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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坡支护专项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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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王建忠
日 期: 1月
监理单位: 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建筑基坑和边坡支护专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引 言………………………………………………………………………………3
工程概况………………………………………………………………………………4
1、 编制依据………………………………………………………………………5
2、 监理实施计划…………………………………………………………………5
2.1施工准备阶段………………………………………………………………5
2.2施工阶段……………………………………………………………………6
2.3地坡工程质量检验、 监测及验收…………………………………………17
3、 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程序………………………………………………………21
3.1材料、 成品、 半成品质量控制程序…………………………………………22
3.2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22
附录C 锚杆试验………………………………………………………………22
C.1、 一般规定………………………………………………………………22
C.2、 基本试验………………………………………………………………23
C.3、 验收试验………………………………………………………………25
引 言
我省地处山区,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多层建筑地下室随着使用功能需求扩大, 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地下室日益增多, 建筑地域也不断扩展, 边坡支护的要求也经常出现。为了确保施工期和使用期安全, 有关规范, 文件规定基坑深度H≥5m 时, 边坡邻近有重要建( 构) 筑物时, 都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施工。
无论基坑支护或边坡支护, 不论采用何种支护型式, 它是一个综合性学科, 和边缘性强的工程技术。涉及地质勘察、 水文地质、 地基基础、 钢筋砼结构, 施工及监测等。为此我们要加强对有关专业规范 知识的学习, 和全面了解与此相关的技术要求, 做好监理的本职工作。我们编写出该专题监理实施细则, 为大家在实际工作中, 做一点点弱薄的铺垫。
1、 编制依据
1.1建设单位提供的经过审查经过设计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1.2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条款。
1.3国家现行的相关设计、 施工规范、 规程、 标准和验收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1.4编制的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审批文件。
1.5省市颁发的有关政策、 法令、 法规等。
2、 监理实施计划
2.1施工准备阶段
2.1.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
1、 工程开工前, 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 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工程师审核, 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同时回复施工单位。
2、 开工前总监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 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
3、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中有关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 施工用水、 临时用电、 运输、 仓储、 材料以及劳动力和专业工种数量能否满足进度及质量要求。
4、 审核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布置是否合理, 临时设施、 设置, 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5、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是否与合同工期目标符合。
2.1.2检查施工单位, 安全保证体系情况是否与施工组织设计符合。
