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泵站技术指导管理手册
天 津 市 南 港 工 业 区
泵站技术指导
管理手册
前 言
为了保证南港工业区内的雨水泵站、污水泵站安全稳 定运行,提高泵站运行管理,保证设备长周期运行,指导 养护作业单位正常操作,特制定泵站技术指导管理手册。
由于能力有限,本泵站技术指导管理手册中难免会有 许多不妥之处,这些将在日后管理中不断修改,使之不断 完善。
本泵站技术指导管理手册引用下列资料编写制定:
1、 CJJ 68-2007 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
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3、泵站相关设备说明书
目 录
1 范围 ................................................................................1
2 一般规定 .........................................................................1
3 岗位职责及管理 ..............................................................2
4 泵站设备开、停机...........................................................7
5 机电设备运行................................................................12
6 泵站工程运行................................................................28
7 泵站运行事故及故障处理 ..............................................28
附录 ..................................................................................36
附录 1 泵站养护操作预案制度 ......................................36
附录 2 泵站养护作业单位备案制度 ...............................38
附录 3 泵站维修、试验作业单位备案制度 ....................39
附录 4 泵站物资使用制度 .............................................40
附录 5 泵站巡回检查制度 .............................................41
附录 6 小型工程、维修和试验项目资料管理制度..........43
附录 7 运行日志填写规定 .............................................45
附录 8 作业规程和系统图制度 ......................................47
附录 9 养护作业单位交接班管理规定 ...........................49
附录 10 养护作业单位定期资料上报规定...................... 51
1 范围
泵站技术指导管理手册规定了泵站运行的基本技术要求, 开停机、机电设备的运行、不正常运行和事故处理等有关事项。
泵站技术指导管理手册适用于南港工业区内的雨水泵站、 污水泵站运行管理。
泵站运行管理除应执行本管理手册外,尚应符合国家与行 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备制造商的特殊要求。
2 一般规定
2.1 泵站运行、 维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 维护技术规程》 GJJ68-2007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 规程(变电部分)》, 《泵站技术规范》 sd204-86及天津市、 开发区相关技术要求。
2.2 检查维护水泵、闸阀门、管道、集水池、压力井等泵站设 施时,涉及到下井作业必须采取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 全措施。
2.3 水泵维修后,流量不应低于原设计流量的90%;机组效率 不应低于原机组效率的90%。
2.4 泵站应备有机电。仪表等设备的易损零部件。
2.5 泵站内设置的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安全阀及易燃、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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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检测装置必须每年检验一次,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6 围墙、道路、泵站等附属设备应保持完好,视情况安排整 修。
2.7 每年防汛前应检查和维护泵站的自身防汛设施。
2.8 泵站应做好环境卫生和绿化养护工作。
2.9 泵站做好运行及维护记录。
2.10 泵站运行宜采用计算机监控管理。
2.11 泵站运行应具备必要的运行器具和技术资料。主要内容 有:
——设备使用说明书和随机供应的产品图纸; ——泵站系统图;
——设备运行、检修、试验记录;
——设备缺陷和事故记录;
——安全工具;
——消防器材及其布置图;
——现场运行规程;
——事故预案。
3 岗位职责及管理
3.1 泵站运行人员的分工和职责
