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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病理学知识点整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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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法医病理学(forensic pathology)是研究和法律有关的伤、残、病、死及死后变化的发生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目的是为案件的侦查或审判提供医学证据。 法医病理学是运用相关的医学专业知识解决有关暴力性和非暴力性死亡的死亡征象、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死亡地点、个人识别,以及致伤物的推断和确定的法医学分支学科 第一节 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内容 一、 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内容及科研模式 (一) 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内容 ①暴力性死亡②非暴力性死亡③涉及医疗纠纷的死亡④工、农业生产中因事故造成的中毒死或其他伤亡⑤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死亡⑥危害公共安全的烈性传染病的死亡⑦吸毒死亡⑧实施人工流产或非法堕胎的死亡⑨其他可能涉及法律问题的死亡。 二、 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及其相关法律制度 (一) 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 1. 确定死亡原因 死因是指导致死亡的某种具体外部因素或自然性疾病。确定死因的一个重要前置规程是区别暴力性死亡和非暴力性死亡 2. 判断死亡方式 是指导致死亡的暴力行为方式。 3. 推断死亡时间 死亡时间是指人体死亡后经历的时间,即自人体死亡到尸体检验时所经过的时间,也称为死后经过时间(postmortem interval,PMI)。 4. 推断损伤时间 法医病理学上的损伤时间是指从受伤到死亡所经历的时间。 5. 推断和认定致伤物6.损伤和疾病的关系7.个人识别 8. 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证据 9. 其他问题 由于案件的需要,有时需根据尸检所见结合现场勘查和案情调查,重建案发当情况,即现场重建 三、 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注意事项 (一) 系统全面尸体剖验 作出客观、正确、科学的鉴定意见之关键,系统解剖应要求坚持剖开三腔(颅、胸、腹腔) (二) 详尽肉眼观察(三)准确判断病变 (四) 正确提取检材 法医病理学的检材,不仅取内脏组织器官需做组织学检查,而且还需要提取供毒物分析和各类物证检验使用的各种各样的检材 五、 法医病理学档案及标本管理 (一) 档案管理 包括法医病理学鉴定书、委托合同、案情记录、现场勘验记录、尸体解剖记录、照片、声像材料等。 (二) 标本管理 在尸体解剖时提取的血液、尿液、胃内容物、毛发、精斑等,应分别妥善保管,一般应保存三个月至半年:保留的内脏器官标本一般保存半年:死亡第一节生命和死亡的基本埋论一、生命的本质、生命器官和生命体征 第二章 死亡 (一) 生命的本质 生命是通过生物体自主活动为表现形式,机体自主活动程度反映生命质量。 (二) 人体的生命器官和生命活动 (三) 生命体征的意义 是评价生命活动质量的重要征象,判断个体生命是否存在以及是否正常的具体指标。 二、 死亡的相关概念 死亡(death)是一个过程,指个体生命功能的永久终止。死亡是生命的必然结果。 (二) 衰老衰老具有如下特征。 1,累积性2.普遍性3.渐进性4.内生性5.危害性 (三) 人体死亡 1. 整体死亡 也称躯体死亡或个体死亡,即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的死亡。 