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机 电 设 备 管 理 制 度
一、 机电部设置专业管理小组,各小组配置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负责产品公司 机电设备 的检查和安装验收工作,并与使用单位机电队长及机电设备包机人组 成管理网,负责机 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 机电部对产品公司所有设备要建立设备台帐,设备卡和设备牌版。并根据 实际运行 情况进行及时更正,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做到帐、卡、物与牌版的 对照统一。机电部 负责每月将设备固定资产变更情况报财务部,并将相应的信 息录入微机管理。
三、 在供应部出库的小型设备及材料,要经专职人员验收。验收内容主要是: 查看数量 是否正确,技术质量是否合格,图纸资料、配件及工具是否齐全。验 收合格后方可办理 出库手续,并将技术资料交机电部档案室保存。大型设备及 25mm 以上电缆由机电部组织 专人进行验收,并由专人收集技术资料,将资料交 机电部存档保存。入井的防爆电气设 备还要执行入井验收制度,合格后方可入 井使用。
四、 机电部对各单位机电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对不符合《煤矿安 全规程》 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使用单位应立即整改。
五、 按《标准》要求,煤矿主要设备及设备主要部件必须进行定期技术检测, 电气设备 要进行定期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井使用。
六、 各单位要对使用的机电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主要设备的检修由 机电部组 织有关单位实施。
七、主要设备的新增超过使用年限达不到使用要求,或因损坏严重修复费用超
过原价的 80%应申请报废。设备报废后,动力部要注销帐卡。报废的设备只可 拆零部件使
用不可整机再用。报废物品的处理要按矿有关文件执行。
安全活动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机电部各管理组及基层连队。
二、 安全活动由机电部长或基层队队长或主要负责人主持。
三、 安全活动时间
1、 机电部管理人员每周一下午 17: 00— 18: 00 进行。
2、 基层队组每周二、五 16 : 00— 17 : 00 进行。
3、 根据公司情况,每季度、每半年另行安排特定时间进行。
四、 安全活动的主要内容
1、 加强班组人员安全思想教育,学习上级、公司有关安全文件,规章制度、规程等,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由部长、各队队长对本单位本周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处理落实情况总结汇
报。
电气试验制度
一、 新购进、检修后的电气设备必须经电气组进行电气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 入机电设备库。
二、 机电部组织人员每年四月底以前要对井上避雷针、避雷器、变电所、建筑 物、架空入井管道、入井轨道等的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测试检查。
三、 机电队每半年要对井下高压开关做一次短路、漏电、失压跳闸试验,发现 拒动或其它 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处理,未处理之前不准送电。
四、 各连队每季度要对井下所管辖区域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实测不符
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要及时处理。
五、 新安装电气设备投运之前必须进行接地电阻及绝缘电阻测定。
六、 新敷设电缆投运之前必须进行绝缘电阻测定,固定敷设电缆每季度测定一 次,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每月测定一次。
七、 三大保护的试验按《三大保护事实细则》进行检查整定试验。
八、 绝缘用具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由使用单位提前一个月上报机电部,由机 电部落实试 验工作。
九、 机电队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每年对主副水仓接地极进行检查和测 ^定 O
十、相关人员要做好电气试验的各项记录。
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
一、 各单位必须按照《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设备说明书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 的维护保养。 二、 各单位要定制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要实行包机管理,责 任到人。主 要设备的包机人应由机电组长担任。队长监督执行。
三、 严格执行“四检制”(班、日、旬、月),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使设备经常 保持整齐、清洁和润滑。