3.1.1 每座泵站应设泵站值班长,负责泵站的运行调度,掌握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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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设备运行状况,发生事故时领导泵站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 处理。
3.1.2 每个运行班至少设正、副值各1名。
3.1.3 值班长应熟悉泵站机电设备技术性能,熟练掌握设备操 作规程和程序,具有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并具有2年以上泵站 运行管理的经验。
3.1.4 值班长负责与上一级变电所联络停送电,负责当班期间 安全运行工作,检查值班员对安全和运行规程的执行情况,排 除值班期间内发生的故障。
3.1.5 值班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巡视检查、设备操作、值班记 录工作,并根据值班长的安排进行运行维修和故障抢修工作。
3.1.6 值班员在当班时间内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应擅 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应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不应擅自将非运行 值班人员带入值班现场,不应酒后上班。着装应整洁,思想集 中,并做好现场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3.1.7 泵站作业单位的技术人员负责检查、 指导各运行班的安 全运行工作,负责运行资料收集、分析、整理,指导运行维修 和故障抢修工作。
3.2 泵站运行交接班
3.2.1 在交班前20min由值班长召集交班人员,按交班内容要 求做好交班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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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接班人员在接班前应先开班前会,提前20min进入现场 进行交接班。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完毕后集体离开工作岗位。
3.2.3 交接班内容应包括: ——泵站运行方式; ——设备运行有无缺陷;
——设备操作情况及尚未执行的操作票;
——接受的工作票及尚未结束的工作票;
——检修工作进行情况;
——各种记录、技术资料、运行工具和钥匙; ——发生的故障及处理情况;
——信号装置、绝缘监测装置检测;
——安、消防设备;
——环境卫生工作;
——其他重要情况。
3.2.4 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详细介绍运行情况,值班长除了自 己进行交接班外,应负责检查班内其他人员交接班的情况。 由 于交接不清而造成设备事故的应追究交、接班值班长的责任。
3.2.5 在交接班过程中如发现设备有故障时,交接班人员应相 互协作予以排除。在接班人员同意后才能交班。
3.2.6 在处理事故或进行重要操作时不应进行交接班,待完成 后再进行交接。
4
3.3 泵站运行操作
3.3.1 下列泵站运行操作应执行操作票制度:
——投入、切出主变压器;
——投入、切出站用变压器;
——开、停主机;
——高压母线带电情况下试合闸;
——投入、切出高压电源;
——投入、切出移相(无功补偿)电力电容器; ——高压设备倒闸操作;
——电气安全措施的操作。
3.3.2 泵站运行操作应由值班长命令,操作票由操作人填写, 监护人复核,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3.3.3 使用操作票的操作应由两人执行,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 者为操作监护人。
3.3.4 操作前应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 行监护复诵制,必须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 记号“√ ”,全部操作完毕后监护人应进行复查。
3.3.5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不应擅自更改操作票,应立即向值 班长报告,确认无误后再进行操作。
3.3.6 用绝缘棒分、合刀闸或经传动机构分、合刀闸和开关, 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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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防雨罩,操作人员应穿绝缘靴。
3.3.7 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3.3.8 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 字样。已操作的操作票应注明“已操作”字样。操作票保存一 年。
3.3.9 下列操作可由值班长口头命令,不写操作票: ——事故处理;
——运行中的单一操作;
——辅机操作。
3.4 泵站运行巡查
3.4.1 泵站运行人员值班期间,应按规定的巡视路线和项目内 容对运行设备、备用设备、泵站进出水池及泵站出水闸门。
3.4.2 运行值班期间应对全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 遇有以下情 况应增加巡视次数:
——恶劣气候;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
——新设备、经过检修或改造的设备、长期停用的设备重 新投入运行;
——事故跳闸和运行设备有可疑迹象。
