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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文明制度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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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文明制度15篇 【第1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 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确保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落实到位,实现专款专用, 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的建设和配套设施 (包括设备安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劳保防护用品等)。 3、本制度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建设单位对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4、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由环境保护费、文明 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及规费中的安全施工费组成。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组成 1、安全防护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支出: 1)三宝,即: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 2)四口,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3)临边,即:阳台周边、楼板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的两侧等; 4)内外脚手架,即:落地架、悬挑架、门架、附着式提升架; 5)施工用电,即: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 外电防护措施; 6)施工机械与用具,即:设备检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检测检验 设备与仪器等; 7)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 8)其它安全防护措施费。 2、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费用支出: 1)工地围挡:围挡简单装饰、大门、五牌一图等; 2)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娱乐室、仓库、加工场等; 3)硬地化: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除四害措施、车辆保洁措施等; 5)消防、保健急救、宣传栏及不扰民措施等。 (三)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部质安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财务部负责本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2、各班组长负责本班组内的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 和相关费用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 费用支付使用的监督与管理 1、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 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质安 部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 2、公司应定期对项目部支付本工程的安全措施费,公司质安部对项 目部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项目部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集团公司质安部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集团公司质安部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项目部安全措施费投入不足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要求 项目部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项目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集团公司总经理。 3、工程项目部不得将安全费用挪做他用,出现挪用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集团公司质安部根据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五)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支付方式及各阶段划拨比例 1、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及支付方式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实施。项目部依据批准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上期安全措施费使用执行情况并向集团公司质安部提供需要提供的相关凭据,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和质安部审查合格,再向公司质安部申报本期安全措施费,经过公司总经理及质安部审查合格后才能支付。安全措施费与工程进度款分开单独支付。 支付流程: 项目部填安全措施费支付表--公司质安部审查--公司 总经理审批--财务部支付。 2、安全措施费各阶段划拨比例项目安全措施费安全前提条件审查合格30%完成工程量的1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20%完成工程量的4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15%完成工程量的70%(安全措施检查合格)15%竣工评价合格(竣工合格证)20% 【第2篇】总包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奖惩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劳动保护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减少和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l安全规定: 1)劳务分包单位(以下简称分包单位)必须积极参加总包单位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服从总包管理; 2)工人进场必须及时组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凭胸卡进入施工现场,无条件接受门卫检查; 3)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件上岗; 4)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 5)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必须针对性强和可操作手续齐全,并认真做到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作业时执行安全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相关交底应及时报总包安全科备案; 6)施工人员必须从马道或安全通道行走,严禁翻爬栏杆、围墙、脚手架等行为; 7)电焊机必须双线到位,防护罩齐全,焊把线、电源线无破损,并配备防触电专用焊机电箱; 8)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用电规范要求; 9)重大危险源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标志牌,作业环境不良,不得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 10)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施工作业; 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并保证防火措施到位; 12)脚手架、机具、用电等设备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安全防护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北京市有关标准,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及tn-s供电系统,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l现场、生活区管理规定: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各类安全防护用品; 2)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着装整洁,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坦胸露背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大喊大叫,急跑打闹; 3)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私拉乱接、使用明火及各类电热器具; 4)爱护现场内的一切安全、消防、测量、照明、ci标识等设施设备,违者承担赔偿责任及经济处罚; 5)施工现场及生活区严禁任何人随地乱扔垃圾、烟头、杂物等; 6)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严禁乱停乱放,办公区及生活区严禁货车进入; 7)严禁赌博、酗酒、嫖娼。 