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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材料管理制度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公司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材料的管理,满足国家对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和监检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的监督检验 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设备安全运行。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所需产品的采购、验收和 对供方的评价活动.
3 采购管理制度
3.1 供方评价管理
3。 1。 1 严格进行材料供方的评价管理。禁止由未经供方评价的单位采购锅炉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所需的材料.
3。 1。 2 不论是对生产厂家作为直接供方的评价,还是对经销商作为间接供方 的评价,都需对其法人资格、生产许可范围、级别或经营许可范围、级别、质量保 证体系、信誉、价格、交货期和售后服务等评价条件进行考核,其中最重要的是对 其产品制造许可的考核,考核该产品是否具有相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压 力元件产品安全注册证.
3。 1。 3 不具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材料供应条件的,不能评为锅炉压 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材料的合格供方。
3。 1。 4 经评价合格的产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列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册。各单 位应在合格供方名册的名单内采购相应产品.经评价合格的产品制造许可证或安全 注册证应附在评价表上一起送经营部存查.
3。 1。 5 各单位若采购合格供方名册以外的产品,必须在采购前按**5 “采 购管理程序"办理供方评价。
3。 2 采购管理
3.2.1 采购活动应按**5。03“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流程进行,并应按设计 图纸和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采购。
3.2.2 采购的安装材料,必须是公司合格供方名册内的产品或是经供方评价合
格 的产品。
制造加工合格 3.2。 3 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必须提供与实物一致的材料质量证明 书、证书和安装说明书(必要时)。
3。 2.4 如合格证和材料质量证明书为复印件时,必须提供可跟踪其原始合格证 和
采购商——-大分销商-—-小分销商,相材料质量证明书的有效依据(即: 生 产厂—-—
关单位所盖的公章均应齐全并连续,且最后一个公章必须是红章)。 3.2。 5 如果所采购的某一产品不只是一个工程项目使用,而是用于若干个工程项目的,则 采购部门应在提供给各工程项目的复印件上再加盖采购部门的印章,并注明原件保 存部门及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3。 3 合格供方年度复评
3。 3。 1 合格供方年度复评,主要是考核合格供方名册中以及本年度内新增合格 供方一年来的交易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成交价、质量、交货期及信誉等)。 3.3。 2 由各单位在年末前填写**5 表 3“合格供方年度复评审核表”送公司工管、 经营部复评并呈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下一年度的合格供方(年度复评要注意的 是其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注册证的有效期)。 3。 3。 3 年度复评
后,由经营部综合整理成合格供方名册,下发到各单位。 4 材料的进货验收及保
管
4.1 一般要求
4.1。 1 安装材料(包括甲供材料)进入施工项目后,必须按**《设备材料验 收、保管及发放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其整个安装过程包括材料确认环节,都必须 经锅炉压力容器监检机构进行现场监检。
4。 1。 2 由材检员认真验证供货方提供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 : 4。 1。 2.1 材料质量证明文件需与实物一致,必须真实、有效.
4.1。 2.2 质量证明文件的各项内容如出厂编号、钢号、规格、型号、化学成 分、力学性能、供货状态等必须符合有关合同、设计文件及标准规范所规定的技术 要求和质量标准要求.
4.1。 2。 3 质量证明文件应具有可追溯性,必要时需向供货方进一步索要。 4。 1.2。 4 验证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材料不得办理验收手续和入库手续。 4。 1.3 主要安装材料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验,并由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确认。检 验不合格或资料不全的材料均不能使用,并按规定处置.
4。 1。 4 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不同检批号的 材料要分开整齐存放,并做好存放位置(区域)标识和记录(货架的标识牌须有检 批号记载)。严格执行材料标识制度,杜绝材料的混用和错用.
4.1.5 若发现产品的牌号、炉罐号、批号、交货状态与质量证明资料不符或产 品的外观不符合要求,应马上通知业主、供货商,并按规定处置.检验不合格或资
料不全的材料均不能使用。
4。 1.6 材料的搬运、储存、发放都必须按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帐。工地材料 要因地制宜妥善保存,注意防潮、防锈、防丢失、防损坏.在搬运、保管过程中, 要保护好产品的原有标识。(如管材上的制造标准号、炉批号等字码。) 4.1。 7
合金钢材料等特殊材料须经过理化检测分析,鉴定关键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并一 一与出厂资料进行核对。
4.2 主要材料的验收及保管
4。 2.1 钢板的验收及保管
4.2.1。 1 检查钢板的出厂合格证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等证明文件,质量证明书中 的各项内容钢号、规格、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供货状态等应与实际进货相对应 ; 4。 2.1.2 材质必须与设计图纸一致;
4.2。 1.3 对钢板的外观必须逐张进行检查,钢板表面不得有气孔、结疤、拉 裂、折叠、夹渣和压入的氧化皮及分层,必要时进行钢板超声波探伤等; 4.2 。 1。 4 钢板表面锈蚀减薄量、划痕深度与钢板实际负偏差之和,应符合设计规范的规 定。
4。 2.1。 5 为防止钢板和型材在存放过程中产生变形,严禁用带棱角的物件垫 于钢板下。
4.2.2 管子的的验收及保管
4。 2.2。 1 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重皮等缺陷。
4.2。 2.2 锈蚀或凹陷不应超过壁厚负偏差。
4.2。 2。 3 管子的质量证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标准号;
(2)钢牌号;
(3)炉罐号、批号、交货状态、重量和件数;
(4)品种名称、规格及质量等级;
(5)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检验结果;
(6)制造厂检验印记。
4。 2.3 管道组成件的验收及保管
(1)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重皮等缺陷;
(2)锈蚀、凹陷及其他机械损伤的深度 ,不应超过产品相应标准允许的壁厚负 偏
差;
(3)管道组成件的外径、壁厚、椭圆度等尺寸偏差应符合产品相应标准要求; (4)法兰密封面平整光洁,不得有毛刺及径向沟槽;
(5)螺栓、螺母的螺纹完整、无伤痕、毛刺等缺陷,螺栓、螺母应配合良好 , 无松动或卡涩现象 ;
(6)非金属垫片无老化变质或分离现象,表面无折损、皱纹缺陷,金属垫片表 面光洁、无径向划痕,缠绕带不应有松散、翘曲现象 ;
(7)有产品标识且与标准相符.
