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资料仅供参考大学英语四、六级等级考试考务手册九江学院考务委员会办公室 6月5日目 录1. 关于大学英语CET考试的通知22. 6月份大学英语考试考点设置及工作人员 33. 考场办公室人员具体事项安排考场办公室人员具体事项安排44. 英语等级考试监考人员操作须知75.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96.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员守则107.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 128.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149. 九江学院CET4考试考点监考及考场安排 1710. 九江学院CET6考试考点监考及考场安排 2311. 九 江 学 院 考
2、 点 平 面 图(主校区) 2712. 九 江 平 面 图(浔东校区) 2813. 学 院 考 点 九 江 学 院 考 点 平 面 图(庐峰校区) 29一、关于大学英语CET考试的通知各二级院、处部及有关部门:根椐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定于 6月17日(星期六)上午 9:00-11:20, 下午15:00-17:20在庐峰校区的一教、二教;在浔东校区的文科楼、华文楼;在主校区的五教楼、六教楼、七教楼、八教楼举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等级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本次四级考试考场办公室设在庐峰校区的一教楼在111教室;考场办公室设在浔东校区的文科楼105教室;考场办公室、设在主校区
3、的五教楼的111、112 教室和124、125 教室,考场办公室设在主校区的六教楼的112、113 教室,考场办公室、设在主校区的七教楼的111、112教室和124、125教室,考场办公室(8)设在主校区的八教楼的112、117教室。2、 本次六级考试考场办公室设在庐峰校区的一教楼在111教室;考场办公室设在浔东校区的文科楼105教室;考场办公室设在主校区的五教楼的111、112教室。3、 请各有关部门务必于6月16日(星期五)下午组织对已经设定为考场的教室进行清理,将书籍、文具等全部拿走,清扫教室,教室的桌椅按7788摆放整齐,并负责于6月17日上午8:00、下午14:00确保开门。4、 九
4、江学院考点 主考:李炎生(),副主考:杨焱林()、宋乃康(),主考助理:陈宇()。5、 工作人员:省巡视员、校考务委员会成员、汪剑平()、杨学富(8911155)、宋乃康()、韩琨()、黄佳()、冷常青()、梅金娇()、杨光()、徐晓红()、钟志刚、翁洁民、宣传人员、保卫人员、司机、电工等。6、 各监考老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请于考试前一天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调整后签字并报教务处处长批准。7、 各二级学院教务科应组织本院的监考教师进行监考考前培训,各监考教师应认真学习监考表后的监考工作要点及操作规程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考场办公室人员于 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6:1
5、0 准时到主校区的一教楼阶梯一参加监考考前培训会。8、 请监考四级、六级人员于 6月17日上午8:00、下午2:00,准时到相对应的考场办公室抽签,并做好考前布置工作。9、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听力部分将经过英语发射台播放,请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通知所在院系学生。主校区、浔东校区、庐峰校区各自的发射台频率是84。2MHz、76MHz、72MHz。10、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才能进考场,自备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和接收机,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快译通、文曲星、字典等学习工具,违者一律视为舞弊。凡考试舞弊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11、 本次大学英语四、六级学校代号均为36048。请各位考生务
6、必注意:准考证号前五位数即为学校代号。 九江学院考务委员会办公室 6月8日二、 6月份大学英语考试考点设置及工作人员考点名称九江学院主考李炎生副主考杨焱林、宋乃康主考助理陈 宇校区各考点负责人陈 宇(主校区)、汪剑平(庐峰校区)、杨学富(浔东校区)、考务组黄佳、冷常青、陈京平、陈炎、高燕燕、 舒田华、徐晓红、张火林、王利等宣传组李龙等三人接送试卷人员(试卷保管保密)黄佳、冷常青、陈京平、高燕燕、杨光、 梅金娇、王利等考风考纪督导组杨焱林、陈 宇、黄伟流动监考员44人(四级)6人(六级)保卫组17日上午:吴新刚等18人(四级)17日下午:吴新刚等4人(六级)后勤、医务组钟志刚等3人司铃员翁洁民值
7、班电话(值班人:陈宇)举报电话备注考试期间值班电话必须有人值班 考场数/人数级别校区主校区浔东校区庐峰校区合计CET-4423(12676人)40(1193人)36(1080人)499(14949人)CET-655(1636人)8(222人)8(240人)71(2098人)三、考场办公室人员具体事项安排考办总负责人:杨焱林 () 办公地点:六教楼213室考办各校区负责人:主校区 陈 宇 ( ) 浔东校区 杨学富 (8911155 ) 庐峰校区 汪剑平 ( )总收发试卷人员:黄佳() 冷常青 ( ) 试卷取及汇总地点: 市自考办会议室取卷时间: 6月17日上午:7:00 主校区取卷时间: 6月1
