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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相关制度和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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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国家对公路建设施工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三.职责 1、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2、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公路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公路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工作程序 1、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1.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1.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8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1.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10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3、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的式样。 4、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5、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6、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8、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9、违反本制度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违反本制度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延期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的,依照本条例第14条的规定处罚。 11、 违反本制度规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 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照本条例第14条的规定处罚。 13、本制度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决定。 安全文件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通过对项目部制定的、与安全生产、安全标准化有关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的控制,保证文件的适用性、系统性、协调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项目部安全标准化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管理。 三、工作职责 1.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目标、安全标准化文件、应急预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批准和发布。 2.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核。 3.安全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标准化文件。 4.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写与审核。 5.安全科负责组织标准化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改、修订。 四、工作程序 (一)文件的制定 1.安全科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结合本项目实际,组织制定项目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标准化文件,经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 2.各职能部门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符合法律、法规的、本部门归口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批后发布、实施。 (二)发放管理 1.文件在发放前,安全科确定发放范围。 2.安全科按确定的发放范围进行发放,填写《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领取人签字。 3.当文件破损或字迹不清影响使用时,领取科室、施工队应写明原因,经科室、施工队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批后,到安全科办理更换手续,交旧领新,文件使用原发放号。 4.文件丢失,当事人应写明原因,经科室、施工队负责人审核、分管安全副经理审核批准后,到安全科办理补发手续,新文件给予新发放号,并注明原号作废。必要时,安全科将作废文件发放号通知各相关部门,防止误用。 (三)文件的修改与修订 1.文件出现下列情况时,需进行修改或修订: 1.1文件编制本身重大失误; 1.2安全标准化运行过程中出现变动; 1.3与上级有关规定、法令、法规相悖; 1.4其它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文件需修改或修订时,必须向分管安全副经理提出书面申请,项目经理批准后,才能进行修改或修订。 3.安全生产管理文件的修改均采用换页的方式进行修改或修订。 4.安全科将需修改或修订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收回。 5.安全科对修改或修订后的文件进行文件状态登记。 (四)文件的评审 1.安全科每年组织一次文件的评审工作,对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价。 2.任何人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画,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五)文件的借阅 1.文件属于保密级的,不可私自向外来单位提供、借阅。 2.外来人员需借阅时,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向用户提供。 (六)废止和回收 新版本文件发布时,旧版本文件同时废止或失效,安全科文件按发放台账全部收回并销毁。 安全记录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记录,确保安全记录的有效性、完整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记录的收集、标识、编目、归档、保存、维护、查阅、保留和处理等管理。 三、工作职责 安全科负责安全记录的规范审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各项安全记录的填写和管理,负责对安全记录进行管理。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记录规范 记录名称:简短反映记录对象。 记录编码:编码是每种记录的识别标记,每种记录只有一个编码。 记录顺序号:顺序号是某种记录中每张记录的识别标记。 记录内容:按记录对象要求,确定编写内容。 记录人员:记录填写人、负责人、审批人等。 记录时间:按活动时间填写,应注明年、月、日。 记录单位名称。 呈送单位、报送单位。 保存期限和保存部门 。 (二)主要安全记录项目 事故 、事件记录: 风险评价信息; 培训记录; 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平安工地”评价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 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现场安全措施纪要; 隐患整改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许可文件; 应急演习记录; 承包商与供应商信息; 维护与校验记录; 技术资料图纸; 其他安全记录。 (三)安全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内容真实、准确、清晰; 填写及时、签署完整; 编号清晰、标识明确; 易于识别与检索; 完整反映相应过程; 明确保存期限。 记录采用书面和电子媒体,如硬盘、磁带、磁盘、光盘等其他媒介。 记录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或圆珠笔填写,不准用其它颜色的墨水的笔填写记录。 记录要按实际发生的时间进行记录,不准超前或拖后记录; 表格类记录要按表式内容进行全面认真的记录,做到书写规整,字迹清楚,不准少记或漏记,不准随意乱写乱画,不准弄虚作假,伪造内容,任意涂改。 缺项中的部分应注明原因,不能和划线代替,不能留空白。 记录表格要求记录者、负责人或审核人签字,不准代签记录。 记录能追溯相关的活动、产品或服务。 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标示和评审。对过时或需要修改补充的文件,要在规定时间下《记录更新登记表》给单位,并限期根据PDCA循环编写合格后,由安全科存档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记录应妥善保管、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其保存期限并予以记录。 (四)安全记录管理 1.记录应妥善保存,记录原件一般不准外借,只有在记录保管员处查阅,特殊情况下,须经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在规定时间内送还。 2.贮存于计算机系统数据库内的记录,要复制备份文件,以防原始记录丢失,应注意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更新以及为调用记录所必须的硬件和软件的可获得性,同时要规定各类记录调用的授权和设置防火墙,以及其他所需的信息安全措施,各种电子媒体记录也要进行控制,不能随意复制、拷贝,如需复制、拷贝须经该单位领导同意。 3.具有法律效力的记录需长期保存。 4.记录不得随意复印,经分管安全副经理批准复印时,应办理登记手续,填写《记录借阅登记表》。 5.安全科将定期、不定期对安全标准化相关记录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发现问题要求其积极整改。 (五)安全记录的标识和检索 1.根据 《文件和资料控制管理制度》,每一安全记录表式均应按规定有唯一的编号,内容主要是标题(名称),编号。 2.