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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限公司工厂门卫放行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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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市有限公司 工厂门卫放行制度 为规范员工平常管理,加强员工上下班管理制 度,便于生产的正常睁开,特拟订以下制度: 1、 所有员工凭工牌进入公司, 无工牌者不得进入 公司,特别情况需凭车间主任以上人员开具的 证明条进入公司。 2、 正常生产情况下,清早 8:30 ~11: 30、 13: 00 ~ 17: 00 时期,所有员工必定凭 “放行条” 出 公司大门。 3、 “放行条”开具权限:车间员工由相关车间 的车间主任开具;生产部干净工、机修班人 员、装卸队员工由生产部技术主管开具;车 间主任、技术主管由生产部经理开具,若经 理不在,应早先打电话向经理请示,并在自 己开具的“放行条”上注明: “经电话请示同 意”字样;其他部门员工由相应部门经理开具 或行政部开具。 4、 若车间提前下班,车间主任应及时通知门卫 室放行。 5、 打卡制员工应严肃打卡制度, 严禁代打卡, 违 者按《考勤管理制度》予以处罚;车间员工 应严格遵守车间上下班制度及吃饭作息时 间,违者按相关条例进行处罚,对屡犯者作 开除办理。 6、 公司将不如期对员工出入情况进行抽查,若 发现门卫室不按此规定执行, 将恩赐 当班人 员处以 50 元/次的罚款;对未开具“放行条” 出入的员工第一次处以罚款 50 元/次,第二次 罚款 100 元/次,第三次作开除办理;对弄虚 作假员工将处以罚款 100 元或作开除办理。 7、 此制度从下发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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