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三一文库( )
〔小学生请假制度_义务教育学生请假 制度〕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有着享受教育的权利,也有权利受到学 校,家庭,社会的保护,学校为了学生在校的管理,制定学 生请假制度,确保学生的出勤,下面是这篇小学生请假制度 和中学生请假制度。
小学生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
第 1 页 共 10 页
发生, 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 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 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1、请假要逐级审批。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有家 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 三天以内由大队部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若遇特殊情况, 须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 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 并带走学生。
二、旷课、缺席的处理规定:
2 10
1、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或活动的,作 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 的纪律处分,并及时通报家长。
三、关于请假学生的补课:
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或批准的,任课教室应在假后及时 为学生补上所误的课。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 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病因事必须事先办好请假手 续。
3 10
一、请假手续
1、 逐级审批。 病假须由医生或家长证明, 事假由家长证明。 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三 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2 、若遇特殊情况,必须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3、事先须请假。无充分理由不得先缺席后补假,补假手续 必须在到校的当天完成。
二、旷课、缺课的处理
1、未经请假、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或补假不准而不参加学 校的学习和活动者,作旷课处理。
4 10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 律处理。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 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因事(病)请假时,必须出具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超 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 3 个月的请假时间, 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病)在请假离校前,凭班主任 签名的假条出门,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回 校时到门卫处销假。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入时间,供 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返校;对不按时返校 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需续假或急并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 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5 10
4、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教 务主任批准,超过一周由校长副校长批准。
5、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中学生请假制度
为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安全,让家长放心, 特制订本《规定》 ,以规范学生的请假程序。
学生在家期间的请假:
6 10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家长或监护人加意见,签字;
3、带请假条到班主任处;
4 、班主任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核实情况。
5 、家长或监护人可以电话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学生在校期间:
病假: 1、学生书面请假;
2、班主任及时护送学生看病,并同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
7 10
3 、家长或监护人带回家修养。
其他情况:
1、学生书面请假;
2、班主任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后,方可请假。并通知离校 时间。
注: 1、学生原则上只请病假;
2、书面的东西班主任必须妥善保管、装订,其他(电话)班 主任要及时在班主任手册上作好记录(记录应包括时间、接 电话人、主要内容等基本要素),班干部签字。
8 10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 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请假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字 生效,不经班主任同意不能请其他老师批假。凡请假者都要 备案(班主任保管好请假存根),用于学生学期考勤记录;超 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 超过 3 个月的请假时间, 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请假离校,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连同校卡交 门卫,回校时到门卫处销假并拿回校卡。门卫将记录请假学 生的出、入时间,供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 返校;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需续假或急并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 班主任或年级长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 备案。
9 10
4.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年 级长批准,并告知政教处;超过一周由政教处批准,并告知 主管校长。
5.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凡出现旷课行为者,在班内点名批评并检讨;累计旷课 5 次 或 20 节(3 天)者,在年级点名批评并检讨;累计旷课 60 节者, 学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 100 节者,学校给 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 150 节者,学校将劝其转 学。
相关推荐:
幼儿园幼儿请假制度
10 10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