l文明施工规定: 1)对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经总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必须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及时做好每天的工完场清工作,施工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或垃圾站内,并保证施工现场内整洁、道路畅通; 3)所辖区域内卫生必须专人负责打扫干净。 l消防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开具动火证并报总包安全科备案;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电气焊、割防火安全要求》并有防火措施; 3)易燃物品要单独存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铭牌标明,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 4)分包队伍及其他班组电气焊施工作业,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措施到位; 5)分包队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责任人; 6)库房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业,易燃库房不得留宿人员,严禁使用功率在60瓦以上的灯具; 7)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必须到总包安全科备案,自行配备的消防器材,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领用手续; 8)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应对灯、闸、锁进行认真检查; 9)分包单位所在施工区域内必须自备足够数量消防设施。 10)材料码放整齐后,及时配置消防器材。 11)严禁私自或随意挪动施工现场布置的消防器材。 l治安管理规定: 1)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2)分包单位携带的各类物品必须到总包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退场时不予办理放行许可手续; 3)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必须持有关证件到门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进入; 4)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5)分包队伍集体宿舍禁止男女混住,携带家属、小孩,禁止卧床吸烟,不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违者一切后果全部自负; 6)办公室、宿舍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 7)遵纪守法,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8)分包队伍要在承包项目完成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花名册及出入证交项目办公室,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 ● 材料管理制度 1)木工材料堆放规定 1.1木材堆放要分类按使用部位堆放,码放时要持外边檐一面整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 1.2模板:模板制作的成品要严格使用部位堆放,并标明产品规格、使用部位、数量。制作过程中,坚决杜绝大料截小,长料截短的做法,要合理计算,定尺下料。 1.3模板拆除:模板拆除后,要将钉子及时拔掉,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钢管、螺丝、扣件、拉杆要及时收集整理。 1.4边角料要及时清理出场,圾圾运到堆放地点。 2) 钢材堆放规定 2.1原材料堆放要严格按照种类、规格型号、产地分类堆放,并设置物资标识牌,堆放要制作堆放基架,做好防雨、防水、防潮工作。 2.2制作半成品、成品的堆放要严格按照材料的外观尺寸、使用部位整齐堆放,并设置产品标识。 2.3下角料的堆放要选择合理区域,根据下角料的规格型号整齐有序堆放,废料要及时清理,按指定地点堆放,移交材料部门处理。 3)架管、密目网的堆放规定 3.1外架搭设剩余的钢管、密目网要及时堆放到材料堆放区,不可现场到处乱扔。 3.2 钢管堆放区要按照钢管的长短、搭设堆放架,整齐堆放。 3.3 拆除后的钢管扣件要及时涮漆、检修,密目网要用水清洗。 4) 安装使用的材料要严格按照规格型号搭设码放整齐,现场使用剩余的材料要及时收回整理。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措施 l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罚款措施: 1)各分包单位、班组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进场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总包单位参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擅自安排工人生产的,每发现一位罚所在单位50元,遇上级部门检查被处罚的,该罚款全部由所在单位全额承担; 2)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罚款50元/次;未扣帽带的罚款20元/次;高处作业不正确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次;凭胸卡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20元/次; 3)发现有穿拖鞋、赤背上班的罚款50元/次; 4)在施工现场吸烟的罚款50元/次; 5)非机电作业人员私自动用机、电设备,发现擅自使用的每次罚款100元,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施工作业前,班组长未进行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相关记录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 7)作业过程中,未按安全交底施工违章作业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对所在班组罚款100元; 8)私拉乱接用电器具(含各类电热具、炊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不服从管理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 9)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10)严禁酒后上班,违者第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发现第二次开除出工地; 11)在检查中发现电箱内有杂物、漏电保护器失灵、电箱未上锁等行为的对维修电工罚款50元; 12)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的罚款100~500元,情节恶劣的开除出工地; 13)在施工现场随意从高空抛掷杂物的,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4)未经安全部门许可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经允许同意拆除,但事后未及时恢复原样的对当事人罚款100元; 15)临边、洞口及交叉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违章施工的罚款50-200元; 16)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的,对肇事者罚款500元,承担所有医药费及对方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罚款1000-20000元,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7)未向安全部门申请动火手续,私自在施工现场动火或防火措施不到位的,罚款100元/次,造成火灾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20000元罚款; 18)在电焊、气割作业中,发现双线不到位,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氧气、乙炔瓶放置距离及与明火安全距离违反规定的,对操作人员罚款100元; 19)脚手架搭、拆过程中,施工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的罚款50元,搭设不符合规范规定和要求的,对班组长罚款100元; 20)宿舍内聚众赌博的,除没收赌资外,并处罚款200元/人; 21)违反以上有关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总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0~50000元罚款; 22)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 施工现场材料奖罚制度: 1)材料堆放不整齐罚款200元; 2)半成品、成品无产品标识罚款100元; 3)下角料堆放不整齐罚款50元; 4)废料垃圾未消除罚款50元。 