4.2。 4 阀门的检验
4。 2。 4.1 阀门应具有制造厂的合格证明书,并核对其规格、型号、材质等,需 符合设计要求.每一个阀门都应有一份合格证并予以保存。
4.2。 4。 2 阀门到货后应进行外观检验,零部件应齐全完好. 阀门的外观质量应 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裂纹、氧化皮、粘砂、疏松等影响强度的缺陷。密封 面光洁,不得有划痕、毛刺和径向沟槽。
4。 2.4。 3 对阀门的压力试验抽查比例,要根据管道的介质、设计压力、设计 温度而定,在每批阀门中(同制造厂、同规格、同型号)进行抽查。 4.2。 4。 4 阀门应按规范、设计要求进行壳体试验。试验合格后应做好标识,填写“阀门试验 记录”,并应在阀体上进行状态标识。
4。 3 焊接材料的验收及保管
4。 3.1 焊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焊接受压元件使用的焊条应符 合 GB/T5117 《碳钢焊条》、 GB/T5118 《低合金焊条》、 GB983 《不锈钢焊条》的规
定;焊丝应符合 GB4242 《焊接用不锈钢焊丝》、 GB/T8110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 钢,低合金钢焊丝》、 GB10045 《碳钢药芯焊丝》、 GB/T14957 《熔化焊用钢丝》、 GB/T14958 《气体保护焊用钢丝》的规定;焊剂应符合GB5293 《碳素钢埋弧焊用焊 剂》、 GB12470 《低合金钢埋弧焊用焊剂》的规定 .
4.3。 2 建立并严格执行焊接材料验收、复验、保管、烘干、发放和回收制度. 4.3。 3 焊材入库须严格验收,焊接材料(焊条、焊丝)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书 和清晰、牢固的标志。焊条质量合格证明书应包括熔敷金属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 ; 低氢型焊条还应包括熔敷金属的扩散氢含量;
4。 3.4 对部分焊材外观进行抽查,是否存在生锈和药皮脱落现象,并作好标记 ; 不得使用生锈和药皮脱落的焊材。
4.3.5 焊丝在使用前应清除其表面的油污、锈蚀等;
4.3.6 设立焊条库,制定焊材二级库管理规定。存放焊材的库房必须干燥通 风,
?,空气相对湿度不应高于 60%,焊材存放位置距离地面和墙壁温度不得低于 5
均不得少于 300 毫米,并严防受潮.
5 材料的发放与使用
5。 1 材料的发放与使用,需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进度的要求编制材料领用计 划,防止误用,另外,还要保证发放与使用的材料可追溯。
5。 2 材料报审通过后该批材料才能使用。材料报审的资料在通过报审后交资料 员归档保存,作为工程完成后交工资料用.
5。 3 材料的发放必须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认真填写“材料跟踪记录”,对安 装材料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和确认,做到材料可追溯.
5。 4 材料在安装过程中要进行切割分段的,必须做好标识移植, 以免混用.余料 退仓的,也必须做好标识,办理相关手续。
6 材料代用管理
6。 1 受压元件和重要的承载元件的材料代用应满足强度和结构上的要求,材料 规格、制造标准改变时,原则上应取得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手续,对改动部位 应在竣工图上做详细记载。否则,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在保证公称外径的前提下, 管材管件壁厚的可代替壁薄的;制造标准高的,可代替制造标准低的(如GB3087 可 代替 GB8163);同时 ,应征得设计部门或业主的同意并签字确认。严禁以次充好及 擅自降低标准.
6。 2 采用没有列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钢材代用时,代用单位应提出技术依 据并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批.
6。 3 锅炉受压元件的材料代用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除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 外,还应报原图样审批单位备案.
6。 3。 1 用强度低的材料代替强度高的材料;
6.3。 2 用厚度小的材料代替厚度大的材料(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 1.6MPa 锅炉上的受热面管子除外);
6。 3。 3 代用的钢管公称外径不同于原来的钢管公称外径。
7 材料资料的保存和归档
7.1 安装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文件,必须妥善保存、整理和存 档。 7。 2 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属于必须交工的技术文件,应认真整理,其品 种、规格、数量都要与安装一致,并编入交工技术文件中。
7.3 不编入交工资料的材料质量检验的相关表格,作为安装过程中质量控制记录, 在工程结束后应进行整理,与其他质量控制记录、文件等一起另外装订成册,作 为工程管理资料,与公司自留存档的交工技术文件一起送公司资料信息中心存 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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