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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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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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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集团智能化系统新建、改建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纠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公司商业写字楼、住宅小区、会所项目的新建、改建智能化工程;
第二章 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的规范依据
智能化设计和安装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验收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第四条 智能化工程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1. 工程合同
2. 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
3. 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联系函。
4. 有关施工记录及工程所用的材料、构件、设备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报告单。
5. 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
第三章 验收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 验收合格标准
在正式竣工验收过程中,各单位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以下标准完成对智能化工程质量的进行评定,满足以下所有要求整个智能化系统验收结果才能评定为合格:
a) 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及生产商满足施工单位投标技术方案的约定,如投标技术方案中未说明,应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规定,差异部分应提交设计变更资料;
b) 工程技术资料的核查结果合格;
c) 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检查结果合格;
d) 系统控制功能检查结果合格;
e) 全部子系统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 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检查
智能化工程安装质量观感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位置
机柜、机箱、控制柜
表面
1. 无水泥、涂料划痕
2. 无倒刺,油漆均匀
3. 盖板无倒置安装现象
4. 机柜、护罩内不应有明显灰尘、昆虫及垃圾
室外、弱电井、机房、控制中心。
固定
1. 支架、立柱、控制箱等安装牢固,手摇无晃动。
2. 室外草地安装的立柱有混凝土基础。
电气
线槽桥架安装
1. 尺寸及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 安装走向无明显弯曲
3. 吊杆、支架安装规范
4. 接地满足规范要求
地下室、弱电井、机房、保安亭
电缆
1. 桥架/线槽内电缆容量适当,盖板能正常覆盖;
2. 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3. 电缆绑扎整齐,不凌乱;
4. 线管固定牢固,电缆无裸露现象;
5. 分线使用专用线夹;
6. 接头施工规范
7. 标签固定良好,易辨识、耐久
光缆
1. 按照规范施工;
2. 必须进行端接,用跳线连接设备
3. 多余的光纤收纳在端接箱内,严禁裸露无保护。
设备
1. 固定牢固,磁力锁等承受冲击力的设备应有特殊措施;
2. 接地良好;
3. 接线规范,无接触不良等现象
4. 安装位置满足设计要求,不影响室内装饰效果。
第七条 各系统观感检查内容
施工单位的自检应包括每个分项工程的所有内容,正式验收时按全部设备数量的30%进行抽查,且每类设备型号不少于5个,检查结果填写《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如果项目包含的子系统未在下表中列出,按照最接近的分项工程验收要求进行。
子分部
工 程
分项工程
观感检查内容
通信网络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
1. 中央控制设备的安装
2. 扬声器、调音器的安装与固定
3. 电缆敷设
有线电视系统
1. 插座安装质量及表面清洁度;
2. 分支分配器固定与电缆接头质量;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DDC控制器
1. 设备安装固定
2. 电缆接线
仪表、执行机构等
1. 设备安装固定
2. 电缆接线
管理工作站及通信接口
1. 设备安装固定
安全防范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
1. 室内分机固定及表面清洁度
2. 弱电间设备及机箱的安装及接线
3. 单元门口机、小区围墙机及锁具的安装固定及防水情况
4. 中控设备的安装
电视监控系统
1. 摄像机、支架立柱的固定及表面清洁;
2. 控制室设备固定及电缆接线
3. 电视墙固定、内部走线、接地;
入侵报警系统
1. 探测器安装位置合理
2. 报警主机、探测器、警铃等固定及接线
停车管理系统
1. 道闸、地感线圈、摄像机照明灯的安装固定
2. 室外设备的防水防雨措施
3. 岗亭内电缆、光缆的接线及保护
巡更系统
1. 巡更按钮的安装固定
门禁控制系统
1. 控制器、出门按钮、读卡器、锁具等的安装固定
2. 设备接线
综合布线系统
1. 光纤及铜缆敷设和终接接线
2. 机柜内端接设备的安装
3. 信息插座面板的固定及表面清洁度
第八条 系统功能检查
施工单位的自检应包括每个分项工程的所有内容,正式验收时按全部设备数量的30%进行抽查,且每类设备型号不少于5个,检查结果填写《子系统检测记录表》,系统功能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子分部
工 程
分项工程
系统功能检查内容
通信网络系统
公共广播系统
1. 音量适当,分区合理
2. 与消防控制系统联动
有线电视系统
1. 图像效果满足要求;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远程监控通讯
1. 与各系统通讯情况;
DDC控制器
1. 设备安装固定
2. 电缆接线
仪表、执行机构等
1. 系统读数小于误差
2. 执行机构运行情况
中央管理工作站与操作分站子系统
1. 软件功能满足招标要求
2. 运行稳定可靠;
3. 无明显技术缺陷
通信接口
1.通讯情况
安全防范系统
楼宇对讲系统
1. 室内分机与单元门口机、围墙机和控制中心语音、视频及开锁控制满足设计要求;
2. 数字型对讲的网络、系统界面功能满足要求;
3. 系统运行稳定可靠
4. IC卡按照要求打印小区图案,刷卡权限设置完成
电视监控系统
1. 云台、变焦镜头运行正常;
2. 硬盘录像机运行正常,硬盘容量满足设计要求
3. 视频图像质量损伤主管评价4级,无明显损伤或干扰;
入侵报警系统