8、7日上午:7:45 下午:13:30主校区取卷地点: 各教楼前 主校区试卷汇总地点:五教楼109室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安排考场办公室设在庐峰校区的一教楼111教室;组成人员:汪剑平 、向维聂、梅金姣、 李学进 1负责人及代签章:汪剑平()2取送试卷: 汪剑平、向维聂、梅金姣3收发考场物品: 李学进4收发试卷: 汪剑平、梅金姣 、向维聂考场办公室设在浔东校区的文科楼105 教室;组成人员:杨学富、 杨光、钟丽萍、 孔君 、张火林1负责人及代签章:杨学富(8911155)2取送试卷: 杨学富、杨光、孔君3收发考场物品: 钟丽萍、张火林4收发试卷: 杨学富、杨光、孔君考场办公室设在主校区五教楼111、1
9、12教室;组成人员:韩琨 、汪付官 、陈京平 、朱小庆、陈君、丁伟1负责人及代签章:韩琨()2取送试卷: 韩琨、汪付官、朱小庆 3收发考场物品: 陈京平 、陈君4收发试卷: 韩琨、汪付官、朱小庆、丁伟考场办公室设在主校区的五教楼124、125教室;组成人员:肖学农、陈炎 、张婉清、李渊 、袁安安、李伟1负责人及代签章:肖学农2取送试卷: 肖学农、李渊、李伟3收发考场物品: 陈炎、张婉清4收发试卷: 肖学农、李渊、袁安安、李伟考场办公室设在主校区的六教楼112、113 教室组成人员:刘朝霞、陈晓松、鲍玉香 、章毅、刘东燕 1负责人及代签章:刘朝霞()2取送试卷: 刘朝霞、陈晓松、章毅、3收发考场
10、物品: 鲍玉香、刘东燕4收发试卷: 刘朝霞、陈晓松、章毅考场办公室设在主校区的七教楼111、112教室组成人员:赵芳、刘小风 、李慧、徐小红 、邓悝、方红梅1 负责人及代签章:赵芳2 取送试卷: 赵芳、刘小风 、邓悝3 收发考场物品: 徐小红 、方红梅4收发试卷: 赵芳、刘小风 、邓悝、李慧考场办公室设在主校区的七教楼124、125教室组成人员:宋乃康、欧阳世文、高燕燕、郑晓东、易艺、胡晓玲1.负责人及代签章: 宋乃康()2.取送试卷: 宋乃康、欧阳世文、郑晓东3.收发考场物品: 高燕燕、胡晓玲4.收发试卷: 宋乃康、欧阳世文、郑晓东、易艺考场办公室(8)设在主校区的八教楼112、117教室组
11、成人员:柯江民、李养良 、舒田华、张建刚 、刘玉红1.负责人及代签章:柯江民( )2.取送试卷: 柯江民、李养良 、舒田华、张建刚3.收发考场物品: 刘玉红、张建刚4.收发试卷: 柯江民、李养良、舒田华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听力播放人员:主校区: 郭 亮 ) 请于6月17日上午:8:00时到主校区的五教楼111教室领取磁带浔东校区: 熊惠平() 请于6月17日上午:8:00时到浔东校区的文科楼105 教室领取磁带庐峰校区: 黄 刚() 请于6月17日上午:8:00时到庐峰校区的一教楼111 教室领取磁带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安排取卷时间: 6月17日下午: 14:00考场办公室设在庐峰校区的一教楼在11
12、1教室;组成人员:汪剑平 梅金姣 李学进1负责人及代签章:汪剑平()2取送试卷:梅金姣3收发考场物品: 李学进4收发试卷: 梅金姣考场办公室设在浔东校区的文科楼105教室;组成人员:杨学富、 杨光 、钟丽萍 、张火林1负责人及代签章:杨学富(8911155)2取送试卷:杨光 4 收发考场物品: 钟丽萍5 收发试卷: 杨光 、张火林考场办公室设在主校区的五教楼的111、112教室;组成人员:黄佳、冷常青、陈炎 陈京平 舒田华 高燕燕1负责人及代签章:黄佳2取送试卷: 黄佳、冷常青、舒田华 高燕燕3收发考场物品: 陈炎 陈京平4收发试卷: 黄佳、冷常青、舒田华 高燕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听力播放人员:
13、主校区: 郭 亮 )请于6月17日下午:14:00时到主校区的五教楼111教室领取磁带浔东校区: 熊惠平()请于6月17日下午:14:00时到浔东校区的文科楼105 教室领取磁带庐峰校区: 黄 刚()请于6月17日下午:14:00时到庐峰校区的一教楼111 教室领取磁带四、英语等级考试监考人员操作须知(考试详细流程在考场指令和监考须知上)一、请监考人员6月17日上午8:00、下午15:00准时到各自所属的考场办公室主监考领取试卷(试卷一和试卷二各一包),副监考领取考场物品,随后到考场共同布置考场。(物品袋内装有:铅笔、小刀、橡皮、胶水和考生座位号码、考生名册、门贴)。二、标准考场(30人)考生
14、座位号码的粘贴。每个考场均以W形粘贴,座位摆放为7.7.8.8、10.10.10.10.10.10、15.15.15.15.15.15即:01A过道14B过道15A过道30B02B13A16B29A03A12B17A28B04B11A18B27A05A10B19A26B06B09A20B25A07A08B21A24B22B23A大教室(两个考场共60人)考生座位号码的粘贴。01A过道20B过道21A过道10B过道11A过道30B02B19A22B09A12B29A03A18B23A08B13A28B04B17A24B07A14B27A05A16B25A06B15A26B06B15A26B05A
15、16B25A07A14B27A04B17A24B08B13A28B03A18B23A09A12B29A02B19A22B10B11A30B01A20B21A大阶梯教室(三个考场共90人)考生座位号码的粘贴。01A30B过道01A30B过道01A30B02B29A02B29A02B29A03A28B03A28B03A28B04B27A04B27A04B27A05A26B05A26B05A26B06B25A06B25A06B25A07A24B07A24B07A24B08B23A08B23A08B23A09A22B09A22B09A22B10B21A10B21A10B21A11A20B11A20B1
16、1A20B12B19A12B19A12B19A13A18B13A18B13A18B14B17A14B17A14B17A15A16B15A16B15A16B 特别说明:考虑到部分校区都有少量特殊结构及固定座椅的教室,无法按照以上常规要求布置考场。凡遇到此类情况的监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布置考场,但必须保证任何一位考生与之相邻考生的准考证号尾数不同时为奇数或偶数。三、考生入场:监考人员应逐一检查考生的证件是否与本人一致,姓名是否与考生名册一致,(必须身份证、准考证两证齐全,缺一不得参加考试,)不准携带通讯工具及学习工具进入考场。 如巡考中或事后查出代考者将追加监考人员的责任。四、试卷启封和发放:1、
