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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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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为了落实《X 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 施意见》 (X 政发〔X 2X 号)、《X 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 核办 法》 (X 政发〔X〕 7X 号),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 作,按照 中、省关于水资源工作最新要求和示范区实际,根据〈〈 X 省“ X”实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 方案。 一、 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管委会对示范区各有关单位“ X” 期间落实最严 格水 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为 X 区政府、示范区 管委会承担 任务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见附件 2) 。 二、 考核组织 示范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由示范区水务局和考 核办共 同组织实施,具体由示范区水务局根据省政府考核结果和 各部门承担任 务完成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后,谁 承担”的原则,形成 季度、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报告;考核办负 责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责任 专项考核。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同时 设置创新奖励及其他加分事项、“一票否决”事项。。 (一) 目标完成情况。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用水总量、地下水 开 发利用总量、重点区域地下水水位达标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 用水量降 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 系数、重要水功 能区水质达标率、重要水功能区污染物总量减排 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达标。 (二) 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河长制度、取水许可与水资 源 论证制度、水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制度、用 水定额、 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水价和水资源费制度、水功 能区划及相关管 理制度、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估制度、水资 源管理考核制度、公众 评价等 10 项制度建设情况。 (三) 措施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节水优先、水资源保护、监 督 与管理、基础能力等 4 类措施落实情况。 (四) 情况。主要包括创新奖励及其他加分事项、 票 否决”事项。 四、考核程序  其他 “一 (一)目标责任专项考核 X 年度目标任务。由示范区水务局按照省政府下达示范区的最 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要求,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示范区实 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要点或目标任务,于每年  3 月 的依据。 2. 报送考核资料。考核对象按照示范区季度考核要求,按时 报送季 度考核资料。 3. 考核核查。示范区水务局对考核对象上报的考核资料进行 真实性、 准确性和合理性审查。同时,在资料核查的基础上,示 范区水务局组织 对考核对象进行抽查核查,包括对相关证明材料 的查验、现场核对等。 4. 反馈考核结果。示范区水务局按照核查和现场检查结果, 形成季 度、年度或期末初步核查结果,报考核办审定后计入目标 责任考核。 (二)配合做好省政府年度考核 X 年度考核工作通知。示范区水务局根据省政府年度工作安 排,于 考核期内各年度 2 月发布考核工作通知,明确省政府对示 范区上一年度 或期末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 2. 报送考核资料。各责任单位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及时对涉及 工作 进行白查,形成白查情况报告,并提供相应的复核举证资料, 对资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配合做好省政府考核组现 场检查和重点抽 查。举证资料提供情况作为当季示范区实行最严 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 的重要内容。 3. 形成考核报告。示范区水务局根据各责任单位报送情况, 形成 示范区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报经管委会同意后,上报省政 府,抄送省 水利厅等有关单位。 五、 考核评分 考核评定采用扣分法,具体分值由示范区水务局根据各季度、 年度 或期末考核情况确定,报示范区考核办审定并纳入综合评分。 对获得部、 省、示范区以上涉水方面的表彰奖励或者工作成绩突 出的予以加分。 六、 考核结果运用 (一) 考核结果公告与使用。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经管委会 审 定后并交由组织部门作为对考核对象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生 态环境和 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 奖励与表彰。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考核对象,示 范 区管委会予以通报表扬;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 显著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省及示范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 励。 (三) 整改检查。年度、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或在省政府考 核 中对考核结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考核对象,要在考核结果公 告后 1 个 月内,向管委会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措施。 (四) 追究责任。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 究有关 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考核工作中有瞒报、谎报、漏报等 假行为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 任。  弄虚作 追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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