2. 分子死亡 又称细胞性死亡,是死亡的一个必然过程。 第二节 死亡的分类及诊断标准 一、 死亡的分类 (一) 自然死亡 又称非暴力性死亡.指符合生命和疾病自然发展的规律,没有暴力因素干预时发生的死亡,理论上又可以分为生理性死亡和病理性死亡。 1. 生理性死亡 也称衰老死,指由于机体自然衰老,体内各组织、器官的生理功能逐渐减退直至衰竭,尤其是脑、心、肺功能的自然衰竭以至不能维持生命功能而导致的死亡。 2. 病理性死亡 指由于各种疾病的发生、发展、恶化而引起的死亡,习惯上称为病死。 (二) 非自然死亡 又称暴力性死亡是由某种或几种外来的作用力或有害因素导致的非病理性死亡。 二、 死亡的诊断标准 (一) 心性死亡 心性死亡是指源于心脏疾病或损伤而致其功能严重障碍或衰竭所引起的死亡,包括心外膜、心肌、心内膜、心冠状动脉系统和传导系统的各种病变、损伤以及离子通道功能及结构异常等。 原发性心跳停止是指源于心脏的有效搏动的突然停止,主要表现为心搏骤停,包括心室颤动、心脏无收缩、室性濒死节律等。心室其发生机制颇为复杂,和自主神经功能变化、缺氧、二氧化碳蓄积和酸中毒、电解质紊乱、麻醉、低温、心脏本身的严重损伤或病变有关。 (二) 肺性死亡 肺性死亡是指源于呼吸系统,尤其是肺的疾病或损伤而致其呼吸功能严重障碍或衰竭所引起的死亡,也有人称为呼吸性死亡。第三节 脑 死亡 一、 脑死亡的定义及分类 脑死亡是指大脑、小脑和脑干等全脑功能不可逆转的永久性丧失,此时,无论心跳、脑外体循环、呼吸以及脊髓等脑外器官功能是否存在,均可宣告人的个体死亡。 三、 脑死亡的诊断标准 (1) 中枢性永久性自主呼吸停止:(2)脑干反射完全消失:(3)持续性深昏迷:(4)脑电图平直,经颅脑多普勒超声诊断呈脑死亡图形,且观察12小时无变化。 五、 脑死亡和持续性植物状态 持续性植物状态是指由于神经中枢的高级部位大脑皮质功能丧失,使患者呈意识障碍或昏迷状态。 第四节 死亡的发生经过和假死 一、 死亡发生的一般经过 (一) 濒死期 濒死期又称临终期,是临床死亡前期,此期主要生命器官功能极度衰弱,逐渐趋向停止。 1. 意识障碍 2. 呼吸障碍 呼吸不规则或各呼吸肌同时收缩而出现僵直性呼吸。脑干网状结构受刺激,向其他横纹肌群发出冲动,全身性肌肉痉挛。 3. 心跳和血压变化 主要表现为心跳减弱和血压下降。 4. 代谢障碍 酸中毒及水盐代谢障碍。 (二) 临床死亡期 临床死亡是指人的躯体或个体死亡,是和细胞性死亡相对而言的。(三)生物学死亡期 生物学死亡是死亡过程的最后阶段,也称细胞性死亡。 二、 假死 (一) 假死的原因 假死是脑缺血、缺氧和高度抑制的结果,中枢神经抑制性药物中毒,身体降温 (二) 假死的诊断和鉴别诊断 1. 眼底检查2.线结扎指头3.荧光色素钠试验4.X线透视 5.瞳孔变形试验6.心电图检查7.检查微弱呼吸 第五节 死因分析 一、法医学死亡原因分析 (一)根本死因:或称为原发性死因,是指引起死亡的原发性疾病或致死性暴力。 (二) 直接死因 (三) 辅助死因:是根本死因之外的自然性疾病或损伤,它们本身不会致命,但在死亡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 (四) 死亡诱因:即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急性发作或迅速恶化而引起死亡的因素 (五) 联合死因 2. 致死的共同因素分析 (1) 疾病和疾病联合(2)疾病和暴力联合(3)暴力和暴力联合: 二、死亡机制 死亡机制是指由损伤或疾病引起的、最终导致死亡的病理生理过程,是各种不同的死因通向死亡终点的几条共同通道。常见的死亡机制有心脏停搏、心室纤颤、反射性心脏抑制、严重代谢性酸中毒或碱中毒、呼吸抑制或麻痹、心肺功能衰竭、肝肾衰竭、延髓生命中枢麻痹等。 (一) 即时死亡及其常见机制 1. 整个机体的毁损 2. 全脑或心脏组织结构的严重破坏导致的功能立即丧失 3. 脑干功能的急性麻痹或重度抑制 4. 反射性心搏骤停或心室纤颤 (二) 急性死亡及其常见机制 急性死亡指损伤或疾病发作后几小时到24小时内发生的死亡,其机制主要是心、肺或脑功能的急性衰竭。 1. 急性心力衰竭2.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3.急性循环衰竭 4. 急性呼吸衰竭5.重度日射病6.急性中毒 (三) 亚急性死亡及其常见机制 亚急性死亡指损伤或疾病发生24小时后第2~3 周内发生的死亡。 1. 损伤引起器官的迟发性破裂出血2.外伤后继发感染 3. 外伤后非感染性并发症 4. 