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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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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对我培训中心学员职业技能 鉴定的规范管理,保证培训后考试、考核的科学、公平、公正,确保 考核的质量,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培训中心应在《办学许可证》规定的培训专业、培训层次等范围 内从事教学活动,按规定的申报条件招收学员。应当按照经批准的培 训项目,依据相应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开展教学活动,不得随 意减少课程和课时,确保培训效果和培训质量。
培训中心在开展职业培训(短期、长期)时,应当在每次开班、 开讲前将教学计划、招收学员的花名册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每 期学业结束时,应当将学业结束后的结业、毕业学员花名册、学员就 业安置情况一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鉴定考试、考核对象、时间、方式及实施原则
(一)考核对象:全程参加本培训中心开办的相关专业的培训者。
(二)考核时间:培训课程结束后。
(三)考核方式:对学员的考核采取平时考察和期末考核相结合 的方式,根据不同的课程教学计划实施。
(四)鉴定考核原则:学员的鉴定考核工作以国家公布的鉴定考 核标准为准,坚持管理和教育相结合,坚持公平、公正、严谨的考核 制度,坚持全面考核和单项课程考核相结合,坚持静态的课时考核和 动态的实践考核相结合。
在鉴定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遵守公正性原则、程序化原则、保 密性原则、相互约束原则。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由相关部门具体组
织和实施。严格遵守不同技能鉴定考试所规定的有关制度和办法。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所(站)要规范办事程序,在考核前,应将 “考试职业及等级、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申报条件及办法、鉴定收 费标准及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公告,并张贴在鉴定所(站)的公 告栏;在考核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五严格”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必须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二是必须严格鉴定申报程序;三是 必须严格规范考场管理;四是必须严格抓好试卷保密工作;五是必须 严格执行鉴定收费标准。
三、鉴定考试、考核的组织
组织实施过程包括:
(一)鉴定前的组织准备: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要根据我中心的鉴 定考核申请制定鉴定计划、发布鉴定公告、准备试题;
(二)鉴定前的技术准备: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在收到我站的鉴定 考核申请后及时完成考场准备和人员准备;
(三)鉴定实测:职业技能鉴定部门与培训中心一同组织经过培 训的参训人员进行理论和技能考试,并将理论考试试卷收齐汇总,送 交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进行评阅、评估;
(四)鉴定后的结果处理:职业技能鉴定门部门对参加培训并已 参加理论和实践技能操作的参训人员进行成绩登记、质量分析、处理 结果,对理论考核和实践操作均合格的参训人员向有关劳动部门申请 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鉴定考试、考核的实施
(一)准考证是考试人员参加鉴定考试的必备证件,不得以其它 证件代替。准考证上要写明理论和操作考试的日期、时间、地点以及 考试的主要注意事项。在考场中,准考证与身份证共同使用,不允许 两证不全者进入考场。
(二)试卷、答案、评分标准未启用前,必须由职业技能鉴定部 门妥善存放,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
(三)技能鉴定通常需要安排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个考场。理 论考试的场地要求环境安静、整洁、明亮、宽敞,便于管理。每个考
场考生数量不超过 30 名,实行单人、单桌,单行排列,前后左右保持 间距 80 厘米以上。操作技能的考试场地应整洁、卫生、明亮,设备仪 器完好,应备的物品
齐全,符合测试技术准备通知单的各项要求。考试时禁止无关人 员出入。在考试前一天,要在考场人员进入的主要通道口将考场分布、 各考场的编号、承担考试的种类、项目以及休息室、卫生间等的分布 示意图贴出,同时张贴考场规则和参考人员须知。
(四)技能鉴定考试实施前,需对考评、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集 中培训。现场监考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持考场秩序、监考、填写考场 记录,协助考评人员做辅助性工作等。考试、监考、工作人员的选派 数量根据参加考试人数确定。考点监考要设总监考一人、副总监考一 至三人,各考场一般设主考一人,监考两人。参加技能鉴定考务工作 的各类人员必须佩带相应的胸卡标志。
(五)考务工作是鉴定实施过程的重点环节,监考、考评人员必 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担负起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认真做好监考和考 评工作。开考时间到时,监考和考评人员当场拆封和分发试卷,并要 求参考人员首先将其姓名、考号等基本情况填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 指定位置。在考试过程中,监考和考评人员要巡视考场,核对参考人 员的准考证和照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预防代考现象发生;同时注意 有无作弊和违反操作规程或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还要时刻注意 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在监考过程中,工作人员的行为不应影响或干 扰考试人员的考试过程。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鉴定考核纪律,负责对 违纪鉴定对象视情节分别作出劝告、警告、终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 等处理意见。监考和考评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
(六)鉴定考试时间到时,清点试卷、答卷,确认无误后,即令 考试人员起立退场。鉴定考试对象退场完毕后,监
考、考评人员即将试卷、答卷带回考务办公室进行封装。经考点 总监检查验收后,统一交考务办公室,最后由总监组织人员上交职业 技能鉴定工作部门进行一阅卷、评分、鉴定及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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