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定义
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 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 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合理的管理制度可 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10 篇)
公司或者企业对于安全生产的用电管理制度关系着企业内部的安 全,因此良好的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小编为你整理了电 气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10 篇),希望你喜欢。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
一、电气安全运行安全管理
1、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性特点,做好电气安全防预和安 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3、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定期进行检查 维护保养。
4、电气设备要有可靠的接地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 年进行定期检测。
5、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 作证的人员担任。
6、电气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 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7、变、配电所必须制定符全现场情况的运行规程,电气值班人员 的职责必须在现场运行中有明确规定。
8、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 作监护制度等。
9、高压设备无论是否带电,值班人员不得担任移开或越过护栏进
行工作,若需要必须移开时,须有人在现场监护,并符合设备不停电 的安全距离。
10、雷雨天气,需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巡视人员必须穿绝缘鞋, 并不得靠近避雷装置。
11、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在带电设备附近 工作时,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当监护。
12、供电单位预用户联系进行有关电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须 校对无误,并将联系内容、时间和联系人姓名记录在案。
13、电炉变压器的检修工作应由值班电工负责,检查线路、次数 和检查内容应在电气巡回检查制度中明确规定。
14、要定时抄录电流、电压、功率、变压器上层油温、冷却系统 各点温度、油压等内容,加强综合分析。
15、变压器油冷却系统的油压,必须大于水冷系统的水压 0.05- 0.1 兆帕。
二、电气设备检修安全管理
1、电器检修必须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签发人 签发,经工作许可人许可,办理工作逊克手续后方可作业。
2、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 处加锁和拆下熔断器,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识牌, 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识牌或送电。
3、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 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有带电作业经验的 人员担任。
4、在停电线路和设备上装设接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 电后在工作地段两侧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倒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 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5、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 的人员担任监护。
6、外线、杆、电缆检修,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符合 规定后方可作业。
7、在带电设备附近动火,火焰距带电部位 10kv 以下的 1.5m, 10kv 以上的 3m。
8、加设临时线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
9、更换熔断器,耀眼个按照规定选用断丝,不得随意使用其他金 属丝代替。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2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 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 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安装水电气的设施设备,不得私拉乱接 水电气线路或管道。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 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要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 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 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 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 教职工负责赔偿。
5、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 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3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 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 合格后,才能上岗。
2、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 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3、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 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
以及电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4、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 电枪等),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 护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5、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准随 便进入。
6、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源装 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7、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以及 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8、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源装 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4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 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 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 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 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 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 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 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 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 (电力 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 )的绝缘性能、导线接
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 运行的重要手段。
3.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 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 部门负责。
3.4 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 实施执行。
3.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 如下:
3.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 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 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 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 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 部门归档备查。
3.5.3 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 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 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 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 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 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 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 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 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 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 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 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 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 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 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 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 敏可靠。
5.3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 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 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6、绝缘油的管理
6.1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 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 正常运行。
6.2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 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 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6.3.2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6.4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
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 (其结果报告应存人 档案) ,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6.5 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 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 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6.6 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
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7.1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 检修。
7.2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 排除,才能保障其强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7.3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 .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维修车间组织 修复工作。对修理件,使设备尽快运行。
7.4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 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
7.5 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设备动力 科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
8、双票制度管理
8.1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 作票制度。
8.2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 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8.3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 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4 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 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 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5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车间,该车间电气 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6 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
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 作票手续。
8.7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 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配电室办理复电手续。
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9.1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2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 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 图”。
9.4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 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9.5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 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9.6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 (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 操作模拟图)。
9.7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5
为加强单位燃气和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消防工作职能部门每月召集电工对燃气和电气设备进行 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 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 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四、每半年应找专业部门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 行一次检查、测试,并做好检查记录,出具测试报告。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6
1、公司内所有生产、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 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 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 超过 24 小时。