四、 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制度:定人、定质、定量、定点、 定期。
五、 主要设备的维护保养应做到如下几点:
1 、检查设备变速箱和轴承的油量是否充足, 油质是否合格,应定期加油(不超 一月),
定期更换(不超半年)。
2、 定期为风机通风口和风叶除尘(不超半年)
3、 定期更换水泵盘根(不超三月)
4、 定期更换空压机空气滤芯(不超一月)。
五、 各单位管理人员和机电部要定期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 安排处理。
六、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设备检查记录、润滑记录、维护保养记录。
设备定期检查制度
一、 为确保设备的完好和正常运转,应制定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单位 必须严格执行。
二、 设备的安全检查,必须执行“四检制” (班、日、旬、月)和“班中三检制" (班前、 班中、班后)。各单位和标准化检查组应各负其责,搞好设备的定期 检查。
三、 各单位设备司机应做好班前、班中、班后的设备检查工作,班组长要做好 当班的设备 巡查工作。包机人要每天至少详细检查一次所包的设备。
四、 各单位负责人应每周不少于四次对本单位的设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安 排处理。
五、 设备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分为专业部室的检查和综合评价组的检查。机 电部各专业 管理小组的检查应分配管理责任到人,要求每周不少于四天的现场 检查。将查到的问题, 想使用单位下发一级整改卡,要求立即整改。并将每天 的检查情况记录汇总。每周对各单 位进行评价, 月底汇总与各单位工资挂钩。 动力部可根据检查情况直接对包机人进行处罚。
六、 综合评价组由安通部组织,机电部安排专人参加分管机电项目的检查工作。 每月的最
后一周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和评价工作。
七、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机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 各队的队长每天对所管主要设备进行一次全面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回 报。
二、 机电部副部长每周一次到主提升、主扇风机、主排水泵、地面变配电所, 井下变电所
以及运行设备进行仔细检查。
三、 分管矿长每半月检查一次全矿大型设备。
四、 矿长每月检查一次全矿大型固定设备。
五、 干部上岗的主要任务是: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检查设备的维修保养状况, 并填写干 部上岗登记薄,同时要加强各种制度的检查落实,干部上岗未发现问 题造成事故,首先追
究干部的责任。
设备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一、机电设备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 重大事和特
殊事故三种。
1、 一般事故是:①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 0.1——2 万元者。②造成设备停 运影响生 产 1 小时以上或产量损失 200 吨以上者。③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未 造成损失者。
2、 重大事故是:①造成设备直接损失 2 万元以上到 50 万元者。②变配电设 备误停、送 电,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③主水泵停泵,造成泵房 进水或淹泵者。④提升 设备断绳、坠罐笼、过卷,大型物件坠入井筒、斜井跑
车、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胶带、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等 恶性事故。
3、特大事故是: ①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 50 万元者。 ②因机电运输事 故引起淹井、 瓦斯爆炸等恶性事故。
二、 发生一般机电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机电部汇报,同时要 采取得力 措施迅速处理,跟班队长要亲临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完毕,设备恢复运 转后,要向矿调度 室和机电部汇报, 调度员要认真做好事故记录, 机电部要尽快 组织, 对事故进行追查分析, 提出处理意见和今后防范措施。
三、 发生重、特大机电事故时,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机电部汇报,队
长或副队长必须立即去现场亲自指挥处理, 同时向矿值班领导、 生产副矿长、 机 电部汇报, 机电部长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或参加事故抢险小组,制定方安 进行处理,机电部要 及时填写《机电设备事故报告》对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 米取的措施、事故责任者、
