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习部工作管理量化评比制度
10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学习部
工作管理量化评比制度
为更好地促进各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并客观量化评比其工作成绩, 根据校团委有关批示精神和学生会学习部的工作特点, 特制订本制度。
一、 总 则
1、 各学院应秉着为同学们创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学习环境, 营造海大优良学风的宗旨, 以求质不求量的态度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 量化评比工作由校学生会学习部主持, 根据各学院完成本职工作和开展各项活动的情况进行客观的量化评比。每个学期进行一次, 年评比分数取两学期分数的平均值。
3、 以学院的自身本职工作的加分作为基础分, 另加其它附加分和扣分。
4、 对各学院在同一学期内举行的各种同类活动( 如: 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调查、 学习交流以及各种讲座、 比赛、 竞赛等) , 只取一次活动的分数。
5、 各学院学生会学习部与其它单位联合开展的工作, 其量化分数按除以总联合单位数折算。各院属系开展的活动只作为对其所属院的本职工作评价的参考。
二 、 职 责
1、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学习部系统以”营造海大优良学风”为己任。
2、 协助本院辅导员完成奖学金评比工作。
3、 系统内加强交流与沟通。本着求质不求量的原则, 结合本院情况积极组织一些学习部的特色活动。
4、 ”海大杯”辩论赛是我们系统的品牌活动, 大家务必积极宣传与备战。
5、 各院学生会学习部应完善本院辩论队, 并对辩论队进行管理, 按时培训与更新(每两个月校学生会学习部将组织一场各院辩队交流会议)。
6、 各院学生会学习部对校辩队, 校主席队的工作务必多多支持和配合。
7、 中文、 英文演讲比赛是我们系统的特色活动, 一般在每年的第一学期举办, 比赛由各院自行举办, 总决赛将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由某院或某几个院承办。
8、 月报表: 在每月5号前以电子版格式上交”工作月报表”, 必须认真填写, 汇报内容包括上一个月的工作开展情况、 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安排。
开展活动计划和总结: 各院( 系) 学生会学习部举办活动, 须在活动举办前一个星期交一份详尽的活动计划; 结束后5天内交一份详细的活动总结和两张活动相关照片, 上交资料发送至校学生会学习部系统邮箱。
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
学期初(学校开学第一个月末): 上交一份新学期工作计划, 简述新学期工作要点(详细时间另行通知)。
学期末(学校放假前一个月初): 上交一份详尽的工作总结, 详尽分析本部门在本学期的学生工作及活动的优缺点, 总结经验。(详细时间另行通知)
三、 适用范围及评分方法
1、 适用范围: 广东海洋大学各院( 系) 学生会学习部
2、 评分采用计分制, 即: 总成绩=基础分+附加分-扣除分
( 活动附加分不超过30分, 超过30分以30分计。)
三、 加 分
1、 对每学期能出众完成自身本职工作的学院给予13~30的加分作为基础分。
基础分加分细则如下:
活动
每学期活动平均分
量化评比加分
备注
﹤60
8
1、 根据每场的活动评比表的分数统计出平均分;
2、 没有进行活动评比的活动, 该活动不纳入加分范围。
60~65
11
66~75
14
76~85
17
﹥85
20
非活动的工作
5~10
如, 奖学金的评比。分值是以你所交的工作汇报( 如月报表) 情况并核实准确为准。
注: 自身本职工作( 配合校学生会学习部的有关工作, 加强与学校及学院教务部门的联系, 及时反映同学在学习方面的意愿和要求, 开展学风考风建议的宣传、 奖学金的评比、 协助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以及组织和协调各系学生会学习部的有关工作等。)
各项活动附加分细则如下:
活动
每场活动平均分
量化评比加分
量化评比加分( 全校性活动, 独办)
量化评比加分( 全校性活动, 承办)
备注
<60
-1
-3
-3
1、 根据每场的活动评比表的分数统计出平均分( 两个学院、 一个校学生会学习部代表共五个评分, 特殊情况除外) ;
2、 若是全校性活动将由多个学院、 一个校学生会学习部代表来评比
3、 没有进行活动评比的活动, 该活动不纳入加分范围( 特殊情况除外) 。
60~75
2
6
6
76~85
3
8
7
86~95
4
10
8
﹥95
5
12
9
注: 若是院级辩论赛、 演讲比赛则其决赛才需安排学院去评分( 需提前三天告知校学生会学习部, 若未告知造成没有评分后果自负) 。
2、 协助学院其它部门工作, 每次加1.5分
3、 被安排对学院活动进行评比的两个学院应认真做好现场记录, 于活动结束后把记录单交到校学生会学习部, 在整个学期内能出众做好此项工作的加4~8分( 以出勤率为参与) 。
