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生宿舍维修服务承诺制度
为了切实提高学生宿舍事务科的服务水平,给入住学生创造 优美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 根据学工部要求, 现就学生宿舍维 修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承诺 :
一、报修程序
1、需要维修的寝室由寝室长到本楼栋值班室或所在校区学 生宿舍事务科办公室登记,也可通过电话或计算机网络报修。
2、登记时要写明寝室号、详细报修项目、报修时间、报修 人姓名。
3、管理员接到报修登记的信息后立即按照报修顺序将报修 内容上传入网,并保存到报修服务程序表中。
4、维修人员应经常浏览学生宿舍维修服务程序表,在承诺 的时间期限内保质保量维修到位, 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的应立即通 知学生宿舍事务科并向学生说明原因。
5、寝室报修项目维修以后,由该寝室寝室长或其他同学验 收, 并在报修单上签名, 管理员检查验收后在维修服务程序表上 签字。
6、管理员对没有及时维修的要及时通知学生宿舍事务科办 公室。
7、报修的寝室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维修的,可打投诉 电话或以书面形式投诉。
8、学生对维修的投诉应遵循逐级投诉的原则,即先向学生
宿舍事务科办公室投诉, 学生宿舍事务科在承诺的期限内没有解 决的再向学工部投诉。
二、报修项目及完成维修服务的时间承诺
接到学生报修后, 维修人员在 1 小时内响应, 区别情况, 在 相应的时间内修理完毕。
1、水龙头、延时阀在 2 小时内修好。
2、水管开关、水管漏水在 1 小时内修好。
3、水池漏水、堵塞,大便器堵塞在 12 小时内修好。
4、大便器漏水及更换在 48 小时内修好。
5 、灯座、灯泡、开关、保险丝在半小时内修好。
6、电扇、插座线路在 12 小时内修好。
7、桌子、凳子在 12 小时内修好。
8、门窗在 24 小时内修好。
9、床及架在 24 小时内修好。
10、玻璃在 4 小时内修好。
三、维修责任界定
学生宿舍事务科办公室:负责新校区学生公寓 1 栋、 7 栋、 8 栋、 9 栋、 10 栋、 11 栋、 12 栋、 13 栋、 14 栋、 15 栋以及老校区 19 栋、 20 栋以及成教楼学生宿舍报修项目中的 3、 4、 7、 8、 9 、 10 项的组织安排。
水电工负责学生宿舍水电维修。即维修项目中的 1、 2、 5、
6 项。
XX 宿管科:负责学生宿舍 2 栋、 3 栋、 4 栋、 5 栋、 6 栋报 修项目中的 3、 4、 7、 8、 9、 10 项的组织安排。
四、责任处罚
维修服务实行岗位负责制, 学生报修后没有按时完成维修任 务的,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具体追究程序为:学生报修 后管理员没有督促维修人员的责任由管理员承担, 管理员通知了 维修人员而维修人员没有及时服务到位的责任由维修人员承担, 维修人员无法独立完成维修任务又向学生宿舍事务科办公室做 了汇报而没有及时维修到位的责任由学生宿舍事务科负责人承 担。处罚细则 :
1、办公室接到学生举报,经查证属实后一次扣除相关负责 人当月工资 5 元; 当月累计接到投诉达三次的负责人, 扣除当月 工资 20 元,并通报处罚结果;当月累计接到投诉达到 5 次的负 责人,扣除当月全部工资,并给予警告处分;连续两月接到学生 投诉累计达 7 次的负责人视为不称职,解除聘用合同。
2、学生宿舍事务科办公室管理人员因安排不及时造成学生 维修拖延,当月累计达 5 件次者,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当 月累计达 10 件次者, 扣除相关责任人工资 20 元, 并给予通报批 评。
3、学工部接到学生有关宿舍维修方面的投诉一学年里达七 次者,经查证属实,学生宿舍事务科负责人当年不得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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