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 风机的所有检修工作都必须办理《风机检修工作票》。
2. 高压设备上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以及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需 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工作必须办理《电气检修第一种工作票》。
3.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箱)及电源干线上的 工作、二次结线回路上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的工作,必须办理《电气检修第二种工作票》。
4. 在输电线路上工作,应办理《电气线路工作票》。
5. 工作票均应编号, 其格式为: 年份―― 月份- ―XXX ,未经编号的工作票不准使用。
6. 工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笔或圆珠笔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不准使 用红色笔和铅笔,字迹应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
7. 如一页内没有填写完的项目或措施内容,可在第一页下面留一行,填写“下接 XXX 号票”。
8. 工作票一式两份, 其中的一份由工作负责人随身携带。另一份由运行值班员“收执”、 “移交”,运行值班员应将工作票的编号、 工作内容、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录在工作票 记录簿内。
9.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交给值班员。 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直接交给值 班员。第二种工作票应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值班员。
10. 一个工作负责人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11. 运行值班员负责工作票的管理,已执行的工作票待工作结束将工作票收回后在右 上角加盖“已执行”章;作废的工作票在工作票右下角加盖“作废”章,并注明作废的原因。
12. 设备维护部将“已执行”和“作废”的工作票统一编号, 按月整理、 检查, 提出检查结 果,不得遗失,保存一年后方可注销。
13. 运行值每天检查当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部每月应抽查执行情况,指出 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14. 每月末由安生部检查汇总, 在右上角加盖“合格”或“不合格”印章, 计算出合格率进 行考核。
15.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工作票:
15.1 工作票无单位名称,无编号或编号不连续、不规范。
15.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 工作负责人不符合本制度规定,或未按规定签名。工作 内容填写未使用双重编号名称,工作地点不清,主要工作项目不明。
15.3 安全措施填写不全或不具体,有省略写法。
15.4 装设地线位置不清或未写地线编号。
15.5 工作票应填写的项目未填写或填写字迹不清、涂改、脏污、使用铅笔填写。
15.6 同一时间内,工作负责人持有两张及以上工作票。
15.7 工作票结束,拆除地线数目编号与装设地线数目编号不一致(包括地刀)在备注栏又 无说明。
15.8 工作票混用或签发空白工作票。
15.9 工作结束时间超过计划时间,未办理延期手续。
15.10 各栏目中有省略写法,使用术语不规范含意不清。
15.11 右上角未加盖“已执行”或“未执行”印章。
16. 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每月应抽查工作票执行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
措施。
17. 在禁火区域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18. 工作票因故延期须由工作负责人至少提前一小时亲自办理延期手续。
19. 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做完
20. 在做完安全措施后,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确认安全措施确已完善, 并明确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的前提下,双方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字,工作方可开始。
21.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 关检修设备的运行结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
22. 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组成员交清安全措施、带电部位和其 它注意事项后方可工作。 工作负责人 (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 对工作班人员的安全 认真监护, 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 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 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 作地点。
23. 值班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和任何危及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 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24.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得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25. 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工作票记录簿内,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做好 安全措施,并应明确工作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监护。抢修后补办工作票。
26. 线路、变电检修试验外包单位或基建施工单位在风电场工作,必须由上述所在单 位签发工作票, 安全生产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设备维护部设专人监护。 第二份工作票由监 护人收执。
27. 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地检查,待全 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 再向值班人员讲清所修项目、 发现的问题、 试验结果和存在的 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 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28. 检查与考核
运行分析制度
1.1 运行分析工作主要是对发变电设备运行工作状态进行分析, 摸索规律, 找出薄弱环节, 有针对性的制定 防事故措施。
1.2 运行分析,分为综合分析、专题分析两类。
1.2.1 综合分析风电场每月一次, 由生产运营副部长或部长助理组织全风电场人员分析本场安全运行、 经济 运行、运行管理,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数,可能存在的问题。其主要方面如下:
