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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3 篇【范文】
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 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 所有事项“有法可依”。以下是给大家带来的门店消防安全管理 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 1
第一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商店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商店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 接领导责任。商店必须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商店的法人代表 或行政第一把手要对本店的消防工作负责,可有一名主要领导分 管安全工作。营业部、班(柜)组应设防火负责人,岗位设消防安 全员。推行安全目标管理,实行逐级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第五条大中型商店要配置一定力量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五百人以上的单位要配备专职防火干部,五百人以下的可配备兼 职防火人员
第六条商店必须建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消防组织,分 工明确,定期开展活动和演练。
第七条承包经营的商店(场),在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安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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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并保证安全。在承包期间必须遵守本规定和有关消防安全法 规。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
第八条商店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规 定,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
(二)组织制定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划分防火责任区域,指定 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
(三)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业务技术知识的培 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
(四)制定本单位灭火应急方案,组织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 演练,以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
(五)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解 决存在的问题,整改事故隐患 ;
(六)组织扑救火灾,协助公安消防部门查清发生火灾的原 因,严肃处理 ;
(七)定期总结本店(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九条营业部、班(柜)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责任区内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 全法规、制度,组织学习防火文件、材料,落实岗位消防责任 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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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期检查,养护消防设备、器材;
(三)随时检查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 现象,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
(四)发现火灾,应即组织扑救。
第十条岗位消防安全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制度;
(二)掌握基本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主动清查事故 隐患 ;
(三)熟练掌握本单位装备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发现火灾,立即进行扑救。
第二章火源管理
第十一条严禁在柜台、堆货场所、仓库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十二条经营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店,严 禁安装火炉和使用明火。经营一般商品的商店 (场)内确需安装火 炉或使用明火时,必须经商店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 落实防火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炉实行专人管理,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可燃物, 炉门前应设灰档,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 点,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引火,不准靠近火炉烘烤衣物 ;
(二)火炉烟筒安装要严密,并与商品、柜台、货架、电线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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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屋檐、门窗、顶棚等保持一定的距离,或用不燃材料隔开 ;
(三)确需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监护,清除周围 十米范围内的可燃物,备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保护 措施,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
(四)使用蜡烛、油灯照明时,要放置安全地点,做到人离火 灭。
第十三条商店附属的仓库和堆货区,应按《仓库防火安全管 理规则》和商业部发布的《商业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使用锅炉、炉灶、火炕、火墙、液化气等,需经单 位防火负责人同意,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指定专人 管理。
第十五条设有办公室、休息室、业务洽谈室的零售商店 (场) 要加强对烟头、烟灰、火柴杆的管理,坚持做到“吸烟三不落 地”。
第十六条商店设有的电工房、木工房、广告室和服装、食品 加工车间、修理部等,要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 明确防火负责人,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第三章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商店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 修。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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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及保险装置。生产、营业性用电线路必须与照明用电线路分 开,下班时必须切断生产、营业性用电电源。
第十八条商店要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等每 年至少要全面彻底检查一次,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 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九条经营各种电器的柜组,要制定安全测试方法,测试 所用电源必须是生产性或营业性电源,不得是照明性电源,测试 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
第二十条严禁在柜台内、附属仓库、堆货场地,安装使用电 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等电热器具。
第二十一条消防用电必须设专用线路,不得同其他线路相 联,并经常检测,随时保持安全畅通。
第四章建筑及场所管理
第二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的商店及原店装修,必须符合 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竣工后,需经上级主管部门 和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 用。
第二十三条商店要制定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尤其要加强非 营业时间的值班、巡逻制度,不能出现空档。按其规模和有关规 定配备责任心强、能处理应急情况的值班人员,建立值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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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巡逻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身器具,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 岗、漏班;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单位领导要带班、查 班。
第二十四条商店经营油漆、农药、汽油、酒精等化学品时, 按有关规定执行。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时,要懂得商品 特性和灭火办法,必须分柜出售,远离其他商品柜台,并备有灭 火器材,严密监视,确保安全。
第二十五条商店每天停止营业后,必须对营业场所进行彻底 清查、打扫,清除包装等易燃品,关闭好门窗处理好火源、电 源,办妥交接手续后,有关人员方可离开。
第二十六条不准在堆货场所停放、修理汽车,不准在非正式 油库存放汽油、煤油、柴油,不准存放液化气罐。
第二十七条包装物料要有专人管理,堆放在指定地点,及时 清理、打扫、处理。严禁在楼梯、通道处堆放商品和杂物。
第五章消防设备、器材管理
第二十八条商店要根据有关规定配齐、配足消防设备、器 材。消防给水应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压力不 足的要设增压泵。
第二十九条大中型商店和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商店,应按国家 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安装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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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消防设备、器材应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 保证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以保证畅 通。
第三十一条配备消防器材要与附近商品性质相一致。消防器 材要放在明显和取用方便的地点,严禁挪作它用,其周围不准堆 放物品。
第六章火灾扑救与奖惩
第三十二条商店及附属仓库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 救,同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事故原因查不清不 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 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和单位 领导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部门 令其改正,拖延不改或拒绝执行的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 理处罚。
第三十五条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或在 扑救火灾中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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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业主管部门可依照本规 定对所属商店(场)进行监督检查,也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 法。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商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商业部_年十二月二 日发布的《商业基层商店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 2
1. 商店应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 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 障消防安全。
2. 商店承包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 责任,承包人应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 责。
3. 商店职员要进行过消防安全培训,严禁培训不合格的员 工上岗,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 商店承包人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 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 告,对隐瞒不报而引起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5. 商店承包人实施对责任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 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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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 商店职员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活动,接受消防训练,熟 悉责任区内消防设施、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 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 “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
