行是否彻底结束,注意进入车下作业时身体所躺位置远离车轮。 7.倒车司机及车辆启动作业人员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动车作业时必须通知车底作业人员将严禁打车警示牌撤离后方可 作业,在沟通未遂的情况下严禁赌气擅自作业(此时车底作业人员应以车间整体生产进度为重予以必要配合)。 8.倒车司机在作业前务必确保在车辆即将启动初始运行时间段车底作业人员连人带牌 (严禁打车警示牌 )全部撤离车 辆运行危险区后方可作业 ;在使用拖车棒及拖拉机进行拖运无效工艺车作业时严禁采用挂挡点踩刹车的方式来提醒车 底车内人员撤离;在用拖拉机拖运无效工艺车时责任工段必须做好三同时即一条线同时指定三人一同配合作业 :一人驾 驶拖拉机/一人操纵无效车/一人监护当事车车底及四周安全状态。 9.在倒车作业进行之前由倒车司机负责告知车底车内及车四周作业人员要求全部撤离 ,作业人员应立即予以配合不能 推拖扯皮,车底作业人员听到走线铃声响起后应立即撤离车底、 在出现走线铃声短暂停息情况下车底作业人员在与板链 操作人员沟通确认不再走线的情况下方可进入车底继续作业,不得擅自行钻入车下. 10.以上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期开始执行,要求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相关工段班组长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进行严格监控,对在检查中发现违规操作的员工,将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视情节严重度对相关组、 班、段长进行的罚款处理。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车间所有,同时车间保留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健全完善的权利。 GPS 监控室监控员工作职责 一、对公司所有营运车辆的运行状态进行全程全时监控,认真做好监控记录;不得在系统上从事与监控无关的活动, 要确保软件正常使用,保证网络畅通。 二、值班期间确保实时监控所有营运车辆的位置、速度,对出现的车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及时进行信 息提示、电话警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向领导汇报; 三、录入、更新车辆基本信息、驾驶人信息、维修信息和保险等信息。每日统计、填写超速、疲劳驾驶等违规情况。 四、核查在线车辆,对上传信息不正常的车辆及时进行电话联系,落实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存在设备问题的,及 时通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五、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监控,适时向夜间运行车辆发送安全和中途休息提示信息; 六、收到并确认特殊天气信息和封路、拥堵、限行、断路等道路信息后,及时向营运驾驶人发送信息进行安全提示。 七、及时答复或处理车辆的求助信息,及时确认突发事件信息并上报。 八、负责对例检合格的车辆例检单签注 GPS 在线或 GPS 终端故障印章。对夜间运行车辆停车休息记录进行历史轨 迹回放核查,对记录与历史轨迹不予盖章。 九、新装、移机、换卡的 GPS 车载终端的车辆,及时申报变更、核查车辆在线情况;确保车台在线、定位。 十、设置车辆最高运行监控限速速度,按车台运行线路限速要求、道路条件合理进行分段限速设置。 十一、坚持值班制度,确保全天 24 小时的监控时间到位,各级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协调和指导单位安全工作; 2、审议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目标; 3、督促检查各岗位对上级领导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的要求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落实站内事故的调查,并将调查结 果及应采取的措施提出正式报告; 4、定期不定期听取和岗位整改重大隐患和加强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时反映重要安 全问题及隐患,并提出处理意见;完成各上级部门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 5、审议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应涵盖本站的各部门和岗位,内容应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 原则,且与单位的行政管理职能相符; 6、做出对安全工作有贡献人员的奖励和违章作业、事故责任人员处罚决定; 7 、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责任追查和隐患整改。 综合部部长安全工作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的安全工作部署。 二、利用各种形式,经常向广大职工宣传安全防火和安全灭火常识。 三、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防火制度,并检查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防火情况提出建议,当 好参谋。 四、经常检查各部门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五、做好安全档案的整理工作,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文件精神,并做好安全工作会议和检查记录。 六、参加并组织对安全事故案件的现场勘查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七、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对防火措施、设备要加强管理,建立账目,完善设备的使用制度。 八、加强安全四防工作,编制好值班值宿轮流表。 后勤管理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后勤管理工作,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负主管责任。 2、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按照《安全生产法》、 《铁路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后勤安全管理工作发展的总 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结合铁路安全运输的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后勤管理工作中不同岗位的安全责任制,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严格执 行集团公司《安全工作问责制度》。 4、掌握全公司后勤管理中的安全工作状况,落实领导干部走动式管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房屋、锅炉、电梯进行 安全检查,组织召开安全防范工作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5、负责组织处理交通运输中发生的事故,在管理权限内,对事故进行四定(即:定时间、定地点、定负责人、定措 施)处理,对责任者严肃追查,审定处理意见。 6 、负责组织后勤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经常性组织开展岗位安全技术培训。 7 、高度重视车辆交通安全运输和物业管理安全规定,针对专业特点,制定突发灾害抢险预案,定期检查安全状况, 发展重大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码头安全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码头安全管理内容和要求,适用于进入或靠泊码头的所有人员和船只。 