1.2.2 系统的接线方式、保护装置的配备、设备健康状况,保护、断路器正确动作情况、两票执行情况:设 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试验数据、仪表指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设备运行可调小时,最大、 最小出力、耗能指标、电压质量、母线电压平衡率:培训情况、记录的填写、资料的管理、文明生产等。 1.3 风电场应根据场内风电发电机组的实际运行状况及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按规定时间进行月度、 季度、 年 度风电场运行分析报告。报告中应结合历年的报告及数据对设备的运行情况、电网状况、分速变化情况及 生产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对比。
找出事物的变化规律,及时发现生产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可行的分析,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促 进运行管理水平的提高。
1.4 风电场每季度组织一次运行分析会,由生产运营部部长或副部长负责召集和主持,各值运行人员参加。
1.5 专题运行分析,不定期进行。针对上述某问题,进行专题深入分析。
2 运行岗位分析管理
2.1 运行人员在值班期间应根据仪表指示、记录表纸、设备巡回检查和化验等情况,定时或不定时地进行
运行分析。以便发现问题、了解变化趋势查找原因、摸索规律,即使进行调整和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设 备安全经济运行,达到不断提高运行水平的目的。
2.2 运行人员应集中精力,根据监视仪表的变化,准确分析、判断,防止异常情况扩大和事故的发生。发 生异常后运行人员提供的第一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以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从而制定对策,改进 操作方法或运行方式,积累运行经验,也为设备的改进提供可靠依据。
2.3 搞好运行岗位分析应做好如下工作:
2.3.1 监盘精力集中,密切注视仪表变化,按时准确抄表,根据分析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
2.3.2 清楚完整地做好值班操作记录。
2.3.3 发生异常情况,进行必要地处理。事后要认真分析、研究,并将异常发生的时间、原因、现象、处理
经过等详细如实的记录在运行操作记事簿中。
2.3.4 对于发生较为重大的事故,运行人员一时难以分析处理时,运行人员应根据运行经验处理。事后及 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以便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展开专题调查分析。
2.3.5 运行曰志、各种记录表纸, 都应印有主要参数的极限值(额定值)以利于对照分析和检查。
2.3.6 保持主要仪表的齐全和准确。
2.3.7 认真执行定期检查和校验工作。
2.3.8 及时准确分析各种运行参数和标准变化的原因。
2.3.9 掌握设备运行的工况变化,判明异常发生的性质、部位和波及范围。
2.3.10 及时联系检修人员对失常的仪表、技术信号、事故信号、保护和自动装置进行处理,保证记录准确
和经常投入。
2.3.11 不断探索新的运行方式和操作方法,使之达到经济合理。
根据集团和风电行业发展要求,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已建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生产、 安全、 设备、技术、经营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 协助公司计划部门拟定集团公司已建风电场 年度生产经营绩效目标和考核细则, 全面贯彻、监督落实集团公司、电网公司、地方政府以 及相关单位下达的有关已建风电场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通知、通报等,确保集团公 司已建风电场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安全、有序、合理、经济、高效进行。
二、主要工作职责及内容 1、电场生产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已建成风电场生产运营管理工作的归口部门。实行集团公司 生产运营部、分公司、风电场三级管理模式, 业务上分公司对生产运营部负责,所辖区域已 建成风电场对分公司负责。 2、根据集团和风电行业发展要求,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已建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负责 收集风电行业和电力部门相关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完善和发布集团公司层面生产、安 全、设备、 技术、 经营各项管理制度和标准,监督和指导分公司和风电场层面的建章建制工 作,确保有效运行。 3、负责已建成风电场生产调度信息管理工作。按照可靠性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安全生产信 息系统, 及时进行信息收集和报送, 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负责安全、 生产, 经营每日、 每月以及年度生产经营信息的统计、编制及分析工作。 4、负责审定已建风电场年度经营计划和各项安全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审核并统筹安排 已建成风电场年度检修、 两措、 备品备件、 零星采购、 小型基建、 技改项目、 节能降耗计划; 审定重大技改方案,根据集团批复意见安排年度检修工作,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5、负责已建成风电场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制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技术 监督管理责任制, 建立技术监督告警机制, 按年度计划和要求监督和指导分公司、 风电场技 术监督工作有序开展,定期对技术监督指标汇总、 统计、 分析和上报, 督促整改技术监督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 6、组织开展已建成风电场运行方式、运行操作、检修工艺等方面的技术、流程、标准优化 工作,对已建成风电场提供专业技术支持,指导、督促检查风电场建立健全技术资料档案, 及时组织对风电场运行期发生的技术难题进行分析、 处理, 必要时组织专家会审; 负责风电 场运行检修方面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运用、总结及推广工作。参与风电场投 运后的设备、技术评估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主要设备评级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风电场建立健全设 备台帐、设备检修台帐、 备品备件储备定额和台账,检修运行工器具台账; 负责事故备品定 额的汇总、 修编、审定工作;负责主要设备报废申请的审核工作。参与集团所属风电场工程 项目建设的关键节点 (如设备订货招投标、 变电站竣工预验收及风机设备 240 验收) 等工程 质量的监督工作,对工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设备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8、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层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督促分公司和风电场制定相应 层面的安全生产制度, 及时检查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负责监督和检查已建成风电场安 全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运作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反事故措施、 应急预案的编 制和落实情况。 