3.4.3 高压电气设备巡视检查应由取得高压值班资格或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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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安装、维修资格的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单独巡视检查。 3.4.4 巡视检查高压电气设备时,不应进行其它工作,不应移 开或越过安全遮栏,不应撑伞。 在不设警戒线的地方应保持规 定的安全距离。
表1 高压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 (6)
0.7
0.38
0.7
35
1.0
3.4.5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不 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3.4.6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应接近故障点4m以内, 室外不应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内的人员应穿绝 缘靴,接近设备的外壳和架构时,应戴绝缘手套。
3.4.7 在巡视检查中发现设备缺陷或异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 值班长汇报,值班长应组织处理并详细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对 重大缺陷或严重情况应及时向总值班汇报。
4 泵站设备开、停机
4.1 开机前的准备
4.1.1 值班人员应就位,检查现场应无影响运行的检修及试验 工作,有关工作票应终结并全部收回。拆除不必要的遮拦设施, 准备所需工具和记录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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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检查主变压器、变电所至泵站线路(电缆)和泵站所有 高压设备上应无人工作,接地线应拆除,具备投入运行条件。
4.1.3 检查主变压器、站用变压器、高压断路器应正常。
4.1.4 检查主变压器进线隔离刀闸、 主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110kV及以上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应在分闸位置;主变压 器出线、站用变压器、主电机高压断路器的手车应在试验位置。
4.1.5 长期停用的变压器投运前,应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
4.1.6 测量高压主电机定子、 高压母线和站用变压器的绝缘电 阻值,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测量高压主电机转子、低压主电机绝缘电阻值,采用500V兆 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MΩ。
4.1.7 高压断路器试合、分闸及保护联动试验应正常。
4.1.8 检查开敞式主电机空气间隙中应无杂物。
4.1.9 检查主机组上、下油缸的油位、油色应正常。
4.1.10 有多种运行方式的泵站,运行方式、保护类型、保护 定值应一致。
4.1.11 检查主水泵轴承、填料函应完好。采用油润滑轴承的 水泵,检查水泵导轴承油位、止水密封应正常。
4.1.12 检查泵站进、 出水池及引河应无异常,满足开机要求。
4.1.13 检查闸门启闭设备应符合安全运行要求,闸门启、闭 应无卡阻,并在停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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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操作电源投入
4.2.1 检查站用直流电源装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2.2 操作电源投入包括:
4.2.2.1 合上电源总开关。
4.2.2.2 合上主变压器、站用变压器、主电机控制保护电源开 关。
4.2.2.3 合上中央信号系统电源开关。
4.2.2.4 合上高压断路器合闸电源开关。
4.2.2.5 合上事故照明电源开关。
4.2.3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泵站,还应进行下列操作:
4.2.3.1 检查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已处于逆变状态,现地监控 单元、上位机电源开关应在合闸位置。
4.2.3.2 合上显示器电源开关,检查上位机监控程序进入正常 运行状态。
4.2.3.3 检查模拟屏“主接线”隔离刀闸、接地刀闸、高压断 路器,断路器手车位置信号应与现场一致,中央音响信号、故 障报警信号应正常。
4.3 主变压器、站用变压器投入和备用电源切换
4.3.1 在各项投运条件具备后,由值班长通知值班员填写操作 票,进行交流电源投入操作。
4.3.1.1 合上主变压器进线侧隔离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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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 分别将主变压器出线、站用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的手 车推至工作位置。
