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街道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会议制度
(一)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度召开1-2 次,由街 道食安委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全体成员单位负责 人或分管负责人、联络员、协管(信息)员参加。特殊 情况,可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街道 食安办具体负责会务工作。会议须有专人记录。
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食药品 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总结、部署辖区年 度(半年)食药品安全工作。
(二)季度例会:每季度召开1 次,由街道食安办 主任召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管(信息)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由街道食安办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隐患排查制度
会议内容: 学习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文件和 会议精神; 学习相关法律、 法规、 规章和制度; 总结前阶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以 往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各成员单位联络 员、协管(信息)员做工作汇报,分析食、药 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研究解决问题的办 法;对食、药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 沟通和联络; 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协管 (信息) 员进行工作交流和探讨;安排部署下阶段食、 药品安全工作。 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街 道食安委主任和副主任阅知。
宣传教育制度
1.研究制定辖区年度食品、 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重大食药品安全宣 传活动实施方案。
2.定期组织开展对辖区村(社区)居委会协管(信息)员的宣传培训, 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3.定期对食药品企业、 经营者负责人开展食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 全相关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引导食药品从业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 识,落实食药品安全主体责任。
4.通过宣传橱窗、现场服务、发放资料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食药品 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和消费者的防范意识。
5.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参与并及时开展相关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
动。
信息报告制度
1.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 查内容和方法;
2.定期组织开展对辖区食药品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 对排查出的风 险隐患逐一进行分析和评估, 确定隐患性质、 产生原因、 影响范围等情况, 属于区域性、行业性的风险隐患信息,及时报上级食安办和主管部门;
3.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辖区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超出其管辖权 的,应当立即向上级食安办报告;
4.对辖区内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如能在短期完成治理整改的,应立即 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排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治理排除的,要制订整 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整改效果、责任人和期限等,防 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5.辖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食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对食药品 安全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其尽 快整改到位。隐患所在单位整改措施长期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进一步的 监督、查处措施;
6.积极会同有关食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 督查督办。
(一)街道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各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信息,定期以书面(紧急或特 殊情况下可用电子邮件)形式向街道食安委和区食安办报告,对突发的、涉及食药品安全的重大信息,须 在 24 小时内报告;同时建立信息处理工作记录台账,建档备查。
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区域年度食药品安全工作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方案,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专项整 治工作、重大食药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以及上级安排部署的其他食药品安全信息统计上报和核查工作。
(二)辖区各食药品安全相关部门联络员,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的食药品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抄送街道食安办。
(三)各村(社区)、居委会协管(信息)员负责本区域食药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整理 并报街道食安办。
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1.对属地的食药品安全巡查检查、隐患排查等监管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有关食药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
3.对食物中毒、 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外, 要立即向街道食安办报告;
4.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5. 因瞒报、漏报、迟报、缓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信息报告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合理的原则,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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