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制定事故调 查规程, 负责组织开展已建成风电场重大设备事故调查工作, 参与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 查工作,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9、负责制定已建成风电场经济运行指标考核方案,对运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分析 与考核;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包括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运行分析制度、设备定 期试验制度; 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工作票、 操作票制度, 指导和督查分公司和风电场编制相 应层面的运行规程、 运行制度和办法并执行; 指导风电场运行方式的优化工作和节能降耗工
作。 10、建立完善已建风电场检修管理制度,如:设备检查管理制度、设备检修验收制度、设备 缺陷管理制度等; 指导和检查分公司、 风电场建立相应层面的检修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指 导和督促风电场建立设备检修工艺卡和检修工日定额标准。 11、 负责制定已建成风电场企业标准成本体系, 审核分公司上报的年度电量计划、 生产指标 计划、 管理费用与生产费用计划。 配合计划、 财务等部门完成综合计划的编制, 对生产指标、 费用的完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12、负责组织开展风电行业生产对标管理工作。建立对标管理体系,收集整理对标信息,向 集团公司上报对标数据, 定期发布各项指标对标结果, 协助分公司督促已建成风电场针对不 符合项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执行 13、按照集团公司相关制定规定,参与风电场主要设备、事故性备品备件、 大宗物资及重要 小型基建施工招标工作, 审核分公司上报的备品备件、 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计划, 组织审核 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14、参与审核有关运行检修服务合同范本,参与合同会签,跟踪实施过程,有权提出考核意 见,确保合同正确、可控履行。
15、配合公司有关部门及项目公司开展 CDM 业务,确保相关数据记录和上报及时、准确。 积极开展与国内外先进科研单位、 优秀公司的技术合作与交流, 不断引进和消化新技术、 新 工艺、 新的管理理念,应用到分公司、风电场的各项工作中, 不断提升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 16、制定风电场行政后勤管理制度,制定风电场文明生产标准并执行;指导和监督分公司、 风电场编制有关非生产类固定资产管理、宿舍、食堂、机动车、保卫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制定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并根据集团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提出考核意见 17、协助人力部门审定分公司、 风电场年度培训计划,负责牵头组织重大技术培训工作,指 导和督促分公司和风电场培训计划、培训考试的实施工作。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电场对人身及设备不安全因素进行控制的要求,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本标准适用于风电场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控制。
3.1 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3.2 安全
指不发生导致死亡、职业病、伤害、设备或财产损失的状况。
3.3 职业健康安全
防止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发生职业性伤害和健康危害,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4 危险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3.5 风险
特定危险源导致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4 职责
4.1 风电场场长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决策,并为执行安全生产方针、 目标提供资源保障。
4.2 风电场总工程师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工作目标,对 场长负责。
负责组织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事故调查报告的统计上报。
4.4 各部门的人员,对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1 每月或不定期组织分公司生产部及所属风电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编写安全检查报告,提交部门 经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
2 组织分公司生产部及所属风电场人员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并组织培训效果评估,根据评估报告,进行 改进。
3 组织并参加制定分公司生产部及所属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4 统计分公司生产部及所属风电场月度安全生产指标并及时上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5 协调分公司生产部及所属风电场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及发放工作。
6 督促检查分公司所属风电场年度“两措”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7 参加分公司生产部及所属风电场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
以下是安全制度标准文件,虚修改
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 1 根据国家安全法令、规程和条例,为维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促 进企业生产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1. 2 安全生产是现代化企业头等大事,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各项工作都应为员工创造安全、 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优质、安全、文明生产。
1. 3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采取一切可能 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1. 4 在设计、新建、改建、扩建厂房、住房、科研、新工艺、新产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国 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法令、规程条例和标准。