处理意见等上报设备主管领导,并在 10 日内逐级上
报到省有关部门,特大事故 10 日逐级上报到国家有关部门。
四、 发生未遂事故时,机电部应进行登记,并认真进行追查、分析、防止重复发 生,情节严重的应上报设备主观领导。
五、 发生事故单位,机电部会同有关技术人员,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追 查,对事 故责任者及时处理,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 育,经济赔偿或行 政处罚以及追究刑事责任, 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应加重处 理。
六、 设备使用单位和机电部都要建立事故和未遂事故记录,做好统计分析工作, 对经常发 生的事故类别、时间、场地、设备部位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改进 措施,对设备本身 存在的问题,要向设备检修单位或生产厂家反映,通过改造来 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机电设备包机制
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转、责任明确,须将所使用设备落实到具体人员,制定 此制度。
1. 所有机电维护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要求管理、 维修好 本岗位的机电设备,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在 发生机电事故时当 班机电维护工没有能力及时排除故障者,除按公司有关规定 给予相应处罚外,对不称职者 调离原职岗位,对问题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2. 所有机电设备实行包机制, 监督班长对本区管辖的机电设备分配包机到 人,并挂 牌管理。每台设备须贴有整定牌、完好牌、包机责任牌,缺少标志牌
按 50 元/张罚款;标志牌损坏、字迹模糊未及时更换者按 20 元/张罚款。未落
实包机责任人的设备,每台罚监督班长 20 元。所有维护员必须按照各自包机责 任范围, 进行日常维护,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汇报当班班 长。
3. 监督班长负责监督井下所有设备维护维修情况,监督各包机责任人工作 情况,发
现处理不当不周的地方要及时通知包机责任人进行处理,并监督处理 情况。监督班长应具 备更为全面的专业技能和妥善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监督 班长应在突发事故第一时间赶到 现场, 并尽快做出正确的应对措施。 监督班长 能力不符者做调职处理; 监督工作疏忽按 100 元/次罚款处理;处理突发事故不 利者按 500~2000 元/次罚款。
4. 所有包机责任人需严禁失爆现象出现,杜绝不完好设备存在。出现失爆
现象对包机责任人处以 500 元/处罚款,同时处罚监督班长 50 元/处罚款;对不 完好设备 包机责任人处以 200 元/处罚款,同时处罚监督班长 20 元/处罚款。
5. 包机责任人要做好责任区内设备和电线电缆清洁卫生工作,清理设备周 围杂物, 须勤于打扫设备上覆盖的灰尘,设备铭牌、整定牌、完好牌、各警示 牌需清晰可见,卫生 不整洁、各标志牌不整洁按 20 元/处罚款。
6. 包机责任人要做好责任区内的信号线、供电电缆、电话线、语音信号线、
监控电缆等的管理维护工作,必须保证电缆电线完好率 100%吊挂合格率在 95% 以上;不合
格处必须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间内达标,每拖延一天罚款 20 元。
7. 包机责任人必须每天检查责任区内各开关、采煤机、煤溜、液压支架、 排水泵、 皮带、舌險输送机、照明设备、通讯设备、监控设备和五小电器的完 好状况,检查完所有 开关、设备后,交给生产班组,当天因设备检修不到位或 不及时,影响生产 1 小时以上的 (含 1 小时),扣罚责任人 50 元/次,当班班 长 20 元/次。处理不及时的,加倍罚款。
8. 包机责任人负责井下所有设备的配件领用和回收工作(螺丝、螺母、机 头小件、 刮板、连接环、快速轴、电机罩、风叶、坏刮板、煤机配件、支架更 换后的小件、开关、 电机、水泵、牙箱配件等回收上交时,须由专人详细登记)。
9. 机电维护所用各种配件一律以旧换新,丢失一旧件罚款 20 元。妥善保
管好公司所有的各种工具和仪表,丢失和损坏公用器具按有关规定处罚,井下
应配齐各种常用螺丝和零部件, 因缺少零部件影响生产, 罚包机责任人及维护 班长50 元。
10. 各种设备的减速箱,包机责任人未认真检查而缺油的罚款 50 元,因缺
油而烧坏牙箱的,罚包机责任人 200 元。
11. 各种电气设备的螺丝必须齐全,松动一处(一条螺丝)罚款 10 元,因
螺丝松动而损坏设备的,每次罚包机人 200 元。各种刮板运输机的锚链轮,分 链器舌板,因不及时紧螺丝或缺少螺丝和销子而损坏设备影响生产,根据影响 时间罚款 50 200 元。
12. 井下电气设备:
1 ).包机责任人应保证责任区内照明灯完好,如有灯不亮须上报机电部,
在下一班次下班前更换完毕, 100 米内有 3 盏灯不亮而逾时处理,罚款 20 元, 在此基础
上每增加一盏加罚 10 兀。
2 ).井下馈电开关必须有漏电保护,保护须灵敏可靠。包机责任人须每天