安全科编制《安全文件目录一览表》以便检索和管理并定期更新,并将安全记录表收集汇总成《安全管理记录汇总》。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安全标志、标牌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标牌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标牌、标识的管理。 三、职责 安全科和综合办公室共同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工作制度 1.安全科应根据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2.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 3.施工队负责辖区内安全标志维修和管理,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更换。 4.安全标志牌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5.安全科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6.办公区域安全设施的管理 办公区域主要包括:办公楼、配电房、消防通道、停车场等,配电房、发电机房设置明显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消防通道设置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灯,停车场区域划有停车标志线,锥桶等。 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制度管理规定 一、编制目的 为识别和获得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更新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规范法律、法规、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传达、更新等各项活动的管理,保持遵纪守法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管理所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的活动和过程。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科负责向各科室、各施工队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各施工队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4.安全科负责编写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工作程序 1.与项目相关的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1.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1.2地区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1.3相关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1.4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五、获取途径 1.由安全科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报等由办公室收集整理。 3.从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六、登记与识别 1.根据项目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安全科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项目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七、更新 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2.安全科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4.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 5.安全科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各科室、各施工队。 6.各科室、各施工队要组织学习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在安全标准化运行中严格遵守,并将培训学习情况记录于安全例会台帐。 7.安全科负责对贯彻安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安全科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八、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1.安全科负责编写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下发到科室、施工队,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 2.各科室、施工队应根据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危险性编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下发到相关岗位人员手中,岗位人员应按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和安全奖惩办法,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安全科负责组织制定各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科负责组织各科室、各施工队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检查、考核、评比等日常事务工作。 三、术语 1.“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四、内容要求 1.项目经理要建立健全安全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对各岗位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 2.每年年初与各科室、各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4.各科室、各施工队安全生产负责人,按要求准时参加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按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上墙。 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以安全生产责任书形式实行逐级签订、逐级考核的管理办法。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7、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上规定的条款,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8、项目下属的工程处、班组、特殊工种作业工人及劳务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依照建设指挥部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生产实际拟定。 9、《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目标和奖罚规定,以建设指挥部及项目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为依据,并结合项目的生产实际,经综合测算后确定。 10、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责任落实和各项考核目标的顺利实现,项目所属各科室、各外协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季度检查考核,对照分析、总结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1、项目部应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横向方面包含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如:生产安全、计划设备、基建技术、人事、财务、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纵向方面包含从上到下所有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即从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层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具体安全生产责任见各岗位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汇编) 1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 (2)与本项目部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3)要根据本项目部部门、施工单位、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既明确、具体,又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4)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并应适时修订。 (5)应有配套的监督、检查等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 13、项目部要建立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施工的安全。 风险辩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制度 一、编制目的 全面识别项目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风险源,准确做出评价检测,为有效控制管理提供途径和方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涉及所有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活动与过程。 2.安全科为本项工作的主控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并予监督实施。 