4.3.1.3 分别合上主变压器进线、出线、站用变压器高压侧断 路器。
4.3.2 检查母线电压,开机电压不应低于主电机额定电压的 95%。
4.3.3 切出备用电源,合上站用变压器低压侧刀闸和开关,站 用电改由站用变压器供电。
4.3.4 合上辅机电源开关。
4.4 清污机的投入应顺序进行下列操作和检查
4.4.1 检查齿耙、传动机构、皮带输送机、机架等应正常,无 变形、卡滞、碰撞等异常现象。
4.4.2 检查电机、电气控制系统应正常。
4.4.3 检查清污机前应无大型杂物,如有应清除。
4.4.4 启动清污机。
4.5 开机操作
4.5.1 启动条件具备,填写操作票,进行开机操作:
4.5.1.1 开启主电机冷却水。
4.5.1.2 开启润滑油系统,一起正常。
4.5.1.3 断开主电机干燥电源开关。
4.5.1.4 复查主电机高压断路器在断开位置后,将断路器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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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至工作位置。
4.5.1.5 合上主电机高压断路器,起动主电机。
4.5.2 主电机正常运行后,检查水位、水泵运行情况、润滑油 系统、冷却水系统、各种数据指标、检查功率因素。
4.5.3 待该主机组运行稳定后再起动下一台主机组。
4.5.4 同一台主电机停机后再起动应间隔5min以上。
4.6 停机操作
值班长在接到停机命令后,组织填写操作票,进行停机操 作。
4.6.1 断开主电机高压断路器。
4.6.2 检查断流装置应可靠工作。
4.6.3 停用电机冷却水、润滑油系统。
4.6.4 关闭相应的进水闸阀。
4.7 站用变压器(主变压器)停用和备用电源(所变压器)投 入
在泵站全部机组停运后,值班员准备交流电源切换操作, 填写操作票,进行交流电源切出和备用电源投入操作。 4.7.1 断开站用变压器(主变压器)低压侧空气开关及刀闸, 站用电改由备用电源(所用变压器)供电。
4.7.2 分别断开站用变压器(主变压器)高压侧、站用变压器 (主变压器)进线高压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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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分别将站用变压器(主变压器)断路器手车拉至试验位 置。
4.7.4 断开站用变压器(主变压器)进线侧隔离刀闸。
4.7.5 回检正常,隔离刀闸、接地刀闸、高压断路器、断路器 手车位置信号应与现场一致,并应处在停运状态。
4.8 操作电源切出
4.8.1 分开高压断路器合闸、中央信号系统、主变压器、站用 变压器、事故照明电源开关。
注:主电机控制保护电源可根据工程设备实际情况,选择 是否切出。
5 机电设备运行
5.1 一般规定
5.1.1 泵站所有机电设备名称、编号、铭牌应齐全,并固定在 明显位置。旋转机械应标示出旋转方向。
5.1.2 长期停用、大修后的主机组投入运行前,应进行试运行。
5.1.3 未按规定项目、周期进行检验试验,或检验试验不合格 的设备不应投入运行。
5.1.4 机电设备的操作应按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5.1.5 机电设备起动过程中应监听设备的声音,并应无其它异 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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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 机电设备的运行参数宜每2h记录一次。
5.1.7 对运行设备、备用设备应定期巡视检查。
5.1.8 机电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1.9 不应在运行中的控制柜、 保护柜上或附近进行钻孔等振 动较大的工作,必要时应采取措施或停用部分设备。
5.1.10 泵站应根据设备制造厂的规定和实际运行经验,确定 主变压器、站用变压器、主电机等设备的报警和跳闸温度值, 当发生温度报警时应立即查明原因。
5.1.11 根据泵站设备的特性、效率、运行条件及水位、流量 等不同组合,制定泵站经济运行方式,运行人员应按经济运行 方式保持设备的经济运行。
5.1.12 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制造厂规定执行。
5.2 主水泵运行
5.2.1 采用稀油润滑轴承的水泵在运行时,应检查水泵水导油 位指示,并对比运行前后油位变化情况,出现异常应查明原因。
5.2.2 主水泵运行期间的巡视检查每小时一次。巡查内容包 括:
—— 填料函处漏水情况正常,无偏磨、过热现象,温度 符合设备技术指标;
——润滑水水压及示流信号正常;
——润滑油油位、油色、轴承温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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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水泵振动、声响正常。
5.3 主电机运行
5.3.1 三相电源电压不平衡最大允许值为±5%。主电机运行电 压应在额定电压的95%~110%范围内。如低于额定电压的 95%时,定子电流不超过额定数值且无不正常现象,可继续运 行。
5.3.2 主电机的电流不应超过铭牌规定的额定电流,特殊情况 下超负荷运行时,须经总值班同意并加强主电机运行监视。 过 电流允许运行时间不应超过表2规定值。
表2 主电机过电流与允许运行时间关系表
过电
流%
允许运
行时间
min
40
3
10
60
20
6
25
5
30
4
15
15
50
2
5.3.3 主电机电流三相不平衡程度,满载时最大允许值为 15%,轻载时任何一相电流未超过额定数值时,不平衡的最大 允许值为10% ,如超过上述允许范围,应查明原因。
