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档案管理制度公司设置档案资料室, 委派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对本项目管理 服务的所有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整理, 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目录和台账 (包括登记台账、分户台账、分类汇总台账),并形成电子版本资料目录和台帐记录,利用现代化的服务手段进行登记、查询和控制,全 面掌握物业的(运行)状况。为了加强服务档案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充分发挥物 业档案在管理活动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特指定档案管理制度。1、公司应加强对所辖物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把物业档案管理工 作列入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2、设立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配备人员和必要
2、的专用库房、装具设 备等, 对物业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物业项目的档案资料规定由物 业物管中心主任(包括代理主管)负责监督保管,由专门人员存档、 注记工作。3、按规定整理、保管本单位本部门形成的物业档案及有关资料,并 做好提供利用。4 、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需保持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并做到完整、 准确、系统。5、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以原件为主,复制的文件必须注明来源单位及 时间,字迹工整,图表图像清晰。6、形成物业档案的部门负责整理,经检查合格后,双方在移交清单 上签字,双方各保留一份。7、物业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各类档案总目录、分类目录和微机查 询目录等检索工具。8、物业档案管理部门要进行物业档
3、案的整理、利用、鉴定、销毁等 情况的统计。9、凡需销毁的档案,必须经过物业档案所有权人,物业档案管理人 员的鉴定,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报告,经相关部门批准, 10、物 业档案的保管要有专用库房,符合防火、防盗、防尘、防有害生物、 防潮湿、防高温等保管要求,并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对破损和 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复,确保物业档案的完整与安全。11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藏匿、隐瞒物业档案,不得私自涂改、 伪造、销毁物业档案。12、 借阅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并填写借还档案清单, 用完后及时归还入 档。13、有关公司验收档案、图纸、客户及使用人资料、管理制度、合约 及附件设备设施及保养制度、 财务报告
4、 员工人事资料等档案要求集 中存档,文件柜要求上锁,未经主管许可,他人不得动用。14、档案资料必须按公司规定要求存档,做到图有袋、文有夹,报告 类文件编目录索引,档案类文件有存档文件清单及编号目录。15 、物业管理部档案目录及存档文件清单每季度上报公司备案。16、 公司档案在历任主管调职、 任职时应向公司或接任者办理移交手 续、经确认后方可离任。17、 公司档案日常需经常使用部分应复印备份, 原件存放在档案中不 得随意使用。18、因工作需要借阅、复印专管部分档案资料的, 需经主管书面确认, 如有违反的作泄密处理。19、 公司将定期巡查上述规定所提及之要求落实情况, 对不符要求的 保管责任人将作适当处分。20、公司档案资料因保管不当而导致遗失、泄密的,对公司有重大影 响及损害公司利益的, 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责任, 并保留追 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21、 监控资料应至少保存 30 天, 遇特殊情况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 准执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