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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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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5 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为及时发现、治理重大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是发 生,根据《安全生产法》、 《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等法 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概念 安全隐患分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煤矿 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中规定的和上级认定的重大隐患。非此 情况为一般安全隐患。我公司规定为重大安全隐患、矿级安全隐 患、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整改,矿级 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副总或分管副总负责组织整改,一般隐患由 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整改。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队要在规定时间 及时进行整改。 二、安全隐患的排查及责任 1、总经理对矿井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副总 经理、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 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并对分管范围内的事 故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2、隐患排查按照分专业分级定期排查制 第 1 页 共 86 页 ⑴每月底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全矿的重大 隐患进行排查分类,确定类别,形成书面资料向由总经理主持的 现场办公会汇报。 ⑵每月下旬由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或生产部分管采掘机运通的 副部长对本专业下月隐患进行排查分类及按照“四定”原则(定 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下发整改通知单落实处理、总 结当月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⑶每周末由各队队长组织队干及班组长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 下周的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将排查内容、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 整改验收负责人形成书面资料报安全监察室。 ⑷每班由当班值班队长对当班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隐患进行 排查,并在班前会采取措施落实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各班组在 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凡排查出 的重大隐患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并由调度室向相关部门和分管领 导汇报。 三、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日常工作: 1、通风系统每月负责组织检查防突头面“四位一体”的综 合防突措施执行情况,“三专两闭锁”是否按规定安设及机构是 否灵敏,两个风井的主扇风机和瓦斯抽放站设备设施、运转情况 进行检查的。组织通风队、瓦斯队每周对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及 第 2 页 共 86 页 防灭火全面覆盖检查一次;各作业点有无瓦斯超限、积聚,局部 通风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风筒出口风量及距碛头距离是否符合作 业规程要求;防突头面、启爆硐室是否完好;压风自救装置是否 灵敏可靠;反向(防爆)风门是否能正常使用等作全面仔细检 查,发现问题或隐患按程序进行处理或不能处理的向调度室和主 管通风矿领导汇报。 2、安监处牵头每月组织综合部、供销科、生产部、运输队 对火工产品的安全管理(运输、储存、发放、使用)的各个环节 进行检查是否按照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执行的。放炮方面,重点对 撤人、断电工作、布岗到位、严格执行“三人放炮制”和“一炮 三检制”操作过程进行检查。 3、生产技术部要对采掘队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 检查,重点抓好初采、回撤、过断层旧巷、靠近煤柱下的开采、 岔口楼眼支护隐患排查。在火灾方面,重点是防灭火管理,加快 采面的推进度,减少采空区漏风,做好预防性灌浆,加强对瓦斯 的检查,封闭火区要严格按措施执行。 4、机运系统重点抓好“五种人”的管理,认真按《矿井机 电设备完好标准》检查三大保护、“三专二闭锁”安设和使用情 况。每月对大型固定设备(主扇风机、抽放泵、压风机、主提升 绞车、主排水泵、地面变电所等)运行情况及性能进行检查,发 第 3 页 共 86 页 现问题或隐患要安排处理和汇报,组织机电队、运输队对全矿供 电系统、井下机电设备等隐患进行排查。 水害方面,重点做好洪讯期间的排水工作,检查主排水泵性 能和供电设备,一旦发现各种事故隐患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5、采掘队管理人员重点现场事故隐患排查:要对顶板支护 质量、碛头是否空顶、工作面通风断面、电气设备失爆、绞车等 进行排查,并检查职工在作业过程中是否按规程和措施执行的。 6、机电队、运输队、综合队负责对所管设备进行日常检查 处,还必须每周对各机房、供电系统、三大保护、瓦电、风电闭 锁、运输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处问题、隐患安排处理,对解 决不了的应向部门和公司调度室汇报。 7、生产技术部要参加矿、各部门组织的隐患排查,重点对 汇报上来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归类,安排平衡队伍对隐患进行整 改,并负责收集隐患整改情况和督促整改。 四、事故隐患的管理。 1、安监处负责对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安监处下设采掘 组、通风组、机运组、地面组。各小组各施其职负责监督检查安 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三大规程、工程质量、技安措施等的执行 情况。每次查到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都必须书面呈报公司主要 领导、分管领导及总工程师批阅,并按批阅逐一落实,原则上谁 第 4 页 共 86 页 查处,谁督促处理。能在现场整改的,则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 即整改的,临时采取防范措施方能作业,出井后,下达《隐患处 理卡》限期整改,并送有关领导签字。对查出的可能危及工人生 命安全或给矿井带来重大经济损失的重大隐患,须立即停止作 业,并报告有关领导;安监处负责收集各部门科室、队上报的各 类事故隐患单归类上报。并统一报表纳入计算机管理。 2、在隐患排查管理的基础上,每月由总工程师牵头,进行 一次重大隐患排查,并对汇报上来和检查到的事故隐患等级的确 认,经矿讨论确认后,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 A、 B、 C 三级: A 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集团公司解决的 隐患。 B 级:难度较大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 级由业务部门、各 单位或队必须解决的隐患。各分管矿领导督促业务部门、各单位 或队组织整改,如果矿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书面上报集团 公司,争取上级安排安措项目。 五、事故隐患整改和治理 1、按照“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全面 负责,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事 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做到项目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 落实。各单位或队自查和矿、部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 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将隐患消除后方准恢复正常作业,若无法将 第 5 页 共 86 页 安全隐患处理好,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必须制定切实 可行的防范措施,以防不测,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准生产。各 业务部门对检查出并由矿落实整改安全隐患派专人进行现场督促 和安全技术指导。各单位、队对隐患整改必须限期整改、责任到 位,落实人头。 2、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或落实不彻底,应付了事,导致 事故发生的,按事故类别落实到对应分管业务部门或接受整改任 务的部门或单位具体责任人头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 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 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 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 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 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 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 第 6 页 共 86 页 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 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 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 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 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 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 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 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 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 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 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 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 第 7 页 共 86 页 安全隐患项目、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 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 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 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 (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 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 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 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 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 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 危险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 改。 5、建立隐患整改督办验收制度。安全员要对发现的安全隐 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 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验收,并签 署验收意见。 