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实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 【公布日期】 2015.12.31
• 【字 号】阿行署办〔2015〕 160 号
• 【施行日期】 2015.12.3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 通知
阿行署办〔2015〕 160 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有关单位:
《阿克苏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已经 2015 年行署第三次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阿克苏地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 〔2011〕 1 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 〔2012〕 3 号)、国务院办公厅《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国办发 〔2013〕 2 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
(新党发〔2011〕 21 号)和《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试 行)》等文件精神,实现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主要目标,促进地区水资 源可持续利用,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 点,以建立水资源“三条红线”指标体系、严格“三条红线”管理为主要任务,以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控体系、强化政策支撑、加强宣传教育为保障措施,严格用 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加快 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为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水资源保 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2.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 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3.坚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流域与区域、城市和与农村水资源,协调好生活、 生产和生态用水,协调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
4.坚持节水优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5.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坚持定 额管理与水价调节、水权管理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 2030 年,地区用水总量 控制在 92.5 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表水 82.89 亿立方米、地下水 9 亿立方米、 其他水源 0.61 亿立方米。工业用水 6.15 亿立方米、农业用水 84.62 亿立方米、生 活用水 1.73 亿立方米。到 2030 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自治区先进水平;其中: 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 983 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 0.57 以上,农业综合毛灌 溉定额控制在 646 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43 立方米以内。确 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 2030 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 污能力范围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按照自治区确定目标达到 100%。
2015 年,地区用水总量控制在 98.52 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表水 91.18 亿 立方米、地下水 7 亿立方米、其他水源 0.34 亿立方米。工业用水 1.58 亿立方米、 农业用水 95.62 亿立方米、生活用水 1.32 亿立方米。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 653 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 0.5 以上,农业综合毛灌溉定额控制在 700 立方米以 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65 立方米以内,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 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按照自治区确定的目标达到 83.3% 以上。
2020 年,地区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 93.07 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表水 85.22 亿立方米、地下水 7.45 亿立方米、其他水源 0.4 亿立方米。工业用水 3.3 亿立方 米、农业用水 88.19 亿立方米、生活用水 1.58 亿立方米。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 935 万亩,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 0.55 以上,农业综合毛灌溉定额控制在 660 立方 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 60 立方米以内,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 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按照自治区确定的目标达到 100%。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一)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各县(市)要严格按照流域和区域开展水
资源利用保护等各类水利规划,为合理开发、科学配置、节约保护水资源提供依 据。各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 划、工业园区规划等涉及开发利用水资源规划,都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编制规 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由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进行审查, 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同时,建设水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 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 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责令停止。
(二)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地区下达各县(市)的用水总量控制 指标分解到各乡(镇、场)、行政村,明确各乡(镇、场)、行政村用水总量控制 指标。地区、各县(市)、乡(镇、场)、行政村层层签订限额用水责任状。各县 (市)依据地区下达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科学合理的制定县(市)年度用水 总量控制方案,将全年用水指标分解到“冬、春、夏、秋”四季,强化限额供水计 划的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冬、夏、秋”三季用水过程水资源配置,压减用水量, 全面实行“用水总量、灌溉定额、灌溉面积、灌水时间”四控制措施。各县(市) 要采用短周期、大流量集中灌溉与多频次、短时间“压闸减水,关闸闭口”相结合 的灌溉方式,进一步提高水的利用率和灌溉进度,促进作物适时适量灌溉。
(三)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水总量达到或超 过总量控制指标的县(市),新增项目暂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应采取节约用水、 水权转换、退地还水等方式解决。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县(市)限制审批 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 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 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严重超采的县(市)取用地下水 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四)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各县(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
标准和程序征收水资源费,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 停征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地区纪检监察、水 利、财政等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挤占挪用水资源费的违纪违规行为。
(五)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尽快核定并公布地下水 禁采和限采范围。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 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 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依法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 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对擅自违法打井开荒灌溉的行为,采取暂扣凿井施工单位 打井设备、封井等执法手段予以严肃查处,不得办理接电相关手续。各县(市)制 定机电井 IC 卡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完成机电井智能 IC 卡的安装工作。加大水行 政执法力度,坚决查处非法打井、违规接电取用地下水等违法行为,凡未安装 IC 卡的机电井一律不办理接电及取水许可手续。五是继续做好地下水监测和地下水统 测工作,为各县(市)各灌区地下水位进行有效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六)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阿克苏河流域、渭干河流域、塔河干流上游灌区 各县(市)农业灌溉要自觉服从流域管理机构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等调度要 自觉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各县(市)要根据年度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订 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调研,制定地委、行署 《关于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性意见》,阿克苏市和库车县要率先开 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其它各县要分别开展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节水 型城镇试点工作。编制地区和各县(市)《“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明 确各县(市)人民政府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要继 续开展以高效节水为重点的节水建设,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引进节水型企业、