4、固定动火必须经公司安委会审查同意,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办理动火票,并明确动火防火人职责,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并配 备相应灭火器材。
5、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 5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 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 方可离开现场。
7、厂区、库区、露天堆场周围 100 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 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仓库、车间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厂区内使用时,应经公司 安委会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 措施。
9、车间、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生产部门,在生产(工作)时,要有专人 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生产(工作)上,不准 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 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 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设备部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 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自动化生产线上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公司设 备部,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 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公司设备部审批,不报者 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 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 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 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 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 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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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开工前 ,必须编制施工用电方案 ,并向电工进行全面的安全 技术交底。
2、项目经理部应有专人管理暂设电气工程,线路、设备安装后进 行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3、安装、维护暂设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市政施工暂设 电气用电管理规定》。
4、对施工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各种检查应记录健全。
5、现场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及移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施工现场和车间的电闸,必须有箱、有门、有锁,一闸一机, 通过道路的电源线,必须穿管套,埋入土内,铁电闸箱要接零。
7、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合格证才能上岗作 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
8、任何人不得强行指令电工违章作业。
9、施工用电实行五线制,保证首端有漏电保护器。
10、分包使用电气设施必须编写用电计划和制定用电管理责任, 同时签订总分包责任合同,划分用电责任,遵守总包用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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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运行维护的人员,都必须经过 专业培训,体检合格,考试合格后,持有电工证、入网证才能上岗。
第二条 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 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 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 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以及电 器设备的技术状况登记等资料。
第三条 一切电器设备必须接地可靠,使用手提移动电动器(如电钻、 电枪等) ,要戴绝缘手套或配备电器保护装置手提移动电动器具,保护 装置由设备处每季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条 变电所、各控制室等应符合用电安全规定,非工作人员不 准随便进入。
第五条 操作电器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任意开动电 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六条 自己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按钮开关、插座 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 来。
第七条 操作电气装置应熟悉其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随意开动电 源装置,严禁在电源装置上放置物件。
第八条 电气操作人员要保证电器设备的整洁、完好,防止受朝, 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板开关,更不能用金属物触及带电的电器。
第九条 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气 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第十条 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 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 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 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应设 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室外的电气设施,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第十二条 电气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 报告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等相关科室,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和处理。
第十三条 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相关安全和技 术部门批准。临时线路应按有关安全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 还应在规定时间内拆除。
第十四条 工作时两人工作,互为监护人,不得一人单独工作。学 会紧急就护法,特别触电急救,人工呼吸,挤压心脏心肺复苏法。
第十五条 高压倒闸操作要填写倒闸操作票,低压停送电需中控通 知后填写书面记录,通知人,时间,停送电部位。
第十六条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 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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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供电局和市政总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 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 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 毫安, 动作时间〈0.1 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 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 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 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 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发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止触电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A 停电 B 验电 C 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招待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论是否 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 ;在此 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 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 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 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 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 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 电缆头杆挂有“电缆在试验中,禁止攀登”标志牌时不许在本杆上作 业;
二、验电:
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 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 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
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 验上层;
3、联络开关、刀闸、自动空气开关检修时,应在两侧验电在同一 停电工作范围无邻近平行交叉的带电线路时,经验电挂好第一组地线 后,其它地线挂接时可不再验电;
4、验电时发现有电或其它疑问应查明原因。
三、挂接地线:
1、线路验明无电信后在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由熟练工人挂第一组 地线,拆除最后一组地线也应在工作负责人监护下由熟练工人进行;
2、挂拆地线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杆或专用绝缘绳,地 线不许碰触人体,在电缆及电容器上挂地线时应放电;
3、挂地线程序应先接接地线端,后接导线端,多层线路挂地线时, 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地”后挂“头”,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 地线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四、辅助保安线:
1、辅助保安线由卡子及短路线组成,用吞防止小发电,低压反电 源及感应电,辅助保安线应由多股软铜线组成截面不小于10 平方毫米;
2、当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在工作地点加挂辅助保安线;
3、配电线路停电工作在主地线附近本杆或想念杆无地线时,应加 挂辅助保安线,防上返电源;
4、高压停电工作穿越本杆的低压线时,应先将辅助保安线封挂在 低压线上,高压可不另挂,下杆时拆除;
5、挂辅助保安线程序,先挂地、后挂头,用于防止感应电时应接 好地端后接导线端,拆时与上述程序相反;
6、严禁用辅助保安线或其它导线代替 25 平方毫米的主地线。
7、辅助保安线由个人保管,工作中随挂随拆。
第二章 安全防护用品的作用与管理
第五条 设备运行检修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 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六条 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 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清洁、干燥、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七条 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 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一般规定
第八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
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 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 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十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 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为搞好单位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用电管理由分厂安全科负责,单位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 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安全科统一办理。未经安全 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安全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 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三、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专业技术人员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 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气线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部门统一组 织施工。扩建项目在 1kw 以上的必须经安全科同意后,委托有电工证 的电工施工。无电工证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四、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视电路有足 够的余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 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 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五、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 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他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 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各部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全科批准,擅自安 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 律禁止安装。
七、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 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 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八、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断”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
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 24 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 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九、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安全科或用电部门应 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点击事故发 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十、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异响等异常情 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 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安全科会同有关部门, 每年组织 1~2 次检查,各车间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 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 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 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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