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 第一责任人义务, 严把食品质量关, 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 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 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3 、 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4 、本单位负责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 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从事食品生 产经营工作。 5、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 等法律法规, 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 和知识培训;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3、检查食品 经营过程的安全状况并提出处理意见;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 理;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7、配 合食品药品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如实提供有 关情况;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每天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2、各 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
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3、对贮存、销售的 食品进行定期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 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主动下架退市, 停止销售, 并做好退市记录。 4、对发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通知相关食 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并做好相关记录, 将情况及时报告辖区食品 药品管理部门。 5、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依法开展的各项检 查活动,如实提供被检查食品的票证、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 量、销售量等相关信息。 6、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及时采取处置 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在 2 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食品药品管理 部门。 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经营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关制 度及经营项目及时书面报告食品药品管理部门。
四、食品进货查验和批发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 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 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 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 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 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向供货 者索取进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 向购货者提供销货凭证。 按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要求, 建立食品销货台帐, 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 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货日期 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 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五、食品贮存管理与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
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2、食品仓库 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 转正常。 3 、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 明显标志, 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 易腐食品 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4、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 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 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 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 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废弃物质。 6、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 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 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处理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应当立即停止经营, 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 者, 尽可能及时召回已售出的问题食品如实记录下柜和召回情况, 并 向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报告。 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不 合格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 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 ;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 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七、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 1、本单位加强对临近保质期
食品的管理, 杜绝过期食品上柜销售。 临近保质期食品标准如下:
(一)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满之日前 45 天;(二)保质 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 期满之日前 20 天;(三)保质期在 90 天以上
不足半年的,期满之日前 15 天;(四)保质期在 30 天以上不足 90 天的, 期满之日前 10 天;(五)保质期在 16 天以上不足 30 天的,期满之日前
5 天;(六)保质期在 3 天以上少于 15 天的, 期满之日前 2 天。 2、 在
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临近保质期标准, 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费者 注意查看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日期。 建立临近保质期食 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柜)”,“请 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字样。 3、将正常食品与临近保质期食品捆 绑销售的, 或者将临近保质期食品作为赠品的, 要在该临近保质期食 品上粘贴“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等方式,向消费者作出醒目的提示 或告知,并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4、对于现场制 售及厂家配送的凉拌菜、散装熟肉制品、糕点 (无馅料的热加工产品 除外)等易腐朽变质的食品,做到当天生产、当天销售;当天未售出的 不再进行销售。 5、现场制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装食品应每 批次标明入库日期和保质期限,出库销售应先进先出。 仓库区域 要设立明显的退换货区域并加贴醒目标签, 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 防 止员工误将过期食品上架销售。 6、 建立营业场所临近保质期食品 定时、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检查库存和待销售食品,发 现食品临近保质期时,应及时转至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
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为应对食品安全突 发事件, 要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及时消除食 品安全事故隐患。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
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并自事故发生之时 2 小时内向食品药品管理 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 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售后服务 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 合食品药品管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 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十、 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 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
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 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 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 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 式等内容。 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 包装材料、餐具。 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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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 第一责任人义务, 严把商品质量关, 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 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 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 立索证档案, 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 不接受来历不明 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
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 本单位采购食品,
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
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证。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
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
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 (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 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 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 货日期等内容。 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情况下,建立 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 检。 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 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 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
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 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 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 、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 本单位负责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 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 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 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 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 (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 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 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 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 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 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 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 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 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
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
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 努
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 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配合工
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 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定期检查
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 事故隐患;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 应当立即予以处置。 对导致或者
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 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 2 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 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不得对食品安全事 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食品卫生检查制度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 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 把好食品采购、 进货关, 特别是对油、 米、 肉、 菜等大宗, 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 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 、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 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 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 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 严防病毒交叉感染 引发 食物中毒;
6、 规范食品运送渠道。 做好的食品, 通过专用电梯密闭容
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 究责任人的责任。
食品存贮制度
1 、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 、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
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 其容量应与生产
能力相适应。 按品种、 批次分类存放, 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
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 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 、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 、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 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 与地面, 墙壁应有一定距离, 便于通风。 要
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 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 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 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 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 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 凡患有痢疾, 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 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 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 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 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 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 食品经营基本条件与要求 一、食品经营范围与证照要求:
1、我单位申请许可经营范围为食品流通许可范围为; 2、我单位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 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3、根据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 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 有发生 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 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 将依法办 理;
4 、如若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涉及食品生产或餐饮服务的, 本单位保证在获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及增加经营范围后,方始经 营。
二、本单位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 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 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 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 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 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
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 制度;
4、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 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 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6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 无 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 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 材料、餐具;
8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 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 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9、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 使用的洗涤剂、 消毒剂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安全、 无 害;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单位不得经营下列食品: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 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
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 以及其他危害**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 的主辅食品; 4、腐朽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 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 其制品;
6、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 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7、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8、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9、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0、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1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四、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
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贮存散装食品, 应当
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
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销售散装食品, 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
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
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法律、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 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 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六、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 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
品流通许可证, 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
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 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总结、 推广经验, 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生产批号、 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 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 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 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 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 不应采购快 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 件。
四、禁止采购腐朽、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 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 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 品。
七、 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 注意个人 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生产批号、 保质期、 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 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 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 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 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 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 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朽、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可能对**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 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 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 品。
七、 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 注意个人 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成品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 食品成品贮存方法: 1、 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10℃条件下 贮存 2)冷冻贮存:0℃-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成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 1 、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
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
直射。
昆虫。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有害
4、 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 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
-18℃以下。
三、食品成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 、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 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
先进先出。
2 、各类食品成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成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离地 20cm-30cm, 离墙 30cm ,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 、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 软化发臭,鼠咬。
5 、仓库要定期打扫。
6 、食品成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朽变质食品和有异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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