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用户举报和投诉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安全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 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 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机制.
举报、 投诉中心设在集团信息部。 举报投诉的受理和回复工作统 一由信息部设专人负责, 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号码, 设置举报箱。
爱理的有害信息投诉事件主要指单位和个人利用公司网站制作、 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事件:
一、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五、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
教唆犯罪的;
七、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 损害网站形象和网站利益的;
九、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对公众举报、投诉事件,按集中管理、登记的 原则办理, 由信息部带领网络信息安全小组集中处理, 并对处理结果 备案。对较重大有害信息事件,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受理的事件 ,要做到即接快办;夜间、节假日
值班期间接到的投诉举报, 应于次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 对需紧急办理的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可先处理后登记。
负责查办的相关人员接到交办的投诉举报事件后应及时安排办 理, 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处理完毕, 如遇特殊性情况不能按时处理完毕 的,应报主管领导说明理由,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间;处理结果应及时 反馈给举报投诉受理中心,由举报投诉受理中心反馈绘投诉举报人。 在处理有害信息投诉事件的记录、登记、交办工作流程时 ,应填写相 应表单、并随结果报告一同存档。
处理人员应对重大有害信息事件举报人或要求保密者做到保密 , 有关重大的有害信息事件及处理过程不得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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