17、大学英语四级9:00启封试卷袋; 大学英语六级下午15:00启封试卷袋。2、试卷袋的启封:试卷袋启封时监考教师必须向考生示意试卷的密封情况,凡未按时间私自在考场外启封试卷袋均属重大违纪。试卷袋均是双舌袋,请监考人员启封时务必小心。请沿试卷袋外舌折叠处小心裁剪,切勿将内舌裁断,并保存好里面的密封条。3、检查试卷份数,如有短缺,立即向考场办公室报告。4、标准考场的试卷袋内装有A、B卷各15份,发放时一般以准考证号码的尾数发放,即:尾数为奇数时,发A卷;尾数为偶数时,发B卷。五、考试期间:1、试听阶段: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为8:30-9:00;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为14:30-15:00; 2、大学英语四级
18、考试9:00发放考试试卷,9:15放音并开始考试;大学英语六级考试15:00发放考试试卷,15:15放音并开始考试;请监考老师提醒学生。3、检查考生答题纸是否按要求填写,准考证是否与A、B卷相符,划写是否正确,必须督促考生在开考前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试卷类别等按要求及时涂卡或填写。其中四、六级有两个附件,请监考教师务必注意。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查询网址: 写在黑板。4、监考必须坚守职责,不得翻阅试卷,不得拆开缺考生的试卷,不回答有关试卷内容的问题,考试期间不得无故离开考场。5、请监考人员按要求认真填写记录:包括考场指令(须填写考场号和地点)、试题袋上要求填写的内容。缺考考生的答题纸由监考人
19、员用铅笔划好学校代号和准考证号码。6、如有考生作弊,先报告到相关考场办公室,经过主考确认才能填在考场报告单上。 7、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在10:45收答题纸和试卷一,10:50通知考生开始作文,提醒并督促考生在试卷二上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大学英语六级考试16:45收答题纸和试卷一,16:50通知考生开始作文,提醒并督促在试卷二上填写姓名及准考证号。六、考试结束:大学英语四级11:20考试结束;大学英语六级考试17:20考试结束。考试结束时,要求考生不得离开座位交卷,待全部收齐清点并无短缺后,才能允许考生离开考场。七、试卷装袋要求:试卷一按编号顺序理好装入试卷一专用袋(包括缺考考生的试卷一);答题纸
20、和试卷二(包括缺考考生的空白答题纸和试卷二),分别按准考证号顺序理好,答题纸装入答题纸专用袋(小袋),答题纸专用袋不用封口,然后与试卷二一起装入答题纸和试卷二专用袋。务必注意不要装错袋或漏袋,确保试卷一、答题纸、试卷二和启封时数目相符,没有短缺,以后发现错误由监考人员负责。填好袋封上的各个项目,签名后封口并连同考场指令,考生名册(不要装在试卷袋中)一起立即交给考场办公室,经检查无误并记录缺考、作弊考生号码后才可离去。八、考试结束后,请务必将考场物品交还给各自所属的考场办公室。九、补充说明: 1、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英语四级、六级考试均不得提前交卷退场。2、仔细核对考生证件、拆封试
21、卷注意双舌袋、检查督促考生填写姓名、考号及A、B卷、按序理好试卷、填好各项目及记录、完成考场指令和监考须知的要求、封袋的规范。3、主、副监考应共同完成本次监考所有考场中的任务,只是在领、交试卷和考场物品时有所分工,职责上不存在主、次之分。4、如我校考生身份证件遗失,可要求考生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需贴上本人近照且加盖有清晰相关印章)。否则不允许其参加考试。 5、考试结束,监考老师离开考场时请注意关灯、关门、撕门贴。6、如以上个别内容与本场下发监考指令上的有出入,请按监考指令上的内容为准予以执行。五、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生守则 一、按照省考办的要求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必
22、须按规定的时间(上午8:45开始,下午2:45开始)入场,入场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3:00)后,禁止入场。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要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学生证和下列证件之一:居民身份证、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身份证号码证明、护照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三、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橡皮。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 四、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
23、放在课桌的右上角,以便核验。五、答题前应认真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答题卡一律无效。六、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 七、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只能用铅笔(2B)涂黑。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八、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九、在考场内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和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考试成绩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