缺氧、中毒、损伤或某些疾病等致水电解质紊乱、酸或碱中毒。(四)慢性死亡及其常见机制 慢性死亡指损伤或疾病发生3 周以后发生的死亡,有的可能在几个月、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后才死亡,和法医学鉴定有关且较常见的情况如下。 1. 外伤性癫痫大发作2.迟发性脑出血3.代谢紊乱性疾病 4. 心包腔或胸腔闭塞5.水、电解质紊乱6.中毒 (五) 应激性死亡 1. 分析应激原作用强度及应激反应程度 要明确应激源在损伤(疾病,死亡)的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强度如何,需要详细了解案情。 2. 应激和损伤(疾病,死亡)的关联性 需要注意的是,应激在损伤(疾病,死亡)的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参和度问题。 3. 机械性损伤的应激反应 上述损伤、死亡的机制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机械性损伤本身通过交感肾上腺髓质系统及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引起的异稳态负荷过重:二、是受害人因受到伤害或合法权益得不到正当维护而引发的心理不良反应,出现心理应激,也可引起异稳态负荷过重。 死后变化 第一节 死后变化的影响因素、分类及法医学意义 人体死后因受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各种内外因素的作用,在尸体上发生各种变化称为死后变化。这些变化使尸体表面和内部器官组织呈现和活体不同的征象,故亦称尸体现象。 一、 死后变化的影响因素 (一) 外界环境因素 1. 自然气候2.尸体所处的环境地点3.尸体上的衣着服饰等 (二) 尸体本身的内在因素 1. 年龄、性别、体型2.疾病和死因 (三) 其他因素 1. 尸体被冷藏或冷冻2.停尸载体及尸体的体位3.搬运尸体 4. 医源性因素 二、 死后变化的分类 (一) 按死后经过时间分类 1. 早期死后变化:包括超生反应、肌肉松弛、皮革样化、角膜混浊、尸冷、尸斑、内自溶、 2. 晚期死后变化:腐败霉尸、白骨化、木乃伊、尸蜡、泥炭鞣尸、古尸、浸软 (三) 根据尸体是否完整分类 1.毁坏型死后变化2.保存型死后变化 人死后,尸体各种组织、细胞和体液因持续分解而发生的一些化学和生物化学变化,称为死后化学变化。 三、 死后变化的法医学意义 1. 确证死亡 2.将死后变化和疾病、生前和死后损伤相鉴别 3. 推测死亡原因 4.分析死亡方式 5.推断死亡时间 6. 分析是否死后移尸 第二节 早期死后变化 一、 超生反应 生物个体死亡后,其器官、组织和细胞在短时间内仍保持某些活动功能或对外界刺激发生一定反应的能力称为超生反应。 2常见的超生反应和表现 (1) 瞳孔反应:人死后约4小时内 (2) 断头后反应:十余分钟内 (3) 骨骼肌反应:一般在死后2小时内 (4) 肠蠕动:死后数小时内 (5) 发汗反应:死后约30分钟内 (6) 纤毛运动:死后10小时 (7) 精细胞活动:死后30小时 3. 法医学意义 (1) 将人死后发生的超生反应和活体的正常反应相鉴别。 (2) 各器官组织超生反应持续的时间有一定的差异性,据此有助于推测死亡时间。 二、 肌肉松弛 人死后肌张力消失,肌肉变软,称为肌肉松弛。2.肌肉松弛的表现 呈弛缓状态。表现为瞳孔散大、眼微睁,口微开,面部表情消失、沟纹变浅,肢体变软、关节易屈曲,括约肌松弛使大、小便和精液外溢。 3. .法医学意义 可推测人死后尸体的停放地点、姿势和是否被移尸。 三、 皮革样化 1. 定义 尸表皮肤较薄的局部区域因水分迅速蒸发,干燥变硬,而呈蜡黄色、黄褐色或深褐色的羊皮纸样变化称为皮革样化。 眼未闭者球结膜外侧和巩膜的暴露部位,由于水分丧失而变薄,使巩膜下面脉络膜层的色素显现而出现的三角形或椭圆形的干燥斑称为巩膜黑斑(tache noire)或称Larecher斑。 2. 常见部位 (1) 皮肤较薄的部位。(2)皮肤皱褶处。(3)损伤部位。 3. 法医学意义 (1) 易被误认为挫伤或腐蚀性霉物所致:方法是切开皮肤检查有无皮下出血。 (2)皮革样化可保留某些损伤的形态 (3) 使擦伤更明显:(4)有助于推测案件的性质和作案人的意图:(5)皮革样斑: 四、 角膜混浊 1. 定义 角膜的透明度减低,直至完全不能透视瞳孔,呈灰白色样外观,称角膜混浊。人死后不久,黏多糖和水的含量几乎未变化时,角膜清晰透明:随后因黏多糖的水合作用受阻,水分增加,角膜开始混浊,并随水分的增多而加重,直至完全不透明。