2.1.3审核施工单位试验室资质, 审核所用原材料、 成品、 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抽样送检, 审核检验报告。
2.1.4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 对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对以下内容检查合格予以确认:
1、 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 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 控制桩的保护措施及平面控制网、 高程控制网的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3、 放线、 验线均应符合总平面图、 基坑施工所必须的尺寸要求。
2.1.5参加由业主主持的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并对相关技术方面提供意见或建议供业主和设计参改。
2.1.6检查施工临时搭设是否合理, 机械设备进场安装情况, 是否满足施工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
2.2施工阶段
2.2.1对土石方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 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 采取自上而下、 分段跳槽、 及时支付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 大爆破作业。如须爆破应由具有资质单位实施。
2.2.2不应再边坡潜在塌区超重堆载, 危及边坡稳定和安全。严格按设计控制荷载。
2.2.3边坡工程的临时排水措施应满足地下水、 暴雨和施工用水等排放要求, 有条件时宜结合边坡工程的永久性排水措施进行。
2.2.4边坡工程开挖后应及时实施设计支护结构施工, 或采取封闭措施, 避免长期裸露, 降低边坡稳定性。
2.2.5一级边坡工程施工采取信息施工法。( 建议施工按此考虑)
2.2.6采取信息施工时, 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熟悉边坡工程环境资料, 掌握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特点, 了解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地质特征和边坡破坏模式;
2、 掌握设计意图和对施工的特殊要求, 了解边坡支护结构支护结构特点和技术难点;
3、 了解坡顶需保护的重要建( 构) 筑物基础和结构情况, 必要时采取预加固措施;
4、 收集同类边坡工程的施工经验;
5、 参与制定和实施边坡支护结构、 坡顶重要建( 构) 筑物的检测方案。
2.2.7信息施工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配合监测单位实施监测, 掌握边坡工程检测情况;
2、 编录施工现场提示的地质现状与原地质资料的对比变化图, 为地质施工勘察提供情况;
3、 根据施工方案, 按可能出现的不利工况进行边坡和支护结构强度、 变形和稳定验算;
4、 建立信息反馈制度, 当检测值达到报警和警戒值时, 应即时向设计、 监理、 业主通报、 并提供设计处措施调整施工方案;
5、 施工中出现险情时, 应按2.2.9节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2.2.8爆破对坡顶建( 构) 筑物震害较严重时, 全部采用人工开挖方案。
2.2.9边坡工程施工出现险情时, 应做好边坡支护和边坡环境异常收集、 整理及汇编等工作。当边坡变形过大, 变形速度率过快, 周边环境出现沉降开裂等险情时应暂停施工, 根据险情原因选用如下应急措施:
1、 坡脚被动临时压重;
2、 坡顶主动区卸土减载, 并严格控制卸载程序;
3、 做好临时排水、 封面处理;
4、 对支护结构临时加固;
5、 对险情段加强监测;
6、 尽快向勘察和设计等单位反馈信息, 开展勘察和设计资料复审, 按施工的现状工况验算。
2.2.10锚杆施工应避免对相邻建( 构) 筑物地基基础造成损害。当水钻成孔可能诱发边坡和周边环境变形过大时, 应采用无水成孔法。
2.2.11对使用的原材料、 成品、 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实行材料报验制度, 按试验检验规范规定, 督促施工单位抽样送检, 并按规定要求作见证取样试验, 严格把好村质关。见证取样不低于30%。
