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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 规范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也规定“学校 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 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实验小 学作为省文明单位, 省教师职业技能示范学校、 全国红旗大队, 应率先认真贯彻 落实国家有关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的规定和要求, 不断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并努力发挥学校的基础作用,因此决定在全校推行“校园普通话及规范用字”。 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 建立机制、加强宣传。
1 、建立领导机构、工作小组、检查小组,专人负责。
2、 加强宣传和学习,利用全校教职工大会、“国旗下讲话”、教研组活动 组织学习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法规和知识,提高知晓率。
二、 推广校园普通话的要求
1、师生在校园内自觉使用普通话,会在同学之间、师生之间、与来宾之间
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禁止说粗话、高声喧哗,使普通话成为校园用语。
2 、坚持普通话教学,课堂上教师讲课、学生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
3 、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在集会上必须使用普通话。
4 、教研活动加强基本功训练,坚持使用普通话。
5、教师必须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教导
处定期进行教师普通话培训及检测、达标验收工作。
6 、学生能说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三、推广校园用字规范
1 、校名、标语、名称牌、标志牌用字符合要求。
2 、宣传栏、指示牌用字规范。
3 、公文、校刊、讲义、教案、试卷、用字规范。
4 、板书用字符合要求。
5 、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符合要求。
6 、学生能认识并正确书写规范字。
四、开展教师普通话的训练、检测和竞赛活动。安排学习时间为 10 学时。
五、认真自评整改,与师生考评挂钩。 开展语言文字自查自评、补缺整改工作, 解决普及普通话、 用字管理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教师学生违规行为纳入每周考
核和教师期末考评挂钩。
自评整改分为两个阶段:
一阶段(第四周),各教研组、各班对本组办公室、本班教室进行语言文字 工作自查,如实填写《龙泉实验小学校园语言用字调查表》,第四周五交汪淑华 老师。
二阶段(第五周),规范用字检查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复查,如实填写《龙 泉实验小学校园语言用字复查表》 , 并把检查的情况, 与教研组和班队考核相挂 钩。同时,检查小组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校园必须保留的繁体字到教导处。
附 :推广“校园普通话及用字规范”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名单:
1、推广“校园普通话及用字规范”领导小组
组 长:张英武
副组长:王小丁 张 静 李朝友
成 员:冯思蓉 胡玲玲 陈 琼 龙德萍 李泽良 李华芬 陈祖
慧
2、推广“校园普通话及用字规范”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胡玲玲
副组长:李华芬 付 见
组员: 石晓璞 蔡毓敏 游 丽 游 红 汪素华
3、 规范用字检查小组名单
一组组长:江其难
二组组长:李应芬
组员:谢丽
组员:尹兰
魏容开
杨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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