三、术语 (一)风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二)风险源辨识 识别风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三)风险 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四)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的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五)可容许风险 根据组织的法律义务和安全生产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四、工作制度 (一)职责 1.项目经理审核批准项目风险源清单及各科室、各施工队上报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2.安全科负责风险源综合监督管理,汇总项目部风险源清单,编制风险危险源台帐。负责组织对风险源辨识评价成果、管理方案的审查。 3.各施工队负责对设备购置、使用、维护过程中的风险源进行监督管理,参加对项目上报的风险源辨识评价成果、管理方案的审查。 4.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区风险源的辨识评价及管理。 5.各施工队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辨识辖区内的风险源并组织评价,编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二)工作程序 1.风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时机 1.1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之初和变更时。 1.2工程项目开工前。 1.3法律法规要求发生重大变更时。 1.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职业病、财产损失或相关方重大投诉时。 1.5每年年初进行风险源辨识和评价更新时。 1.6施工工艺或条件发生重大变更时。 2.风险源辨识的过程 2.1各科室、各施工队应指定风险源辨识人。 2.2各科室、各施工队指定的风险源辨识人应具有相应的辨识能力,并经过风险源辨识的专项培训。 2.3各科室、各施工队依据生产经营活动或服务过程,确定所管辖的作业活动。 2.4各科室、各施工队对所管辖的作业活动逐一辨识期间存在的风险源。 2.5各科室、各施工队应将其辨识出的风险源填入《风险源辨识表》中并上报安全科。 2.6安全科应对各部门、各施工队上报的《风险源清单》进行审核确认,并归纳汇总为项目部《风险源清单》。 3.风险源辨识的方法 3.1各科室、各施工队应根据所管辖的作业活动的特性,选用不同的风险源辨识方法。 风险源辨识方法包括:现场观察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3.2现场观察法 亦称经验判断法,是指风险源的辨识人通过对工作环境的现场观察,就其间是否存在风险源做出判断的方法。 3.3安全检查表法: 亦称SCL法,是指风险源的辨识人运用已编制好的安全检查表对某一工作环境内的作业活动进行安全检查,以辨识其间是否存在风险源的方法。 安全检查表一般由安全科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管理者、操作人员共同编制,并行文下发生各有关科室,作为进行风险源辨识的依据。 安全检查表通常采用以下格式: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 结果 检查 意见 备注 1 2 3 各科室、各施工队在风险源辨识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辨识空间内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现场人员的活动,作业现场内所有的设施,风险情况发生的时态、状态、类型;以及风险源的分布,伤害方式和途径。 4.组织风险评价 4.1各科室、各施工队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评价。 4.2风险评价的过程 项目部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风险评价小组。 风险评价小组成员在投入评价工作前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 风险评价小组应针对《风险源清单》中的每一风险因素逐一做出风险程度评价。 风险评价小组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填入《风险评价表》中。 4.3风险评价依据 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相关方合理抱怨或要求 直接观察到的危险 4.3风险评价的方法 风险评价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把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作为L,把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作为E,把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作为C,根据不同情况和可能性赋予不同分值,将L、E、C分数值相乘,得出之积为D,再根据D的分数不同确定不同的风险等级。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准则如下表: 发生事故可能性(L)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预料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6 相当可能 0.1 极不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3 每周一次暴露或偶然暴露 0.5 非常罕见的暴露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7 严重 40 3-9人死亡 3 重大,致残 15 1-2人死亡 1 引人注目 在评价风险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在假定控制计划或现行控制措施一旦失败后所造成的结果。 5.确定风险分级 5.1风险评价小组负责确定风险分级。 5.2确定风险分级的过程 安全科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和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确定风险分级。 5.3风险等级划分准则 依据作业风险性评价的结果将风险划分为5级: 划分标准如下表所示: 风险级别 D分数值 危险程度 一级 <70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二级 70—16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三级 160—320 显著危险、应该整改 四级 >320 高度危险、立即整改 6.判定重大风险因素 6.1安全科负责判定重大风险因素。 6.2安全科依据风险分级的结果和重大风险因素判定准则,断定重大风险因素。 6.3重大风险因素判定准则 风险因素的风险级别为3级以上时,该风险因素为重大风险因素。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为的风险因素。 本年度发生伤亡事故的风险因素。 7.实施风险控制策划 7.1各科室、各施工队负责实施职责范围内的风险控制策划。 7.2风险控制策划的过程: 各科室、各施工队应针对每一重大风险因素的特性及风险控制原则,确定对该重大风险因素的控制途径和控制措施。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执行。 8.风险控制的原则 风险控制原则是指风险控制的主导思想如下表所示: 风险级别 风险程度 控制原则 一级 低度 无需采取措施,且不必保持记录 二级 中度 不需另外的控制措施,需要监测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 三级 高度 努力降低风险 四级 极高 紧急行动降低风险 9.风险控制的途径 风险控制途径是指风险控制措施选择的顺序如下图所示 控制措施选用顺序 风险程度 人员防范 降低风险 消除风险 个体防护 管理控制措施 工程技术控制措施 将危害与人员隔离 改用低危害性物质 防止使用危害性物质 10.风险控制的措施 风险控制的措施是指消除风险的方法与手段分为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两类,包括针对具体重大风险因素采取: A、制定管理目标 B、制定控制目标 C、制定管理方案 D、编制运行制度 E、编制操作规程 F、编制作业指导书 G、强化现场监管 H、做好应急准备 I、保持现有措施 更新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相关信息 安全科负责组织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相关信息的更新。 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信息更新分为动态评审和动态更新两种情况。 11.定期评审 安全科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信息的评审,并根据评审的结果对相关信息予以更新。 12.动态更新 当有新的安全生产法规颁布,对安全生产有影响的设备更新、工艺过程变化等情况发生时,安全科应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风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信息进行更新。 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信息更新的方法执行本制度中相关规定。 13.运行记录 《风险源清单》 《风险评价表》 《重大风险因素清单》 重大风险源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部重大风险源管理,有效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保障项目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重大风险源管控。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组织本项目内重大风险源的登记、评价(评估)、上报与管理监控工作。 2.分管安全副经理对项目部的重大风险源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科是重大风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部门。 四、相关要求 1.安全科应对项目部存在的重大风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进行评价或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 2.安全科对新设立或新构成的重大风险源,要及时评价,并登记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风险源的,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告撤销。 3.安全科应在重大风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4.安全科对重大风险源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保证重大风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6.