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资产维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本校财产物品维修管理,增加全校师生员工爱 护学校公共财产的观念,充分发挥其效能,防止人为损坏造 成浪费,特制订宿舍财产维修管理办法:一、各宿舍财物出现损坏,应由财物使用人及时如实报 于后总务处。二、 申报程序: 填写 XX 职业学院维修申请单进行报修, 经总务处审核通过后,维修工接单进行维修,维修完毕后, 由报修人检查验收,此项维修完毕。三、若经维修人员鉴定宿舍财物之损坏属人为故意损坏 者,除应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外,还将由学生处根据 学校学生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分。若经维修人鉴定财物 之损坏属使用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者,使用者应承担部分或 全部维修费用。四、需自付费维修的项目,当事人应先到财务室缴费, 缴费副单交至总务处安排维修事宜。五、为强化楼管员责任,宿舍楼公用财物之损坏属人为 故意损坏者,而楼管员不知情或无法查找当事人者,楼管员 应承担相应责任,列入楼管员年度考核中。六、宿舍人员搬迁或调整时,楼管员应到现场检查物品 的完好情况及数量,收齐钥匙并负责交给新入住人员。七、以上各维修项目属紧急情况者,可先行通知有关人 员安排维修,后填补维修申请单及查找事故原因,以保证校 园的安全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