眼睑遮盖的角膜易出现混浊。 2. 形态变化 镜检可见表面的鳞状上皮细胞层厚薄不均,有的脱落。 3. 法医学意义 为推测死亡时间的参考。 轻度浑浊:死后5~6小时,可出现白色小斑点: 中度混浊:至10~12小时发展成云片状,15~24小时呈云雾状、半透明. 高度混浊:48小时以后或更长时间,不能透视瞳孔。 五、 尸冷 1. 定义 人死后,因新陈代谢停止、不再产生热量,尸体原有热量不断散发,使尸温逐渐下降至环境温度,或低于环境温度,称尸冷 2. 影响尸冷的因素 (1) 外部环境因素:环境温度春秋季室温到24小时,尸温和室温相等。死后10小时内平均每小时尸温下降1℃:此后下每小时下降0.5℃。 (2) 尸体本身的因素:和死者的年龄、体形胖瘦和死因等有关。通常以测直肠温度(肛温)或肝表面温度代表尸体体内温度 3. 法医学意义 推断死后经过时间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 尸斑 1. 定义:尸体血液因重力而坠积于低下部位未受压迫的血管,并在该处皮肤呈现有色斑片,称为尸斑 2. 形成机制:人死后血液循环停止,血液因重力作用顺着血管流向尸体低下部位的血管网内,并使之扩张,红细胞沉积于最低部位,透过皮肤呈现出紫红色或暗红色的尸斑 3. 尸斑的发展:通常自死后1~2小时开始 (1) 沉降期尸斑:死后12小时用手指按压尸斑可以暂时褪色,切开尸斑处的皮肤,可见血液从血管断面流出,约6小时内,改变尸体的位置,则可逐渐消失,新的低下部位重新出现尸斑,这种现象称为尸斑的转移。 在死亡6小时以后再再改变尸体的体位时,则原有的尸斑不再完全消失,而在新的低下部位又可出现尸斑,此称两侧性尸斑。光镜下,真皮和皮下组织内的毛细血管和小静脉扩张,充满红细胞:大部分红细胞外形完整,并黏着成团,少数红细胞可破坏,其外形不完整。 (2) 扩散期尸斑:死后12~24小时且织液渗透入血管内促进红细胞溶血,血浆渗出即为扩散期。用手指按压仅稍微褪色:改变尸体的体位后,原有尸斑不会消失、新的低下部位也不易形成尸斑:切开尸斑处皮肤,血滴缓慢流出,自组织间隙中有浅黄色或淡红色液体滴出。光镜的红细胞仅残存外围的一圈脂膜 (3) 浸润期尸斑:死亡24小时以后此期尸斑完全固定,切开尸斑处皮肤,切面呈暗紫色或紫红色。光镜下,血管内皮细胞肿胀,脱落,管腔内充满均质淡染的粉红色液体。有时可见残存的红细胞轮廓及蓝染的细菌菌落。 5. 尸斑的颜色:冻死者因尸体在寒冷情况下组织内氧耗量减少,氧合血红蛋白不易解离,故尸斑呈氧合血红蛋白的鲜红色。如氰化物中毒死者的尸体,由于血中氰化血红蛋自形成,尸斑也可呈鲜红色。一氧化碳中毒死者的尸体,因血液中有碳氧血红蛋白,尸斑呈较特殊的樱桃红色氯酸钾和亚硝酸盐等中毒死者,因形成正铁血红蛋白,所以尸斑呈灰褐色。硝基苯中毒尸体的尸斑为蓝绿色。 6. 影响尸斑的因素 (1) 尸体内在因素:(2)外界环境因素:尸斑在低温情况下比高温时发展晚、慢而弱。 8. 法医学意义 (1) 尸斑是最早出现的死亡征象之一。(2)大致推测死亡时间。(3)提示某些死因。(4)尸体位置是否被移动。(5)提示停尸环境对尸体的影响。(6)和生前皮下出血相混淆,必须注意鉴别。七、内部器官血液坠积 1. 定义:人死后,内部器官的血液因自身重力而坠积于这些器官的低下部位的血管内,称为内部器官血液坠积 2. 各器官的血液坠积 (1) 颅脑:开颅时可见上矢状窦和横窦的后方充满血液或凝血块。(2)肺:靠脊柱的背侧肺组织 (4) 胃:胃后壁和胃大弯处的黏膜下血管扩张 (5) 肠:各肠曲的下垂部 八、 尸僵 1. 定义:人死后,各肌群发生僵硬并将关节固定的现象称为尸僵2.尸僵发生和缓解的时间:死后1~3小时开始,4~6小时发展到全身,12~15小时达到高峰,24~48小时开始缓解,3~7天完全缓解。在尸僵的发展过程中,在死后4~6小时内,如人为地将已形成的尸僵破坏,很快又可重新发生,这种现象称为再僵直,较原尸僵为弱。在死后6~8小时以后破坏尸僵,则不易形成新的尸僵。 3. 尸僵形成的顺序:小肌群出现早、大肌群出现较迟。 (1) 上行型:(2)下行型: 4. 心肌和平滑肌尸僵:死后1~2小时,心尖部心肌开始出现尸僵,7~8小时累及全心,持续1天左右。 5. 影响尸僵的因素 (1) 个体因素:年龄、体形和死亡原因等。(2)外界因素。 6. 法医学意义 (1) 尸僵是死亡的确证。(2)助于推测死亡原因。 (3) 分析死亡时的状态和有无移尸。 九、 尸体痉挛 1. 定义:死后肌肉未经松弛阶段、立即发生僵硬,使尸体保持着死时的动作和姿态,称为尸体痉挛。分有局部和全身性尸体痉挛两种。 