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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为规范各矿井通风设施管理, 保证通风设施的完好及使用效果,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 特制定本规定。
一、 总则
1、 各矿井必须建立、 健全通风设施质量验收、 检查、 管理制度, 并严格贯彻执行。
2、 各矿井通风设施( 除栅栏外) 必须有施工设计, 由通风管理部门负责编制, 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核, 总工程师审批, 其主要内容包括: 设施位置、 设计施工图纸、 施工顺序、 辅助性设施和装置等。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设计的要求完成通风设施的建造。
3、 通风设施施工期间及完工后, 各矿井有相关部门对掏槽、 砌筑、 充填、 封顶、 抹面等隐蔽工程进行监督及验收, 达到要求后, 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否则必须重新砌筑, 每道通风设施( 除栅栏外) 施工的设计、 验收记录必须齐全, 且真实可靠。
4、 通风设施的拆除必须办理申请单, 经通风管理部门及矿井总工程师同意后, 方可拆除。井下通风设施增设、 拆除后, 须及时更新通风系统图。
5、 对矿井通风安全有影响、 拆除难度较大的通风设施在拆除前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拆除。
6、 生产区域内的通风设施完好情况每班进行一次巡查, 其它区域内的通风设施完好情况每三天进行一次巡查, 并建立通风设施巡查记录, 发现有损坏的通风设施必须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处理。
二、 栅栏:
1、 设置地点:
1) 待维修且不具备行人安全条件的正常通风巷道两端;
2) 待贯通巷道( 瓦斯矿井、 高瓦斯矿井的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 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 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m前)
3) 临时停风未封闭的巷道;
4) 尚未封闭的盲巷;
5) 长度超过6米的水仓口;
6) 主副立井井底清淤通道口;
7) 密闭墙前( 墙前巷道深度超过2米) ;
8)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处;
9) 永久防火墙前及其它需要设置栅栏的地点。
2、 因调整通风系统、 回采结束造成的临时或尚未密闭的盲巷, 必须及时设置栅栏, 如该区域内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 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3、 水仓口、 主副立井井底清淤硐室口、 爆炸材料库回风口、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等长期需要设置栅栏处, 宜采用耐腐蚀的材料栅栏, 其它地点可采用木质栅栏, 不得用拉铁丝代替栅栏。
4、 栅栏的网格不得超过200mm×200mm, 巷道高度低于2米时, 要求全断面封闭, 巷道高度超过2米时, 栅栏高度不得低于2米江苏省在 出台的瓦斯防治暂行规定中有明确规定。其它省没找到相关规定。大宁采用1.8米高的铁丝网代替栅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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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栅栏是否留设栅栏门,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需要定期检查栅栏以里有毒有害气体、 管路、 支护及密闭墙内外气体的, 可留设栅栏门。栅栏门必须保持关闭状态, 并上锁或用铁丝绑牢。
6、 构筑栅栏必须及时, 时间要求为: 盲巷需要构筑栅栏, 8小时内必须构建完毕; 待贯通巷道安设栅栏时间以贯通通知单为准, 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其它地点按通风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间为准。
7、 临时停风地点设置栅栏前在巷道口处断开风筒, 栅栏位置必须设在距离巷道口1m范围内; 待贯通巷道栅栏设在巷道口1m范围内; 密闭墙前栅栏设在墙前1m范围内; 水仓口栅栏设在入口1m范围内;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栅栏( 两道) 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范围、 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范围; 其它地点由矿井通风管理部门指定。
