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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目标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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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北京锦通京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 做好安全管理工 作,倡导 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管理理念,促进各 部门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减少安全 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正常安 全生产,特制订本目标管理。 、、 工伤事故控制指标: 1 / 8  杜绝发生重大或影响恶劣的安全生产事故。 轻伤事故发生不超过 2 人次。 事故隐患整改合格率 100%。 二、工伤事故指标分解 : 维修站 轻伤不超 2 人次 行政人事部 0 部门 控制目标 客服部 0 销售部 0 财务部 0 工伤事故的认定: 1、工伤的认定: A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 伤害的: C 患职业病的; D 因工外出期 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 伤害或者 发生事故下落不 明的; E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 动车事故 伤害的; F 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应当 认定为工 伤的其他情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 入工伤事故的申 报范围: A、 因不服从领导指派安排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B、 未经任何授权、许可便擅自行事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C、 违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 发生的伤亡事故; D、 从事不利于公司经营发 展的工作而在工作 场所发生的伤亡 事故; E、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 工伤的种类:按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工伤事故导致的因工负伤 可分为轻伤、重 伤、死亡等种类。 4、 工伤认定负责部门:当事人主管部门、公司设备 安全检查小组及 行政人事部三方 同 时认定,按国家有关法律 执行,员工如有异 议,可向 国家有关 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 申请工伤裁决。 四、工伤的申报程序 1、 部门负责 人承担本部 门的工伤、安全事故的申报责 任,因迟报、 瞒报所致的事 故 责任增加部分由部 门负责人承担。 2、 员工因工负伤,经行政人事部、当事人所在部门 及设备安全检查 小组确认后按国 家《工伤 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与鉴证。 3、经三方 鉴证确认为工伤,报(副)总经 理审批后可享受工 伤医疗 待遇。由行政 人事部负责备案。 2 /8 五、 工作事故医 疗补偿标 准: 当确定为因工负伤后,公司当事人主管部 门、行政人 事部将事故 分为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与个人有一定操作失 误责任两种情况,根 据工 伤的严重程度,对员工按分 别以下标准给予补偿: 1、事故非本人不可抗因素所致,或非本人过 失所致: 1)已参加“意外伤害险”的员工以意外 伤害险索赔条例及额度为 准,根据其相关 规定医疗费用由相 应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2)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以当地《工伤 保险条例》规 定为准, 工伤职工治 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 疗费用按当地《工伤 保险条例》 规定由社保机构支付。 2、事故因本人过 失或操作不符合操作 规程所致: 1)已参加“意外伤害险”的员工以意外 伤害险索赔条例及额度为 准,根据其相关 规定医疗费用由相 应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2)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以当地《工伤 保险条例》规 定为准, 工伤职工治 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 疗费用按当地《工伤 保险条例》 规定由社保机构支付。 六、 工伤安全事故的申 报及规定: 1、 工伤安全事故的 处理: 1)所有的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因公致伤的先予以 处理。 2)处理原则是尽快安抚和救治伤者,预防类似事件再 发生。 3)工伤 安全事故事后 对事故当事人的 处理: A 按个人的 责任其承担一定比例的 责任医疗费 用; B 公司保留追究其 过失所致的财产损 失的权利; C 凡过失所致的公司损失超过 1 万元人民币的员工,公司予以 辞退。 