5)私自或随意挪动材料区内消防器材罚款200元: ● 消防管理奖罚制度: 1)未经允许私自挪用施工现场布置的消防器材罚款300元。 2)破坏施工现场布置的消防器材罚款500元。 3)如发现有人损坏施工现场布置的消防器材及时向甲方举报的奖励200元。 l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励措施: 1)对在本年度工作中,无安全违章现象的班组一次性奖励2000元; 2)对无安全违章现象的班组长一次性奖励300元,所属工种的工长奖励500元; 3)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100-300元奖励; 4)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奖励200~1000元。 附: 以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奖惩措施,分包单位极力配合甲方项目部安全科。分包单位自签收日生效,并严格执行和监督管理。 注: 1、违反上述各项规定、制度,总包视情节轻重处以200~10000元罚款。 2、未尽事宜,总包将作随时修改。 3、本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总包安全科。 项目部安全科: 劳务负责人: 中盟建筑集团嘉慧意境二期工程项目部 2022年3月10日 【第3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确保与施工相关的人员、机械及其相关活动得到有序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人员管理 1、所有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在进场后一周内,须按项目部制定的《施工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在经所属施工队伍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后报项目部备案。登记表格式附后。 2、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人员,须持有身份证,并准确填报。无身份证者,须持有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施工人员身份证明文件须报项目管理部门复印备案。 3、参与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须按其操作项目分批接受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4、场内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记录,将作为施工人员劳动薪酬发放的重要依据。对未参加安全教育者,项目部将此人视同为非本项目参建人员。 5、施工过程中人员出入场变动情况,应及时报项目部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基本准则 6、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观念。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从上到下,从管理人员到职工各有职责,责任明确。 8、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 9、所有施工操作人员,一定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要定期学习培训,在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10、严禁非本机操作人员擅自开动各种机械和驾驶车辆,机动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并持证驾驶,在起步及穿越道路前须“一慢二看三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11、架设电线、电缆必须符合《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的有关规定,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要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广播线、电话线绑扎在一起,设备的壳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严禁非专业人员拆装一切电气设备、线路,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2、焊工要经过培训并取得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非焊工禁止操作电焊设备。焊工的作业项目必须与其所持操作证件的准操项目相符合。 13、乙炔瓶与氧气瓶在高温天气需要有防暴晒措施。在一般情况下,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或其他巨热源之间的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4、电焊(割)、气焊(割)作业必须提前填写动火证,在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相关作业,并按要求安排专人监护作业。一级动火证须提前七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一天;二级动火证须提前四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三天;三级动火证须提前三天申请,有效时间为七天。详细规定见《×级动火许可证》回执。 15、起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磨耗值超标或发现有断股的钢丝绳以及变形的吊钩、吊环等严禁使用并必须及时更新,严禁带“病”作业。作业时其起重臂的水平夹角、吊件与周边电力线缆、构件、构筑物的垂直及水平方向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其使用说明书规定,并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46-200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16、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系好下颚带。严禁赤膊、赤脚、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确保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17、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 18、机械设备不准“带病”动转,动转时不准做清理、维修和保养工作。修理机电设备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处挂上“不准合闸”的醒目标志,以免发生事故。 19、吊运物体设备时严禁有人在吊件下作业或行走。吊运安装物件时要有专人统一指挥。 20、施工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不准打闹取笑,要相互照应,不准盲目蛮干,冒险作业。 21、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禁区的明显标志或围护,坑、洞、孔口处除必须设置围护外,夜间还必须设置红灯示警。 22、坚持文明生产,现场材料、管件的堆放要牢固、整齐有序,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或洒遗物要及时进行清理,保证道路坚实畅通。 23、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二)、安全例会制度 24、各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要求全体作业人员参加。 25、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24.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安全会议、文件精神。 24.2分析、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计划。 24.3分析研究近期发生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落实防范措施。 24.4研究生产中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26、对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竞赛及安全创优活动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 27、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8、安全检查目的 安全生产检查是项目部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广泛动员和组织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有效方法,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的一种基本形式,是发现生产活动安全隐患的一种重要方法。其目的在于了解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发现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环境、不安全行为),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防止事故的发生。组织安全检查,引导职工寻查不安全因素、危险源、制定预防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职工自己动手消除不安全因素,实际上也是做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过程之一。