2.2.12严格监理工作程序, 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 严格按施工单位进行三级自检, 专职检查验收合格后, 填报分项( 部分) 工程报验单, 报监理检查验收、 签证, 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实行工序报验制度, 上道工序不合格, 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2.13对隐蔽工程的验收, 均在施工单位自检验收合格并经建设单位认可后, 报监理复检后方可隐蔽, 对地基、 基础和边坡支护的验收还需地勘单位验收其持力层, 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2.14施工中采用事前、 事中、 事后跟踪监理, 加强质量平行检查和巡视监理, 重要施工部分, 重要工序。采取旁站监督, 例: 砼浇注, 孔注浆, 予应力张拉等,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 施工方案、 施工技术规程、 验收规范、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组织施工, 发现违规质量达不到要求现象, 及时劝阻或阻止、 劝阻无效时, 发出监理通知单, 施工单位应采取预期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2.2.15
1、 边坡工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地表及内部排水系统。
2、 为减少地表水渗入边坡体内, 应在边坡潜在塌滑区后缘设置水沟。边坡表面应设地表排水系统, 其设计应考虑汇水面积、 排水路径、 沟渠排水能力等因素。不宜在边坡上或边坡顶部设置深沉淀等造成渗水的设施, 必须设置时应做好防渗处理。
3、 地下排水措施宜根据边坡水文地质和过程地质条件选择, 可选用大口径管井、 水平排水水管会排水截槽等。当排水管在地下水位以上时, 应采取措施防止渗漏。
4、 边坡工程应设泄水孔。对岩质边坡, 其泄水孔宜优先设置裂隙发育、 渗水严重的部位。边坡坡脚、 分级平台和支护结构前应投排水沟。当潜在破裂渗水严重时, 泄水孔宜深入至潜在滑裂面内。
5、 泄水孔边长或直径不宜小于100mm, 外倾坡度不宜小于5%; 间距宜为2~3m, 并宜按梅花形布置。最下一排泄水孔应高于地面或排水沟底面积不小于200mm。在地下水较多或有大股水流出, 泄水孔加密。
6、 在泄水孔进水侧设置反滤层或反滤包。反滤层厚度不应小于500mm, 方滤包尺寸不应小于500m×500m×500m; 反滤层顶部和底部应设厚度不小于300mm的粘土隔水层。
2.2.16坡顶有重要建( 构) 筑物的边坡工程设计
1、 当边坡坡顶塌滑区有荷载较大的高层建筑物时,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应适当提高, 久性边坡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不低于受其影响相邻建筑的使用年限。
2、 位于稳定土质或强风化岩层边坡坡顶的挡墙和建( 构) 筑物基础, 其埋深和基础边缘到坡顶边缘的水平距离应按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应进行局部稳定性演算。
2.2.17边坡工程勘察
1、 一级建筑边坡工程应进行专门的岩土工程勘察; 二、 三级建筑边坡工程可与主体建筑勘察一并进行, 但应满足边坡勘察的深度和要求。大型的和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的边坡宜分阶段勘察; 地质环境复杂的一级边坡工程尚应进行施工勘查。
2、 评价边坡的稳定, 并提出潜在的不稳定边坡的整治措施和检测方案的建议。
3、 提出边坡整治设计、 施工注意事项的建议。
4、 对所勘察的边坡工程是否存在滑坡( 或潜在滑坡) 等不良地质现象, 以及开挖或构筑的适宜性作出结论。
5、 对安全等级一、 二级的边坡工程尚应提出沿边坡开挖线的地质纵、 横剖面图。基坑勘察范围, 在基坑水平方向应达到基坑开挖深度的1-2倍。
2.2.18锚杆( 索)
2.2.18.1原材料
1、 锚固工程原材料性能应符合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应满足设计要求, 方便施工, 且材料之间不应产生不良影响。
2、 灌浆材料性能用符合下列规定:
( 1) 水泥宜适用普通硅酸盐水泥, 必要时可采用抗硫酸盐水泥, 其强度不低于42.5MPa。
( 2) 沙的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3% , 沙中云母、 有机物、 硫化物和硫酸盐等有害物质的含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1%。
( 3) 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合硬化的有害物质, 不得使用污水。
( 4) 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由试验确定。
( 5) 浆体配置的灰砂比宜为0.8~1.5, 水灰比宜为0.38~0.5.
( 6) 浆体材料28d的无侧限抗压强度, 用于全粘结型锚杆时不应低于25NPa, 用于锚索时不应低于30MPa。
3、 锚杆杆体材料的选用应符合附录E的要求, 不宜采用镀锌钢材。
4、 锚具及其适用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锚具应由锚环、 夹片和承压板组成, 应具有补偿长拉和松弛的功能。
( 2) 预应力锚具和链接锚杆的部件, 其承载能力不应低于锚杆杆体极限载力的95%。
( 3) 预应力筋用锚具、 夹具和连接器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 夹具及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的规定。
5、 套管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具有足够的强度, 保证其在加工和安装过程中不致损坏;