2. 法医学意义:由于尸体痉挛可保持着死者生前最后时刻全身或身体局部某些肌群的收缩状态,故对分析案情性质具有重要意义。十、自溶和自家消化 1. 定义:人死后,组织、细胞因受细胞自身固有的各种酶的作用而发生结构破坏、溶解,使组织变软、甚至液化,称为自溶 2. 自溶的机制:胞浆中的溶酶体破裂,释放出所含的各种水解酶类,细菌可参和作用 3. 自溶的形态变化:一般肉眼观自溶的器官组织变软、失去正常光泽:切面观组织结构不清。光镜下组织结构模糊:胞浆嗜酸性染色增强,核染色质凝聚、核碎裂、溶解消失:细胞轻度自溶时,可见线粒体肿胀、嵴排列疏松、断裂,粗面内质网肿胀 4. 不同器官组织的自溶及其顺序:含消化酶类的器官较其他器官自溶快,和外界相通的器自溶早:实质细胞的自溶较间质细胞早而重。 (1) 胰:是最早也最容易发生自溶的器官之一。饱餐后的猝死者自溶发生更快,多从腺上皮细胞开始,开始呈局灶性、多中心性,胰小灶性自溶多呈散在分布,境界较清楚。胰腺细胞内DNA含量一般在死后6小时尚无明显改变,至36~48小时后基本消失。有无炎症细胞浸润和脂肪坏死,以资鉴别。 (2) 肾:近曲小管上皮细胞最先发生自溶,表现24小时,核染色质凝聚成小颗粒状,48小时后,核消失。肾小球发生自溶的时间和远曲小管相当,表现毛细血管丛内皮细胞和肾球囊上皮细胞的胞浆着色淡,部分细胞核周围出现空隙 (3) 肝、胆:死后12小时,红细胞开始溶解肝内胆管上皮细胞自溶发生较快,36~48小时后,肝细胞索和肝小叶结构逐渐不清。胆囊组织的自溶发生较早,早期表现为上皮细胞肿胀、淡染,核固缩、溶解或消失 (4) 脾:脾自脾中间开始,红髓和白髓的界限模糊不清,患有瘀血和炎症病变的脾自溶较快。 (5) 肺:支气管黏膜上皮细胞最早发生自溶,肺泡上皮细胞约在24小时开始肿胀,36~48小时,核溶解:48小时后,肺泡结构可消失,可见一些蓝染的球菌或杆菌菌落,实际上已是腐败的开始。 (6) 脑:小脑皮质浦肯野细胞和颗粒细胞自溶较早 (7) 肌肉:心肌自溶较骨骼肌早。骨骼肌自死后l8小时开始 5. 自家消化:人死后,胃、肠壁组织因受消化液的作用而溶解液化,称为自家消化 表现为黏膜膨胀、松软、皱襞消失,颜色污垢,有的显示胃底部血管网。穿孔处的胃、肠壁形状不规则、边缘薄、无出血等生活反应:而溃疡病变形状规则,有明显的炎症反应 7法医学意义 (1) 测死后经过时间。(2)和变性、坏死等生前病变相鉴别。 (3) 人死后应尽早进行尸检 第三节 晚期死后变化 一、 毁坏型晚期死后变化 尸体因受多种内、外因素的影响,软组织和内部器官发生不同程度的晚期死后变化,使尸体可部分或完全破坏,这些变化称为毁坏型死后变化 (一) 腐败 1. 定义:蛋白质因腐败细菌的作用而逐渐分解和消失的过程称为腐败。包括酸败和酵解 2. 腐败的发展和形态变化 (1) 尸臭:人死后3-6小时,肠管内的腐败细菌开始产生以硫化氢和氨为主的腐败气体,并从口、鼻和肛门排出,具有特殊的腐败气味,称为尸臭 (2) 腐败气体、气泡和腐败水泡:Welchii梭形芽孢杆菌,窜入表皮和真皮之间的腐败气体,形成大小不等的气泡,称为皮下腐败气泡。气泡最初是孤立和散在的,以后融合生成大的腐败气泡。当气泡内含有腐败液体时,称为腐败水泡。 (3) 尸绿:腐败气体中的硫化氢和血红蛋白生成硫化血红蛋白,透过皮肤呈绿色,称为尸绿。在死后24小时开始出现,最初多见于右下腹部 (4) 腐败静脉网:尸体内部器官及血管中的血液受腐败气体的压迫,流向体表,使皮下静脉扩张,充满腐败血液,在体表呈现暗红色或污绿色树枝状血管网,称为腐败静脉网。一般在死后2~4天出现,早期多见于腹部和上胸部 (5) 泡沫器官:因腐败气体使尸体发生腐败的器官形成大小不等的海绵样空泡,称为泡沫器官 (6) 巨人观:尸体腐败扩展到全身时,尸体软组织内充满腐败气体使整个尸体膨胀,体积变大,面目全非,称为巨人观。有的手和足的皮肤可呈手套和袜套状脱落 (7) 死后呕吐和口、鼻血性液体流出:死后胃内容物因受腐败气体的压迫,从食管经口、鼻排出,称为死后呕吐 (8) 肛门、子宫.阴道脱垂和死后分娩:孕妇死后,胎儿因受腹腔内腐败气体压迫而被压出尸体外称为死后分娩 4. 腐败的顺序:各器官腐败的顺序大致为肠、胃、胆囊、气管、肺、脾、肝、脑、心肌、肾、胰腺、膀胱、骨骼肌、子宫和前列腺。 5. 影响腐败的因素 (1) 外界环境:大部分腐败细菌是需氧菌,在空气中放置1周相当于冷水中2周、土内8周。 (2) 尸体内在因素:吗啡和氰化物中毒的死者腐败快,而砷、汞等金属毒物中毒死者腐败较慢。 6. 法医学意义 (1) 推测死后经过的大致时间。 (2) 避免将其误诊为生前疾病和损伤。 (二) 霉尸 1. 