安全检查同时是推动单位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方法,是一项技术性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事前必须要周密地做好准备工作,按计划、按要求切切实实地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总结,讲究实效。 29、安全检查的内容 29.1检查寻找生产现场的不安全的物质状态。即检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检查机具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修情况;机电设备的防护装置;电气、锅炉、受压容器的完好情况;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标准是否符合安全的要求;以及工作场所的通风、照明等。 29.2检查安全教育工作。查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工种人员专业安全技术的培训;查特殊工种操作证、上岗证。 29.3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工地。查现场管理,寻找不安全因素,如检查工棚设置是否安全、可靠、合理,材料堆放是否整齐,用电是否规范,道路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数量是否充足。要求消防器材分布合理、取用方便、可靠有效。 29.4检查职工有无不安全行为。如违章操作、违章项目、酒后作业、无证操作等。 30、安全检查的方式。安全检查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连续检查和特种检查。 30.1定期检查即列入计划,每隔一定时间进行一次检查的叫定期检查。这种检查应是全面的综合安全检查,如有些设备(起重机械、消防设备等)都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检查。 30.2突击检查,是无固定时间间隔的检查。可以根据已发生事故,进行排队、分析的结果决定突击检查,如某工区(部门)或某工地的事故次数、经济损失超出指标,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活动前也可以突击检查。 30.3连续检查,就是对某些设备的运行进行长时间的观察和检查。对某种设备的运行情况、工人的操作情况、使用防护品的情况,进行连续测试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防发展成严重问题和事故。 30.4特种检查。由于新设备的安装,新工艺的采用,新建房的使用,往往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因此,需要进行特种检查。 31、安全检查结果处理 31.1安全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做好台帐,并综合评定被检查单位的安全状况,作为安全惩罚的依据之一。 31.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先进事迹,好人好事以及有效的安全管理新经验、新办法等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应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32、安全教育的内容 32.1思想政治教育 主要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奠定思想基础,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要注意安全教育的成效、教育的重点应放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的思想教育上,不论科学多么进步,装置、设备、机械的安全性能多么完善,操作的都是人。因此,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是劳动保护宣传教育的第一任务。 32.2劳动纪律教育 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使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是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基本保证,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条件。实践证明,单位纪律严明,职工遵章守纪,就会减少和避免事故。否则,就容易发生事故。 32.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安全技术知识是生产技术知识的组成部分。安全技术知识用于生产技术中,对职工教育培训时,必须把两者结合起来进行。 安全技术教育包括: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规律性,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防尘、防气体中毒的综合措施,岗位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特殊工种),消防知识,工伤事故急救方法和报告程序。 32.4法制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等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学习国务院各部委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 32.5典型事例教育 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教育,是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取长补短的好办法。不论是本单位还是外单位在安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都值得学习借鉴。 33、安全教育的形式和要求 33.1三级教育 是指公司教育、项目部教育和班组教育,是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的基本形式,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新工人、学徒工、临时工、合同工和代培实习人员。这些人员由于缺乏生产技术和安全操作知识,容易造成工伤事故,因此,对他们逐级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项目部安全教育由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规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和规章制度,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一般机械、电气的安全常识和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等。 工区教育是上述人员在分配工地时所进行的第二安全教育,由工区及专职安全人员负责,采取直接上课、谈话、实地参观等形式进行,主要内容是本工区的生产工艺流程、设备情况、安全生产组织形式、危险区域、有害有毒作业注意事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验教训、先进事例、典型事故分析等。 班组安全教育是上述人员到了岗位,开始工作之前,由班组长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班组是生产活动的基础,是发生事故的源点。因此,班组安全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内容力求生动具体,包括班组安全生产概括,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岗位工种的工作性质,机具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工作地点的环境卫生及尘、毒源、危险机具件、危险物品的控制方法,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作用和使用方法。 33.2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产活动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通常采用安全会议、班前班后、座谈会、录像、宣传画、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多种方法,广泛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为传达上级有关指示、通报、文件,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总结、整改事故隐患等。 33.3特种工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根据国家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属特种作业。 特殊作业人员须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对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训练,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发证,凭证操作。 33.4凡离开原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在复工时必须由班组进行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内者,由工区(分队)和班组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离开六个月以上者,由安全部门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3.5工人改换工种(岗位)时,必须由接收部门负责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如变换工种为特殊工种,则应按该工种的要求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到操作证后方能进行该工种的作业。 