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五、科技处
1、各类科技公章使用流程
用印人向科技处提供所需盖章材料原件和用印申请
用印人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科技处签署用印意见
用印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用印申请
盖科技处公章
2、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1)科技项目立项会签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立项会签单,合同书并签字
交各学院
科研秘书审核
交各学院分管院长
签署意见
科技处处长审查并签署意见
科技处计划科复审,留一份合同书备案,并签署意见
科技处计划科合同盖正、副本及合同专用章
项目负责人用校印
立项工作完成
(2)科技项目申报流程
主管部门
科 技 处
院系组织填写申报材料
申请人修改、定稿
送交院系科研秘书
院系初审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
科技处聘请专家评审
科技处复审申请人资格、申报材料
院系学术委员会评审、签署意见,并报科技处
下达通知
用印、上报
(3)科技项目结题流程
科技处发文组织结题
院系组织填写结题材料
院系初审项目结题情况、签署意见
单位学术委员会主任或领导签字、盖公章(具体视各类情况而定)
科技处复审、录入数据、用印、上报
科技处开具经费结帐通知单
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办理经费结账手续
院、系将《结题报告》连同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等集中报科技处
(4)科技项目中期检查流程
主管部门下达通知
科技处发文组织检查
院系组织填写检查材料
科技处复审、用印、上报
院(系)将检查材料
集中报科技处
院系初审项目进展情况,签署意见
3、科技成果工作流程
(1)科学技术奖励申报流程
有关设奖单位发出推荐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通知
有关技术评价材料: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报告、评审报告等
查新检索报告书
技术研究报告及技术资料
应用经济社会效益证明
报奖内容输入设奖单位编制的申报软件后生成的电子上报材料
科技处成果科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
课题组将推荐书、技术评价材料、查新报告、应用证明、技术报告和技术资料按设奖部门要求的格式和份数装订成册,交科技处成果科盖章报出
科技处成果科在办公自动化、科技处主页发布报奖信息,电子邮件通知各单位
科技处成果科根据掌握的通过科技处申请鉴定项目情况,有针对性地通知课题负责人,要求提供
未通过科技处申请鉴定项目,课题负责人自行提出申请,要求提供:
说明:
1.所有报奖项目均需另外提交两份报奖推荐书,留学校归档;
2.经济效益证明要求必须有财务专用章;
3.教育部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大禹水利科技进步奖等奖项均要求报奖成果是相应在教育部、水利部、中国
电机工程学会取得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4.中国电力科技进步奖报奖项目的查新报告要求“电力成果库”为必查库,即该类项目查新应委托电力查新部门()。
(2)科技成果鉴定流程
课题组填写鉴定申请表
将申请表与鉴定材料(研究报告、查新报告、用户证明等)送科技处成果科初审,盖章
送主管业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成果处)审查
送组织鉴定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成果处)审查
科技处成果科备案
课题组组织会务,确定会议时间、联系鉴定专家、拟评审意见
召开鉴定会
课题组填写鉴定证书
送主持鉴定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送组织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并进行成果登记
送两份鉴定证书以及鉴定证书电子版到科技处成果科
科技处成果科将鉴定成果信息输入科技处数据库,鉴定证书归档
注意事项:
1.鉴定申请表、鉴定证书可从科技处主页()下载;
2.鉴定申请表专家建议名单由课题组提供,会议鉴定专家不少于7人,本单位人员不能做鉴定
专家;
3.未通过科技处申请鉴定成果,以及我校为项目参加单位的鉴定成果,课题组负责人要及时将
鉴定证书送给科研秘书,由科研秘书送科技处成果科(包括电子文档)。
(3)科技成果验收流程
项目,经费是否大于15万
项目结束,项目组提出审查验收申请,学院、科技处领导批准后,进行校内验收工作
科技处组织审查组(由3位数以上专家组成)进行审查验收
由2~3位专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项目,经费是否大于15万
项目所属单位组织审查验收(由3位以上专家审查)
填写河海大学科技成果审查验收登记表
项目成果(技术报告等)到档案馆归档(盖章)
科技处签署意见(盖章),进行成果登记
院(系)签署意见(盖章),送交科技处成果科(同时效成果审查验收登记表交电子文档)
说明:
1.成果审查验收登记表可在科技处网页)下载;
2.项目成果(归档、院(系)签署意见后,成< a>果审查验收登记表由科研秘书统一送交科技处成果科。
(4)科技专利申请流程
教师工作
科技处工作
专利局工作
通过
异议答复
专利代理
个人申请
科技处审核
否
向科技处咨询并领取申请表
撰写申报文件草稿
格式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 下载
缴纳费用
专利申报
领取受理通知书
专利审查事务处理
技术说明
领取补贴奖励等
校内政策兑现
初审
否
申请文件撰写办理申报手续
审查
否
意见陈述
专利授权
通过
专利权维持管理
专利实施转化管理
专利权终止
领取专利证书店
通过
流程说明:
1.教师从科技处主页下载专利申请表,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科技处;
2.科技处审核通过,填写“江苏高校申请专利费用减缓证明”,到教育厅审批;
3.到科技处主页下载并填写“专利代理委托书”、“费用减缓请求书”委托专利事物所申请专利;
4.专利授权后,专利证书送科技处成果科,由成果科登记归档,校内政策兑现。
4、学术活动专项经费资助工作流程
(1)教职工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经费资助流程
每年3月底以前由院(系、部门)向科技处申报
本院教职工本年度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计划
由申请人从办公自动化-综合信息-表格下载里下载“河海大学资助
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经费申请表(个人)”,并按要求填写
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会议通知、论文录用通知、邀请函、论文复印件、
经费预算表送交院(系、部门),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将申请表及上述材料报送科技处(符合B类资助范围的还需出具学术团体任职证明),由科技处提出审批初步意见后报分管校长批准,材料暂存科技处
会议结束后,申请人将会议小结、支出明细表及报销单交科技处,
科技处按批准的资助类别核算报销金额并报校长签字同意
由科技处通知申请人,用专项经费本到财务处报销规定金额
(2)院(系、部门)组织国内外学术活动经费资助流程
每年6月10日或12月10日前由院(系、部门)提出申请,由科研秘书汇总
形成本单位本年度下半年或次年上半年组织国内外学术会议申请资助计划
从办公自动化-综合信息-科技计划用表下载并填写“河海大学
资助参加国内外学术活动经费申请表(单位)”
将该申请表及申办本次学术活动的报告、会议通知、
经费预算表送交院(系、部门),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将申请表及上述材料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提出审批
初步意见后报分管校长批准,材料暂存科技处
会议结束后,申请人将会议总结、支出明细表及报销票据复印件及报销单交科技处,科技处按批准的资助方式核算报销金额并报校长签字同意
由科技处通知申请人,用专项经费本到财务处报销规定金额
5、学生科技基金主要管理流程
(1)基金项目立项申请流程
填写学生科技基金申请书
由指导教师和推荐专家签署意见
校科技审核,并决定资助项目和金额
院(系)组织评审择优推荐
签定学生科技基金项目合同书
(2)基金项目验收流程
填写学生科技基金成果评审登记表
由指导教师和推荐专家签署意见
院(系)组织评审并推荐优秀成果
校科协审核,认定项目是否完成,并组织专家对各院推荐的优秀成果进行评审,决定获奖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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