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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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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18 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 1 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 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 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 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 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 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 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 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对经进货审验发现食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或标识不规范、标 注不真实等情况的,应拒绝进货,并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 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 五、对供货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问题 的,及时与食品上标注的生产厂家进行联系查对,经查对情况不实的, 拒绝进货,并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六、经营者应加强对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在上柜前,由负 责上货人员进行感观检查,凡发现已过保质期、霉变或包装破损的食 品应立即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对临近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发出警示, 妥善处理,保质期届满一律撤柜,不得对外销售。 七、有条件的经营者自备技术设备对进货食品实行进货检验,对 不具备条件的,对进货食品质量有疑义的应当送检。 八、经营者要配备专职进货验收人员或其他质量管理人员,日常 加强对内部员工的食品质量检验技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业务培训,要 积极参加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培训学习和考试。 [篇四: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 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 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 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 及时制定检测,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 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 药等指标重点检测。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 2 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 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 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 门追查进货源头。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 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 2 1、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落实食品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环节从业人员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卫生 自查,督办解决存在问题,有相应的自查自纠整改措施,记录齐全。 2、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并悬挂在食堂的醒目位置,亮证经营。 3、在餐厅醒目位置公示安全责任人姓名、职责、安全责任制度、 食堂《餐饮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相关知 识、食物操作流程规范、食品安全警示标语等。 4、建立健全卫生管理、从业人员准入及岗位责任制度,并统一设 计、制作,张贴在相对应的各功能用房内。 5、学校食堂的选址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 地区,应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m 以上, 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 范围之外,应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6、学校食堂的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符合: (1)食品处理区均应设置在室内,有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调、 消毒、保洁、备餐、原料库、餐厅等基本功能用房,条件允许的应设 置成专间,布局应符合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并应防止在存放、操作 中产生交叉污染。非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后勤办公室、厕所、更衣室、 非食品库房等。 (2)食品处理区的面积应与就餐场所面积、供应的最大就餐人数相 适应,一般供餐人数在 100 人以下的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小于 30m2, 100 人以上每增加 1 人增加 0.3m2 ,其中切配、烹调场所占食品处理 区面积一半以上。 7、设置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栏,每月更新一次宣传内容,宣传 资料齐全,存档、记录齐全。 8、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专干,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并有记录可查。 按年度建立食堂规范化管理档案资料。 9、每月组织开展一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安全知识学习,每学期进 行一次测试,学习材料、学习记录、试卷和考核积分表齐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 3 一、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 全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所属区域内食品生产、销售、餐饮经营及 其监督管理,均适用本条例。 三、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区域内 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公司区域内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员由生产部经 理、班组长和质检部经理、助理以及质检员组成。 四、公司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规要求办理食品生产许可 证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其食品经营范围与环境应当符合国家食品 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生产销售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 离污染源,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 六、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从合格供应厂商名录中挑选 厂商采购,其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不得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 料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规格、 配方、保质期和食用方法等标识的预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禁止使用不合格原物料生产产品。 七、建立健全的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制度。建立检验制度,设立 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室,对其生产加工的食品按照产 品标准和卫生、质量管理规定对本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实施出厂检验。 检验合格后才准予出厂销售。 八、公司在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程建立健全的 ISO9001 标准 质量管理体系,实行标准化管理,实施从原材料采购、产品出厂检验 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九、做好食品初加工、贮藏和供应等食品加工过程的管理,严格 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十、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按照 公司《设备、管道清洗、消毒规程》落实设备、工器具和容器等清洁 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按公司 SSOP 《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好生 产场地的清洁工作。 十一、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工作。健全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 安全。 十二、严格做好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每 年一次送员工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从事本 公司的生产操作,凡患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包括 病原携带者)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以及其他有碍食品 安全疾病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十三、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 十四、生产人员必须按公司 SSOP 《卫生标准操作规程》做到工作 前洗手消毒,勤剪指甲、勤洗澡、洗衣服。 十五、为防止人为通过一系列化学、生物制剂或者是其他有害物 质来蓄意污染食品,从而对人们造成伤害 (这些制剂包括一些非天然存 在的物质或者是常规不检测的物质 ) ,按本公司《食品防护计划》执行。 十六、本制度自__年__月__ 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4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 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 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 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 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接受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 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 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 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提供“一票通”销货凭 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 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 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内容。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 件允许情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 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 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 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 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 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 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 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 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 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 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 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 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 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情况,并向 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 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 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 ;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 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 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 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 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 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 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 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吐痰 ;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 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 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 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 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 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 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 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 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 货工具分拣。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 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 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 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 2 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 故扩大。 3、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 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 5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 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 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 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 购以下食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 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 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一)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二)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 场所及用餐场所。 (三)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 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四)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一)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二)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柜内备用。 (三)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 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 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 保持清洁。 四、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二)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三)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五、卫生检查制度 (一)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 接入口食品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 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 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一)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三)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 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一)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医疗保 健或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中心学校报告 (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 时)。 (二)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 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 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上报学校。