1. 5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主管领导、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要坚守岗位,执行安全 管理制度和规则,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2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 1 总经理为全公司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
2. 2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生产厂长为全公司生产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为公司安全委员 会主任。
2. 3 生产部负责主持全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生产部为安全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
2. 4 安全委员会成员由各生产车间、部门的负责人和代表组成。
2. 5 各车间负责人为本单位的安全负责人,班组长为班组安全负责人。
2. 6 公司安全委员会的职责是学习贯彻国家的安全技术政策,研究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工作,动员和组织全体员工为实现安全、优质、高产作贡献。
2. 7 保卫组为全公司防火治安主管部门,主管消防治安工作。
3 安全生产各级负责制
3. 1 总经理安全职责
3. 1. 1 对企业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程和指示, 组织实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决议。
3. 1. 2 关心员工、爱护员工,不断实施企业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决议。
3. 1. 3 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 远规划。
3. 1. 4 建立安全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层层有人负责,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 问题。
3. 1. 5 组织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重大不安全隐患组织落实改正。
3. 2 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3. 2. 1 生产厂长同时主管安全工作,在生产管理上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 责任。
3. 2. 2 组织员工学习劳动保护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遵章守纪安全技术教育,要坚持组织 对新员工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3. 2. 3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计划、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 2. 4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生产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安全工作,每月 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组织实施。
3. 2. 5 组织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隐患,要采取措施,落实部门,指定人 员限期整改。
3. 3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3. 3. 1 对车间安全全面负责。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指示和决定。
3. 3. 2 组织制定或修订本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并认真实施,不断改 善劳动条件。
3. 3. 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 3. 4 负责组织新员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
3. 3. 5 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消除不安全隐患,使本部门设备和安 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3. 3. 6 组织并参加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
3. 4 班组长安全职责
3. 4. 1 组织学习、贯彻执行公司、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决定。
3. 4. 2 负责对新员工进行生产岗位的安全教育。
3. 4. 3 作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生产设备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 4. 4 搞好本班组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3. 4. 5 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具。
3. 4. 6 班组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落实防范 措施。
3. 4. 7 搞好清扫、整理工作,保持工作环境的整齐清洁。
3. 5 保卫组安全职责
3. 5. 1 负责厂区内防火、抗洪、保卫工作。
3. 5. 2 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培训。
3. 5. 3 负责灭火器材、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
3. 5. 4 负责火警、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区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3. 6 技质室安全职责
3. 6. 1 负责组织工业建筑、机械、电气设备和安全装置等检查、校验工作。
3. 6. 2 制定或审定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检修安全措施计划,并保证实施。
3. 6. 3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 7 生产部安全职责
3. 7. 1 根据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设备使用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生产。
3. 7. 2 妥善、果断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事故,立即报告并通知有 关部门。
3. 7. 3 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计划,按标准发放用品。
3. 7. 4 负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 7. 5 组织新员工进行入厂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
