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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大纲.pptx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994521 上传时间:2024-04-10 格式:PPTX 页数:44 大小:327.5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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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内 容容一、工程质量管理及检查重点二、工程质量管理的内业资料四、工程质量通病处理及预防措施三、工程质量验收五、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及典型事故案例一、工程质量管理及检查重点一、工程质量管理及检查重点1、质量的定义:指一组特性(可区分的特征)满足要求的程度。特性又分:固有(天生就有的),赋予(人为附加的内容)质量具有特点是:广义性,时效性,相对性2、工程质量的定义A、狭义:指的仅是对施工的工程质量(对最终形成产品的质量)给予评价的结果。B、广义:不仅只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还包括工序质量和工作质量给予评价的结果。工序质量评价:工序过程的评价(以一次验收合格率,不合格品出现概率来衡量)。工作质量评价:生产

2、组织管理、经营成本控制、施工工期控制、工作效率等的评价(以生产效率、项目盈亏、合同兑现率来衡量)。3、工程质量的特性表现是:适用性(功能)、耐久性(寿命)、安全性(指结构安全度,抗震、耐火、抗爆炸)、可靠性(在寿命期内保持应有的正常功能)、经济性、与环境的协调性。4、工程质量形成具有的特点是:影响因素多、质量波动性大、质量隐蔽性、终检的局限性、评价方法特殊性(是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子单位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工程进行分级评定)。5、影响工程质量的六大因素是:人、机、料、法、环、测6、能否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关键应做到: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即:由被动控制改为主动控制)

3、7、全面质量管理的八大原则:A、以顾客为关注焦点B、领导作用C、全员参与D、过程方法E、管理系统方法F、持续改进G、以事实为基础进行决策H、与供方互利关系8、工程质量管理还需做到:3全(全员、全企业、全过程)多方法(因果图、排列图、直方图、控制图、关联图、头脑风暴法、专家论证法等)9、工程质量检查重点:A、设计图纸会审与交底 B、施工方案制定与技术交底 C、原材料进场验收 D、原材料与半成品试验E、施作人员操作技能(如:试验人员、计量工、测量工、焊工、防水工等)F、施工配合比调整(水胶比、外加剂)与计量 控制G、砼振捣、养生H、钢筋制作、安装、受力筋位置I、模板拼装、支撑、拆除J、桩基成孔、沉

4、渣清理、砼浇筑K、砌筑平整度、垂直度、水平灰缝、错缝、施工 缝、一次砌筑高度等L、预应力砼,张拉前的砼试压强度、弹性 模量、龄期,张拉控制、孔道压浆等M、结构吊装:杯形基础、结构柱、梁、屋架、墙等中心线对轴位移,基础、结构柱、梁等 标高,柱、屋架、墙板垂直度,板、墙平整 度等N、防水工程:基层质量、卷材铺贴顺序、搭接 长度、铺贴(热熔、冷粘、自粘)紧密,附加层铺贴;涂料配比、厚度、气泡;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等细部施作 蓄水试验:时间、高度及蓄水前后检查O、装饰工程:a、抹灰,基底清理、湿润、灰饼制作、底中层厚度控制、面层处理、护角或踢脚线施作、养护等(检查垂直度、平整度、裂纹、空鼓等)b、装饰

5、抹灰,面层施作工艺控制、施工缝留设、色差检查 (对拉毛、搓毛、水刷石、剁斧石、干粘石、水磨石等检查)c、门窗,对弹线、洞口处理、框架安装的垂直度与牢固检查,对门窗扇安装开启灵活性检查,对门窗附件安装、框与墙嵌缝处理的质量检查等 d、吊顶,检查顶棚标高、龙骨线分布、吊点设置,面板布设等 e、轻质隔墙,检查板拼装错缝、板间连接、四周固定,检查其垂直度、平整度、拼缝宽度等 f、铺贴工艺的饰面工程,检查饰面砖(板)预拼或排布,检查基底处理、饰面标高、底灰干湿度、铺贴平整度、空鼓裂痕等 镶、挂工艺的饰面工程检查重点 g、涂饰工程,检查基底处理、涂料配置、涂刷控制等P、季节性质量检查重点 a、冬期施工质量

6、检查内容:基坑;地基土的保温、松土防冻、覆雪防冻结;原材料保温;砌筑砂浆、砼拌和;砼养护、钢筋焊接等 b、雨季施工质量检查内容:土方工程、砌体工程、砼工程、地下防水及屋面防水工程、外墙抹灰工程等二、工程质量管理的内业资料二、工程质量管理的内业资料1、工程质量责任制及质量保证体系台帐2、创优材料(仅对有创优目标的工程而言)3、QC小组活动开展的资料台帐4、各类评定验收资料台帐 如: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观感、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观感、结构检测、专项检测、单位工程综合评定等。(此类资料可放在资料室管理,但阶段性验收及专项各类有关工程实体检测应复印放在质量部门)5、质量信息(不合格品)统计台帐及不

7、合格 品处置台帐6、定期质量大检查及季节性质量专项检查台帐7、不定期质量检查台帐 如:对计量器具、检测器具、测量仪器等检查,原材料、半成品外观检查及标识检查,原材料、半成品的存储及试验状态检查等8、质量通报记录台帐9、质量奖惩台帐10、各项质量制度落实检查台帐 开工报告、测量双检、技术交底、变更设计报批、设计文件分级审核、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其它已在上述几条给予包含11、工序交接及三检记录台帐(阶段性督促检查并收集此类资料)12、日常工程质量巡查记录台帐三三、工程质量、工程质量验收验收(一)基本术语(一)基本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