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 6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配备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同 时加强对其培训与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 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单位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的授权具体承担 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律自查,督促制度落 实; (2)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督促不符合岗位健康卫生管理要 求的从业人员调离岗位; (3)制订、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计划; (4)审核进货查验管理执行情况; (5)督促处置不合格食品; (6)审核各项食品安全记录,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 介绍情况并提供资料。 4、食品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随机进行的监督抽查考核。 本人承诺:保证遵守上述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 7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 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 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 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 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 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 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 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 管理人员工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 ;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 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 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 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 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 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 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 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 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 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 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 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 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 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 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 须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1)清洁卫生(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 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 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离地 20CM- 30CM ,离墙 30CM ,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 软化发臭,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 于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 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 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 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 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 )的许可证 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 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 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 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 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 ;或者按照国家 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 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 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 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 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 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 2 年。 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 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食品 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 2 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 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 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 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 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 实记录。 四、 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 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 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 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 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 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 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五、食品销售卫生制度 (一)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 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纸巾捂口。 (二)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使用 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食品销售应有专柜,要有防尘、防蝇、防污染设施。 (四)销售的预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 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六、食品展示卫生制度 (一)展示食品的货架必须在展示食品前进行清洁消毒。 (二)展示食品必须生、熟分离,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三)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鲜 卫生,不得超出保质期。 (四)展示柜的玻璃、销售用具、架子、灯罩、价格牌不得直接接触 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货架上。 (五)展示食品的销售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穿戴整洁的 工作衣帽。 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 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 (三)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 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 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八、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一)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 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操作技能培训。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 格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 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 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二)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三)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四)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定期保洁、洗刷、消毒,专人负责、专 人管理。 (五)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食品 安全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十、卫生检查制度 (一)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 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 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 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每周 1-2 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 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8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 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 ;进货查 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 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 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 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 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 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 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 ;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 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 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二、食品贮存管理和散装食品标签标注制度 主要内容: 1、食品贮存场所设专门区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 设有隔离地面 10 厘米以上的平台和层架,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 设施;散装食品要有专用食品容器,并符合标签标注制度要求。 2、食品贮存场所、经营场所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 ;食品区和 非食品区、食品区内预包装食品与散装食品、冷冻、冷藏、保鲜食品 应具有明显区分或隔离标志 (食品专柜)并保持清洁;严禁放置废弃物处 理设施,以防止污染。 3、销售散装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工作,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 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 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清洗,消毒。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主要内容: 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 从事食品经营,其检查项目等事项应当符合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规定。患有痢疾、伤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 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 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从业人 员。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 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当使用 无毒、清洁的售货物工具。 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制度 主要内容: 1、聘请有关部门人员,不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 习有关卫生管理,卫生法律、法规,肠道传染病的预防等卫生知识, 以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防护素质。 2、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培训班学习,以提高 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坚持每月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对不能达到 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 合格者予以劝退。 4、对培训情况记入培训档案并保存。 五、食品安全检验制度 主要内容: 商场、大型超市应当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食品快 速抽样检测。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经营。 六、运输工具安全、无毒、无害、清洁制度 主要内容: 明确食品经营贮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容器、工具和设备管理人 员,在食品经营者贮存、运输和装缷食品时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设备 应当安全、无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 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 品一同运输。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下架退市制度 主要内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 退市制度。食品经营企业自检或根据有关部门的通报,发现其经营的 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 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四、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五、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 明确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体操作人员及制度落实人员。 八、食品安全制度 主要内容: 成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各自责任 ;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 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如何落实食品安 全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向工商、卫生等有关 部门报告;在处置食品安全事故中采取哪些措施;对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 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九、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主要内容: (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 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 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 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 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 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 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 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 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 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七)不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 合格的食品,不欺诈消费者。 (八) 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履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本制度采用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等承诺方式向社会公示,便于 社会监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9 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 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 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 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 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 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 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 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食品 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 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 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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