24、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一、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六、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员守则 1、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3、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
25、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机。4、考前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级别、语种、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5、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整理考场。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6、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考生入场时间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15:00)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7、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
26、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8、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程序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经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9、考点开始考试的统一信号发出时,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10、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11、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12、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人考场记录单,投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对扰乱考场秩序者能够直接逐出考场,并报
27、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13、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14、有权制止除佩带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有权制止未经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15、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吸烟、阅读书报、谈笑、睡觉、抄做试题等)。16、不得监守自盗,不准暗示、协助或支持考生违规,不得拆封缺考考生和多余的空白试卷,不得以任何理由私留、复制试卷,也不得指使她人进行以上违规行为。监考员违规的,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七、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监考工作要点及
28、操作规程8:00(14:00)监考集中1、监考员、工作人员到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考点主考指示,监考员随机抽签确定监考的考场。 2、核对钟表。领取试卷3、监考员领取试卷和考场座位表;核对试卷袋和听力磁带包装封面上印制的语种、级别、份数是否符合本考场的要求;检查试卷袋及听力磁带的密封情况。4、监考员清点无误,办理签收手续后,佩带规定标志,持试卷袋及考场座位表直达考场(若考场无放音设备的还须携带放音设备)。整理考场。8:45(14:45)组织考生入场5、组织考生入场。监考员乙在考场门口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检查准考证上考场号是否与本考场号相符,检查并禁止考生携带违禁
29、物品入场。6、监考员甲保护试卷、听力磁带及放音设备,指导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规定的位置签字,指导考生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入座。9:00(15:00)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启封试卷,发卷、7、禁止迟到考生入场。8、操作放音设备,播放考场指令。9、监考员按照考场指令操作。在发试卷和答题卡前,监考员甲先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及听力磁带密封完好。监考员乙当众启封试卷袋和听力磁带,核对试卷、答题卡及听力磁带上印制的级别、试卷和答题卡份数、试卷的页数无误后,先发放答题卡,再发试卷。10、监考员甲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强调只能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用2B铅笔涂黑与准考证号码相应的信息点。11、监考员
30、乙监控考场,保持考场安静,制止考生提前答题。9:15(15:15)宣布考试开始宣布考试开始宣布考试开始12、监考员甲宣布考试开始,监考员乙播放正式听力部分听力磁带,不得重复和中间停顿。听力部分结束后,应立即关闭放音设备。 13、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监考员乙应在放音设备旁边,以便随时处理设备或磁带故障等突发事件,监考员甲监控整个考场。监考员原则上不要走动。若无试题、试卷的原因,监考员有权制止其它任何人在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进入考场。9:45(15:45)填涂缺考考生信息14、听力部分考试结束后,考生继续答题,监考员甲逐一核验考生的准考证和合法身份证件上的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准考证和答题卡上填涂
