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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考勤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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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考勤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劳动法》及总公司、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三明的实际状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司总经理室批准不做日常考勤岗位的公 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出勤 第三条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 8:00— 12:00,下午 14:30— 17:30(夏时制为 15:00— 18:00)。特殊岗 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室批准后由办公室执 行。 第四条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 90 分钟之内到岗为迟到; 上午 12:00 及下午 17:30(夏时制为 18:00)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 第五条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 1.5 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 不签到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4.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第六条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 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第三章请假 第七条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产假、 陪产假、探亲假、补休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请假单》,完成审 批程序后,交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请婚假、 年假、 陪产假, 应当提前 5 个工作日向部门经理提 出书面申请;再送公司分管副总审批;最后报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 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部门经理请假,事后一周内 补办请假手续,交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病假 1.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2.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和病历复 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 单后; 3. 请长病假员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国家 劳动法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 病假可用年假冲消,最小单位为 0.5 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事假 1. 1 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 由部门经理审批;2 个工作日事假, 部门 经理同意后由分管副总审批。 3 个工作日及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 分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均须分管 副总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须交办公室备案;(此条 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陪产假、年假、探亲假的审批) 2. 若连续事假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公司将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管理 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 事假可用年假冲抵,最小单位为 0.5 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婚假 3 婚假一般为 3 个工作日,实行晚婚(指男25 周岁以上,女 23 周 岁以上)的职工婚假为 15 日(如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合并计算)。婚假 应当提前 5 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 逐级上报, 最后报办公室备案。 婚假只能在领取结婚证当年内休完,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婚假。 第十三条丧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 可获得 3 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第十四条年假 1.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 年的, 每年可享受 5 个工作日带薪假;满第三年及以上的, 每年可以享 受 7 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2.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 3.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当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 休,年假和 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4. 员工所休事假,自动冲抵年假。事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 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假天数扣款; 5. 员工休病假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 受年假的, 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第十五条产假轻松写作,公文易 1. 女职工产假 135 天, 其中产前休假 15 天。 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 父母光荣证的, 产假为 180 天。休假须于预产期前六周向办公室申请, 并出示准生证及其他相关证明; 2. 难产增加产假 15 天;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 4. 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员工,在上班时间可安排 45 分钟到 60 分 钟的休息时间; 5. 女职工在产假休满到婴儿 1 周岁以前,每天享受两次,每次 30 分钟的哺乳假,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得超出一小时。 第十六条女职工非婚生育时, 不享受产假。 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享 受工资及其他福利。 第十七条陪产假 晚育者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 3 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 证的,给男方护理假 7 日。 第十八条探亲假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工作年限满一年的员工, 与配偶和父母不 在一地生活(跨省),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 1、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15 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10 天。如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愿意两年探亲一次 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 25 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探亲假一次,假期为 10 天; 4、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另外根据实际需要适当 给予往还路程时间; 5、员工休探亲假,由所在部门统筹安排,休假前必须事先经领导 批准,到办公室办理手续。休假期满,应及时办理销假。探亲假原则 上不能分期使用,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分两次安排; 6、员工休探亲假期间的工资及津补贴照发,路费报销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补休假 1.员工赴外地出差占用公休假日及法定节假日的, 出差 6 天及以上 的,给 1 天补休时间,出差 16 天及以上 30 天以内的,给 2 天补休时 间,出差 31 天及以上的给 3 天补休时间; 2.员工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加班至晚上 9 点以后的, 给半天补休时 间; 3.各部门负责人要合理安排本单位员工补休时间, 以不影响正常工 作为前提; 4.如享受公司加班补贴的,不再安排补休时间。 第二十条工伤假 员工因公负伤假期及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 行。 第四章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签到,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 勤。 第二十二条员工因公、 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签到的, 应当事先向其 部门经理请假,事后向办公室补交请假说明。 第二十三条严禁托人、代人签到。 第二十四条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 5 日至次月 5 日。 第五章扣款 第二十五条病假处理方式 1. 一个月之内病假总计在 4 个工作日(含 4 个工作日)以上 10 个工 作日(含 10 个工作日)以下的, 一天病假按 1 个工作日工资和其它补贴 的 40%扣除; 2. 一个月病假在 10 个工作日以上的, 一天病假按 1 个工作日工资 和其他补贴的 70%扣除; 3.一年中病假时间超过 180 天的, 一天病假按 1 个工作日工资和其 他补贴的 80%扣除。 第二十六条事假处理方式好文章尽在公文易 1. 事假为无薪假期,即按当日工资和补贴的 100,扣除; 2. 一年中连续事假超过 15 个工作日, 不能从事目前工作的, 公司 可以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一年中累计事假超过 20 个工作日,不得享受公司年终奖金及福 利,年终考核不得评优秀等级。 第二十七条迟到或早退处理方式 迟到或早退一次,每次扣款 30 元。 第二十八条旷工处理方式 旷工期间扣除按本人工资和补贴计算的旷工期的工资及其他补贴; 但旷工每半天的扣款不小于 80 元人民币,一天的扣款不少于 160 元 人民币。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个工作日及以上的, 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十九条未签到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 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第三十条凡发现托人代人签到的情况, 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 报批评,并分别罚款 100 元;如委托人属迟到、早退、旷工的,还应按 相应条款另行扣款。 第三十一条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产假、陪产假、补休假及探 亲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交通午餐补贴和加班 补贴。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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