8、 新构建的栅栏, 瓦斯检查牌( 需设点检查瓦斯的) 和警示牌必须当班悬挂, 通风管理部门必须及时修改该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路线、 增加瓦斯检查手册中的检查地点。
9、 各矿井要完善栅栏外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栅栏外的瓦斯检查如出现漏检、 超定期检查, 一律按空班、 漏检、 假检处理。
三、 密闭( 挡风墙)
1、 报废的巷道必须设置密闭。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设泄水孔。
2、 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 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完成对该工作面采空区的封闭。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 以该采区最后一个采煤工作面回撤结束计算) , 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 全部封闭采区。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执行防火墙标准。
3、 抽采采空区瓦斯的高位钻场深度超过6m的必须设置密闭; 采用沿空留巷及沿空预埋抽放管抽采采空区瓦斯的巷道口必须设置密闭( 采用沿空留巷Y型通风的除外) 。
4、 密闭类型选定原则:
( 1) 服务时间超过3原标准化要求是半年以内能够建筑临时设施, 新的标准化中已没有临时设施的说法, 但考虑到实际情况, 在一些个别地点使用时间过短的情况采用永久设施是费时费力还浪费资源, 建议可缩短到3个月内采用临时设施。
个月的, 砌筑永久密闭; 服务时间小于3个月的, 构建临时密闭。
( 2) 采煤工作面内的探煤巷与联络巷、 高位钻场可构建临时砖墙密闭。
( 3) 突出矿井与回风系统相连的密闭必须按永久密闭砌筑。
5、 突出矿井采取远距离爆破或松动爆破揭穿( 开) 突出煤层时, 必须检查与回风系统相连的密闭是否坚固可靠, 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区域。
6、 永久密闭应采用砖( 或料石) 、 水泥砂浆砌筑, 一般情况下, 墙体厚度不应小于0.5m。回采面区段联络巷等压力比较大的地点, 可采用黄泥木段墙, 木段长度不少于0.8米, 黄泥采用粘土, 不准用砂土。
7、 临时密闭应采用红砖、 料石、 木板、 方木、 黄泥等构建。
8、 构筑密闭位置前后5m范围内巷道应支护良好, 无片帮、 漏顶、 杂物、 积水和淤泥。
9、 密闭的位置距离巷道口不得超过5m, 以便扩散通风能带走密闭墙前有毒有害气体。如巷道口附近巷道状况差等原因无法在距巷道口5m范围内建造密闭时, 必须先选择在巷道状况适宜建造的位置进行密闭, 然后在距离巷道口不超过5m的位置处增加一道密闭, 并将观察孔、 措施孔等延接到外侧密闭墙外。
10、 风水管路、 电缆、 轨道等导电材料在密闭墙前2m处断开, 严禁风水管路、 电缆、 轨道进入密闭内。需抽采密闭内瓦斯( 如埋管抽放) 或进行采空区注氮时, 必须在密闭处采取管路绝缘措施。构筑永久密闭位置有流水时, 必须设置反水孔, 并在密闭墙前加设闸阀, 以便水流减小或断流后能及时关闭闸阀。
11、 永久密闭质量要求( 砖墙) :
1) 永久密闭周边要掏槽( 岩巷、 锚喷除外) , 砌碹巷道要破碹后掏槽, 掏槽深度符合规定, 岩巷见硬帮、 硬底、 硬顶, 煤巷深度不低于0.5m, 墙体与煤、 岩接实。
2) 砖块排列和砌体灰缝要均匀, 做到横平竖直、 砂浆饱满、 上下错缝、 内外搭接, 禁止重缝、 空缝。
3) 墙体砌筑完成后, 采用水泥砂浆压实、 抹光, 墙体与巷道接缝周边要抹有宽度不小于100mm的裙边, 厚度不小于10mm。
4) 墙面要平整、 无裂缝, 每平方米内凸凹深度不大于10mm。
12、 临时密闭质量要求:
1) 在构建临时密闭位置要处理巷帮、 顶板变形突起部分, 临时密闭墙与煤岩体接实。
2) 钉木板一律采用鱼鳞搭接, 木板斜抹端紧贴巷道两帮( 或插入煤墙) , 四周要求接触严密。木板搭接长度20~25mm, 要求自上至下施工。
3) 墙面要抹缝, 抹缝材料采用水泥浆, 抹缝要到位, 确保密闭墙体不漏风。采用水泥砂浆抹裙边, 宽度不小于100mm、 厚度不小于10mm。
13、 临时密闭、 永久密闭墙前巷道长度小于2m( 以巷道中线计算) , 可不设栅栏; 长度超过2m的, 需设置栅栏山西要求每道密闭前都设置栅栏、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也有类似说法。此条应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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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所有密闭必须及时填绘上图。
15、 每道密闭要明确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设置瓦斯检查牌板、 施工说明牌板。
16、 各矿井要完善密闭墙内外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并按规定进行检查。
四、 防火墙( 密闭)