6 、对车间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车间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报安全员审查同意后整改。 第 8 页 共 86 页 7、凡本部门无力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的,应报安全科,会同 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 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9、各专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验收人对安全隐患的整除结 果承担验收责任。 10、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有关部门 要写出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计划。 11、物资供应部门应对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物资、器材的及 时供应和产品质量负责,严禁购进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 品”。 12、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 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3、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 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4、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安 全隐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协调 整改到位后,书面申请下达整改指令的部门组织验收。 三、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第 9 页 共 86 页 1、设立“两本台帐”即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明 确专人负责填写、上报和存档备案工作。 2、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 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主管负责人 接报告后应根据隐患等级作出立即整改决定或报告请示主要负责 人。 4、一般隐患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隐患治理台帐上记 录并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申请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 验收销号。 5、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 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单 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销号。 6 、局面复查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隐患类别,隐患部位, 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资金,整改到位情况以及整改责任人。 7、对排查出的隐患以及隐患整改消除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 单位汇总报告,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四、隐患排查责任制度 1、隐患排查责任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状重要内容,单 第 10 页 共 86 页 位内部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分解落实任务目标。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 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管理。 3、从业人员负责本岗位的隐患排查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 报。 4、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采取 安全措施,一般隐患当场整改到位,重大隐患立即上报主管负责 人。 5、主管负责人日常安全巡查,对专(兼)职安全员上报或巡 查时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 时间及验收负责人,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要及时上报主要负责 人。 6、主要负责人负责定期组织专(兼)职安全员和其他相关人 员排查本单位的隐患,落实整改资金,复查隐患整改情况,兑现 奖惩,对定期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签字 把关,并负责组织人员对上级有关部门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负责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按要求和期限整改 到位。 7、对因排查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措 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据本单位 第 11 页 共 86 页 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五、事故隐患奖惩制度 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其 绩效大小,分别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奖励。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三 项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隐患排查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者。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而避免事故发 生、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3 、事故隐患排查评比中,被评为优秀工作者。 4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解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在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依据 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经济罚款、调离或辞退处理。 1 、排查开展不力或不开展隐患排查者。 2 、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期完成或拒不整改的。 3 、发现各类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者。 4、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经劝阻不整改 的。 5、不按规程运行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 度 3 第 12 页 共 86 页 为切实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各类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责任,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安全发展创造 良好的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特制定隐患排查、整 改、登记消除报告、隐患排查责任、事故隐患奖惩五项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 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实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环节、逐部位排查,掌握隐患的 存在,分布情况,分析产生隐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3、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 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 常的安全运行状态;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安全生产状况;从 业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培训教育,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 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 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 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现场生产 管理,指挥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行为;现 场生产管理,指挥人员对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是否及时发现 和制止;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4、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 第 13 页 共 86 页 度》执行。 5、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隐患举报渠道,鼓励广大职工 积极参与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对及时发现的重大安全隐 患进行举报,按照《事故隐患奖惩制度》标准兑现奖励。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 隐患整改措施和责任。 二、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 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才能把 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制定本制度: 1、隐患整改的基本原则是:“六定、五不准”。六定:定 安全隐患项目、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责任人、定隐患整 改时间、定隐患整改质量要求、定整改验收部门。五不准:凡个 人能整改的不准推到班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准推到下班;凡班组 能整改的不准推到车间 (或分厂);凡车间(分厂)能整改的不准推 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准延迟时间。 2、各级各部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重大隐患 可直接上报公司主要领导,以保证尽快解决。 3、职工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 第 14 页 共 86 页 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4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基层有条件整改的项目, 要立即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 改的,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实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存在的 危险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 改。 5、建立隐患整改督办验收制度。安全员要对发现的安全隐 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字, 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到位后,由安全员负责组织验收,并签 署验收意见。 6 、对车间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车间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报安全员审查同意后整改。 