定义:尸体处于适宜真菌生长的环境条件下,在裸露的局部或全身表面滋生出白色或灰绿色霉斑或霉丝,称为霉尸 2. 形态表现:多见于颜面部的眼、光镜下可见大量霉菌孢子。 3. 法医学意义 (1) 推测尸体所处的环境条件(2)注意和某些损伤和疾病相鉴别。(三)白骨化 1. 定义:尸体的软组织经腐败后完全溶解消失,毛发、指(趾)甲脱落,最后仅剩下骨骼,称为白骨化 2. 影响因素:在夏季需2~4周或以上,春秋季为5~6周,埋于泥土一般3~4年发生白骨化。 3. 法医学意义 (1) 致伤工具推断。(2)毒物中毒的化验检材。 (3) 可用于硅藻检查。(4)个人识别 二、 保存型尸体 (一) 干尸(木乃伊) 1. 定义:尸体处在千热或通风条件良好的环境中,水分迅速蒸发而不发生腐败,以千枯状态保存下来,称为干尸或称木乃伊 2. 形成机制和条件:当尸体处于通风、干燥、温度较高的环境条件下,或是周围有吸水物或去水土壤存在时,体内水分易于蒸发而迅速减少,不适于腐败细菌滋长繁殖,变得干瘪、细小,形成干尸。 3. 形成时间和征象:需2~3个月,仅2周 4. 法医学意义:(1)探持生前的某些损伤 (2)保持某些个人特征(3)保持生前的某些病变 (二)尸蜡 1.定义:埋于湿土或浸于水中的尸体,皮下及脂肪组织因皂化或氢化作用,形成灰白色或黄白色蜡样物质而被保存,称为尸蜡 2.形成机制和条件:形成尸蜡的特定环境条件是尸体处于水或湿土中,腐败变慢或停止。皮下脂肪组织分解成甘油和脂肪酸,甘油因溶于水中而流失,部分溶于水的不饱和脂肪酸和水中钙、镁、铵等离子结合,发生皂化作用形成皂化物。其余不饱和脂肪酸经氢化作用形成饱和脂肪酸,不溶于水的饱和脂肪酸沉积下来,共同形成尸蜡。局部3~4个月,全身需1~1.5年。 3.尸蜡的尸体征象:镜检见皮下脂肪组织中有脂肪酸结晶。燃烧时发出黄色火焰。 4.法医学意义 (1)保存某些生前损伤痕迹。(2)个人识别、查找尸源。 (三)泥炭鞣尸 1.定义:处于酸性土壤或泥炭沼泽中的尸体,因鞣酸和多种腐植酸等酸性物质的作用,腐败停止发展,皮肤鞣化,骨骼脱钙,变成体积小、重量轻、易弯曲的软尸,称为泥炭鞣尸 2.法医学意义:保持某些生前损伤的痕迹 (五)浸软 1.定义:妊娠8周以上的死胎,滞留于宫内不能完全被溶解吸收,而浸泡于无菌的羊水中,变得小而软,称为浸软 2.浸软程度:根据浸软的部位和范围分为三度。 第一度浸软:浸软仅见于表皮层内,皮肤表层有黄色或黄褐色水疱形成。 第二度浸软:浸软累及真皮层,表皮层的水疱破裂、或表皮剥脱,露出红棕色真皮。 第三度浸软:浸软到达深部组织,呈血性胎儿外观:真皮呈暗红褐色,胸、腹腔含血性浆液,内部器官膨胀、软化,关节肌肉弛缓,胎盘肿胀、质软。 第四节 死后化学变化和分子变化 人死后,尸体各种组织、细胞和生物大分子因持续分解而发生的一些化学和生物化学变化,称为死后化学变化。 一些生物大分子等物质需要用分子生物学等技术在分子水平检测才能观察到其变化的称为死后分子变化 一、 死后大分子降解及其他化学变化 (一) 蛋白质降解 检测热休克蛋白70(HSP70)的变化可用作鉴定高低温死亡的生化标志。心肌TnI的量和放置时间的对数呈近似的线性关系,相关系 (二) DNA及RNA降解 自溶过程中细胞核出现核浓缩、核碎裂、核溶解:在脱氧核糖核酸酶的作用下 (三) 其他死后化学变化 1. 血液:包括采取左、右心室血和外周静脉血 (1) 电解质:血中氯离子可被用于推断死亡时间,随着死亡时间延长,血中氯离子浓度逐渐下降。Jetter 认为每天以80~90mmol/L的速度下降。Schleyer认为 每小时0.25-1mmol/L。 (3) 蛋白质和酶类:过敏性休克致死的体内类胰蛋白酶的变化。 2. 脑脊液:有些生化成分死后变化快 3. 玻璃体液:其中以检测钾离子浓度最多见。 4. 心包液:所含离子中除K+明显高于血浆K+浓度外,其他基本和血浆中各离子浓度相似。故可检测其中不同的离子和酶类,用于法医学鉴定。如检测腹腔积液是漏出液还是渗出液有助于中毒性腹膜炎所致死亡的诊断。尸碱是尸体腐败过程中,因蛋白质降解所产生的多种含氮化合物,亦称动物生物碱。同时检测两种及以上的死后化学变化比只测单个项目更可靠。怀疑是高钾引起的死亡,检测血液和玻璃体液中的钾离子浓度:怀疑为过敏性休克致死时同时检测IgE和类胰蛋白酶等。 一、 死后人为现象分类 1. 按出现的先后顺序分为 ①濒死期人为现象:②尸体停放和搬运过程中发生的人为现象:③尸检过程中及其后出现的人为现象。 机械性损伤 机体受到机械力的作用造成机体的组织结构破坏或功能障碍,称为机械性损伤 一、 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机制和影响因素 (一) 机械性损伤的形成方式 1. 