4、 对全学期的学风进行详实调查, 并能提出一些好的建议和方法的, 加2分。开展有关同学生活学习的各类问卷调查, 并能着手解决同学的实际问题的, 加3分。
5、 各学院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举办各类专业知识竞赛、 公共学科知识手抄报比赛、 板墙报比赛等活动, 每次加4分, 其中, 公共学科知识手抄报比赛、 板墙报比赛等活动必须在赛后举办优秀作品展, 才予以加分。( 有创立性、 创新性另加1~2分) 。
6、 举办各类学习交流会、 知识讲座、 知识竞赛、 征文比赛等, 取得良好成效的, 每次加4~6分( 有创立性、 创新性的另加1~2分) ( 若有评分的, 以活动附加分细则为准) 。其中, 征文比赛必须在赛后举办优秀作品展, 才予以加分。如果能将文章推荐到校报刊上发表的额外加1分, 市级报刊加2分, 省级报刊加3分, 国内外知名报刊加4分。
7、 在校学生会学习部主办或承办的各项竞赛中, 有选手获一、 二、 三等奖的, 对选派选手的学院分别加3、 2、 1分; 代表队获一、 二、 三等奖的, 对代表队所属学院分别加5、 4、 3分。在初赛、 复赛、 半决赛胜出的代表队统一加1分( 不重复加分) 。
8、 各院( 系) 单独举办全校性的与学习有关的竞赛, 视情况加6~12分。由校学生会举办的全校性的辩论赛、 演讲比赛、 知识竞赛, 由各学院承办的赛事, 视情况加6~9分。( 详情看活动附加分细则)
注: 为准备各种全校性比赛而举行的热身赛、 模拟赛、 选拔赛等均不列入加分范围之内。
9、 由各院( 系) 学生会学习部开展的大型活动( 包括各种大型比赛、 竞赛以及学习交流晚会等) 必须先向校学生会申请, 经批准后, 视其成效加5~10, 且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按5: 3加分。
10、 凡向校学生会学习部推荐各类人才( 如辩论赛主席、 计时人, 学习部推荐人选等) 加1分/次。
11、 各院( 系) 学生会学习部对本院辩论队管理, 表现突出的学院加3~5分( 以各学院与校学部的交流及辩队的表现为参考) ,
四、 扣 分
1、 对未能完成自身本职工作的院( 系) , 视情况给予5~8的扣分。
2、 分配到各学院学生会学习部的任务和工作必须按时按质完成, 否则每次扣3分。
3、 在校学生会学习部召开的会议上, 无故迟到或早退的, 扣2分/次, 缺席扣4分/次。在一年中有3次以上( 含3次) 无故迟到或早退的再加扣2分, 3次以上( 含3次) 缺席的再加扣4分。( 每月第一周周五晚上9: 30召开学习部例会, 地点另行通知, 各院( 系) 必须在每月5号上交月报表, 否则作迟交处理。)
4、 ①月报表迟交2天以上( 包括2天) , 扣1.5分; 迟交10天以上( 包括10天) , 扣3分。
②活动总结在活动结束5天内未交, 扣1分; 活动结束10天内未交, 扣2分; 活动结束后15天或以上内未交, 扣3分。
③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迟交2天以上( 含2天) , 扣1.5分; 迟交10天以上(含10天),扣3.5分。(详细时间另行通知)
④对学院活动进行评比的评分表在活动结束3天内未交, 扣1分; 活动结束7天内未交, 扣2分; 活动结束后10天或以上内未交, 扣3分。
5、 在总结评比工作中, 如有虚报工作成绩的, 取消其虚报分数, 并将该分数乘以三倍倒扣; 隐瞒情况的, 一经发现, 处罚同上。
6、 被安排对学院活动进行评比的学院, 无故缺席或不认真对待现场记录的, 每次扣3分。
7、 在每学期汇总量化评比时, 若有学院提出有缺少活动加分但月报表没有的, 每个活动不纳入加分范围且每个活动扣3分( 每个月会更新一次量化评比并上传给各个学院, 若有学院提出有缺少活动加分但月报表没有的视为迟交月报表情况处理, 但活动分依然有效, 10天后视为无效, 不包括10天)
8、 各院( 系) 未管理好辩队扣3~5分( 特殊情况除外)
五、 附 则
1、 各学院在开展有关工作以及举行各项活动之前, 必须将活动的主办单位、 内容、 性质、 规模、 时间、 地点告知校学生会学习部。否则该活动不予以加分。
2、 所谓大型活动有以下几个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 :
( 1) 活动针对全校性;
( 2) 活动宣传必须是针对全校( 东、 西区) ;
( 3) 有半数以上的学院参加。
3、 对各项活动的性质定义( 是否属于大型, 创立性、 创新性如何) 有异议的, 由校学生会学习部组织各学院学习部商议最终决定。
4、 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校学生会学习部, 并由各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协商经过。
5、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学习部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学习部
二00七年十二月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