1. 探测器报警正常
2. 警铃等工作正常
停车管理系统
1. 道闸、地感线圈、摄像机照明灯的安装固定
2. 室外设备的防水防雨措施
3. 岗亭内电缆、光缆的接线及保护
巡更系统
1. 巡更路线设计合理
2. 巡更软件工作正常
门禁控制系统
1. 门禁控制器工作正常
2. IC卡按照要求打印小区图案,刷卡权限设置完成
第九条 工程资料
技术资料的整理要符合有关规定及规范的要求,必须做到准确、齐全,能够满足建设工程进行维修、改造、扩建时的需要,其主要内容有:
a) 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b) 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c)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d) 设计变更通知单;
e) 技术变更核定单;
f)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g) 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3C,检测报告)
h) 施工单位自检及试运行报告;
i)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j) 竣工图纸,包括1)系统结构图;2)各子系统控制原理图;3)设备布置与布线平面图;4)集中供电电气原理图;5)控制中心设备布置图;6)监控设备安装施工图;7)监控设备电气端子接线图;8)设备清单等;
k) 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l)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m) 设备用户手册、光盘等
n) 其它应提交的资料。
第四章 验收单位工作职责
第十条 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负责编写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和准备有关施工记录和文件。
第十一条 监理公司的职责
a) 负责检查工程建设的有关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和记录。
b) 负责编写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c) 负责检查工程质量记录文件和有关质量的证明文件。
d) 负责整理工程尾工及整改项目资料。
第十二条 地区公司工程部的职责
a) 工程技术总监负责主持竣工验收。
b) 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c) 负责检查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和记录。
d) 负责检查工程质量记录文件和有关质量的证明文件。
e) 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f) 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组卷是否恰当,核查图纸资料的数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第五章 验收程序
智能化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分为竣工自检和正式验收两个步骤进行。其过程为: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出交工通知。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接到施工单位的交工通知后,在做好验收准备的基础上,组织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三条 竣工自检
施工单位先进行内部的竣工自检,为正式验收做好准备。一方面检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另一方面检查竣工图及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并汇总、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1. 竣工自检的标准
竣工自检的主要依据是: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和设计的使用要求;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工程是否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和标准。
2.竣工自检的方法
竣工自检应该分层分段、分房间的由竣工自检人员按各自主管的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在检查中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和项目要确定修补措施和标准,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完工。
3.竣工自检人员的组成
参加竣工自检的人员,应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合同、预算以及有关的施工工长等共同参加。
第十四条 竣工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在竣工自检的基础上,确认工程全部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具备了交付使用的条件即可进行智能化工程的正式验收工作。应于正式竣工验收之日的前10天,向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发送《竣工验收通知书》。
第十五条 组织验收
地区公司工程管理部应确定验收日期,邀请设计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进行检查验收,集团产品管理部及成本管理部参与过程监督。。
(1)集中会议,介绍工程概况及施工的有关情况;
(2)分组分专业进行检查;
(3)集中分组汇报检查境况;
(4)提出验收意见,评定质量等级,明确具体交接时间、交接人员。
第十六条 施工质量缺陷的处理。
(1)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还可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要求的,能够做出进行修补处理的决定。
(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或要求,有明显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有重大影响,而又无法经过修补办法给予纠正时,能够做出返工处理的决定。
(3)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式处理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能够做出结构卸荷、减荷以及限制使用的决定。
(4)不做处理:某些工程质量缺陷虽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标准,但其情况不严重,经过分析、论证和慎重考虑后,能够做出不做处理的决定。
第十七条 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