7、凡本部门无力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的,应报安全科,会同 有关职能部门,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不得互相 推诿、扯皮,拖期、延期。 9、各专业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验收人对安全隐患的整除结 果承担验收责任。 10、由于资金或技术问题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有关部门 要写出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列入下步整改计划。 第 15 页 共 86 页 11、物资供应部门应对安全隐患整改所需的物资、器材的及 时供应和产品质量负责,严禁购进假冒伪劣产品或“三无产 品”。 12、隐患整改通知书、验收意见书等书面资料,要认真填 写,并经有关人员签字后存档。 13、对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隐患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 部门和人员给于经济处罚,由此引起重大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4、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安 全隐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时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组织协调 整改到位后,书面申请下达整改指令的部门组织验收。 三、隐患排查登记和消除报告制度 1、设立“两本台帐”即排查记录台帐和隐患治理台帐,明 确专人负责填写、上报和存档备案工作。 2、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 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人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报告,主管负责人 接报告后应根据隐患等级作出立即整改决定或报告请示主要负责 人。 第 16 页 共 86 页 4、一般隐患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在隐患治理台帐上记 录并销号,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申请主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 验收销号。 5、对上级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隐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 治理,治理工作结束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向负责督办的单 位提出书面复查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销号。 6 、局面复查申请的主要内容包括,隐患类别,隐患部位, 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资金,整改到位情况以及整改责任人。 7、对排查出的隐患以及隐患整改消除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 单位汇总报告,接受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 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 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 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 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 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 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对 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应立即整改排 第 17 页 共 86 页 除的隐患。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公司将联系相关 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使用的强制措施决 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二条、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公司举报。 公司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 以查处;所举报事故隐患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 并履行交接程序。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 、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 设备缺陷等。 3 、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 、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 中毒。 5 、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 、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 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 第 18 页 共 86 页 务。 9 、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四条、结合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 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所排查的 安全隐患,由公司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 整改通知书》 ,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五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 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 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 危及的其它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或者停止作业,对难以暂 停或停产停业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 养,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 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 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六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 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 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 回复报告,由公司领导组织检查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 第 19 页 共 86 页 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 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八条、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奖惩机制,对未定期排 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部门和个 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部 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 一、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 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 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 危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 陷。事故隐患按危害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 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时难以全 部整改到位,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 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 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判定依据《甘肃省生产安全事 第 20 页 共 86 页 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界定。 二、工作机制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负责、政 府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原则 ,实行生产经营单 位自查、自报、自改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 作机制。 三、工作责任 (一)政府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的领导 ,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生 产考核内容,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 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事故隐患治理。 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 本辖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 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职责。 村(居)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及 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并 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和制止。 (二)部门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事 第 21 页 共 86 页 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 按照各自职责 ,负责有关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 督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指导、监督生产经营 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开展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 (三)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 体,应当落实下列责任 : 1.建立全员负责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明确单位负责 人、各业务部门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班组负责人和具体 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 2.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编制隐患排查标准清单 , 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 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专项资金 ; 4.对从业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训 ,如实 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 及事故应急措施 ; 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 ,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 第 22 页 共 86 页 治理情况 ,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 6.