( 2) 具有抗水性和化学稳定性;
( 3) 与水泥砂浆和防腐剂接触无不良反应。
6、 防腐材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在锚杆使用年限内, 应保持耐久性;
( 2) 在规定的工作温度内或张拉过程中不得开裂、 变脆或成为流体;
( 3) 应具有化学稳定型和防水性, 不得与相邻材料发生不良反应。
2.2.18.2构造设计
1、 锚杆中长度为锚固段、 自由和外锚段的长度之和, 病满足下列要求:
( 1) 锚杆自由段长度按外锚头到潜在滑裂面的长度计算; 预应力锚杆自由段长度应不小于5m; 且应超过潜在滑裂面;
( 2) 锚杆锚固段长度应按式( 7.2.4) 进行计算, 并取其中大值。同时, 土层锚杆的锚固段长度不应小于4m, 且不宜大于10m; 岩石锚杆的锚固段长度不应小于3m, 且不宜大于45D和6.5m, 或55D和8m; ( 对预应力锚索) ; 位于软质岩中的预应力锚索, 可根据地区经验确定最大锚固长度。当计算锚固段长度超过上述数值时, 应采取改进锚固段岩体质量、 改变锚头构造或扩大锚固段直径等技术措施, 提高锚固力。
2、 锚杆隔离架应沿锚杆轴线方向每隔1~3m设置一个, 对土层应取最小值, 对岩层可取最大值。
3、 锚杆外锚头、 台座、 腰梁和辅助件等的设计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4、 当锚固段岩体破碎、 渗水量大时、 宜对岩体做固结灌浆处理。
5、 永久性锚杆的防腐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非预应力锚杆的锚固段位于土层中时, 可采用除锈、 刷沥青船漆、 沥青玻纤布缠裹其层数不少于两层;
( 2) 对采用钢绞线、 精扎螺纹钢制作的应力锚杆( 索) , 其自由段可按本条1款进行防腐处理后装入套管中; 自由段套管两端100~200mm度范围内用黄油充填, 外绕扎工程胶布固定;
( 3) 对位于无腐蚀性岩土层内的锚固段除锈, 沙浆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25mm
( 4) 对位于腐蚀性岩土层内的锚杆段和非锚固段, 应采用特殊防腐蚀处理;
( 5) 经过防腐蚀处理后, 非预应力锚杆的只有段外端应埋入钢筋混泥土构建内500mm以上; 对预应力锚杆, 其锚头的锚具经除锈、 涂防腐漆三层后应采取钢筋网罩、 线绕混泥土封闭, 且混泥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厚度不应小于100mm, 混泥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
6、 临时性锚杆的防腐蚀可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 1) 非预应力锚杆的自由段, 可采用除锈后刷沥青防锈漆处理;
( 2) 预应力锚杆的自由段, 可采用除锈后刷沥青防锈漆或加套管处理;
( 3) 外锚头可采用外涂防腐材料或外包混泥土处理。
2.2.18.3施工
1、 锚杆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 1) 应掌握锚杆施工区见( 构) 筑物基础、 地下管线等情况;
( 2) 应判断锚杆施工对临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不良影响, 并拟定相应预防措施;
( 3) 应检验锚杆的制作工艺和张拉锁定方法与设备;
( 4) 应确定锚杆注浆工艺标定注浆设备;
( 5) 应检查原材料的品种、 质量和规格型号, 以及相应的检验报告;
2、 锚孔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锚孔定位偏差不宜大于20mm;
( 2) 锚孔偏斜度不应大于5%;
( 3) 钻孔深度超过锚杆设计长度应不小于0.5mm
3、 钻孔机械应考虑钻孔经过的岩土类型、 成孔条件、 锚固类型、 锚杆长度、 施工现场环境、 地形条件、 经济性和施工速度等因素进行选择;
4、 预应力锚杆锚头承压板及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承压板应安装平整、 牢固, 承压面应与锚孔轴线垂直;
( 2) 承压板底部的混泥土应填充密实, 并满足局部抗压要求;
5、 锚杆的灌浆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灌浆前应清孔, 排放孔内积水;
( 2) 注浆管宜于锚杆同时放入孔内, 注浆管端头到孔底距离宜为100mm;
( 3) 浆体强度检验应用试块的数量每30根锚杆不应少于一组, 每组试块应不少于6个;
( 4) 根据工程土建条件和设计要求确定灌浆压力, 应确保浆体灌注密实;
6、 预应力锚杆的张拉与锁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锚杆张拉宜在锚固体强度大于20MPa并达到设计强度的80%后进行。
( 2) 锚杆张拉顺序避免相近锚杆相互影响;
( 3) 锚杆张拉控制应力不宜超过0.65倍钢筋或钢绞线的强度标准值;
( 4) 宜进行超过锚杆设计预应力值1.05~1.10倍的超张拉, 预应力保留值应满足设计要求。
2.2.19锚杆( 索) 挡墙支护
2.2.19.1一般规定
1、 锚杆挡墙本工程为下列型式:
( 1) 根据挡墙的结构型式, 结构可分为格构式锚杆挡墙和排桩式锚杆挡墙。
( 2) 根据锚杆的类型可分为非预应力锚杆挡墙和预应力锚杆( 索) 挡墙。