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大风险源,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负责人。 7.安全科每月要对重大风险源的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测、检验,做好检测和检验记录。 8.安全科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 9.安全科建立健全重大风险源安全管理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重大风险源报表; 重大风险源管理制度; 重大风险源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重大风险源安全评价(评估)报告; 重大风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10.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落实重大风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实战演练。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云南云岭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小龙高速公路土建一标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 三、职责 安全科负责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组织、实施并建立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项目部职工及劳务队伍工人的岗位技能及安全培训。 2.负责二、三级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培训档案。 3.组织施工队、劳务队伍开展相应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四、培训对象及培训时间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项目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7.新进的员工,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施工队)、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五.教育培训内容 (一)三级安全教育 1.一级安全教育 公司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一级安全教育。 1.1教育内容: 1.1.1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 1.1.2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 1.1.3一般安全急救、尘毒防护常识及本公司、本行业典型事故。 1.1.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1.1.5一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2.二级安全教育。 由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进行二级安全教育,并填写职工培训档案。 2.1教育内容: 2.1.1简要施工工艺流程 2.1.2有关本单位及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状况、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1.3常用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等。 2.1.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2.1.5本项目及同行业发生的事故教训。 2.1.6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2.1.7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3.三级安全教育 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对进入本班组工作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1教育内容: 3.1.1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检修规程,工艺流程,安全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 3.1.2岗位设备的性能、安全装置、信号标志的作用和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的基本知识。 3.1.3岗位要害部位,容易发生事故部位及其预防方法以及发生情况下的急救措施和报告方法。 3.1.4个人劳保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养方法。 3.1.5本班组或其他班组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 3.1.6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 3.1.7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 4.转场及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转场安全教育。 4.1转场教育内容 4.1.1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4.1.2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4.1.3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4.1.4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4.1.5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4.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2.1教育内容: 4.2.2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4.2.3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4.2.4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2.5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4.2.6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5.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制度 三类人员是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项目负责人对所承包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直接、具体承担本单位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三类人员在施工安全方面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本单位、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事交通建设工程的三类人员必须经交通(或安全)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1三类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获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管理人员类别指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方可任职。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进行再教育,方能继续具有任职资格。 5.2各单位、部门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人员变更,需报质量安全部进行备案,在质量安全部的监督下完成工作交接方可离岗和山岗。 6.特种教育安全教育 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作,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7.外协施工队安全生产教育 7.1各施工队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7.2外协施工队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分别由项目部、班组负责组织实施,总学时不得少于24学时。 7.3外协施工队上岗前须由本项目负责劳务队伍管理的部门将外协施工队人员名单提供给安全科,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具体内容是: 7.3.1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 7.3.2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 7.3.3公路工程施工中及安全生产的特点; 7.3.4施工中因工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发生的措施。 7.3.5介绍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的概况; 7.3.6讲解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制度、规定; 7.3.7讲解建筑施工中高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起重)伤害、坍塌等五大伤害事故的控制预防措施; 7.3.8讲解建筑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学材料的用途和预防中毒的知识。 7.3.9外协施工队上岗作业前,必须由外协施工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产知识。 7.3.10对外协施工队进行安全教育时,必须分级进行考试。经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严禁使用。 7.3.11外协施工队中的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龙门吊、桥吊、履带吊、汽车吊、卷扬机司机和信号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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