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药店药品采购管理制度范本
(一)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 《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 进。
(二)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 证上岗。
(三)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四)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 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 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 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五)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 《进口 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 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 单》。
(六)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 审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 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七)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的质量条款内容。
(八)定期对时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 1-2 次。认真总结 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1 、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 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
2 、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 10 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
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 20 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 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 1 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 2 天以 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 50 元。旷工 二次则自动除名 ;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 衣完毕,早班人员 8: 00 准时上班,中班人员 14: 00 时上班,违者 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 点进行,违者罚款 10 元 ;
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 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 决 ;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听 歌等,违者罚款 10 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6 、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经理负责作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店 长罚款 10 元,柜长必须督促当班员工做好每天清洁卫生工作;
7、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 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库存有货,不及 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普药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库存有 但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 100 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 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 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 的经济损失 ;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 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 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 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 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 款 50 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 50 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 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 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 10 元 ;
14、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 时解决(无论哪个班卖的药品,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 得相推托,否则每人罚款 20 元 ;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 50 到 100 元奖励。 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1 、根据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 由药库保管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及分管院长批 准后,由采购员执行,采购计划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 得少于三年。
2、药品采购员负责全院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品、生物制 品等的采购工作。
3、药品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相关 规定进行采购。
4、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 ;严禁采购假药、劣药; 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采购人员不得擅自购入新品种,急救药 品、急用药品例外,但事后应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补办临时用药申 请手续。
5 、医院药品由药剂科统一采购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购、自制、 自销。
6 、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政管理的各种法规。 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由药品采购员向供货企业索取加盖供货
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 执照》复印件、 GSP 或 GMP 证书复印件、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加 盖供货企业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加盖企业原印章 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索取相应的变更材 料。认真审查供货单位及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审核供货单位生产 (经营)方式和范围及其质量信誉(证照齐全、供货品种质量好,价格 合理,重合同,守信誉,售前售后服务好)。
7 、购进首营药品时,药品采购员应及时索取相关资料。
8、采购特殊药品、新药和危险品,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进口
药品必须保留《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和首次进口的《药品质量 检验合格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
9 、新药采购按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制度和程序采购。
10 、集中招标品种按有关规定采购。
11、特殊用药、抢救用药、独家经营品种,本院现有供货渠道无
经销者,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可另辟渠道临时采购,并备案登记, 报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纳入常规供应商名单。
12、对不合格药品、数量短缺或破损品种,应及时与供应商或生 产商联系退货或协商处理解决。
13、药品采购员必须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和供货信息,熟悉了解临 床用药情况,把市场供应与临床用药有机结合起来。
14、药品采购员应注意改进采购工作流程和标准,定期向药剂科 主任提交采购报告。对首营药品或缺货药品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 相关临床科室,并不定期向药剂科主任上报《首营药品登记表》和 《拟淘汰药品汇总表》。
15 、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医院制定的有关规定, 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贿赂,严禁违法违纪行为。
16、药品采购员应接受院长、纪检人员、审计人员对药品采购活 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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