2、 下列边坡宜采用排桩锚杆挡墙支护:
( 1) 位于滑坡区域切坡后可能引发滑坡的边坡。
( 2) 切坡后可能沿外倾软弱结构面滑动, 破坏后果严重的边坡。
( 3) 高度较大、 稳定性较差的土质边坡;
( 4) 边坡塌滑区内有重要建筑物基础的Ⅳ类岩质边坡和土质边坡。
2.2.19.2构造设计( 设计施工图与下列规范要求应基本吻合)
1、 锚杆挡墙支护结构立柱的间距宜采用2~8m。
2、 锚杆挡墙支护中锚杆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锚杆上下排垂直间距不宜小于2.5m, 水平间距不宜小于2m;
( 2) 当锚杆间距小于上述间距或锚固段岩土层稳定性较差时, 锚杆宜采用长短相间的方式布置。
( 3) 第一排锚杆锚固体上覆土层的厚度不宜小于4m, 上覆岩层的厚度不应小于2m。
( 4) 第一锚点位置可设于坡顶下1.5~2m处。
( 5) 锚杆的倾角宜采用10。~35。
( 6) 锚杆布置应尽量与边坡走向垂直, 并应与结构面呈较大倾角相交。
( 7) 立柱位于土层时宜在立柱底部附近设置锚杆。
3、 立柱、 挡板和格构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4、 立柱的截面尺寸除应满足强度、 刚度和抗裂要求外, 还应满足挡板( 或拱板) 的支座宽度、 锚杆钻孔和锚固等要求。肋柱截面宽度不宜小于300mm截面高度不宜小于400mm; 钻空桩直径不宜小于500mm, 人工挖空桩直径不宜小于800mm。
5、 立柱基础应置于稳定的底层内, 可采用独立基础、 条形基础或桩基础等形式。
6、 对永久性边坡, 现浇挡板和拱板厚度不宜小于200mm。
7、 锚杆挡墙立柱对称配筋, 当第一锚点以上悬臂部分内力较大或主顶设单锚时, 可根据立柱的内你包络图采用不对称配筋做法。
8、 格构梁截面尺寸应强度、 刚度和抗裂要求计算确定, 且格构梁截面宽度和截面高度不宜小于300mm。
9、 永久性锚杆挡墙现浇混泥土构件的温度伸缩间距不宜大于20~25m.
10、 锚杆挡墙立柱的顶部宜设置钢筋混泥土构造连梁。
11、 当锚杆挡墙的锚固区内有建( 构) 筑物基础传递的较大荷载时, 除应验算挡墙的整体稳定性外, 还适应当加长锚杆, 并采用长短相间的设置方法。
2.2.20施工
1、 排桩式锚杆挡墙和施工期边坡可能失稳定的板肋式锚杆挡墙, 应采用逆作法进行施工。
2、 对施工期处于不利工况的锚杆挡墙, 应按临时性支护结构进行验算。
2.2.21人工挖孔桩灌注施工
1、 人工挖孔桩的孔径( 不含护壁) 不得小于0.8m, 且不宜大于2.5m;孔深不宜大于30m。当桩净距小于2.5m,应采用间隔开挖。相邻排桩跳挖的最小施工净距不得小于4.5m。
2、 人工挖空桩混凝土护壁的厚度不应小于100mm,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 并应振捣密实: 护壁应配置直径不小于8mm的构造钢筋, 竖向筋应上下搭接或拉结。
3、 人工挖孔桩施工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 1) 空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 使用的电葫芦、 吊笼等应安全可靠, 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 不得使用麻绳吊挂火脚踏井壁凸缘上下; 电葫芦宜用按钮式开关, 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 2) 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 有害气体, 并应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当空桩开挖深度超过10m时, 应有专门的井下送风设备, 风量不宜少于25L/s;
( 3) 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 护栏高度宜为0.8m;
( 4) 挖除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 不得堆放在孔口周边1m范围内, 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 5) 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 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遵守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4、 开孔前, 桩位应准确定位放样, 在桩位外设置定位基准桩, 安装护壁模板必须用桩中心点校正模板位置, 并应由专人负责。
5、 第一节井圈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井圈中心线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
( 2) 井圈顶面应比场地高出100~150mm, 壁厚应比下面井壁厚度增加100~150mm。
6、 修筑井圈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护壁的厚度、 拉结钢筋、 配筋、 混凝土强度等级均符合设计要求。
( 2) 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