采用节水工艺、推行中水回用等措施,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各行业用水必须使 用节水器具、实行定额供水,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到 2020 年,各县 (市)完成节水型社会的试点工作,为早日建成节水型地区创造条件。
(二)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农业灌溉水资源配置要严格按照《新疆农业灌溉用 水定额指标》(试行)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加强以渠道防渗和土地平整 为重点的节水型建设,逐步降低毛灌溉定额。大规模推广标准化、规范化农业高效 节水灌溉技术,逐步实现高效用水和节水高效。按照《新疆工业用水定额指标》配 置工业用水量,加强工业和服务业企业需水管理,采用先进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节约用水,严格控制高耗水企业用水量。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对现有的高耗水的工业和服务业进行清理整顿。
(三)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农业节水投入和扶持力度,加快大、中、 小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小型农田建设。积极推广渠道衬砌、低压管道输 水、喷灌、滴灌、渗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大工业节 水技术改造力度,建设工业节水示范工程,推动火电、造纸、化工、纺织、冶金建 材、食品加工等重点用水大户加大节水技改力度,强化新上项目节水措施和废水的 循环利用,实现水资源梯级、集约、节约利用和废水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 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 品,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加大供水企业管网维护改造力度,着力降低供水 管网漏损率,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地区和各县(市)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 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从严核 定水域纳污容量,尽快制定各县(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意见,将本地水域限 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物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
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建 设,开展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 处理率。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排污口设置审批论证,加强对入河湖排 污口和排污单位外排废水的水质监测,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 方,停止或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新建、扩建入河湖排污口。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各县(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 污口,对已设置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县(市)人民政府要完善饮 用水水源地核准和安全评估制度,公布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加快实施城市饮用 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 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建立饮用水源保护政府负责和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完善 水源地水量水质监测体系,定期发布水源地水文情报预报。制定完善饮用水水源地 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因地制宜建立备用水源。
(三)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发利用水资源要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 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健康生 态。在水库、水电站建设中要优化工程建设方案,科学制定调度方案,合理配置河 道生态基流,最大程度地降低工程对水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各县(市)要组织编 制和实施重点流域区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加强对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 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工作。深 入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加大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积极开展生态清洁小 流域建设,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在河流发生大洪水时,有条件的县(市)要通过 引洪、分洪的方式向干涸的湖库供水,对水生态系统进行修复。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实施最严格水
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 责。地区将各县(市)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制度建 立和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绩效考评内容进行考核。地区行署 每年与各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责任状。地 区制定出台《阿克苏地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方案》,成立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县(市)主要指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水利部 门会同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组织部门,作为各县(市)相关领导干 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地区及各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建、监 察、法制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二)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阿克苏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要做好地区各条主要河 流水情、水质监测工作,为地区抗旱、防洪和地表水用水总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考核提供科学依据。塔里木河流域阿克苏河管理局、渭干河流域管理局、台兰河水 管总站、库车河水管总站要做好河道的水资源监测系统建设,为合理配置调度水资 源提和农业用水总量考核供依据。各县(市)要有计划地对现有机电井强制安装智 能 IC 卡计量设施,通过单井取水量的控制,逐步实现各县(市)各灌区地下水总 量控制。地区和各县(市)要继续做好地下水监测和地下水统测工作,为各县 (市)各灌区地下水位进行有效控制提供科学依据。各县(市)要继续开展农村水 厂水源水质、管道流量与水压监测和视频监测信息化建设。
(三)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 逐步构建地区水资源流域管理新格局。地区重点加强渭干河、阿克苏河、台兰河、 库车河 4 条河的流域管理,强化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水行政管理 职能的发挥。地区成立渭干河流域管理委员会,加强流域重大事项的协调解决。创
新区域水资源管理模式,成立地区重大水问题区域水资源协调管理委员会,落实最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协调各方用水关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地、县(市)水利局 设立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组织保障。随着新型工 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条件成熟的县(市)可逐步成立水务 局,扎实推进城乡水务管理一体化,促进城乡供水、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的统筹 协调,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四)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地区和各县(市)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 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水资 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水源地保护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水生 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给予重点支持。各县(市)每年征收的水资源费要足额用于水 资源规划、水资源管理和水行政执法机构的装备配套。
(五)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和宣传教育。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水资源管理 法律、法规和规章,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水资源管理和决策的透明度。对 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 表彰奖励。加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开展多层次、多 形式的水情宣传教育,营造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 的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