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MYT0004S —2019
七花佛手代茶饮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七花佛手代茶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三七花、佛手、山楂干为主要原料,经挑选、清洗、烘干、杀菌、包装 等工序制成的七花佛手代茶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25436 热封型茶叶滤纸
GB/T 28121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GH/T 1091 代用茶
DBS53/023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干制三七花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一部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佛手: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15年版一部的规定。
3.1.2 三七花: 应符合DBS53/023的规定。
3.1.2 山楂干: 应符合GB 16325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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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MYT0004S —2019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要求
要 求
项 目
色泽
滋味和气味
组织形态
杂质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特征,花蕾完整,果实大小均匀,干燥,无霉 变,无虫蛀。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检验方法
将样品倒在洁净的 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 察其色泽和杂质、嗅其 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 品尝滋味。
表 2
≤
≤
≤
项 目
水分,g/100g
总灰分, g/100g
二氧化硫(以 SO2计),mg/kg
3.4 有害物质限量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理化指标
指 标
12.0
8.0
100.0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有害物质限量指标
检验方法
GB 5009.3
GB 5009.4
GB 5009.34
指 标 0.5 1.0 0.5
≤ ≤ ≤
2763 执行。
项 目
总砷(以 As 计), mg/kg
铅 (以 Pb 计),mg/kg
镉 (以 Cd 计),mg/kg
注: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按 GB
检验方法
GB 5009.11
GB 5009.12
GB 5009.15
3.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 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2盒, 7盒用于检验, 5盒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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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出厂检验
6.3.1 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为每批必检项目。
6.4 型式检验
6.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6.4.2 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2~3.5全部项目。
6.5 判定规则
6.5.1 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6.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加倍抽样复检。 复检如仍不合格, 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
7.2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 28121、 GB/T 25436、 GB 9683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
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 贮、混运。
7.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7.3.3 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曝晒、雨淋、受潮。
7.4 贮存
产品离地、离墙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 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不得斜放倒置。严禁露天堆 放、日晒、雨淋。
8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贮运条件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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