5.3.4 根据电网需要调整功率因数,但定子及转子电流均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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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 缘 等 级
超过额定数值。
5.3.5 主电机定子线圈温升应按制造厂的规定执行,如制造厂 无规定,不应超过表3规定值。
表3 主电机定子线圈温升极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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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类别
温度计 值
E级 电阻值
检温计 值
温度计 值
B级 电阻值
检温计 值
F级 温度计
5000kW及 以上
70
70
80
80
5000kW以 下
65
75
75
70
80
80
85
值
电阻值
检温计 值
温度计 值
H级 电阻值
检温计
值
100
100
105
125
125
100
100
125
125
5.3.6 主电机运行期间的巡视检查,每班至少3次。巡查内容 包括:
——主电机定、转子电流、电压、功率指示正常,无不 正常上升和超限现象;
——主电机定子线圈、铁芯及轴承温度正常;
——瓷瓶外部无破损、无裂纹、无放电痕迹,电缆接头 连接牢固、无发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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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电机冷却风机运行正常;
——主电机滑环和电刷间无火花,无卡滞现象,电刷压 力适中,温度不大于120℃;
——上、下油缸油位、油色正常,无渗油现象,冷却水 水压及示流信号正常;
——主电机振动、声音正常。
5.4 变压器运行
5.4.1 干式变压器的温升限值应按制造厂规定执行,如制造厂 无规定应按表9规定执行。
表4 干式变压器各部位允许最高温升值
升值
75℃
80℃
100℃
法
电阻法
位
绕组
级
E
B
F
变压器部 绝缘等 允许最高温 测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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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芯表面
最大不应超过接触绝
温度计
及结构零
缘材料的允许最高温
法
件表面
升
5.4.2 干式变压器在停运期间,应防止绝缘受潮。
5.4.3 变压器运行时中性线最大允许电流应按制造厂规定执 行,如制造厂无规定,不应超过变压器额定电流的25%,超过 规定值时应重新分配负荷。
5.4.4 并列运行的变压器,可从安全、经济原则出发,确定投 运台数。
5.4.5 变压器巡查内容包括:
——变压器的油温和温度计应正常,储油柜的油位应与温 度相对应,各部位无渗油、漏油;
——套管油位应正常,套管外部无破损裂纹、 无严重油污、 无放电痕迹及其它异常现象;
——变压器声响正常;
——各冷却器手感温度应相近,风扇运转正常; ——吸湿器完好,吸附剂干燥;
——电缆、母线及引线接头应无发热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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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释放器、防爆膜应完好无损; ——
——干式变压器的外部表面应无积污。
5.5 高压母线运行
5.5.1 母线表面应光洁平整,无裂纹、折皱、变形和扭曲等现 象。
5.5.2 支柱绝缘子底座、 套管的法兰、 保护网(罩)等应清洁、 完好。
5.5.3 母排联接处温度不应超过60℃。
5.6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运行。
5.6.1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及高压熔断器本体应无破损变形, 瓷件清洁、无裂纹及放电痕迹。
5.6.2 传动装置中延长轴、轴承、连轴器及拐臂等传动部件位 置应正确,锁定可靠。
5.6.3 隔离开关、负荷开关的导电部分,触头间应接触紧密, 无过热、变色、熔化现象。
5.6.4 负荷开关灭弧筒内产生气体的有机绝缘物应完整无裂 纹。带油的负荷开关的油箱无渗漏。
5.7 高低压开关柜运行
5.7.1 高低压开关柜内一次设备的运行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 满足以下要求:
——高低压开关柜应密封良好,接地牢固可靠;隔板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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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可靠,开启灵活;
——手车式柜“五防”联锁齐全,位置正确;
——隔离触头应接触良好,无过热、变色、熔接现象;
——联锁装置位置正确,二次连接插件应接触良好;辅 助开关的接触位置正确,接触紧密可靠;连接、 切
换压板,应位置正确,接触良好;
——成套柜内照明应齐全;
——继电器外壳无破损、 整定值位置无变动、 线圈和接 点无过热、无过度抖动;
——仪表外壳无破损,密封良好,仪表引线无松动、脱 落,指示正常;
——二次系统的控制开关、熔断器等应在正确的工作位 置并接触良好;
——操作电源工作正常,母线电压值应在规定范围内;
——导线与端子排接触良好,导线无损伤,标号无脱落; 绞线不松散、不断股、固定可靠。