7. 发现火灾,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 救。
8. 商店使用电器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 标准的要求 ;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 资格的电工操作;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电器设 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 0.5m 以上的间距;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 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 的非必要电源。
9. 商店内外易燃物要及时清点,禁止易燃物堆放在店外。
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 3
一、店上应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会议主要的内容应 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如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应随时组织召开专题性会议。
二、消防安全例会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主持,有关人员参 加,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下发有关部门并存档。
三、会议议程主要有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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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研究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 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 应报送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 施。
五、本店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 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 4
1、各部门、各班组的责任人和服务人员每天要结合服务工 作对所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巡视,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 告。
2、每月由保安部组织专门人员,对全酒店各部门进行一次 全面安全检查。
3、重大节日前夕或有重大接待活动时,又酒店防火安全委 员会组织全面检查。
4、负责消防安全负责人对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情况随时 可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要矛以支持和合作。
5、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关来酒店进行安全检查时,个部 门要如实汇报情况,矛以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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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次安全检查情况,公司总监办要认真记录登记,建立 安全检查档案。对经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发出隐患通知 书,限期整改。
7 、个部门对组在的不安全隐患,按要求期限认真整改,一 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总经理并抄总监办,同时,必须采取 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8、酒店对安全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矛以 处罚,促进安全防火工作的发展。
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宾客、员工和公共财产 安全,以预防为主,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做好应付各 种突发事件的准备,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结合饭店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组织机构
第二条单位成立消防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利元胜总经理
副组长:彭小艳经理、贺强保安队长
成员: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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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消防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 防安全规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上级的`有 关规定。
2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 、组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 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 工作。
6、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各种隐患,保证疏散通道 畅通和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第三章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1 、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完善本酒店的消防 管理制度。
3、有计划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 材。
第四章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义务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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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消防演练、火灾应急演练。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 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 方法。
3、牢记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 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将货物堆放在消防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 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 、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 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 速查明情况后报告。
第五章防火管理制度
酒店(含院内)动用明火必须执行下述规定:
1、在酒店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消 防主管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填写审批单,明确 时间、地点、原因、方式、责任人、防护人和防护措施,经经理 批准后方可动用。
2、明火作业现场必须保证有两人以上,其中一人负责监 护,严禁一人进行明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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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作业完成离开现场时,作业人和监护人要认真检查,确 认火种完全熄灭不能复燃后方可离开。
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 6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 ,先 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 ,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 启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 ,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 固 ,机器是否完好 ,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 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 , 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 设备上 , 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 ,严禁擅离灶台 ,如有急事需离 开 ,必须关闭鼓风机 ,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 , 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 灾。如意外燃烧失火 ,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 ,并迅速用灭火 器灭火 ,严禁直接用水灭火 , 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 ,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 开岗位 , 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下班前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 ,水、电、煤气是否关 闭 , 门窗是否关好 ,方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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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并知道 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 有效 ,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 ,一旦发生火情 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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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企业 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 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 制度。
1、企业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 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事先防火安全责任制 度。
2、总经理为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 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第责任人。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安全意 识,做防火工作。
3、企业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定期 组织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企业各场所应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的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和 器材,消防安全标识,并由安全管理员负责其日常维修保养,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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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 、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相关设施、 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防火间距,不得闭锁安全出 口,堵塞疏散楼梯、消防通道。
6、企业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报告总经 理,落实整改措施。
7 、企业禁火区内严禁止使用明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8、设备维修、电气焊人员应防火专业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 岗作业。
