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设备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力度,提高设备完好率,能够保证生产正常、有 序地运行,现对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等提出以下奖罚制度 :
1、技术人员应及时更新、整理冷库机房、电力设施的《设备档案》、《设 备台帐》 、 《备品备件台帐》 、 《设备润滑表》 、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 检修计划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如部门内部检查时,发 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 5 元,连续 3 个月未发现问题奖励责任人 20 元;部门 外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 10 元。如果部门内部检查小组连续 3 个月未查出的问题,而外部检查时却发现,每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罚相应检查小组 成员每人 20 元。
2、值班期间,严禁擅离,如因擅离影响生产的,扣责任人 50 元。情节严
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3、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致使设备损坏的,处以 20- 1 元罚
款, 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4 、每天至少巡检设备一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当日未巡检的,或当日 巡检后出现故障的,或只签字不认真巡检的,每发现一次扣 10 元;对替他人签 字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 20 元,只巡检不签字的视为未巡检。巡检中发现问题 未及时处理和汇报,每发现一次扣 50 元,不按规定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扣 1 元。
5 、由于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出现故障需要抢修, 无论职责如何必须遵循首闻必办的原则,在故障未排除前不得擅自离开,并及时 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 50 元。如果因此出现冷库原料、或者成品造 成重大损失的,按损失价值的5% 以上扣罚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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