( 3) 每节护壁均应在当日连续施工完毕。
( 4) 护壁混凝土必须保证振捣密实, 应根据土层渗水情况使用速凝剂;
( 5) 护壁模板的拆除应在灌注混凝土24h之后;
( 6) 发现护壁有蜂窝、 漏水现象时, 应及时补强;
( 7) 同一水平面上的井圈任意直径的极差不得大于50mm;
7、 当遇有局部或厚度不大于1.5m的流动性淤泥和可能出现涌土砂时护壁施工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 1) 将每节护壁的高度减小到300~500mm, 并随挖、 随验、 随灌注混泥土;
( 2) 采用钢护筒或有效的降水措施。
8、 挖至设计标高后, 应清除护壁上的泥土和孔底残渣、 积水, 并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 应立即封底和灌注桩身混凝土。
9、 灌注混凝土时, 混凝土必须经过溜槽; 当落距超过3m时, 应采用串筒, 串筒末端距孔底高度不宜大于2m; 也可采用导管泵送; 混凝土宜用插入式振捣器振实。
10、 当渗水量过大时, 应采取场地截水、 降水或水下灌注混泥土等有效措施。严禁在桩孔中边抽水边开挖, 同时不得灌注相邻桩。
11、 排桩顶部应设钢筋混凝土冠梁连接, 冠梁宽度( 水平方向) 不宜小于400mm。排桩与桩顶冠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宜大于C25; 当冠梁作为连系梁时可按构造配筋。
12、 基坑开挖后, 排桩的桩间土防护可采用钢丝网混凝土护面、 砖砌等处理方法, 当桩间渗水时, 应在护面设泄水孔。当基坑在实际地下水位以上且土质较好, 暴露时间较短时, 可不对桩间土进行防护处理。
13、 桩位偏差, 轴线和垂直轴线方向均不宜超过50mm。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5%; 钻孔灌注桩桩桩底沉渣不宜超过200mm; 当用作承重结构式, 桩底沉渣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94) 要求执行。
14、 排桩宜采取隔桩施工, 并应在灌注混凝土24h后进行邻桩成孔施工。
15、 冠梁施工前, 应将支护桩桩顶浮浆凿除清理干净, 桩顶以上出露的钢筋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2.22土钉墙
1、 土钉墙设计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土钉墙墙面坡度不宜大于1: 0.1;
( 2) 土钉必须和面层有效连接, 应设置承压板或加强钢筋等构造措施, 承压板或加强钢筋应与土钉螺丝栓连接或钢筋焊接连接;
( 3) 土钉的长度宜为开挖深度的0.5-1.2倍, 间距宜为1-2m, 与水平面夹角宜为5°-20°
( 4) 土钉的钢筋宜采用Ⅱ、 Ⅲ级钢筋, 钢筋直径宜为16-32mm, 钻孔直径宜为70-120mm;
( 5) 注浆材料宜采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 其强度等级不宜低于M10;喷射混凝土面层宜配置钢筋网, 钢筋直径宜为6-10mm, 间距宜为150-300mm;
( 6) 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O; 面层厚度不宜小于80mm;
( 7) 坡面上下段钢筋网接长度应大于300mm;
2、 施工与检测
( 1) 上层土钉注浆体及喷射混凝土面层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及下层土钉施工。
( 2) 在机械开挖后, 应辅以人工修整坡面, 坡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宜为±20mm, 坡面喷射混凝土支护前, 应清楚坡面虚土。
( 3) 土钉墙施工可按下列顺序进行:
①应按设计要求开挖工作面, 修整边坡, 埋设喷射混凝土厚度控制标志;
②喷射第一层混凝土;
③钻孔安设土钉、 注浆、 安设连接件;
④绑扎钢筋网, 喷射第二层混凝土;
⑤设置坡顶、 坡面和坡脚的排水系统。
( 4) 土钉成孔施工宜符合下列规定:
①孔深允许偏差 ±50mm;
②孔径允许偏差 ±5mm;
③孔距允许偏差 ±100mm
④成孔倾角偏差 ±5%
( 5) 喷射混凝土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喷射作业应分段进行, 同一分段内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 一次喷射厚度不宜小于40mm;
②喷射混凝土时, 喷头与受喷面应保持垂直, 距离宜为0.6-0.1m;
③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 应喷水养护, 养护时间根据气温确定, 宜为3-7h;
(6)喷射混凝土面层中的钢筋网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筋网应在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铺设, 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
②采用双层钢筋网时, 第二层钢筋网应在第一层钢筋网被混凝土覆盖后铺设;
③钢筋网与土钉应连接牢固。
