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川省生产安全事 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 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 置措施。
1、 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 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 避免 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 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 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 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 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 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及时拨打 120,紧急情况下,可 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 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 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 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 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 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 1 小 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 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 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 、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 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 (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 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7、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公司和个人不得迟报、 漏报、 谎报或者瞒 报。
二、事故统计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的目标是总结事故特点和原因,提出针对性 的事故预防措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做好道路客运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和分析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安全委员会确定事故统 计工作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保持统计工作的连续性,确 保统计信息的可靠性。及时填报事故报表,确保统计工作及时准确。 2、明确统计工作要求。对各类安全事故的月报、年报、快报、分析报 告等规定上报时间、格式、填报要求、上报方式等具体要求.
3、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资料搜集又称统计调查,是指对大量的原 始材料进行技术分组,是整个事故统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伤亡事故 统计是一项经常性的统计工作.统计调查一般采用报告法,具体按照国 家或者指定的报告制度,采用报表等方式逐级上报。
4、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资料整理又称统计汇报,是将搜集的事故 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并根据事故统计的要求计算有关数值。汇总就是 按一定的统计标准,将分组研究的对象划分为性质相同的组。然后按 组进行统计计算第四项指标及指标完成情况。
5、逐步建立健全伤亡事故数据库 .建立事故数据库有利于在相互
孤立的统计信息之间建立起有机的联系,实现事故信息的有效集成和 信息共享,也便于事故检索、查询及分析应用,提高效率. 6、强化分析,切实发挥事故统计工作的导向作用。将汇总整理的资料 及有关数值,填入统计表或绘制统计图,应用相对指标和觉得指标使大 量的零星资料系统化、条理化、科学化,是统计工作的结果。事故统计 结果可以用统计指标、统计表、统计图等形式表达。但不能仅仅停留 在报表里、数据上,要能透过数据,发现问题。要建立月度分析制度, 定期召开分析会, 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和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结合起来, 多方位、多角度、多领域地深入分析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规 律和存在的问题,找出安全管理的难点和薄弱环节, 提出针对性的措施, 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基础导向作用。
三、事故调查制度
1、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在配合协同公安交警部门的前提应当及时、准 确,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
2、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方式单位名称、地址、隶属关系等概况;
(2)、事故发生的经过、类别、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3)、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直接或间接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认定;
(6)、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事故防范和整改落实;
3 、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1)、发生一般事故 , 由安全部门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内容作出事故调查 报告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作出处理,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备案,同时报送当地有关安全监管的部门; (2)、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调查报告和作出处理 上报;
(3)、对事故进行通报。
4、按规定建立和完善事故档案资料, 由安全部门负责建档.
5、事故处理分析处理制度
(1)、 发生较大安全事故, 公司总经理、 分管安全领导必须立即赶赴
现在组织施救,并将事发情况立即报告有关管理部门。
(2)、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安全管理人员要立即报告领导,并迅速 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分管安全领导必须全面掌握事故情况,亲自 参与并组织人员处理好善后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保证事故平稳、 有序、完善地得到处理,减少社会影响,降低企业经济损失。
(4)、发生各类交通事故, 应将事故的各种资料纳入驾驶员个人档案、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档案,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企业员工进行案例分 析,吸取教训.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制定相关的防范措施.
6、事故处理程序
(1) 、一般事故,由公司召开事故分析、处理会,演示事故现场图, 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上报 肇事者的处理意见和全员安全教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及分管领导审 批同意后,组织落实处理及教育措施. (2)、重、特大事故包括重伤七天后死亡的有责一般事故由公司组织召 开事故分析、处理会,演示事故现场图,在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和制定事故防范措施的基础上,研究、决定对肇事人的处理和全员安 全教育措施的落实。 (3)、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后期处理:一般事故的 “四不放过"工作, 由公司按要求进行分析、 整改、 处罚、 教育和验收, 由安全部备案;重、特大事故还需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进行验收。
四、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
本流程适用于有人员伤亡(包括轻微、一般、重、特大)的事故处理。
1、当接到交通事故报告后 ,接报人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级领导 (必要时可以越级) 报告事故简况及人员伤亡情况.按事先约定的伤情分 类择优送院抢救,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立即携带工具(纸、笔、尺、 相机) 赶赴事故现场, 查清伤者送院情况, 了解报案(交警、 保险)情况,
拍摄现场及车辆照片(车辆前、后、左、右及内部),如现场已撤离, 应向目击者、当事人或交警了解现场情况,绘制事故现
场图.
2、在安全管理人员前往现场的同时,公司主管人员须根据事故类型 赶赴医院,详细了解伤者病情,准确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明)及联系 方式, 积极安抚伤者及家属的心情,及时与医生和院方沟通,尽力抢救伤 者。
3、事故现场处理结束后 ,必须及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 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全体从业人员吸取教训;落实切实可行的防 范措施。
4、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必须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同类 事故再次发生.
五、对上报的事故报告、统计报表发现错、漏现象的,应及时作出更正 说明,重新填报报表。
六、事故统计报告要求如实、及时、准确反映安全事故情况,不得隐瞒 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如发生瞒报、谎报、迟报等情况的,将在年 终安全目标考核时扣除事故报告得分;造成负面影响或延误工作的, 必须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七、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 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开除;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事故调查处理应当保持事实求实,务求实效,尊重科学的原则, 及时准确的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
定了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管理责 任人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 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未经调查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 成员不得发布事故有关信息。
十、事故处理必须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明不 放过;广大从业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十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执行。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属所有车辆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公司生 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责任单位为安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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