五)、登高作业安全制度 34、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严重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500度以上)的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一律不准登高作业。“十不登”制度即: 34.1患有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深度近视等症不登高。 34.2迷雾、大雪、雷或六级以上大风不登高。 34.3没有安全帽、安全带不登高。 34.4夜间没有足够照明不登高。 34.5饮酒,精神不振或经医生证明不宜登高的不登高。 34.6脚手架,脚手板,梯子没有防滑措施或不牢固不登高。 34.7穿了硬底皮鞋或携带笨重工具不登高。 34.8高处作业顶部没有固定防滑措施不登高。 34.9设备和构件之间没有安全板,高压线旁没有遮拦不登高。 34.10石棉瓦,油毡屋面上无脚手架不登高。 六)、安全防火制度 火给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火灾也一直给人类带来严重危害,一旦发生火灾不仅造成物质财富的损失,同时也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坚决贯彻执行我国全民消防 “以防为主,以消为辅”方针,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一切火灾事故的发生。 35.1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 35.1.1各级领导要有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以保证消防措施的贯彻执行。 35.1.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发动群众制定和落实相应的消防制度、公约及必要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检查落实情况。 35.1.3深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教育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人人关心消防工作。 35.1.4开展防火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35.1.5加强防火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工作,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如发生火灾,要狠抓事故“四不放过”。 35.2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35.2.1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管理,易燃品不准到处乱放、乱用、乱倒,指定地点,存放限额,确定专人负责。 35.2.2施工现场上的易燃废物,要在当天及时消除。 35.2.3有易燃气体的工作房和仓库内,必须有通风设备,使其不达到爆炸浓度。 35.2.4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和仓库所有电器、电源装置、照明开关等都符合防爆要求。 35.2.5易燃、易爆品仓库和作业场等禁火区,应明显标志,标出警戒线,建立“严禁烟火、禁止吸烟”等警告牌子。 35.3管好火源: 35.3.1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 35.3.2仓库、宿舍等严禁使用电炉取暖,不得使用热得快烧水。 35.3.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清除周围的易燃杂物,以防引起火灾。 35.3.4易燃、易爆场所和库房,防止摩擦、冲击等发热和发生火花而起火,应使用铜、钼等有色金属制造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进入这些场所。 35.3.5搬运盛装易燃、易爆品的金属容器时,不要在地上抛掷拖拉,防止发生危险。 35.3.6灯泡距可燃物要远一些,通常要求不得小于500mm,防止灯泡发热引起火灾。 35.3.7电气设备应定期检修,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气绝缘损坏、接触电阻过大等情况,应立即修换;所有易生静电的设备,管线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35.4在工作房、库房、易燃、易爆场所等,都应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灭火器。 七)、工伤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减少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36.1工伤事故的报告程序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36.2发生工伤或死亡事故立即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口头或用电话报告,不得超过1小时。 36.3认真搞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6.3.1凡发生死亡事故,由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认真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当地劳动公司、工会。 36.3.2凡发生重伤事故:由施工单位领导组织有关人员亲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公司当地劳动公司、工会等有关部门各2份。 36.3.3凡发生轻伤事故,由班组长组织调查分析,填写事故登记书。 36.3.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保护现场,尽快组织调查组,按“四查”要求进行调查(查思想、查领导、查制度、查纪律)。 36.3.5事故发生的经过情况调查准确。 36.3.6事故原因要分析细,责任要分析明。 36.3.7对责任者处理要严肃。 36.3.8调查报告及处分决定必须归档,调查成员要签字。 八)、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37.1临时用工是指为施工需要而招用的季节性临时工人。 37.2确因养护、施工需要,使用一年以上的临时工,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合法劳动关系。 37.3招用临时工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工作认真、服从分工、短时间内就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37.4特种作业岗位或技术性较强岗位确需招用的临时工,必须持有本人有效技术证书和有效操作证,并经安全、人事部门考核审定后方可录用。特别是驾驶人员,驾龄不到三年或发生过事故者禁止招用 37.5临时工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就业证(卡)、人口暂住证等证件由人事部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和安全协议,加强管理,建立临时工管理台帐。 37.6招用的临时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作业;特殊工种则应进行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后方可上岗,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工作。 37.7根据生产岗位的实际需要,对临时工应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安全条件,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九)、生产班组长的安全责任 38.1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禁止违章、冒险作业。 38.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安全的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任。 38.3认真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在执行中如需要修改经原编制审批单位批准。 38.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活动中,必须及时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要作好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到生产技术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8.5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38.6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38.7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十)、职工安全责任 39.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39.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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