(7)土钉注浆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注浆材料宜选用水泥浆或水泥砂浆; 水泥浆的水灰比宜为0.5, 水泥砂浆配合比宜为1: 1-1: 2( 重量比) , 水灰比宜为0.38-0.45;
②水泥浆、 水泥砂浆应拌合均匀, 随拌随用, 一次拌合的水泥浆、 水泥砂浆应在初凝前用完。
(8)注浆作业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注浆前应将孔内残留或松动的杂土清除干净; 注浆开始或中途停止超过30min时, 应用水或稀水泥浆润滑注浆泵及其管中;
②注浆时, 珠江管应插至距孔底250-500mm处, 孔口部位宜设置止浆塞及排气管;
③土钉钢筋应设定位支架。
( 9) 土钉墙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质量检测:
①土钉采用抗拉试验检测承载力, 同一条件下, 试验数量不宜少于土钉总数的1%, 且不应少于3根;
②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采用钻孔检测, 钻孔数宜每100㎡墙面积一组, 每组不应少于3点。
2.2.23.各类挡墙、 放坡( 破率法) 详见规范。
2.3地坡工程质量检验、 检测及验收
2.3.1质量检验
1、 边坡支护结构的原材料质量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
( 2) 材料现场抽查
( 3) 锚杆浆体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 强度等级检验
2、 锚杆的质量验收应按附录C的规定执行。软土层锚杆质量验收应按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3、 灌注排桩可采取低应变动测法或其它有效方法检验
4、 钢筋位置、 间距、 数量和保护层厚度可采用钢筋探测仪复检, 当对钢筋规格有怀疑时可直接凿开检查。
5、 喷射混泥土护壁厚度和强度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面板护壁厚度检测可用凿孔法或钻孔法, 孔数量为毎100㎡抽检一组。芯样直径为100㎜时, 每组不应少于3个点; 芯样直径为50㎜时, 每组不应少于6个点。
( 2) 厚度平均值大于设计厚度, 最小值不小于设计厚度的90%;
( 3) 直径100㎜芯样经加工后, 其抗压强度试验值可用作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 直径为50㎜, 芯样经加工后, 其抗压强度试验结果的统计值, 可供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参考。
6、 边坡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监测点分部图
( 2) 检测方法与仪器设备型号
( 3) 监测资料整理分析
( 4) 检测结论
2.3.2监测
1、 边坡工程监测项目应考虑其安全等级、 支护结构变形控制要求、 地质和支护结构特点, 根据下表进行选择。
边坡工程监测项目表
测试项目
测点布置位置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
坡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
支护结构顶部
一级
二级
三级
地表裂缝
墙顶背后1.0H( 岩质) ~1.5H( 土质) 范围内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应测
选测
坡顶缝建( 构) 筑物变形
边坡坡顶建筑物基础、 墙面
应测
应测
应测
降雨、 洪水与时间关系
应测
应测
选测
锚杆拉力
外锚头或锚杆注筋
应测
选测
可不测
支护结构变形
主要受力杆件
应测
选测
可不测
支护结构应力
应力要大处
选测
选测
可不测
地下水、 渗水与降雨关系
出水点
应测
选测
可不测
注: 1、 在边坡塌滑区内有重要建( 构) 筑物, 破坏后果严重时, 应加强对支护结构的应力监测。
2、 H为挡墙高度
2、 边坡工程应由设计提出监测要求, 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 经设计、 监理和业主等共同认可后实施。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 监测目的、 监测方法、 测点布置、 监测项目报警值、 信息反馈制度和现场原始状态资料记录等内容。
3、 边坡工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坡顶位移观测, 应在每一典型边坡段的支护结构顶部设置不少于3个观测点的观测网, 观测位移量、 移动速度和方向。
( 2) 锚杆拉力和预应力损失监测, 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锚杆, 测定锚杆( 索) 应力和预应力损失;
( 3) 非预应力锚杆的应力监测根数不宜少于锚杆总数的5%, 预应力锚索的应力监测根数不应少于锚索总数的10%, 且就应少于3根。
( 4) 监测方案可根据设计要求、 边坡稳定性、 周边环境和施工进程等因素确定。当出现险情时应加强监测;
( 5) 一级边坡工程竣工后的监测时间不应少于二年
4、 边坡工程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监测方案