31、的准考证号是否一致;考生的填涂是否规范。若出现问题,立即查明井处理。监考员乙监控整个考场。15、考试过程中,监考员要坚持一人在考场前、一人在考场后认真监考,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允许考生中途退场。10:4510:50(16:4516:50)16、监考员乙收答题卡和试卷一,监考员甲监控整个考场。11:20(17:20)结束考试17、宣布考试结束,并立即令考生停止答题。18、监考员甲维持考场秩序,监考员乙到各考生桌面上验收试卷,清点无误后,组织考生退场(严禁考生带走试卷、答题卡)。19、监考员在考场记录单上记录违规违纪考生并要求考生签字确认。考试收尾收卷核查20、监考员甲负责答题卡的整理监考员乙负
32、责试卷的整理。 要求按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规则整理答题卡和试卷。装订密封21、将整理好的试卷一、试卷二、答题卡一并带到考务办公室,经考务负责人清点核查无误后密封。注:22、试卷二要先装订再密封;答题卡袋密封后不装入试卷二专用袋;23、缺考考生的答题卡、试卷一和试卷二都分别装入相应的答题卡袋、试卷一专用袋和试卷二专用袋,分别密封。不得遗漏。 八、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33、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准考证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的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
34、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者协助她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她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她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五)由她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的;(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其它作弊行为。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经过伪造证件、证明、
35、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第八条 考生及其它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它考生;(四)其它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
36、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它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它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
37、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代替她人或由她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它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第三章 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第十八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违规事实的依据,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监考员或者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确认。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
38、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第十九条 教育考试机构发现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工作人员进行事实调查,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调查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对所涉及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认定。第二十条 考点汇总考生违规记录,汇总情况经考点主考签字认定后,报送上级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九 江 学 院 考 点 平 面 图(主校区) 注:图中带的为考场所在教学楼 东八号教学楼七号教学楼六号教学楼五号教学楼三号教学楼二号教学楼足球场厕所一号教学楼二号实验楼蝶 湖一号实验楼老行政楼图书馆信息技术中心教工三村校 门 入 口 校医院十二、九 江 学 院 考 点 平 面 图(浔东校区)北学生宿舍礼 堂学生宿舍南学生宿舍华文楼 华 文 广 场综合楼学生宿舍实验楼学楼文 科 楼 图 书 馆足球场文 化 广 场附楼行 政 楼校医务所艺术楼 万 杉 园校医院 注:图中带的为考场所在教学楼 校 门 入 口 北十三、九 江 学 院 考 点 平 面 图(庐峰校区)第一教学楼第二教学楼图 书 馆运动场第三教学楼校 门 入 口办公楼注:图中带的为考场所在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