检查保护可靠性。馈电开关无漏电保护装置按 200 元/台罚款;保护装置不起作 用或保护 不可靠须立即上报调度,在本班次内维修、更换保护装置,处理逾时者按200 元/台罚款。 定期对开关进行远方漏电试验,试验情况详细记录,记录 不详实罚50 元/次,监督班长20 元/次。
3) .高压隔爆开关应安装欠压释放保护、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选择性
接地保护装置。各保护装置不起作用或保护不可靠且处理不及时的,按 100 元/
台对包机责任人罚款。
4) 低压电机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 装置。
5 ) .40kW 及以上电机应使用真空电磁起动器,并使用电动机综合保护。电 动机综合 保护损坏或不可靠用时,应在下一班次下班前将保护装置维修更换完 毕,处理逾时按 50 元/台对包机责任人进行处罚。
6 ).供电线路用接线盒应装设保护接地极, 接地极安装须牢固可靠, 接地 电阻应小于 2Q 。缺少接地极或接地极安装不牢固按 50 元/台对包机责任人进行 处罚
7 ).采煤机上应有急停刮板输送机装置,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处理,处 理时应按 实际故障情况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无故拖延者视情节按 50~200 元/次罚款,对监督班长按 20~100 元/次罚款;综采工作面应保持通讯和照明系 统良好, 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处理,处理时应按实际故障情况进行处理,不 得无故拖延,无故 拖延者视情节按 50~100 元/次罚款,对监督班长按20~50 元/ 次罚款。
8) .胶带输送机应使用阻燃胶带。必须安装防滑、堆煤、防跑偏、温度、 烟雾保 护,有自动洒水装置。各装置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处理,处理时应按
实际故障情况进行处理,不得无故拖延,无故拖延者视情节按 50~100 元/次罚
款,对监督班长按 20~50 元/次罚款;输送机机头应装设防护栏、机尾有护罩、 行人跨越 处应设过桥、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靠。皮带接头牢固可靠,各种型 号滚筒及时加油, 因未及时加油而造成损坏,责任人照价赔偿。及时更换坏三 节鞭和直托滚,发现一处罚 款 10 元。
9) .液压系统应保证零部件齐全,管路、阀组不串、漏液,泵站压力符合 要求, 包机责任人应经常检查泵站工作情况,做好检查记录,不可敷衍应付上级,违反规定时, 视情节严重情况按 50~200 元/次处罚。
10) .绞车使用完毕后,应保持卫生整洁,电缆无尘,不合格者,罚包机责任人20 元/次。井下轨道运输须装设挡车栏、行车告警装置,挡车栏出现故 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 处理。按《绞车操作技术规程》中规定,定期对钢丝绳进 行检测,检测结果如实记录, 不可造假,造假敷衍上级者一经查出解除劳动合 同,监督班长罚款 500 元/次。
11) .包机责任人负责责任区内五小电器维护修理工作,五小电器须安装 上板,有 标志牌,有入井合格证。保持五小电器清洁卫生。无标志牌无入井合格证罚款20 元/处。 卫生差罚款 10 元/次。
12) . 因人为原因烧电机的,罚包机责任责任人 200 元/台;损坏支架、煤 机设备 的,视损坏情况,罚包机责任人 50 ~ 200 元。
13 ).安全设施必须保证卫生整洁、灵敏可靠,始终保持完好状态,否则
罚包机责任人每次 20 元。 配电室、 配电点、 移变硐室、 皮带机头机尾, 须装设 消防器材, 包机责任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丢失器材须按原价赔偿,及时更 换过期的灭火器等器
具,消防器材应摆放整齐,摆放凌乱按 10 元/次罚款。高
压配电点须准备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笔、停送电警示牌,丢失或认为损坏 器具,包 机责任人须按原价赔偿,包机责任人负责看管维护此类物品,器具不 能正常工作须及时 更换。监督班长监督安全、消防、绝缘用具的工作情况。
14 ).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包机责任 人负责闭锁装置完好可靠。 须经常试验闭锁装置可靠性和灵敏性, 试 验结果要详实记录, 记录不详实准确罚 50 元/次。闭锁装置出现故障时须及时 维修处理。处理不得当者处罚 100 元每次。
15 ).主排水系统应装设密闭门、配水闸门齐全灵活、可靠的引水装置、
短路保护、电机保护齐全、安全通道畅通、欠压保护。包机责任人负责主排水 泵日常维 护维修工作,维护保养情况须做详实记录。不可做虚假记录。记录不 详实准确罚 50 元/ 次。水泵司机应做好水泵日常运行记录,保持水泵机房清洁 卫生。管理牌板齐全,图纸
资料齐全。管理牌板、图纸资料缺失按 50 元/件罚
13. 井上设施包机责任制 :
1 ).主井提升系统应装设有欠压保护、 过电流保护、过卷保护、过速保护、 限速保 护、闸间隙保护、松绳保护、信号与控制回路闭锁、通信信号完善、深 度指示器失效保 护、减速功能保护、上下井口安装工业电视监视器。主提升绞 车应达到记录齐全、保养 及时到位、司机操作合格稳妥、保护灵敏可靠。故障 时须及时处理,保证生产持续性。 因人为因素导致绞车故障时,应先查清故障