3 /8 4)对事故部门主管的处理: A 部门各级主管对本部门的每起工伤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B 所属员工凡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下 的,对其直接主管 予以警告一次并 处罚 200 元,部门负责人处罚 100 元; C 如果所属员工出现一次工伤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 上,对其直接主管 予以留 岗试用并罚款 500 元处理;部门负责人予以 严重警告一次并 处罚 300 元;有 总经理特批的,按总经理批示执行。 七、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 1、 申请报销时 必须准备以下资料准备: 1) 工伤事故当事人的身份 证明; 2) 当事人所属部门的事故分析 报告(经行政人事部、设备 安全检 查小组确认后 由总经理签字生效); 3)当事人所属本部门出具的意外 伤害事故 报告; 4)如出外的交通事故与安全事故 还需出具交通部 门 或公安部 门 的报告; 5)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保 险公司或公司 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的医疗诊断证 明; 6)病历; 7)医疗、医药费 原始 单据; 8)费用结算明细表; 4 /8 2、 报销额 度的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 暂时没有享受 “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待遇的员 工。 1)当事人所属部门的事故分析 报告判定为公司或设备所致的工 伤事故,公司将全 额支付医 疗费用; 2)当事人所属部门的事故分析 报告判定 为公司和事故当事人双方 对 工伤事故均有 责 任的,公司按应承担的 责任比例予以支付医 疗费用 3)当事人所属部门的事故分析 报告判定为事故当事人自己所致 的工伤事故,公司 原则上不予支付,医疗费用由事故当事人自行承担; 4)当确定为因本人粗心疏忽等其它主 观因素所致的工 伤 事故, 公司只承担相关 治 疗、住院、交通、抢 救等 费用的 1-70% (按责任分担) ,对由当事人造成的他人 伤 害由其自行承担相关 责任。 5)如因员工本人违反安全操作 规程,或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等原因而发生工伤 事故,并且给公司造成了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同时根据当事人行 为 造成的 对 公司利益的 损害程度,对其进行行政和 经济处罚。 6)工伤争议:当因判断是否为工伤事故而出 现争议,并在公司内 部进行协调后无 效时,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 30 日内可向 劳动部门的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 请劳动 仲 裁,仍不服从劳动争议仲裁判定的,可 向法院提 请诉讼。 八、非因工负伤 1、在职员 工非因工造成 轻伤者,单位不承担任何医 疗费 用;事发 一周内未上班 工 资按病假考勤 处 理,事发一周至一个月未上班 发放基 本工资的 40%,事发一个月 5 /8 后仍未上班不 计工资可解除 劳动合同。 2、在职员 工非因工造成重 伤者,单位视其病情状况、工龄 及日常 工作表现给予 200 至 1000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事发半个月内未上 班工资按病假考勤 处理,事发半 个月至三个月未上班 发放基本工 资 的 40%,事发三个月后仍未上班不 计工资可解除 劳动合同。 3、在职员工非因工造成死亡者,单位视其事发状况、工龄 及日常 工作表现给予 200 至 1000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 100 至 500 元员工 遗属抚恤金。 九、评比、考核办 法: 1、轻伤控制指标按照每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为时间段,进 行统计 考评。 2、发生了轻微工伤事故的,将对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处罚 1000 元。 3、同一个部门 3 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型的事故,将对事故责任 部门责 任人在第二条 处罚 基础上,再加罚 1000 元。 4、由一个部门 的作业员工的主要原因 导致另一个部 门作业员工 受伤 的,将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划分主次责任,由两组管理人员分摊 相应处罚 ,事 故当事人将按公司 处罚条例及相关管理制度 进行处罚。 5、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在 12 小时内未到行政部 进行工 伤登记 的,对部门经理罚款 200 元。 6、发生工伤事故的部 门负责人,在 24 小时内未组织受伤人员所 在部门 的班组长 、事故现场人员到行政部接受 调查的,给予部门经 理处罚 200 元/ 6 /8 天。 7、行政部事故后 48 小时未完备资料上报有关部门的,将给予当 事人处罚 100 元/天。 8、行政部 2 天内不下发事故简报的或 15 天内未下 发事故通报的, 将给 予责任人处罚 100 元/天。 9、事故调查过 程中,隐瞒事故情节,谎报事故类型等行 为的,一 经查实,在伤 残人员赔付前,对当事人、班组长 追加罚款 2000 元/人 次,并保持追究其法律 责任的 权利。 10、在事故通报 下发后,有举报 工伤事故调查 中弄虚作假行 为的, 举报查实, 将给予举报人 2000 元/次的奖励。 11、通过公平、公正,以实际 安全工作成效 为标准,评选 出表现突 出的部门,公司将予以精神和物 质奖励并在公司范 围内推广成功经验。 北京锦通京南汽 车销 售有限公司 2011 年 1 月 1 日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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