定期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并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 责任人 ,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履行下列职 责 : 1.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工作制度 ; 2.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有效投入 ; 3.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 4.督促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作责任。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标 准清单等并督促执行 ;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训 ,如实 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 ; 3.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业务部门 (车间)排查和治理事故隐 患 ; 4.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核、评估认定、 第 23 页 共 86 页 登记建档、实时监控、督导督办和验收确认 ; 5.查处未按照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违章指 挥、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业务部门 (车间)及其责任人员。 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一)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对下列事项进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 ; 2.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情况 ; 3.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以及人员配备情况,从 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4.存在危险或者职业病危害的场所和区域的装置、设备、设 施、工具的安全运行状况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情 况 ; 5.爆破作业、大型设备(构件)吊装作业、危险装置设备试生 产作业、危险场所动火及维修作业、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间作业、 交叉作业、电气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 6.作业场所安全生产风险、职业病危害告知情况 ; 7. 已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与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普查建 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 第 24 页 共 86 页 8.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和佩戴使用情况 ; 9.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 的检测和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及建立监护档案情况 ;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 备及维护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在每班上岗操作前进行本 岗位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岗位安全检查主要包 括以下事项: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护装置是 否有效 ;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规定 ;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齐全、完好,并正确佩戴和使 用 ;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当班生产活动结束后,从业人员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设备、 设施、电器、电路、作业场地、物品存放等进行安全检查。 (三)出现下列情况时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 排查 : 第 25 页 共 86 页 (1)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发布或 者修改 ; (2)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 (3)复工复产、发生事故或者险情; (4)汛期、极端或者异常天气、重大节假日、大型活动; (5)其他应当进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的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发现事故 隐患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消除,对无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隐患 应当立即向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有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 可以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报告。发现直接危 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 后撤离危险区域。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相关违法行为的,有 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负有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及 时组织核实处理;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移 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核实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举报人。负 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予以保 密,经查证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 第 26 页 共 86 页 (一)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立即报告负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根据需要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 业 ; 2.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委托技术管理服务机构进行风险评 估,分析事故隐患的现状、产生原因、危害和整改难易程度 ; 3.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措 施、责任人员、所需经费和物资条件、整改期限、监控保障和应 急措施 ; 4.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县区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级别和监控保 障措施,并及时报送风险评估结果、治理方案和复查验收报告。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以及从业人员岗前检查发现上报的隐患,要 和被检查部门责任人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登记。 (三)生产经营单位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 并建立整改台账。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整改责任区 划、责任范围向责任人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消除事故 隐患。 (四)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接到《隐患整 第 27 页 共 86 页 改通知单》后,应立即组织落实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隐患。隐患 整改完成后,要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上报整改完成报告。 (五)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在整改限期时间内,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可能随 时会酿成事故的隐患,要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紧急情 况下,必须采取撤人、避险措施。 (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接到整改完成报告后,应进行整改情况检查验收,形成检查验收 报告。对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应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复查验收, 编制复查验收报告。经治理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治理目标 的,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检查验收和复查验收报告应分别由单位主管安全负责人和主 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七)生产经营单位对已完成整改,经治理符合安全生产条 件、达到治理目标的隐患,应进行销号登记;未完成整改或整改 后仍未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达到治理目标的隐患,再次下达《隐 患整改通知单》 ,落实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销号。 (八)生产经营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 ,应当采取必要的 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 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或者职业病危害现场撤出作业人 第 28 页 共 86 页 员,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当派 员值守。事故隐患涉及相邻地区、单位或者社会公众安全的,生 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相邻地区、单位,并在现场设置安全警 示标志。相邻地区、单位应当支持配合。 (九)对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 以排除的,应当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接到 报告的部门应当及时协调处理。 (十)对因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接到自然灾害预报后 ,应当及时向所属单 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可能危及单位和人员安全的自然灾害时 ,应 当 及时采取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加强监测等措施。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 排查事故隐患的人员、时间、部位或者场所,事故隐患的具体情 形、数量、性质和治理情况。 (十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建立信息档案,每项重大 事故隐患应当建立一个专门的信息档案,并至少保存 3 年。 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载明事故隐患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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