3. 7. 6 负责组织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和工伤鉴定工作。发生 重伤、死亡和重大设备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原因,拟定预防措施,提出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写出《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报主管部门。
3. 8 工人安全职责
3. 8. 1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3. 8. 2 精心操作,严格工艺操作,记录整齐清洁,准确可靠。
3. 8.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
3. 8. 4 按时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对不适应的操作规程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3. 8. 5 加强设备维护,经常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3. 8. 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及各种生产工具。
3. 8. 7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
4 员工安全生产守则
4. 1 员工必须执行国家《厂矿企业劳动安全条例》,作到安全生产,坚持预防为主,消除隐 患,杜绝事故。
4. 2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个员工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本职岗位,作 到文明生产。各班组必须作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经常保持生产场地通道畅通。
4. 3 一切外单位来公司参观人员,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应由有关部门交代注意事项,由指 定人员带领在安全位置上观看,未经批准一律不准参观。任何人不准擅自带人参观。
4. 4 对新员工、实习员工、临时顶岗员工以及变换工种的员工,都要进行安全教育,经车 间主任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 5 采用新工艺、使用新设备,采用新材料,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员工学习, 操作熟练后,方可投入生产。
4. 6 一切外露的机械传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装置。检修设备时需拆除装置才便于检修的 设备,检修完后必须将保护装置照原样装好,否则不予接收。
4. 7 电气部分应安装安全保护装置。在检查电气设备时必须设有专人监护,并挂上“正在检 修,严禁合闸”的牌子,检修完毕,由检修人员同志使用人员或班组长,方可送电。一切电 气设备只能由电工和专业人员检修维护, 其它人员不能擅自修理。 未经技质室同意, 不允许 架设临时线路。
4. 8 严禁同时进行高、低空垂直作业。在五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装入 工具包内,并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带安全帽。
4. 9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一切禁火场所,严禁明火和携带引火物入内。
4. 10 车间、库房物料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5 米。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限,必须采取安 全措施,并报生产部。
4. 11 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一切车辆。驾驶员在厂外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厂内行车时速
5 公里,轻声鸣喇叭。
4. 12 所有设备运行时,严禁维修、跨越作清洁卫生。
4. 13 每个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或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发现有危及安全生产、财产安全和员工身 体健康的现象, 应及时向本单位的领导和所在班组的班组长报告。 必要时可直接向生产部报 告。发现火警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消防队。 (火警电话: 119)
5 员工个人安全防护规则
5. 1 凡在生产场所操作的员工,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工程管理人员到生产场 所工作,也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品。
5. 2 女员工在生产场所操作时,必须穿戴防护帽,不准将发辫露出帽外,不准穿裙子,不 准穿高跟鞋。
5. 3 在生产场所操作时,不准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等。
5. 4 进入有物体打击的场所,本厂员工和外来参观人员均须戴安全帽。
5. 5 操作各类机床(如切割机等)时,不准戴手套。
5. 6 生产、工作时应严肃认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严禁打闹、追跑、争斗、睡觉,不 允许串岗、离岗。
5. 7 禁止携带小孩进入生产和工作场地。
5. 8 生产、工作前应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饮酒后不准进入生产工作岗位。精神不正常者 不准进入生产工作岗位。
5. 9 发生人身事故后,应立即抢救,并立即向车间领导和生产部报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 小时内报告生产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6 安全教育
6. 1 新员工入厂必须进行厂、车间、班组的三级教育。
6. 2 厂(公司)级安全教育由生产部组织,并负责进行教育。主要内容按国家有关安全生 产法令和规定、本厂生产特点、一般安全知识和守则等。
6. 3 车间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进行教育。主要内容为车间的生产特点、车间安全技术规程 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 4 班组和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进行,主要内容有岗位操作法,岗位事故预防和处理, 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的设置和使用方法。
6. 5 厂内工作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返回岗位者进行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车间内调动时要 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6. 6 安全技术考核
工人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实施。
6. 7 车间建立安全册,由车间主任填写,内容为:
a) 安全教育:内容、日期、学习时间、人数;
b)安全检查:日期、检查内容和结果、整改措施和情况;
c)事故;发生日期、病情、证明材料、处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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