运动的物体作用于(打击)相对静止的人体 2. 运动的人体作用于(撞击)静止的物体 3. 运动的人体和运动的物体相互作用 (二) 机械性损伤形成机制 物体运动状态发生变化吏物体发生形变。当变形超过人体组织的最大弹性限度时就会发生组织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遭到破坏 (三) 机械性损伤形成的影晌因素 1. 作用力的大小:(1)物体的动能(2)物体的位能(3)能量释放时间(4)致伤物的性质和特征 2. 受力面积 3.力的作用方向 4. 人体组织或器官的结构特征 (1) 人体组织结构特征:人体外形近似圆柱体结构,致伤物垂直打击人体和正切打击所形成的损伤程度不同,其形态也截然不同。(2)组织或器官的生物力学特征 (3) 人体受伤时所处的位置及状态:人致伤物打击相对固定的人体所引起的损伤,较未固定者严重。 第二节 机械性损伤的基本形态 一、 擦伤 擦伤(abrasion)是指钝性致伤物和体表摩擦挤压造成的以表皮剥脱为主要改变的损伤,又称表皮剥脱。 (二) 擦伤的法医学意义 1. 擦伤所在部位常标志暴力的作用部位。 2. 擦伤的游离皮瓣可指示力的作用方向。 3. 擦伤的形状可用于推断致伤物接触面形状。 4. 擦伤局部组织的炎症反应或者痂皮形成,有利于推断损伤时间。5.根据擦伤的分布位置、形态特征等,可推断案件的性质或犯罪嫌疑人的意图。 (三) 擦伤的类型 1. 抓痕2.擦痕3.撞痕4.压擦痕 二、 挫伤 挫伤(contusions,bruise)是指由钝器作用造成的以皮内或(和)皮下组织出血为主要改变的闭合性损伤。 (二) 挫伤的法医学意义 1. 暴力作用点2.生前伤的标志 3. 推测损伤形成时间血红蛋白分解物质包括含铁血黄素、胆红素和胆绿素,使血肿由暗紫红色变为蓝褐色、绿褐色、黄绿色和黄色,最后消退。 4. 推断致伤物 5. 推测嫌疑人的意图 根据皮下出血的分布、数量和形状 6. 分析死亡原因 三、 创 创(wound,laceration)指机械性暴力作用于人体造成皮肤全层组织结构连续性完整性破坏的开放性损伤。 (二) 创的类型 1. 钝器创:由钝性致伤物通过撞击、挫压、撕扯组织形成的创称挫裂创。过度牵拉皮肤或器官组织形成的皮肤、皮下组织及器官组织裂口称撕裂创 挫裂创一般具有以下特点:创口形态不规则:创角多较钝,可以有多个:创缘不整齐,常伴有擦伤和挫伤:创底不平整:创腔内可有异物,如泥沙或碎砖屑、毛发等。创壁凹凸不平,创壁间有组织间桥。未完全断裂并连接于两创壁间的血管和结缔组织,称组织间桥。 2. 锐器创 3.火器创 第三节 机械性损伤的检查及法医学鉴定 一、 机械性损伤检查原则 1. 仔细观察损伤的形态特征。2认真观察损伤的位置和分布 3. 查明体表损伤和内部器官的关系。4.做好拍照记录 5. 组织病理学检查。6.认真检查损伤处异物7.仔细检查衣服破损二、机械性损伤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1. 损伤的定位2.损伤的数目3.损伤的形状4.损伤的大小 5. 损伤的颜色6.损伤的细微特征 三、 机械性损伤检查的基本步骤 1. 现场检查2.衣物检查3.清洗血迹4.裸尸检查5.检查损伤 6. 尸体解剖 四、 机械性损伤法医学鉴定的任务 1. 确定死亡原因、判断损伤程度。 2. 确定损伤的类型和形成机制 3. 推断和(或)认定致伤物。 4. 推断损伤时间 判断生前伤或是死后伤、 5. 推断致伤方式或死亡方式 6. 判断致命伤后行为能力。7.因果关系分析 钝器损伤 钝器伤通常表现为擦伤、挫伤、挫裂创、骨折、内部器官破裂或肢体离断等形态,其中以擦伤、挫伤和挫裂创多见。挫伤常和擦伤并存,挫裂创多伴有擦伤和挫伤。 第一节 棍棒 伤 一、 圆柱形棍棒伤 由于圆柱形棍棒表面是圆弧形,打击在人体上仅有部分接触,且各部位的压强也不同,因而形成的损伤有其特征性。常见的是长条状皮内、皮下出血,中心部位较重,向两侧逐渐减轻,边界不清,出血带宽度较棍棒直径小 1. 中空性挫伤 中空区的宽度一般小于棍棒直径,中空性挫伤的形成机制是,由于致伤物接触的中心部位的皮肤快速垂直下压,牵拉力撕裂两侧血管,当中心压力瞬间释放后,血液迅速进入损伤区边缘组织间隙而发生出血。 2. “镶边”样挫伤带 3.弧形挫裂创 4.颅骨骨折 二、 方柱形棍棒伤 1. 平面垂直打击 方柱形棍棒以其平面垂直打击人体时,形成均匀的带状挫伤,界线清楚,宽度和接触面宽度基本一致:快速、猛击平坦且软组织丰厚的部位,形成带状中空性挫伤。 2. 棒端打击 用棒端打击时,出现槽状中空性皮下出血,中空区宽度可反映接触面宽度 3. 