发生原因, 对绞车司机或包机责任人处以50~2000 元/次罚款。主绞车房应设有 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应摆放整齐。绞车司机应维护绞车房内清洁卫生。管理牌 板齐全上墙,图纸资 料齐全。缺一处罚款 20 元。
2 ).主提升胶带输送机应装设欠压保护、过电流保护、脱槽保护、过速保 护、输送 带局部过载保护、卸煤口防止人员坠落设施。主皮带机应达到记录齐全、保养及时到位、 司机操作合格稳妥、保护灵敏可靠。主皮带司机负责机房 内清洁卫生工作。有消防安全 设施。管理排版齐全上墙,图纸资料齐全。缺一 处罚款 20 元。
3 ).矿井主通风系统应装设可靠双电源、反风设施、防爆门、电机有过流 保护和无 压释放装置、轴承有超温指示和警报信号、主扇风机运行监控系统、 专用电话。主扇司 机负责主扇机房内清洁卫生。机房内应装设消防器材、绝缘 器材和验电器材。主扇风机 运行情况应做详细记录。须有停风应急预案。机房 内管理牌板齐全上墙,图纸资料齐全 准确。无消防、绝缘和验电器材,按每个
20 元处罚;运行记录不详实准确,按每次 50 元处罚;管理牌板不齐全、图纸资 料不齐 全按每个 50 元罚款。因人为原因造成主扇风机停机时,停机 10 分钟以 下按每次 100~500 元罚款;停风超过 10 分钟时按每次 500~2000 元罚款,视情 节严重程度做进一步处理, 处理情况应由单位主管领导、矿调度、通风部、机 电部、安全部、事故直接负责人、包
机责任人、监督人开会研究决定。
4 ).压风系统应装设有超温保护、断水断油保护,电机过流保护、安全阀、
释压阀。包机责任人应定期对各项保护维护维修,保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因 包机责任
人玩忽职守造成保护装置失效损坏,视情节严重程度做 100~1000 元处
罚,故障严重则对包机责任人做调职处理。主压风机运行情况应做详细记录。 机房内管 理牌板齐全上墙,图纸资料齐全准确。无消防、绝缘和验电器材,按 每个 20 元处罚;运 行记录不详实准确,按每次 50 元处罚;管理牌板不齐全、 图纸资料不齐全按每个 50 元 罚款。
5 ).地面供电系统:主要配电室要有双回路安全电源、主要设备专用双回
路、过流保护、开关柜“五防”功能、变电所应有可靠的跳闸电源、有足够容 量带动主 要设备及后勤生活设施的自备电源、 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符合要求、 主 运行方式符合规定、 电气工作票制度、操作负荷要求、有专用电话。配电工负 责配电设施日常运行看护,做 好运行记录,保持机房内清洁卫生。配电工不可 擅离职守,否则按 50 元/次罚款。配电 室应装设消防设施,消防设施须时刻保 持完好;有符合标准的绝缘用具、验电用具,有 停电应急预案,安全操作技术 规程,管理牌板齐全上墙,图纸资料齐全准确。有配电设 备运行监控系统。包 机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各种安全器材不完好应及时更 换,更换不 及时按 20 元/件罚款。由配电工或包机责任人认为造成停电事故,视事故情 况 由单位主管领导会同相关部门开会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14. 矿灯完好率应保持在 95%以上,井下在用矿灯不可以存在红灯、灭灯现 象。 包机责任人负责矿灯日常维护维修工作。井下在用矿灯存在红灯、灭灯现 象按每盏 50 元 处罚。包机责任人应定时对自救器性能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详实 记录。
15. 按本制度所规定内容进行处罚时,须填写处罚票据,注明被处罚人所
在对组、职务、姓名、处罚原因及处罚时间,并由被处罚人、监督人、负责领 导签字后 处罚才可生效。
16. 处罚过程须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被处罚人应能主动承认错误,接
受处罚。在事故原因调查清晰明白的情况下,被处罚人拒不签字,不接受处罚 者,在此 处罚基础上再另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7. 本制度为最主要的机电事故处理办法,若处理事故时与其他管理制度发 生冲突时,处罚措施不叠加,以本制度为准。若与其他管理制度不发生冲突并 列进行时,则可着实情进行处罚。
设备包机分片,分区和分队组,要求把设备承包给个人负责进行管理,责
任到人。包机人包机范围为:责任区所有机电设备(包括电缆、五小电器、开关、电机、 皮带、绞车、减速器等);包机内容:设备的失爆情况、完好情况、 平时正常运行维护;
奖罚制度:发现失爆报安全科,对包机负责人处以 500 元/
处的罚款,对监督人员处以 50 元/处的罚款;不完好处以200 元/处的罚款, 对 监督人员 处以 20 元/处的罚款; 发生设备责任事故, 视情节轻重对包机人处以 500-2000 元的罚款,
对监督人员处以 200-500 元的罚款。
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
一、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各单位需要入井的防爆设备(包含小型电器) 在入井前,必须由防爆检查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检查。
二、 防爆检查人员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许可证”, 并登
记,设备方可入井使用;失爆设备严禁入井;“入井许可证”签发当天有 效。
三、 材料井口的把口工和行人井口的检身工,必须对从各自井口入井防爆设备 的“入井 许可证”进行检查确认,并登记后,设备方可入井。