2.具体内容和要求: 2.1 码头消防设施齐全完整,灭火器、黄砂、太平斧等放在指定的地方。 2.2 配有质量符合要求,足够数量的救生器材,并放在指定的地方。 2.3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码头,参观人员须佩戴参观证。 2.4 酗酒者、神智不清者严禁进码头。 2.5 进入码头必须戴安全帽。 2.6 码头上应配有足够的照明,确保光线充足。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 2.7 码头上的栏杆、围栏等符合要求完好无损。 2.8 码头引桥上有车辆限速 5 公里的明显标志;任何车辆进码头必须限速行驶,且有通行证。 2.9 未经过上级部门批准,外来船只不准停靠码头。 2.10 煤船、 油船靠泊、 离泊必须得到调度员通知方可执行。 在风力大于 9 级, 浪高大于 1.2m 时, 船舶必须离开码头。 2.11 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水手作业、临水作业必须穿好救生衣。 2.12 煤船靠泊后,船、岸之间铺设的沿梯、跳板可靠牢固,且下面设有安全网,并符合安全要求。 2.13 油船靠泊必须可靠接地,消防器具到现场,并完好可用。 2.14 卸油期间厂消防队员必须到现场,油轮不能熄火。 2.15 卸油时,禁止电瓶车进入码头卸油区及其它船只靠近油船。其它车辆(包括电瓶车)和无关人员禁止进入警戒 线内。 2.16 卸油期间,作业区严禁动火。 2.17 综合码头应有明显的承重标记。码头的荷重件不得超过承重允许负荷。 2.18 缆桩及其周围禁止人员休息和逗留。护轮槛不得坐人或站立。任何人不得越过综合码头安全链区域。 2.19 码头引桥下船舶不得穿行,引桥桩禁止系缆绳。 2.20 因生产需要的各种油类、油具、材料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 2.21 卸船机作业时严禁在抓斗下通过、停留或做其它工作。无关人员不得上卸船机。 2.22 卸船机的运行和维护工作严格按有关运行规程、运行管理标准、检修规程、检修管理标准执行。 车辆加油卡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本公司车辆用油管理,降低车辆使用成本,提高车辆使用功效,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所有车辆实行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加油站定点在珠海市中南方洲南屏加油站有限公司,加 油卡实行专人管理。 二、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加油卡,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车辆用油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和控制。 三、 综合管理部设专人管理油卡 (以下简称油卡专管员), 首次领取油卡时, 应在综合管理部填写 《油卡信息登记表》 进行备案。油卡一经备案,如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如油卡临时损坏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进行加油时,请油 卡专管员及时报综合管理部进行处理。 四、使用油卡时保持卡面清洁,不得折弯,专管员须对油卡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及时到办卡油站办理挂失并承担 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车辆需使用油卡时,可直接在油卡专员处进行领取,领取时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以备综合管理部及其相关 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监督。 六、油卡专管员应及时了解车辆油卡的使用情况,信时向综合管理部申请油卡充值。并于每次充值之前将上一次的 使用登记表交综合管理部进行备案。 七、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有员在使用前仔细检查车辆情况,如需加油请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 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并要油卡专管员处进行备案,否则,将不予报销。 八、加油责任到每车每个人,每辆车配备加油卡只限本车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加油完毕后设备会自动打印加油 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当天加油当天将小票交到综合管理部前台办公处,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因加油站系 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或者是小票丢失时,当日须向综合管理部说明情况由司机做好加油记录,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九、综合管理部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派 车申请表》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对。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给 予警告,第二次加油费自己承担,如经查证因驾驶员私自使用加油卡,给予驾驶员两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 监理部应建立安全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以下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并按照内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1.未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和安全技术措施就同意施工的; 2.在工序报验前, 未认真执行安全检查验收把关的, 施工作业不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的, 对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 技术交底或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未落实到位,就同意转序的; 3.未认真执行巡查制度或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未执行现场跟班监控或旁站监理的; 4.对危险性较大施工项目作业,施工、技术、安质负责人未到岗把关,监理人员未责令暂停施工作业的; 5.施工现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问题, 监理人员未提出处理措施的; 对较大隐患问题未及时上报监理部或安全监理工程 师的; 6.对项目管理机构或监理部提出的问题、要求,未督促落实或落实不到位,不制止不上报仍继续施工的; 7.监理人员自身违反有关规定要求, 违章指挥、 不戴安全帽、 失职或管辖区域内发生较大问题及事故未及时上报等行 为; 8.管辖区域内发生较大问题或各类事故的。 对造成较大影响或发生事故的,监理人员应给予清退;对负有重大责任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涉及营业线的, 还应按照营业线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专(兼)职驾驶员安全职责 (一)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国家及上级有关交通安全法规、规定及条例。