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制奖励制度
为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 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性行为,真正从源头上做到垃圾减 量化,不断提高我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循环经济水平,加 快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积分奖励机制
(一)建立居民参与分类的积分制度。 开发垃圾分类积 分及兑换软件系统。当居民投放垃圾时,由垃圾分类督导员 检查居民是否分类及投放正确,正确给予积分,不正确要求 改正后再积分,不改正给予负积分。
(二)建立垃圾可追溯办法。 二维识别码既可作为居民 家庭进行垃圾分类的重要积分方式,又可作为垃圾分类工作 人员管理督导员工作的重要手段。具体操作为:由垃圾分类 督导员对居民家庭上门宣传垃圾分类时,生成该居民家庭的 二维识别码,每月发放垃圾袋的同时发放可粘贴的二维识别 码卡片。居民投放垃圾时,由督导员检查垃圾袋是否粘贴二 维识别码(督导员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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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居民参与分类积分细则。 以户为单位,由垃圾分 类督导员负责对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行为进行扫码积分,具 体办法如下:
1.社区居民关注 XX 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微信、微博公众 号等宣传教育平台,每关注一个加 2 分;
2. 宣传、 引导其他社区居民关注垃圾分类的微信、 微博 等公众号,每带动一位加 2 分;
3. 自愿参加垃圾分类志愿者服务、 公益性宣传等活动, 每参加一次加 10 分;
4. 有害垃圾分类正确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每投放 1 次加 2 分,每月最多计 10 分;
5.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分类正确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 容器,每投放 1 次加 1 分,每天最多计 2 分;
6.卫厕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正确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 容器,每投放 1 次加 1 分,每天最多计 2 分;
7.大件垃圾预约上门收集的,未随意乱丢的,每预约1 次加 1 分;
8. 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并 予以采纳者,给予 1000 分的积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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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未做到以上行为者, 由垃圾分类督导员指导居民并进 行改正,拒不改正者计- 1 分。
(四)积分的运用
1.优秀评比奖励
根据生活垃圾积分情况,以社区为单位进行评比,每月 积分最多的前 10 户家庭,并经物业管理单位及社区居委会 审核通过,给予 1000 分的积分奖励;每季度积分最多的前 10 户家庭, 并经物业管理单位及社区居委会审核通过, 给予 2000 分的积分奖励。
年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评比, 积分最多的前 10 户家庭, 经垃圾分类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授予“垃圾分类文明家庭” 称号,并给予 5000 分的积分奖励。
2.积分兑换物品或服务
积分累计到 50 分后,方可到社区设立的积分兑换站进 行积分兑换,每 1 分可兑换价值 0.1 元的商品或服务。
3.积负分曝光
凡家庭积分达到- 10 分的,由垃圾分类管理机构通知该 居民所在物业服务单位或社区,利用公示栏或电子显示屏等 方式进行为期 1 周的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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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可回收物市场化积分兑换制度
市政府以零付费的形式通过招商引进一家有实力的可
回收物市场化运营企业,负责以市场行情给予居民、单位投
放的可回收物根据物品的种类、重量进行不同的积分奖励兑
换,具体积分、兑换细则由运营企业制定后报县政府确定执
行。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奖励作为垃圾分类
的一项重要工作,合理布局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站,出台相关
管理制度规范积分兑换工作,保障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
积分奖励。
四、财政保障
为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保障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行为积分所产生的兑换奖励支出。
五、加强考核
将生活垃圾积分兑换工作纳入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并作
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成绩显著先进单位的重要考察内容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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