5.8 高压断路器运行
5.8.1 高压断路器应在铭牌规定的额定值内运行。
5.8.2 高压断路器操作的交、直流电源电压、液压操作机构的 压力,应在规定范围内。
5.8.3 分、合高压断路器应用控制开关进行远方操作,长期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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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的高压断路器在正式执行操作前应通过远方控制方式进行 试分、合操作2次~3次。
5.8.4 正常情况下不应手动操作分、合高压断路器,在远控失 效的,紧急情况下可在操作机构箱处进行手动操作。
5.8.5 高压断路器运行中不应进行慢合或慢分操作。
5.8.6 高压断路器当其液压操作机构正在打压时,或储能机构 正在储能时,不应进行分、合操作。
5.8.7 拒分的高压断路器未经处理并恢复正常,不应投入运 行。
5.8.8 运行中发现液压操作机构油泵起动频繁、 压力异常应及 时处理。 当压力下降至闭锁信号值以下时,应先采取机械防慢 分措施,再行处理或停电检修。
5.8.9 高压断路器事故跳闸后,应检查有无异味、异物、放电 痕迹,机械分合指示应正确。油断路器还应检查油位、油色应 正常,无喷油现象。
5.8.10 高压断路器巡查内容包括: ——断路器的分、合位置指示正确;
——绝缘子、瓷套管外表清洁,无损坏、放电痕迹;
——绝缘拉杆和拉杆绝缘子应完好,无断裂痕迹、无零件 脱落现象;
——导线接头连接处,无松动、过热、熔化变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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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路器外壳接地良好;
——真空断路器灭弧室无异常现象;
——电磁操作机构分、合线圈无过热、烧损现象;
——弹簧操作机构储能电机行程开关接点动作准确、无卡 滞变形;分、合线圈无过热、烧损现象;断路器在分闸 备用状态时,合闸弹簧应储能。
5.9 互感器运行
5.9.1 电压互感器应装设熔断器保护,高压电压互感器熔断器 应使用专用熔断器。
5.9.2 电压互感器二次侧不应短路,不应超过其最大容量运 行。
5.9.3 不应使用隔离开关停用故障的电压互感器。
5.9.4 电流互感器二次侧不应开路,不应长期过负荷运行。
5.9.5 互感器二次侧及铁芯应可靠接地。
5.9.6 互感器运行期间的巡视检查,每天检查不少于4次。巡 查内容包括:
——电压互感器电压、电流互感器电流指示应正常; ——一、二次接线端子与引线连接应无松动、过热现象; ——瓷瓶应清洁,无裂纹、破损及放电痕迹;
——充油电压互感器,油位、 油色应正常,外观无锈蚀、 渗漏油现象,呼吸器通畅,吸湿剂不应至饱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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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线路接地时,供接地监视的电压互感器声音应正常, 无异味;
——电流互感器无二次开路或过负荷引起的过热现象; ——运行中无异常声响,无异常气味。
5.10 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运行
5.10.1 泵站和变电所的接地网、避雷器和避雷针的接地装置, 均应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1次检查及试验。
5.10.2 氧化锌避雷器在运行中应每天记录泄漏电流,雷雨后 应检查记录避雷器的动作情况。
5.10.3 防雷装置应定期巡视检查。巡查内容包括:
——避雷针本体焊接部分无断裂、 锈蚀,接地引下线连 接紧密牢固,焊接点不脱落;
——避雷器瓷套管清洁、无破损、无放电痕迹,法兰边无 裂纹;
——避雷器导线及接地引下线连接牢固,无烧伤痕迹和断 股现象;
——避雷器内部应无异常响声;
——避雷器计数器密封良好,动作正确。
5.11 电力电容器运行
5.11.1 电力电容器允许在额定电压±5%波动范围内长期运 行。电力电容器过电压倍数及运行时间应按表5规定执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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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避免在低于额定电压下运行。
表5 电力电容器过电压倍数及运行持续时间
说明
系统电压调整
与波动
轻荷载时电压
升高
持续时间
连续
每 24h 中 8h
每 24h 中
30min
5min
1min
过电压倍数
( Ug/Un)
1.05
1.10
1.15
1.20
1.30
5.11.2 电力电容器允许在不超过额定电流的30%工况下长期 运行。三相不平衡电流不应超过±5%。
5.11.3 电力电容器运行室温度不允许超过40℃,外壳温度不 允许超过50℃。
5.11.4 电力电容器组应有可靠的放电装置,并且正常投入运 行。高压电容器断电后在5s内应将剩余电压降到50V以下。
5.11.5 安装于室内电容器应通风良好,进入电容器室应先开 启通风装置。
5.11.6 电容器运行期间的巡视检查,每班至少1次。 巡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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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
——电容器运行电压、电流及温度不应超过规定值; ——电容器外壳应无过度膨胀即鼓肚现象;
——电容器外壳和套管应无渗漏油及喷油现象;
——电容器、熔断器、放电指示灯和电压互感器应正常; ——电容器套管清洁,无裂纹、破损,无放电现象,与引