执行 公司和本单位关于车辆管理的规定; (二)做好日常的车辆维护和保养,出车前坚持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本车辆完好,禁止车辆 带病出车; (三)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应急预案演练,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及防护 能力; (四)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和应急箱; (五)认真执行公司车辆出行、保养、修理等审批制度,做好相关记录; (六)有权拒绝违规的指令和安排。第三十四条食堂厨师安全生产职责。 养护科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 、在收费管理处处长领导下,协助处长做好本部门各项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管理处各行规章制度,组织养护队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完成收费管理处下达的 养护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主持本部门日常工作,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知识学习和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其思想素 质和业务素质,搞好部门全面建设。 4、依照属地原则,配合、协调沿线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搞好所辖路段的共建、共管以及综合治理 等工作。 5、根据巡逻职责,加大巡逻密度,搞好队伍自身形象、纪律、安全等工作,了解掌握所辖路段养护状况,维护养护 作业秩序。 6、检查、监督部门人员日常工作、行为规范,协助分管处长审批和执行部门人员的请假、考评、奖惩等事宜;对部 门人员实施考核评比工作,对违纪违规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收费管理处批准执行。 7、遇特殊天气、重大突发路产案件(事件)以及重大特勤任务,必须即使赶到现场参与处置,并向公司领导和有关 部门汇报。 8 、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服从安排,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搞好外业内勤管理工作、 养护管理工作。 9、负责收集、整理、规范部门资料,健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转收上级文件、指示,做到记录全面、 清晰、准确;重大养护作业事宜要及时向有关领导书面汇报。 10、负责本部门票据、印章、服装、专用器材的使用和保管,建立健全领取发放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11、管理养护科维护工作,检查公路以及公路附属设施的清洁工作,营造一个良好干净的环境。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高速公路承赤筹建处质量安全抵押金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承赤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施工安全,充分发挥施工、监理单位主要人员的作用,增强责任心, 特制订承赤高速公路质量、安全抵押金制度。 第二条:本项目执行质量安全责任人制度,对路基、桥涵、隧道的关键部位、重点工序进行质量安全管理,并在施 工现场明牌标示。 第三条:抵押金数额: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20000 元、总工 15000 元 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 10000 元、驻地: 10000 元 第四条:抵押金的收缴与管理: 1 、本制度自发布实施一个月内各施工、监理单位将质量抵押金收齐后交筹建处财务科并单独设立账户和个人明细, 专款专用。 2、未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如数返还。质量、安全抵押金的使用将按照本办 法有关条款以文件或罚款单的形式进行奖罚。 3、筹建处每年末进行综合评比,将罚款奖励给相关人员。次年一月份各施工、监理单位将质量抵押金缺额收齐后交 筹建处财务科。 4 、因工作关系调动或调换的人员,经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并经筹建处同意后,其抵押金如数退还。 第五条:适用范围 路基:台背回填;小桥涵砼施工;挡墙防护;髙填深挖。 桥梁:梁板预制、安装;桩、柱、盖梁施工;钢筋加工;桥面铺装;护栏施工;伸缩缝安装。 隧道:洞口施工、隧道开挖;喷锚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排水系统。 第六条:奖罚 1:在上级部门进行的质量、安全检查中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并受到表扬的施工、监理单位,筹建处将通报表扬相关 的施工、监理责任人,并奖励 1000~2000 元。 2:在筹建处组织的历次检查评比中未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给予前三名相关的施工、监理责任人 500~1000 元奖励。 3:筹建处领导巡视检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每处处罚相关责任人 200~500 元 4:在省级及省级以上部门组织检查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每条处罚项目经理1000 元,驻地 500 元,总监 100 元。 5:在筹建处组织的历次检查评比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给予后三名相关的施工、监理责任人 500~1000 元处罚。 6:在筹建处项目工程师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经报科长(分部主任)批准,每条处罚项目经 理 200 元,总工 150 元,驻地 100 元,总监 30 元。 7: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多次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个人,筹建处将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将驱除出本项目。 第七条:质量安全控制要点: (见附件) 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驾驶人的档案管理,避免因档案遗失或隐私泄漏,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风险, 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作为客运企业,客运驾驶人档案是企业管理档案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公司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 聘、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有关驾驶人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 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员工的依据,是公司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客运驾驶员行车安全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制度,档案记录其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 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 (一)驾驶员登记表、照片。 (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无劣迹证明(或公安网查询记录)。 (三)单放鉴定表及培训记录。 (四)公安网驾驶员违章信息记录(查询记录)。 (五)驾驶员个人行车事故档案资料。 (六)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上岗证、从业资格证等复印件。 (七)驾驶员档案交接清单。 (八)驾驶员解聘审批证明。 (九)驾驶员违章、违纪处理情况,安全公里记录和安全奖惩记录。 (十)集团内部安全公里转入证明。 第四条客运驾驶人信息档案管理要求 1.分公司安全管理员负责驾驶人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 自驾驶人入职第一天起为其建立档案, 员工档案管理人员负 责将员工档案按部门编号统一管理,以便查询。 2.辞职、辞退驾驶人的档案从分公司提出,单独保管。 3.信息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随意转借、涂改,要建立存档、销毁记录,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五条档案查询权限:档案涉及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 员工档案内容。 第六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职工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或严重“两违”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严肃职工的劳动和作业纪律,有效地预防和控制行车事故的发生,实现运输安全 “有序可控,基本稳定”目标,根 据《职工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或严重“两违”处罚办法》 (劳[2005]61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职工发生责任行车事故或严 重“两违”处罚办法》。 第二章:对发生行车责任故障事故职工的处罚 1 、发生责任设备故障,对行车无影响的,扣罚责任者当月生产奖金全部。 2、发生 B 类一般责任事故(由于设备检修人员对设备检修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而耽误列车的)的责任者给予 3-6 个 月待岗并行政警告。 3、发生 A 类事故(施工、清扫、检修设备耽误列车的,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的)的责任者给予调 离行车岗位并行政记过处分。 4、发生险性事故(接触网塌网、坠落、倒杆刮上客运列车的)的责任者给予调离行车岗位并行政记大过处分。 5 、发生大事故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开除路籍、留路察看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章:对发生严重“两违”职工的处罚 职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直接责任者实行待岗 3-6 个月: 1 、当班饮酒或带酒气上岗。 2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 3 、当班睡觉。 4 、工作时间在作业职场打扑克、麻将等游戏娱乐活动。 5 、在工作职场打架斗殴影响工作。 6 、轨道车作业、转线越过关闭的调车信号,但未挤坏道岔。 7 、机械动力设备人为造成故障,但未构成事故。 8 、重点防火部位有明火。 9 、因供水、设备责任故障,影响正常运输秩序。 10、擅自扩大施工范围的。 11、使用轨道车与车站联系不彻底或超过承认时间、承认地点及超速运行、超载运行。 12、设备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进行防护。 13、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带,不带安全帽。 14、设备检修不彻底、使用设备违反操作规程,严重影响安全生产。 15、由于“两违”造成锅炉出现白水表现象。 16、各种压力容器、锅炉压力表和安全阀作用不良而继续使用。 第四章:附 则 本办法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同时废止以前相关文件,解释权属安全室。 安监室副主任(分管综合、信息、值班、路外监察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法》及上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 令、规章、制度。按照道部和路对安全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实施。 2.狠抓值班监察工作质量, 及时进行行车事故调查分析, 发生险性及以上行车事故和性质严重的路外伤亡事故亲自组 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清原因,定性定责。调查处理严重的一般作业事故、隐瞒未报的事故和涉及有争议的事故, 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议。 3.负责全安全信息统计分析,了解、掌握全行车安全情况和月、季行车安全分析情况,找出倾向性、关键性和安全管 理中的问题,加强安全信息管理,使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4.负责路安委会办公室的常务工作,撰写全安全工作会议、安委会、安全路风分析会、运输安全电话会议有关材料、 讲话。 5.开展经常性的安全调研,组织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和攻关活动,参与对各行车站段的安全检查和评估,纂写检查 评估报告。 6.参与全安全管理机制、办法和有关行车规章制度、措施的制定。 7.按时组织完成全年度、月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及时将安全管理的有关文电、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汇报材料报 送部、省安监主管部门和内相关处室。协调、配合内业务处室做好安全工作。 8.认真抓好路外安全工作, 定期组织路外安全宣传, 及时查处路外伤亡和道口交通肇事。 发生性质严重的路外伤亡事 故要亲自组织路外监察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9.组织本室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技术业务, 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的政治、 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定期组织全综合、 信息、 值班和路外监察工作会议,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监察的业务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10.加强对分管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安监室内部考核办法对分管人员进行考核,制定综合、信息、值班、路外监察 和室内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 11.负责全《道安全》、 《安全》征订发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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