四、 防爆检查员定期对井口电气设备入井记录进行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汇 报,并进行调查处理。
五、 井下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上必须贴有“入井许可证”,如“入井许可证” 丢失,使
用单位必须在当天向机电部汇报,机电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核实补 贴。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验收制度
一、 机电部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安装、验收工作。
1、地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 新设备安装;
2) 设备技改项目。
2、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 工作面搬家
2) 新安装变电所或配电点
3) 回风巷道内安装电气设备
4) 其它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二、 验收程序:
1、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先组织本单位机电人员进行自检, 自
检合格后,出具自检报告书一份,向机电部提交验收申请。
2、 机电部设备主管与电气主管对自检报告审查后,安排验收工作。
3、 机电部验收合格后,通知使用单位按供电管理的相关规定送电试运行。
4、 回风巷安装电气设备,施工单位要提供分管领导审批的专项安全措施。
二、验收标准 :
1、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2、 《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试行)》。
3、 我矿制定的相关规定及标准。
附件:自检报告的内容:
1) 施工单位、申请人、申请时间、验收时间。
2) 安装工程概述。
3) “两图”资料。
4) 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情况。
5) 电气设备完好情况(提供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测定记录)。
6) 电缆绝缘及电缆悬挂情况(提供主要电缆绝缘电阻测定记录)。
7) 回风巷安装电气设备及敷设电缆,提供公司领导批准的专项安全措施。
8) 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
9)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电缆管理制度
一、 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将下月新增电缆的使用计划上报机 电部, 机电部汇总后,做出使用计划供应部房。
二、 新购电缆到货后,由采购提供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出厂试验报告、 矿用电缆 必须提供矿用安全标志证书、阻燃报告等有效证件,机电部专人验收 入库。
三、 常用电缆库房必须保证一定的库存量,满足生产需要。
四、 新增 25mm 以上电缆由机电部负责领取,并编号、建帐管理; 25mm 及以下 的
电缆由使用单位领取,报机电部备案。
五、 橡套电缆存在下列情况时,不准使用:
1、 绝缘不合格;
2、 线芯绝缘龟裂老化;
3、 电缆破口;
4、 线芯与绝缘层出现严重粘连,导电线芯断裂。
六、 井下使用的电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维护。
七、 井下电缆悬挂执行井下电缆的悬挂标准。
八、 所有编号电缆严禁截断使用。
九、 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 阻燃材料 进行硫化热补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 电缆,必须经浸水 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 期升井试验。
十、移交电缆时,机电部牵头,移交双方必须共同到现场,三方确认签字核实 后,填写 移交单,办理转帐手续。
十一、井下电缆的吊挂合格率达 95%以上。
十二、各单位领取电缆后,必须及时安装使用;拆除的电缆必须在两日内交回 设备待修
处;修复后的电缆,提交浸水耐压试验等试验报告后入设备库。
井下电缆悬挂标准
一、 电缆水平敷设时必须与巷道走向一致,垂直方向敷设时必须与地面成 90 度, 即横平 竖直。
二、 电缆改变敷设方向时,要求成 90 读转弯,转弯处应有适宜的圆弧,半径符 合下列要 求 :
A、 铠装电缆要求:弯曲半径》 20 倍电缆外径
B、 橡套电缆要求:弯曲半径》 10 倍电缆外径
三、 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内不地大于 3m 在立井井筒内不 得超
过 6m
四、 悬挂高度符合下列要求
1、 人车运输大巷不低于 2.65m。
2、 巷道非人车运输路线不低于 1.8m。
五、 悬挂应有适当的弛度,一般以电缆拉直后自然垂下为宜。
六、 一般规定
1、 严禁用小电缆钩挂大电缆。
2、 同一地点或同一地段挂同一根电缆只许用同一型号电缆钩。
3、 巷道一侧挂有 2 根以上电缆时,不得交叉,且弛度一致,不得错钩吊挂。
