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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
磁县利翔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二、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四、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五、巡线检查制度
六、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七、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八、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
九、重点监控制度
十、安全附件校验制度
十一、压力管道事故处理制度
十二、其它管理制度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压力管道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按照《压力 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注册,并将登记标志置于该设备的显著
位置。 ·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 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 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 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4)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5) 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6)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 (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 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 请使用登记:
(1) 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 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 (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 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 压力管道单线图;
(5) 《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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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安全附件 (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二、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
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 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1 .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2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3.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 程图、轴侧图等);
4. 管道制造安装资料 (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 竣工验收资料、 管道材质证明书、
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 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5.使用资料
(1) 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 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 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 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 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 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压力管道的使用安全负责,并配备专 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2. 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3. 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 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5. 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6. 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7. 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8. 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
9. 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
10. 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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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在检验机构的检验过程中配合检验人员做好检验前准备和检验人员对被 检单位的“三确认”(即确认特种设备数量和安全状况、确认作业人员数量 和持证情况、 确认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工作并签字确认。
四、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 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
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 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3. 操作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排查治理;情况紧急的, 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4. 操作人员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 作规程和安全制度作业,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五、巡线检查制度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 报和处理。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 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 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 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 管道振动情况;
5. 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
6. 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
7. 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
8. 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
9. 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 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六、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管 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 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 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 的控制值;
3. 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 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办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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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七、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压力管道的操作 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 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2. 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3. 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4. 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5. 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 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 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 发现摩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6. 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7. 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 气体保护。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
8. 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 施。
9. 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10. 对高温管道,在开工升温过程中需对管道法兰联结 螺栓进行热紧;对低温管道,在降温过程中进行冷紧;
11. 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 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12. 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13. 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 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 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 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3) 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 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 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 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八、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1. 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 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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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
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 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3. 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
值测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
a.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
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
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
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相连接的管段;
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
4. 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5. 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 工艺流程图、 单线图、 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街、 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 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
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通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 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6. 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1. )泄漏检查
主要检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况。
2. )绝热层、防腐层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 3. )振动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
4. )位置与变形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 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
5. )支吊架检查
(1)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
(2)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
(3)恒力弹簧艾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越限;
(4)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
(5)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
(6) 吊杆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
(7)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
精品整理 (8)阻尼器、减振器位移是否异常,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
(9)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 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 宏观裂纹。
6. )阀门检查
(1) 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
(2) 阀体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
(3) 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4) 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7. )法兰检查
(1)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2)法兰面是否发生异翘曲、变形。 8. )膨胀节检查
(1)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
(2)波纹管波间距是否正常、何无失稳现象;
(3)铰链型膨胀节的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等损坏现象;
(4)拉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有无异常现象。 9. )阴极保护装置检查
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 )管道标识检查
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因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7. 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 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8.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
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 100Q ,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 0.03Q。
9 .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10.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
在线检验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按照附件二《在 用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报告书》,认真、准确填写在线检验报告。
11. 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
时采取整改措施;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重大安全隐患应报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备案。
12.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在在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 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l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 等级3级的, 检验周期-般不超过3年,管道检验周期可根据下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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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经使用经验和检验证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的管道,使用单位提出申请, 经检验确认,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
2)属于下列情况的管道,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1)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检验
(2)发现应力腐蚀开裂或严重局部腐蚀, 且经检验确认可能发生失效的管 道;
(3)长期承受明显交变载荷的管道;
(4)材料产生劣化的管道;
(5)对有设计寿命要求且服役期超过设计寿命的管道;
(6)焊缝中存在严重超标缺陷的管道;
(7)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
(8)检验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管道。
13. 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工作由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的检验
单位 (取得在用压力管道自检资格的使用单位可以检验本单位自有的在用压力
管道,下同)进行。从事在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
资格证书 (具备全面检验人员资格即具备在线检验人员资格)
14.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使用单位的 安全生产制度。
15.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 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 的压力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
助工作(如搭脚手架、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 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16. 规定的全面检验项目是全面检验的基本要求, 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实际检验项日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九、 重点监控制度
根据《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制定以下要求:
重点监控设备范围:
1) 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 10 人以上死亡后果的压力管道;
2) 重要场所使用的压力管道;
3) 经检验判为限定条件使用的压力管道;
4) 关系国家重大经济安全的压力管道。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义务:
使用单位负责重点监控设备的安全运行,并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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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完善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 确定本单位重点监控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并逐台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
3) 确保重点监控设备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 100%;
4) 定期培训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
5) 按规定对重点监控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校验;
6) 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及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进行 1 次预案演练,并对 演练情况予以记录;
7) 对经检验判为监控使用的重点监控设备,认真落实监控措施;未按规定整 改的,不得带病运行。
十、 安全附件检验制度
1. 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 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2.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 l次;
3. 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5. 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
1)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 进行。
6. 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 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 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
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 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
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 装置是否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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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
(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
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 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爆破片
(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 运行要求。
(b)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 态,铅封是否完好。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c)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 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 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d)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时,应参照款2进行检查。
7. 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1)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 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 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 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 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
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
十一、压力管道事故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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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 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2. 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 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3.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
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 质量监督检验捡检疫总局。
4.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5. 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 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6. 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 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7. 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 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十二、其它管理制度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制定以下要求:
1. 新建压力管道制度
(1)新建压力管道必须有具备压力管道设计资格的设计部门的相应设计资 料;
(2)新建压力管道的安装必须是由具备相应压力管道安装资质的安装单位完 成;
(3)新建压力管道应当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检验;
(4)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 使用制度
不得使用下列特种设备:
(1)违法制造、改造的;
(2) 国家明令淘汰的;
(3)应当实施报废处理的(即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或经检 验检测不合格有无法消除安全缺陷的设备);
(4)未经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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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 擅自改变特种设备的技术参数和用途;
(2) 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场所进行液化气体罐车的装卸作业;
(3) 向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单位销售用于充装的气体;
(4) 充装超期未检验检测、 检验检测不合格或者不能保证充装和使用安 全的气瓶;
(5) 超量充装气瓶。
3. 租赁制度
不得承租无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和使用维修说明、检验检测证明 或者使用登记证明的压力管道。
租赁双方应当明确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档案管理、维修保养、定期检验和隐患 排查治理等方面的安全责任。
4. 停用启用制度
压力管道拟停用一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自停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 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基督管理部门。
启用以上规定的压力管道的,应当报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未经 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不得启用。
5. 第三方责任保险制度
积极办理涉及公共安全的特种设备的第三方责任保险。
6. 报废制度
下列压力管道应当实施报废处理:
(1) 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2) 经检验检测不合格有无法消除安全缺陷的。
压力管道已做报废处理的,所有者应当自报废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的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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