在建设单位验收完毕并确认工程符合竣工标准和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以后,即应向施工单位签发《竣工验收证明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在《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
第十八条 办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
工程档案是项目的永久性技术文件,是建设单位使用、维护、改造的重要依据,也是对项目进行复查的依据。在施工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必须按规定向建设单位移交档案资料。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反映工程和施工中的情况。
第十九条 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在对工程检查验收完成以后,施工单位要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订交接验收证书,办理工程结算手续。
第二十条 办理工程决算
整个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并办理了工程结算手续后,要由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决算,上报有关部门。
第二十一条 验收记录表格
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系统名称
施工许可证(开工证)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项目
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
2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4
分包方确认与管理制度
5
施工图审查情况
6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审批
7
施工技术标准
8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9
现场设备、材料存放与管理
10
检测设备、计量仪表检验
11
开工报告
12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2. 资料审查情况登记表
资料审查情况登记表
系统名称: 编号:
序
号
审查内容
审 查 结 果
备 注
完 整 性
准 确 性
完整
(或有)
不完整
(或无)
合格
不合格
1
工程合同技术文件
2
设计更改审核
3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检验报告及记录
4
系统检测报告及记录
5
系统的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6
竣工图及竣工文件
7
重大施工事故报告及处理
8
监理文件
9
审查结果统计:
审查结论
审核人员签名: 日期:
注:1.在审查结果栏,按实际情况在相应的空格内打“√”(左列打“√”,视为合格;右列打“√”,视为不合格)。
2.存在的问题,在备注栏内注明
3.根据行业要求,验收组可增加竣工验收要求的文件,填在空格内。
3. 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安装质量及观感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 系统名称: 工程施工单位:
设备
名称
项目
要求
方法
主观评价
检查结果
抽查百分数
合格
不合格
检查
结果
安装质量
检查结论
施工单位人员签名: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签名:
验收日期:
注:1.在检查结果栏,按实际情况在相应空格内打“√”(左列打“√”,视为合格;右列打“√”,视为不合格)。2.检查结果:Ks(合格率)=合格数/项目检查数(项目检查数如无要求或实际缺项未检查的,不计在内)。
3.检查结论:Ks(合格率)≥0.8,判为合格;Ks<0.8,判为不合格;必要时作简要说明。
4.主观评价栏内填写主观评价意见,分“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者注明主要问题。
4. 智能建筑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记录表
智能建筑工程分项工程质量检测记录表
编号: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验收部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检测项目及抽检数量
检测记录
备 注
检测意见:
监理工程师签字 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日期 日期
5. 子系统检测记录表
子系统检测记录表
编号:
系统名称
子系统名称
序号
检测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分包单位
分包项目经理
主
控
项
目
系统检
测内容
检测规范
的规定
系统检测
评定记录
检测结果
备注
合格
不合格
项目一般
强制性条文
检测机构的检测结论
检测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1.检测结果栏中,左列打“√”为合格,右列打“√”为不合格;
2.备注栏内填写检测时出现的问题。
6. 智能化系统检测汇总表
智能化系统检测汇总表
编号: 系统名称: 设计、施工单位:
子系统名称
序号
内容及问题
检 测
结 果
内容
不合格
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名:
检测结论
检测人员签名: 检测日期:
注:在检测结果栏,按实际情况在相应空格内打“√”(左列打“√”,视为合格;右列打“√”,视为不合格)
7. 竣工验收结论汇总
竣工验收结论汇总
编号: 系统名称: 设计施工单位:
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
检验结论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系统检测结论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系统检测抽检结果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观感质量验收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料审查结论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员培训考评结论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运行管理队伍及规章制度审查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设计等级要求评定
验收人签名:
年 月 日
系统验收结论
验收小组(委员会)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建议与要求:
验收组长、副组长(主任、副主任)签名:
1.本汇总表须附本附录所有表格、行业要求的其它文件及出席验收会与验收机构人员名单(签到)。
2.验收结论一律填写“经过”或“不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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