线连接正常;
——外壳接地良好。
5.12 电力电缆运行
5.12.1 电缆长期允许工作温度应按制造厂规定执行,如制造 厂无规定不应超过表6规定值。
表6 电缆长期允许工作温度
单位:℃
电压等级(kV)
电缆种
类
天然橡皮绝
缘
聚氯乙烯绝
缘
20 ~
6 10
35
65
65
≤3
65
65
25
交联聚乙烯 绝缘
粘性纸绝缘
聚乙烯绝缘
充油纸绝缘
80
50
75
90
60
70
90
65
70
90
80
5.12.2 电缆不应超负荷运行,即使在处理事故时出现超负荷, 也应迅速恢复其正常电流。
5.12.3 对电缆线路及电缆线段应定期巡视,巡视周期为:
——电缆沟、隧道、电缆井、电缆架及直埋电缆线段,至 少每月1次;
——对挖掘暴露的电缆,按工程情况,酌情加强巡视。 5.12.4 电缆线路及电缆线段巡视检查内容包括: 5.12.4.1 直埋电缆:
——电缆线路附近地面应无挖掘痕迹;
——电缆线路标示桩应完好无损;
——电缆沿线不应堆放重物、腐蚀性物品及临时建筑;
——室外露出地面上的电缆的保护钢管或角钢不应锈 蚀、位移或脱落;
——引入室内的电缆穿墙套管应封堵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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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4.2 沟道内电缆:
——沟道盖板应完整无缺;
——沟道内电缆支架牢固,无锈蚀;
——沟道内应无积水,电缆标示牌应完整、无脱落。
5.12.4.3 电缆头:
——油浸电缆不应有渗漏油,铅包及封铅处不应有龟裂现 象;
——接地线应牢固,无断股、脱落现象;
——大雾天气,应监视终端头绝缘套管无放电现象; ——负荷较重时,应检查引线连接处无过热、 熔化等现象。
5.13 直流装置运行
5.13.1 蓄电池、充电装置巡查内容包括:
——充电装置工作状态、各电压、电流应正常;
——直流母线正对地、负对地电压应为零,直流系统对地 绝缘电阻应良好;
——大容量专设蓄电池室,其室内的通风、 照明情况良好, 蓄电池室温度符合要求,不应使用明火。
——蓄电池室(或盘)及蓄电池应清洁无积污。 ——蓄电池连接处无锈蚀、凡士林涂层应完好;
——蓄电池容器应完整、无破损、漏液,极板无硫化、弯 曲、短路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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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电解液面、蓄电池温度应正常。
6 泵站工程运行
6.1 工程技术人员应定期对泵站站身、 翼墙、 混凝土建筑物及 上、下游引河河道等工程设施进行巡查,并做好巡视检查记录。 泵站运行期间应每1星期1次。巡查内容应包括:
——泵站上、下游河道漂浮物情况,应无异物影响主机组 安全运行;
——站身、翼墙等建筑物无变形、损坏;
——站房排水畅通、无渗漏;
——管理范围内无违章行为。
6.2 泵站运行期间遇有下列情况应增加巡查次数: ——恶劣气候;
——站身、岸墙、翼墙及上、下游河道有缺陷、施工等不 安全现象;
——超设计标准运行时。
7 泵站运行事故及故障处理
7.1 泵站运行事故处理
7.1.1 泵站运行事故指运行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设备、建筑物 等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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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泵站运行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
财产损失;
——立即向上级报告;
——在事故不扩大的原则下,设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 7.1.3 事故处理时,运行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集 中注意力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只有在接到值班长的命令或者 在对设备或人身安全有直接危险时,方可停止设备运行或离开 工作岗位。
7.1.4 运行值班人员应把事故情况和处理经过详细记录在运 行日志上。
7.2 故障处理
7.2.1 一般规定
7.2.1.1 泵站工程和设备发生不正常运行时,值班人员应立即 查明原因,尽快排除故障;
7.2.1.2 不正常运行不能恢复正常,应立即向总值班汇报,在 故障排除前,应加强对该工程或设备的监视,确保工程和设备 继续安全运行,如故障对安全运行有重大影响可停止故障设备 或泵站的运行;
7.2.1.3 发生不正常运行时,应及时向总值班报告,重要事件 并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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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4 值班人员应将不正常运行故障情况和处理经过详细 记录在运行日志上。
7.2.2 泵站工程超设计标准运行的处理
7.2.2.1 泵站工程不应超设计标准运行,如发生超设计标准运 行时,应报请上级主管技术部门批准,必要时并经原设计单位 校核,在制定应急方案后方可进行。
7.2.2.2 泵站工程超设计标准运行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熟练掌 握应急方案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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