棱边垂直打击 可形成条状擦伤、挫伤,中心部位较重。 4. 倾斜打击 5.棒端戳击 三、 不规则形棍棒损伤 故可形成散在、大小不等、形态不一、程度不同的擦伤、挫伤及挫裂创。 第二节 砖、石损伤 所致的损伤形态较复杂,损伤程度差别甚大,可造成挫伤、挫裂创和骨折。 一、 砖头伤 1. 砖头平面打击2.砖头梭边或棱角打击3断砖头打击 二、 石头伤 1. 山石伤 山石打击头部所致的挫裂创,可表现为多种形状,但大多数为不规则形,有多个创角,创腔内可见石屑,呈现出周围着力较轻、中央着力较重的趋势,并且在创口周围伴有多种形态、轻重不一的擦伤、挫伤、挫裂创。 2. 鹅卵石伤 鹅卵石所致挫裂创,创口周围常伴有范围较大的表皮剥脱、皮下出血。 第三节 斧锤损伤 一、 斧背伤 1. 斧背伤 用斧背打击头面部时,常可形成反映斧背形状、大小的挫伤或挫裂创,称斧背伤挫裂创的外创缘一般较平直,内创缘不整齐,可伴有组织挫碎。亦可形成“中空性皮内、皮下出血”。颅骨的线形骨折或凹陷性骨折、粉碎性骨折,亦可见骨缝裂开 2. 变异伤 击打头部弧度较大的部位或以其角面接触时,形成类圆形或三角形的皮以及星芒状或凹三角形的挫裂创。 二、 锤击伤 锤击伤多见于头面部,受害者常死于重度脑损伤或颅内出血。1.圆形锤面所致损伤 可形成和锤面形态和大小相近的皮内、皮下出血,挫裂创的中央可见组织挫碎,其周围可见表皮剥脱、皮下出血。多次重击可造成严重的粉碎性骨折,此种骨折的骨碎片较小,骨折区周边多呈波纹或阶梯状,其弧形大小近似。 2. 方形锤面所致损伤 3.锤背所致损伤 第四节 徒手伤 一、 手所致的损伤 1. 抓痕 是指甲掠过皮肤表面并使表皮移位而形成。一般斗殴时,抓痕多分布在面部、颈部及上肢等处 2. 手指伤 形成局限性圆形或椭圆形皮下出血 3. 掌击伤 如击中耳部,有时可造成鼓膜穿孔;掌击眼部,可造成眼部钝性损伤。有时较大的力量可造成头部剧烈旋转而引起颈椎错位、骨折、脑挫伤或蛛网膜下腔出血。 4. 拳击伤 体表常见不规则形擦伤、皮内出血和皮下出血。 二、 足所致损伤 1. 足踢伤穿着皮鞋时踢中头部易致挫裂创。2.足踩伤 三、 肘、膝、头所致的损伤 1. 肘击伤 形成类圆形皮下出血2.膝部致伤3.头撞击伤 四、 咬伤 是指人或动物的上下颌牙齿咬合所致的损伤,在攻击和防御时均可形成。 1. 咬伤的特点:稍重的咬伤形成皮下出血伴有擦伤:更重的咬伤使皮肤的完整性遭到破坏,形成挫裂创,对称的半弧形几个牙印构成圆形或椭圆形的咬痕,常见于面颊、肩部、乳房。 2. 咬痕的固定、提取:首先要提取咬痕表面的唾液斑,备做物证检验做个体识别。加比例尺对咬痕进行拍照固定,用石膏液采集咬痕印,并翻模还原。 第五节 高坠伤 人体从高处以自由落体运动坠落,和地面或其他物体碰撞发生的损伤称为高坠伤 一、 影响高坠损伤的因素 (一) 体重和高度(二)地面(物体)情况 (三) 接触方式和着地部位(四)中间物的作用 二、 现场勘查 (一) 确定坠落起点(二)勘测坠落空间 (三)详勘落地点着地点的表面性质对高坠伤的形成有直接影响三、尸体检验 (一)衣物检查(二)尸体外表检查 l.头部 有明显损伤,损伤程度可由擦伤直至全颅崩裂。 2. 颈部 常见颈部皮下及深层肌肉内出血,气管或甲状软骨旁软组织出血。 3. 胸部 多发性肋骨骨折较常见 4. 背部 多为腰椎骨折。 5. 腹部 体表损伤轻,内部器官损伤重,是其特点之一。 6. 四肢骨折 多为粉碎性骨折,常发生在下肢,骨折处出血较少(三)解剖所见 1. 头面部损伤 颅底骨折大多呈放射状,可为粉碎性骨折,心脏破裂常发生在左心室或左右心房间隔。主动脉断裂常发生在根部或主动脉弓和降主动脉交界处 2. 腹腔脏器损伤 严重脏器挫伤。多发性破裂,坠落着地时因胸腹腔内压突然增高,能引起毛细血管出血。 四、 高坠伤的特点 1. 体表损伤较轻、内部损伤重 2. 损伤广泛、多发骨折、内脏破裂 3. 损伤多由一次性暴力形成 4. 损伤分布集中 5.损伤重、出血少 第六节 挤 压 伤 广义的挤压伤,指人体被作用面较大的重物挤压所产生的一系列损伤性病理形态学和病理生理学变化。 一、 挤压伤的特点 挤压伤的特点是皮肤及软组织广泛损伤,类型多样,程度不一。表现为外轻内重的特点,体表损伤多为擦伤或挫伤,能反映挤压物的形状特点。胸腹部挤压伤可引起窒息,伴有骨折时可引起脂肪栓塞。尿呈棕黑色。患肢发生明显水肿,皮肤青紫发亮。 挤压综合征(crush synd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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