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公司可回收类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公司可回收类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已经得到公司领导批准的可回收变现的选出的毛 料,废旧包装物,废托盘边条,废油桶,废机油、不能利用的边角余 料,废旧钢铁以及玻璃类、纸类、饮料瓶等废旧物资的处理。本制度 不适用于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处理。
3 职责
3.1 公司所有的废旧物资及其它各种可回收废品统一归口于行政管 理部集中管理, 公司对废旧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其他部门无权擅自处理。
3.2 行政管理部应及时对已经审批的废旧物资根据废旧物资分类处 置方案(卖给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委托外部处置、废弃、进入专用 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3.3 行政管理部所指定的废旧物资处理人要建立健全各种废旧物资 台账,手续要完备、帐目要清楚,
4 可回收类物资处理程序。
4.1 物资报废处理程序
4.1.1 生产类废旧物资(龙骨、布袋、废机油、废托盘边条、废旧 包装物、废油桶、不能利用的边角余料、废旧钢铁等)
4.1.1.1 有生产类废旧物资需要处理的部门须由本部门经理首先填 写《物资报废处理审批单》并向行政管理部提出申请。
4.1.1.2 行政管理部接到申请后应在 3 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鉴定是否 报废,经鉴定部门负责人、调度长或生产经营副总签字确认可报废处 理的,由行政管理部拟出处理意见后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 准。
4.1.1.3 行政管理部将经公司领导在审批后的《物资报废处理审批 单》的回执单交与需处理废旧物资的部门。即日起行政管理部着手处
理该物资,处理期限一般不超过 10 天。处理起来有困难的,管理部应 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4.1.2 选出的'毛料(不合格原料矿类)的报废处理
4.1.2.1 原料矿报废时首先要由公司品质技术部质检室开具的“废 品通知单” 随同实物转交生产部签收。
4.1.2.2 处理废矿时由生产车间经理填写《物资报废处理审批单》 报生产部审核,经调度长或或生产经营副总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 批准,可报废处理的由行政管理部拟出处理意见后报行政副总经理批 准。
4.1.2.3 行政管理部将经公司领导在审批后的《物资报废处理审批 单》的回执单交与需处理废旧物资的部门。即日起行政管理部着手处 理该物资,处理期限一般不超过 10 天。处理
起来有困难的,管理部应及时将情况反馈给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
4.1.3 生活类废旧物资的报废处理
玻璃类、纸类、饮料瓶等废料直接由行政管理部直接开具《物资 报废处理审批单》报行政副总审批后处理。
4.2 已经过批准报废的可回收废旧物资的存放
各部门要按 5S 标准管理废旧物资。
4.2.1 需处理废旧物资部门应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需报废处理的物 资应与其他物资隔离管理。
4.2.2 各部门应将已被批准报废的废旧物资由本部门运至公司统一 指定点,其中设备动力部、生产部等报废的边角料、更换下来的备件、 筛网等金属废料进入设备动力部北部金属废品存放处;仓储、生产等 部门报废的吨袋、纸板等非金属可回收物入本部门指定点暂存。
4.2.3 各部门运送废旧物资、垃圾过程中不得随意丢弃,如有洒落 必须清扫干净。
4.2.4 运至垃圾池的不可回收物资必须从里往外堆码,不得乱堆乱 放。
4.2.5 对吨袋、废旧纸箱纸袋等要打捆、收缩紧卷码放整齐。
4.3 可回收类废旧物资的销售
4.3.1 废旧物资定价:
4.3.1.1 行政管理部应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寻找大宗物资的终端收 购商,减少中间环节,从而确定不少 2 家的长期定项收购方,以便得 到最好的价格,为公司争取最高的经济效益。。
4.3.1.2 由管理部根据市场行情对不少于 2 家的长期定项收购方至 少应进行一次竞标定价,价高者中标。
4.3.2 废旧物资定价后,行政管理部要填具废旧物品处理审批单报 公司行政副总审批。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具体执行价应传递财务 部)。
4.3.3 以件数为计量单位的废旧物资处理要全部点数,以重量为单 位的废旧物资处理一律检斤过磅。外卖的废旧物资处理由仓储部称重 并计量,保安队员监称,并在计量单上签字确认, 购买废料方购买废 旧物资时必须每次过皮重,行政管理部可随机抽查,若发现有弄虚作 假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 20~200 元/次的罚款,对购买 方将按价值的 5~10 倍给予罚款。
4.3.4 废品处理工作由管理部指定人员负责,相关部门指定人员, 并派一名保安随同到现场进行监督处理废品,填妥《废旧物资处理审 批单》,与处理废品残值所得的款项上缴公司财务部。
《公司可回收类废旧物资管理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