1、 开采自燃煤层、 容易自燃煤层时, 采空区及与采空区连通的巷道、 停风后可能出现自然发火的煤巷、 其它生产区与欲封闭区之间的连通煤巷必须及时构筑防火墙, 安全、 可靠、 有效地切断风流, 起到封堵漏风、 防瓦斯溢出及煤氧化自燃的目的, 抑制灾变发生及扩大, 消除隐患。
2、 防火墙应构筑在新鲜风流能够到达的地方, 以便日后火区观测, 一般情况下距巷道入口5m范围内。井下有多个相邻的封闭区时, 必须再构筑防火墙以便圈成一个大封闭区, 进行双层封闭。
3、 矿井必须加强防火墙的检查、 维护, 特别是邻近区域生产活动有影响时, 要及时掌握防火墙的封闭状态。
4、 开采自燃煤层、 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设计, 必须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 防火墙、 自然发火观测站/点的位置, 当采煤工作面投产和通风系统形成后, 必须按设计选定的防火门位置构筑好防火门墙, 并在构筑防火墙位置储备足够的建筑材料。有自然发火危险的采煤工作面要求建设防火密闭门, 在需要时能够直接关闭临时代替防火墙。
5、 采用砖、 水泥砂浆砌筑防火墙, 墙体厚度不小于0.5m。煤体松软且压力较大地点的防火墙, 采用双墙夹芯封闭, 夹芯墙长不少于1.0米。夹芯层充填材料不得采用煤泥等可燃性材料, 充填材料采用水泥浆时, 水泥浆要用注浆泵带压注实。夹芯墙外巷道喷浆长度不少于10米, 喷浆部分帮顶采用短孔注充填料。
6、 构筑防火墙其它施工标准同永久性密闭要求。
7、 所有永久防火墙都必须统一编号、 建账( 在”防火墙管理台账”上体现) , 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 通风系统图中注明。
8、 矿井进行较大范围的风量调整、 反风演习前后、 矿井通风阻力有较大变化时, 应测定防火墙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9、 火区防火墙应每天测定1次墙内的O2、 CO、 CO2、 CH4、 空气温度( 出水温度) 、 标志气体( C2H2、 C2H4, 在地面分析) 、 N2( 采用充N2防灭火的) 、 压差, 墙外的CO2、 CH4、 CO、 空气温度, 高瓦斯及突出矿井应及时填绘观测曲线并用爆炸三角形法判断火区气体爆炸危险性以简报形式报送矿井总工程师、 矿长审阅。非火区防火墙应每3天测定1次墙内的O2、 CO、 CO2、 CH4、 空气温度( 出水温度) 、 压差, 墙外的CO2、 CH4、 CO、 空气温度, 如墙内CO有增高趋势, 应缩短观测周期。
10、 每道防火墙必须设置栅栏、 揭示警标, 并悬挂防火墙施工说明及检查牌和观测牌, 内容涵盖密闭墙说明牌及检查牌的要求。
五、 普通风门( 含永久风门、 临时风门)
1、 进、 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 回风巷之间的每个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至少2道闭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2、 其它进回风之间的联络巷, 如需要使用, 必须设置安设闭锁装置的2道风门。
3、 永久风门可采用机砖( 或水泥砖) 、 料石、 水泥砂浆砌筑。永久风门门墙厚度不小于500mm( 最薄处) , 门墙建造标准同永久密闭墙。
4、 永久风门、 临时风门每组风门不少于两道。
5、 永久风门的反向风门、 闭锁装置、 开关状态传感器的安设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标准的规定。一般情况下, 临时风门不设反向风门。永久风门、 临时风门应安设连锁装置。
6、 永久风门、 临时风门的安设位置必须选择在风门前后5m范围内支护良好的巷道, 且无杂物、 积水、 淤泥。
7、 通车巷道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 行人巷道的两道风门间距不少于5m。
8、 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 如果必须设置风门, 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 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矿车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9、 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中的主要风门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 风门的开、 关状态要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中反映。当两道正向风门同时打开时, 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声光报警器设在两道风门之间) 。
10、 采用木板、 风筒布等材料构筑的临时风门, 仅限于通风系统大调整时( 新风机挂网运行、 进回风井数量增减、 主要进风或主要回风的大贯通) 临时构筑, 永久设施形成后应及时拆除临时风门。
11、 禁止在安装有电机车架空线巷道内构筑永久风门或临时风门。
12、 在有机车运输的巷道中构筑永久风门, 必须设有当列车经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声光报警装置位于第一道风门的正向风门前和第二道风门的反向风门后) 。