4、 电缆钩一钩只准挂一根电缆。
5、 电缆接线盒、连接插销等电缆连接装置应单独固定牢固,不得让电缆受力。
6、 通讯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 如果受条件所限: 在井筒 内,
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 0.3m 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 0.1m 以上的地 方。
七、 其它规定
1、 电缆不得挂在风管或水管上。
2、 电缆不得遭受淋水。
3、 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4、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 米以
上的距离。
5、 在有瓦斯抽放管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信号)必须与瓦斯抽放管分挂 在巷道 两侧。
6、 盘圈或盘“ 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但给采掘机组供电的电缆不受此限。
7、 高低压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
A、 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于 0.1m ;
B、 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m
&穿墙电缆穿管敷设,管两端用黄泥圭寸堵。
八、 电缆标志牌
1、 标志牌的内容
1) 要求注有编号、用途、电压、长度、始末端名称和截面。
2) 字迹清楚不潦草,并与实际相符。
2、 标志牌的粘贴要求
1) 箭头指向正确,即:箭头由电源指向负荷端或受电端。
2) 巷道内敷设的电缆每 100m 粘贴 1 个标志牌。
3) 拐弯处或分支点以及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各 1 个标
志牌。
4) 电器设备入线电缆均应粘贴标志牌,标志牌粘贴在距喇叭嘴 1m 处。
九、 皮带等电器设备控制、测量、信号等用途电缆
1、 允许使用扎带绑扎固定。
2、 要求横平竖直不交叉。
3、 电缆两端挂牌管理,牌上要注明电缆型号、用途等。
十、电缆与瓦斯管交叉
电缆与瓦斯管交叉时,电缆应从管上侧通过,距瓦斯管的距离不小于 0.3m ; 当距离 不足时,电缆与瓦斯管之间采取绝缘措施。
若条件所限,电缆可从瓦斯管上侧通过,距瓦斯管的距离不小于 0.3m ;当
距离不足时,电缆与瓦斯管之间采取绝缘措施,且要求电缆的高度不得影响行 车安全。
十^一、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不应敷设电缆。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一、 下列小型电器上板管理
1、 按扭
2、 60A (不含 60A)以下接线盒
3、 信号装置
二、 小型电器上板固定要求
4、 先用螺栓或铁丝将小型电器固定在斑上,再将小型电器板固定在巷道帮上。
5、 固定在煤帮上时,要求小型电器板悬挂整齐。
6、 铭牌参数要便于检查人员看清。
三、 10KV 及以上高压连接器及60A (含 60A 以上接线盒的固定要求
在两边喇叭嘴内侧各用 10#铁丝捆绑一圈后,固定牢固,长度方向与电缆方向一致,且 电缆不得受力。
四、 防爆灯
1、 平行或垂直巷道中心线布置灯具。
2、 每根灯管两端均要固定牢固,吊挂整齐。
油脂管理制度
一、 机电部设专人进行油脂管理,负责对各单位油脂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进行 检查。
二、 设备包机人员根据设备的保养制度和润滑制度,定期为设备加油或更换油 脂。
三、 不同品种的油脂不能混装混用,同一部位使用不同类的油脂时,要经过本 单位领
导批准。 应先将原油脂除净后再使用新的油脂。 不得使用不达标号的油 脂或变质的油脂。
四、 乳化泵司机应每班检查乳化液的浓度,保证达到 5 演求。机电部管理人员 应定期
检查乳化液浓度是否合格。
五、 备用油品要妥善保管,经常保持油库整齐清洁。要搞好油库的消防工作, 不得在 油库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
六、 各单位要建立用油卡,记录各用油点油脂的品种和牌号,以及加油换油的 日期、 数量和负责人等。
七、 机电部油脂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各单位油脂的使用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 应及时
安排处理。
配件管理制度
一、设备检修单位、使用单位均要设专人负责配件管理,配件管理人员要做到:
一、 要摸清设备状况和配件消耗规律,掌握库存情况,及时制定配件采购计划, 报设备 主管理部门和供应部门。
二、 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减少浪费,杜绝丢失,降低配件 消耗。 三、 配件保管员要严格遵守配件验收、 发放、 保管、 保养等各项管理制度, 做 到帐、 物、 卡三对照,帐目清楚,不得涂改、漏页,确保库内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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