8、划、勘察、设施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2、建筑工程质量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动工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4、进场验收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5、检验批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6、检验

9、: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7、见证取样检测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11、抽样检验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12、抽样方案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

10、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13、计数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14、计量检验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15、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16、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17、返工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二)工程质量验收划分、验收管理程序(二)工程质量验收划分、验收管理程序 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层次: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A、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

11、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B、分部工程的划分原则: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C、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D、检验批划分: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2、工程质量验收程序:A、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B、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

12、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C、单位工程完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D、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员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

13、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要求:(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要求: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要求: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2.2.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各工序应按施

14、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A.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B.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C.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D.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E.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F.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G.检验批的质量应按

15、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H.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I.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J.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4.4.检验批抽样方案规定:检验批抽样方案规定:A、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B、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C、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D、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E、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四)检验批合格质量规定(四)检验批合格质量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

16、质量检查记录。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规定: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和均不宜超过5%。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不宜超过5%,不宜超过10%。(五)分项工程合格质量规定(五)分项工程合格质量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六六)分部分部(子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合格规定:工程质量合格规定: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17、。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七)单位(七)单位(子单位子单位)合格质量规定:合格质量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八)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处理(八)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处理 1.重新验收。2.鉴定验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应予以验收。3.让步验收。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18、4.返工或更换后,重新验收。5.协商验收。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6.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报废处理。(九)工程质量创(九)工程质量创1、创优程序:确定创优目标制定创优规划制定创优措施目标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实施阶段性自查自评收集整理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申报等待验收2、申报优质工程两个途径:系统内部,地方及其它协会3、申报优质工程有两种方式:主申报,联合申报(以参建身份)四、工程质量通病处理及预防措施四、工程质量通病处理及预防措施1、钢筋位移、预留钢筋生锈

19、2、电渣压力焊及闪光对焊不合格处理及预防措施:处理及预防措施:3、砼构件形成色差明显的冷缝处理及预防措施:4、砼构件出现收缩裂缝、烂根、蜂窝麻面、露骨露筋等质量缺陷处理及预防措施:5、砼构件出现胀模、错台、夹渣、漏浆现象6、初期支护出现喷射砼裂缝处理及预防措施:处理及预防措施:7、管片拼装错台、拼缝渗水,及上顶管片裂 损现象处理及预防措施:五五、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事故等级划分及处理(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一)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1、房建及市政工程房建及市政工程(住建系统-建质2010111号)A、事故等级划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a、特别重大: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0、,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造成的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事故;b、重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c、较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工程整体倒塌及整体报废,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d、一般质量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工程局部倒塌及局部报废,或者经加固补强造成永久缺陷,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B、事故报告 a、工

21、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报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当地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报告;若情况紧急,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当地县级以上住建主管部门报告。b、较大级及以上事故,住建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至住建部,每级上报时间2小时;同时,上报本级人民政府;重大及以上事故,住建部应上报国务院。C、事故报告内容: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c、事故的初步原因;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e、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f

22、、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D、事故调查:住建主管部门应根据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一般质量事故由区(县)建设主管门组织调查,较大质量事故由地级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调查,重大质量事故由省级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在调查过程应做到:a、核实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b、核查事故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工程各参建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c、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必要

23、时组织对事故项目进行检测鉴定和专家技术论证;d、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e、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f、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g、提交事故调查报告。E、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事故项目及各参建单位概况;b、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c、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d、事故项目有关质量检测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e、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f、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g、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d、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e、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4、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f、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g、提交事故调查报告。E、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事故项目及各参建单位概况;b、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c、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d、事故项目有关质量检测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e、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f、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g、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2、铁路建设工程铁路建设工程 (铁建设2009171号)A、事故等级划分:a、特别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导致铁路交通重大及以上事故,

25、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重大影响。b、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l000万元以下;导致铁路交通较大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很大影响。c、较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较大影响。d、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直接导致铁路交通一般事故,或对运输生产、安全以及铁路建设安全、工期、投资等产生一般影响。B、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12小时之内向建设单位报告,并通知有关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

26、24小时内向铁道部建设管理司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工程监督总站)提出书面报告。C、事故报告内容:a.工程项目名称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建设相关单位;b.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情况;c.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d.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e.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f.事故报告单位。D、事故调查:a、特别重大事故,由铁道部成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组成根据事故类型确定。b、重大事故,建设管理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成立由建设管理司负责人任组长,监察局、鉴定中心、工管中心、工程监督总站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为成员的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c、发生工程质量较大事故

27、,工程监督总站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成立由工程监督总站负责人任组长,监察局、鉴定中心、工管中心及有关单位人员以及专家为成员的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d、发生工程质量一般事故及质量问题,工程监督站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成立由工程监督站负责人任组长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调查组。E、事故调查组的职责:a、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必要时组织技术鉴定;b.核定直接经济损失;c.查明责任单位、责任人;d.组织提出工程处理建议方案;e.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要求;f.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g.撰写事故调查报告。F、事故调查报告内容: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b.事故发生经过;c.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d.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e.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f.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附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直接经济损失材料,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文件等附件资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有关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今日交流到此!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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