13、 自动风门必须设专人维护, 确保使用可靠。
14、 构筑风门时, 要处理构筑地点的风、 水、 瓦斯管路及电缆, 采取保护措施。电缆要套上过墙套管。
六、 防突反向风门
1、 突出矿井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 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防突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 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 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 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 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3道反向风门。
2、 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技术条件》要求, 防突风门不应设置调节风窗; 如需要设置风窗, 应增加防逆风隔断装置。不应跨胶带输送机构筑防突风门。
3、 防突风门的构筑纳入采区、 采掘工作面的设计之中。
4、 防突风门的设计( 加工、 安设位置、 防逆风隔断装置、 构筑标准) 由矿井通风管理部门负责, 由矿井通风队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5、 经过防突风门墙体的风筒、 水沟、 刮板运输机中部槽通道、 风窗等, 必须设有防逆风隔断装置。远距离爆破时人工将刮板运输机通道、 水沟的防逆风挡板放下, 爆破结束后恢复原状。
6、 经过风门墙体的风筒必须采用直径相近或直径配套的铁风筒, 铁风筒的钢板厚度3~5mm。
7、 风门构筑地点前后5m范围内巷道应支护完好, 无片帮、 冒顶现象, 无杂物、 积水、 淤泥。当巷道围岩破碎、 压力较大, 不能满足风门正常使用条件时, 有必要采取围岩注浆、 锚索梁联合加固或墙体与巷道连体加固等措施。
8、 防突风门的墙体厚度( 最薄处) 不得小于0.8m。墙体嵌入巷道周边岩石的深度可根据岩石的性质确定, 但不得小于0.2m。在煤巷构筑反向风门时, 风门墙体四周必须掏槽, 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0.5m。
17、 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实行远距离爆破或无人时, 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七、 风桥
1、 风桥仅限于在进风流与回风流平面相遇、 需要形成立体交叉风路的地点构筑。
2、 服务年限大于2年、 经过风量在20m3/s以上时, 应采用绕道式风桥( 即立体风桥, 绕巷回风或进风) 。
3、 服务年限大于6个月、 经过风量在10~20m3/s时, 可采用砖、 工字钢或混凝土砌筑风桥, 形成永久平面风桥( 相对巷道而言风路为平面交叉, 下同) 。
4、 服务年限小于6个月、 经过风量小于10m3/s的, 可采用挡风墙配合铁风筒构筑风桥, 形成临时平面风桥。
7、 一般情况下, 风桥上部应设计为回风风路, 下部设计为进风风路。风桥漏风率应不大于2%, 通风阻力应不大于150Pa。
8、 风桥上下不应设置风门、 调节风窗,风桥风速不得超过10m/s。
9、 风桥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墙面平整, 不漏风;
10、 绕道式风桥的煤或岩柱厚度( 风桥上部巷道底板距下部巷道顶板间距) 不得小于3m, 如风桥上部巷道需要通行重型装备, 必须在设计中考虑承重能力, 加大厚度; 穿越巷道的坡度应小于30°( 被穿越巷道除外) ; 断面不得小于风桥前后巷道的4/5。
11、 构筑永久平面风桥、 临时平面风桥的地点, 风桥前后5m范围内应支护良好, 无积水、 淤泥, 无片帮、 冒顶。
12、 永久平面风桥、 临时平面风桥两端接口应严密, 接硬帮、 硬顶、 硬底。
13、 临时平面风桥的铁风筒直径为750mm~1000mm, 厚度不小于5mm。
14、 铁风筒风桥一般由铁风筒和风门组成, 铁筒直径不小于750mm, 每侧应设两道以上风门, 以防漏风。
15、 在进风中需设置风门或调节风窗时, 设在风桥的前面; 在回风中需设置风门或调节风窗时, 设在风桥的后面。且要远离风桥, 以免增大进、 回风压力差, 增加风桥漏风。
16、 绕道式风桥施工标准执行掘进工程质量标准。临时平面风桥的挡风墙标准见永久密闭有关要求。
八、 调节风窗
1、 调节风窗仅限于在采掘工作面进回风、 变电所回风等需要对风量进行控制调节的地点。
2、 调节风窗墙体建造要求同永久风门墙, 风窗规格必须满足需要经过的风量。
3、 调节风窗的材料用角钢或木质制成矩形框架, 框内上下设槽, 用活动板进行调节。
4、 调节风窗应位于墙体中上部, 便于风量调节。在风门安设位置需要设立调节风窗时应位于风门墙的上部位置, 不得在门扇上安设。
5、 开采突出煤层时, 工作面回风侧不应设置调节风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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