9、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企业和个人都 应当无条件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发 生火灾时,各企业必须立即组织扑救,人员集中场所的现场工作 人员必须立即疏散在场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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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值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规定准时接 岗、巡视,认真执行岗位职责,除楼层巡视和处警以外,值班机 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 值机员不得不得无故缺勤和私自换班,因特殊情况急 需换班时,值机员必须提前三天向消防领班申请并填写“换班申 请表”,上报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换班过程中若发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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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事故,当班者要负主要责任;
三、 积极配合保安员做好日常工作,发生紧急情况时,若 值机员无法处理或超出职权范围时应及时按程序上报公司领导, 值机员不得擅自做主;
四、 建立完善的工作记录制度,值机员应将本人姓名、日 期、班次、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值班情况及需跟进事项详细 记录在案,并认真做好交接;
五、 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控室,如有公司领导批准 的,中控人员应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六、 值班员应主动承担中控室的卫生保洁工作,将工具用 品摆放整齐,每日对地板、地面、室内设备设施、器材、桌椅和 门窗玻璃进行清洁,室内设备不可有积尘土和污渍;
七、 在岗工作期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玩游戏、看书报杂 志、吸烟、喝酒、睡觉。严禁在中控室吃东西;
八、 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着装和 携带执勤用品。
九、 认真填写当值期间相关设施设备运行记录,发生的情 况和处理结果。当班未处理完毕的应交代接班人员继续跟进,并 做好物品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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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巡查应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及时 开展防火巡查。
二、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门店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 2 小时 巡查一次,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
三、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 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
3.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 品 ;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 完好清晰 ;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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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立即消除隐患 ;不 能当场消除的,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消除解决。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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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9、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 况 ;
11、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 况 ;
1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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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 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 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 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各门店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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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未 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 作规程等 ;
2、本门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 技能 ;
4、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
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门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 12
一、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 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二、消防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
2、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2.0m 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
4、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箱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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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 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 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
5、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 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 行状态 ;
6 、按照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 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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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 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 1 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 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 0.5 米,灶具与气瓶 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 2 米。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 点火时需使用点火棒,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 烟罩和烟道入口处 1 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排油烟管道 应当每 60 日至少清理 1 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 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 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油工交叉作业,动 火时焊机 2.5 米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后 30 分钟内不得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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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种;用电禁止随意私拉乱扯电线电源,铺设电 气线路应经设计、工程、保安部批准由专业持证人按用电设备的 功率、台数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电线器材,商场内配电线必 须使用胶护外套电线禁止使用麻花线等简易危险材料。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 急照明是否完好:安全出口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处不得设 置门槛,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 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 1.4 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指示标 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 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 于 10 米。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 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 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 0.5 勒克斯。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 向安全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 2.4 米;辅助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得 小于 1.5 米。疏散通道内不得设置摊位或者堆放货物。
C、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任何 店铺、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 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 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 的障碍物 ,消火栓内消防软管、水带、枪头必须好用在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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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器年检有效、铅封完好、压力标准,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 不得用于与消防和抢险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 物品影响使用:商场使用为甲级(90 分钟)防火门 查闭门器、 顺位器是否完好,防火卷帘下 1 米处不得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配电室、机房、库 房、厨房的人员责任落实与管理情况。库房物品应分垛码放,每 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 100 平方米。并保证“五距”:垛与垛间距 不应小于 1 米,垛与墙间距不应小于 0.5 米,垛与梁间距不应小 于 0.3 米,垛与柱间距不应小于 0.3 米,垛与灯间距不应小于 0.5 米。库房内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2 米。库存物品码放不 得挤占或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 超过 60 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 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措施;镇流器不 应设置在闷顶内。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垂 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 0.5 米。
2、 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 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 及时扑救。可拨打中控( __________ )火警(119)电话,可按 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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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 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4、 巡查人员是保安部的安防力量,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有 跟进有交接,对店铺、个人的违规行为、危险举动(吸烟、拍 照、溜旱冰、带宠物、长时间逗留在通道内、散发广告、做客服 调查、新闻媒体擅自采、顾客纠纷、客诉、擅自施工、危险搬 运、着装不整、斗殴等)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保证合法人 的权益,保持商场的有序经营环境。通道内有无杂物门锁杠推是 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5、 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 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 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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