( 2) 监测仪器的型号、 规格和标定资料
( 3) 监测各阶段原始资料和应力、 应变曲线图
( 4) 数据整理和监测结果评述
( 5) 使用期监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2.3.3验收
1、 边坡工程验收应取得下列资料:
( 1) 施工记录和竣工图
( 2) 边坡工程与周围( 构) 筑物位置关系图
( 3) 材料出厂合格证, 场地材料复检报告或委托试验报告
( 4) 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等级试验报告
( 5) 锚杆抗拨试验报告
( 6) 边坡和周围建( 构) 筑物监测报告
( 7) 设计变更通知、 重大问题处理文件和技术洽商记录
3、 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程序
3.1材料、 成品、 半成品质量控制程序
合格使用
监理工程项目检验并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材料进场、 施工单位抽样测试, 填写报审表
施工单位采购
监理工程师审核
施工单位提出样品及技术资料填写供应单位( 或厂家) 资质报审表
每道工序( 分项) 完成后
3.2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施工单位自检
填写工程报验单
施工单位整改
监理工程师抽检
不合格
进行下道工序
监理工程师签署报验单
3.3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开工准备( 承包单位)
复查结果
返工承包人
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
审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 现场检查质量文件核查) ( 监理单位)
填写《报验申请表》( 承包单位)
本分项分部工程完成
本分项工程是否全部完成
检查检验批质量( 现场检查、 实验室检验) ( 监理单位)
检查合格?
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 承包单位)
附有:
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 机具、 施工人员已进场, 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进场道路及水、 电、 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签署《报验申请表》( 监理单位)
填报《报验申请表》( 承包单位)
检验批完成后自检( 承包单位)
分项、 分部工程施工( 承包单位)
批准开工申请( 监理单位)
审查开工条件( 监理单位)
整改承包人
自检合格
指示整改
附录C 锚杆试验
C.1一般规定
C.1.1 锚杆试验适用于岩土层中锚杆试验。软土层中锚杆试验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1.2加载装置( 千斤顶、 油泵) 和计量仪表( 压力表、 传感器和位移计等) 应在试样前进行计量检定合格, 且应满足测试精度要求。
C.1.3锚固体灌浆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90%后, 可进行锚杆试验。
C.1.4反力装置的承载力和刚度应满足最大试验荷载要求。
C.1.5锚杆试验记录表格可参照表C.1.5制定。
表C.1.5 锚杆试验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试验类别
试验日期
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
试验编号
灌浆日期
实际
岩土性状
灌浆压力
杆体材料
规格
锚固段长度
自由段长度
数量
钻孔直径
钻孔倾角
长度
序号
荷载
百分表位移
本级位移量
( mm)
增量累计
( mm)
备注
1
2
3
C.2基本试验
C.2.1 锚杆既不试验的地质条件、 锚杆材料和施工工艺等应与工程锚杆一致。
C.2.2基本试验时最大的试验荷载不宜超过锚杆杆体承载力标准值的0.9倍。
C.2.3基本试验主要目的是确定锚固体与岩土层间粘结强度特征值、 锚杆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试验锚杆的锚固长度和锚植根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时行确定锚固体与岩土层间粘结强度特征值、 验证杆体与砂浆间粘强度设计值的试验时, 可采取增加毛刚钢筋用量( 锚固段长度取设计锚固长度) 或间断锚固长度( 锚固长度取设计锚固长度的0.4-0.6倍, 硬质岩取小值) 的措施;
2、 当进行确定锚固段变形参数和应力分布的试验时, 锚固段长度应取设计锚固长度;
3、 每种试验锚杆数量均不少应少于3根。
C.2.4锚杆基本试验应采用循环加、 卸荷法,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没几荷载是假或卸除完毕后, 应立即测度变形量;
2、 在每次加、 卸荷时间内应测度矛头位移二次, 连续二次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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