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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 1 】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 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 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应分池清 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 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四、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 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加工
动物性食品、 植物性食品、 水产品的操作台、 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
用。
五、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 与原料分开存放, 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六、 切配好的食品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 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七、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
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
内清洁卫生。
八、 在专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涮洗拖布。 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 池内清洗拖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 2】
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料,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 未用完的点心馅料、 半成品, 应冷冻或冷藏, 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各种 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 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 10℃以下或 60℃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 开保存。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 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 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禁止超范围、 超剂 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 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 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 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 3】
为规范餐饮服务凉菜加工,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和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及规章,
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凉菜,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 固定专人加工制作,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 凉菜间工作人员进 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三、 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 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 关的活动。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
消毒的, 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 30 分钟以上, 开启空调, 使室内温度不超过 25℃,
并做好记录。
五、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 菜间。
六、 凉菜间的设备、 工具、 容器必须专用, 用前消毒, 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 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七、 凉菜间内冰箱必须专用。 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 不 得重叠存放。
八、 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 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 禁止传 菜人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九、 各种凉菜现配现用, 尽量当餐用完, 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 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
十、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 紫外线灯 30 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 4】
为规范餐饮服务裱花加工制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 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 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 固定专人加工制作, 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裱花间, 裱花间工作人员进 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易戴口罩。
三、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裱花间,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裱花制作无关的活动。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
消毒的, 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 30 分钟以上, 开启空调, 使室内温度不超过 25℃,
并做好记录。
五、鲜蛋应清洗(必要时消毒)后再使用,冰蛋根据使用数量融化,当天融 化、当天使用、当天用完。奶油要专柜低温保存。
六、 裱花间的设备、 工具、 容器必须专用, 用前消毒, 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 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七、蛋糕胚应在专用冰箱中贮存,贮存温度 10℃以下。植脂奶油裱花蛋糕 储藏温度在 3±2℃,蛋白裱花蛋糕、奶油裱花蛋糕、人造奶油裱花蛋糕贮存温 度不得超过 20℃。
八、裱浆和新鲜水果(经清洗消毒)应当天加工、当天使用。
九、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按照 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 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禁止超范围、 超剂 量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存。
十、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 紫外线灯 30 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篇 5】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 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 GB5749 《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 70℃。油炸食品要防止
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 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 高于 60℃热藏或低于 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 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 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 必须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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