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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上盗窃问题研究及预防对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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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性犯罪中机上盗窃有关问题探析 目 录 一、地域性犯罪简介 4 (一)地域性犯罪的含义 4 (二)地域性犯罪的成因以及特点 4 (三)机上盗窃地域性 5 二、机上盗窃案例精选 5 三、机上盗窃犯罪主体特征 7 四、 机上盗窃犯罪行为 8 (一)以乘机轨迹分析犯罪行为合理性 8 (二)犯罪行为划分 8 (三)共同犯罪行为特征 11 五、机上盗窃犯罪预防 12 地域性犯罪中机上盗窃有关问题探析 (广西机场公安 窦传委)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人、财、物流动日趋频繁,一方面给民航客货运输带来了新机遇,另一方面也给民用机场治安管控和机场公安机关打击民航侵财犯罪带来了新挑战。2009年以来,机上盗窃、托运行李盗窃、航空货邮盗窃以及民航大巴车盗窃四类案件频发,给旅客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国发生托运行李和货物盗窃案件1222起(实际上发案数远不止这些),其中机上盗窃案件290起,高发案率和低破案率形成了鲜明对比,比如2011年机上盗窃案件与往年同比增长90.7%,但破案率仅为20.7%,近年来,除上级机关对机上盗窃犯罪主体个别特征给予明确外其他问题的相关研究较少。为此,笔者从打击民航违法犯罪、保护旅客财产安全、净化机场治安环境的角度出发,以近年来全国机场公安机关接报并侦破的机上盗窃案件以及相关犯罪嫌疑人统计数据为基础,按照分析归纳的科学方法,对机上盗窃犯罪有关问题进行了探析。 【主题词】地域性犯罪 民航侵财 机上盗窃 ( ) [] , 's , , , , , ; 2009, , , , , , 2011 1222 ( ), 290 , , 2011 90.7%, 20.7%, , . , , , , , . [ ] 【正文】 一、地域性犯罪简介。 (一)地域性犯罪的含义。 地域性犯罪,是指由流动人口构成,成员之间建立在地缘关系基础上,在异地进行某些特定犯罪活动,对原籍流出人口有一定影响力的一种新生犯罪。地域性犯罪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其组成成员除来自共同地区外,还形成了具有鲜明特征的犯罪心理,这种犯罪心理在其原籍地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犯罪文化。而随着犯罪手段不断扩散,实施这种犯罪的人员数量不断增加,产生了刑事犯罪地域性现象。本文笔者旨在对地域性犯罪中的机上盗窃犯罪进行研究,希望从本质上来认识此类犯罪,并对机上盗窃犯罪预防提出合理的具有可操作的对策,最终加强机场公安机关打击机上盗窃的能力。 (二)地域性犯罪的成因以及特点。 1、地域性犯罪成因:地域性犯罪作为一种新生的犯罪形式,其形成具有特定的历史背景,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加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经济水平欠发达、生活水平不高相对贫困的人员盘踞一个地方形成地域性犯罪群体;据有关学者研究,地域性犯罪成员大多文化程度不高,他们除了体力劳动,没有其他过硬的生活技能,在外出打工过程中,体力劳动辛苦、收入微薄往往使其产生强烈的反社会心理,基于地缘关系的同乡结伙走上犯罪道路。 2、地域性犯罪成因特点:一是人员的构成具有纠合性,一方面对象主要是以同乡、好友或者家庭成员为主,一般都由“年长”或者具有一定“威望”、具备一定“技术”的人召集,以亲朋好友为纽带,拉帮结伙,相互传授犯罪“技艺”,流窜全国各地,从事犯罪活动,比如利用千斤顶破坏窗栅入室盗窃的贵州铜仁籍人员,以撬盗保险箱为主的四川合江籍人员,以宾馆酒店为作案目标的河南沈丘籍人员等 论地域性犯罪, ;二是地域性犯罪成员分工明确,地域性犯罪团伙看似组成庞杂,其实他们在作案时都有严格分工,根据每个团伙成员自身条件的不同分工各异;三是作案手段变化快,趋向职业化,地域性犯罪团伙成员不断寻找“最经济、最快捷、风险最低”的方法,来完善自己的作案手段;四是犯罪团伙成员反侦查意识较强,主要体现在使用假身份证件,大范围流窜作案,建立攻守同盟;五是目标集中,针对性强,分配方式不同。 (三)机上盗窃的地域性。 有学者指出“自地域性犯罪产生以来,其体现出了由大城市及沿海城市向中小城市过渡,由刑事犯罪向经济犯罪延伸”。笔者认为,地域性犯罪并非是指作案范围的地域性,而是指犯罪主体的地域性,其活动范围可能局限于某一个地区,也可能在一定的空间内流窜作案,其中机上盗窃犯罪就是以飞机为载体,延伸到国际国内航班,其团伙成员以地缘关系为纽带实施盗窃行为,具备地域性犯罪的特点,属于一种典型的地域性犯罪。 二、机上盗窃案例精选。 因涉及内部案件,此处删除。 三、机上盗窃犯罪主体特征。 经过对以上案例中12名犯罪嫌疑人户籍以及违法犯罪记录统计分析得出,机上盗窃犯罪主体特征比较明显。 (一)户籍相对集中,近年来民航公安也明确机上盗窃案件嫌疑人以河南罗山籍、江西丰城籍等地为主,12名嫌疑人中河南信阳8人,河南罗山3人,江西丰城1人。 (二)从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来看,他们既有来自市区的,也有来自乡镇的,12名嫌疑人中有3人户籍片区相同。 (三)从性别看,犯罪主体男性居多,12名犯罪嫌疑人仅有1名女性。 (四)机上盗窃既有单人作案,也有团伙作案,但团伙作案仅为俩人。 (五)从年龄结构看,大多数为中年人,12名犯罪嫌疑人平均年龄为41.5岁,其中最大的55岁,最小的32岁。 (六)部分犯罪嫌疑人具有盗窃前科,其中个别嫌疑人有在汽车上盗窃的前科,不排除此类犯罪嫌疑人除在飞机上盗窃外,还有可能选择乘坐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盗窃。 (七)根据对机上盗窃嫌疑人乘机轨迹分析,机上盗窃不仅具有团伙作案的情形,而且可能是一种有组织的团伙犯罪。 (八)部分犯罪嫌疑人使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件购票乘机,而且其伪造的信息与本身真实身份严重不符。 另外,从以上案例可以侧面看出,机上盗窃犯罪嫌疑人的抓获绝大多数是当事人或者其他旅客(工作人员)发现、扭送的。对于假身份证件购票乘机的情况,随着身份证识别仪的广泛使用后,通过这种方式躲避侦查的越来越少,12名嫌疑人只有案例三和案例四的2名嫌疑人使用假证乘机8次,其原因在于一方面极易被安检部门查获,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接受安检移交后,一般会分析研判其乘机轨迹,这增加了其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可能性;相反,使用假证件的减少一定程度上也给公安机关打击机上盗窃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四、机上盗窃犯罪行为。 (一)以乘机轨迹分析犯罪行为合理性。机上盗窃犯罪行为的研究是依托12名犯罪嫌疑人2010年至2013年部分乘机轨迹分析归纳的基础上展开的。依据该乘机轨迹分析其机上盗窃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此合理性是建立在可疑性基础上的)。 1、惯犯、累犯等是犯罪常见的形式,12名嫌疑人中有3名也是具有前科或者多次实施包括民航侵财案件在内的盗窃行为的,这从一定程度上不能排除嫌疑人因机上盗窃被打击处理后再次实施机上盗窃的可能性。 2、虽然目前民航系统未对旅客的组成以及各类群体所体现出来的特征进行研究,但是从其乘机轨迹来看,大多数嫌疑人近期乘机轨迹明显反常,如附表所摘录的,个别犯罪嫌疑人可能于一天内往返于两个机场,这也许是正常的出行, A 2012-1-14 2260 东胜 北京南苑 22:10:00 23:10:00 2012-1-14 2603 北京南苑 东胜 13:05:00 14:15:00 但加上其机上盗窃前科以及其他因素综合评判后,就会发现其存在可疑之处。 3、部分嫌疑人一天会有两段航程(均非联程或者中转),而且其线路明显违背常理。 B 2013-9-12 6661 天津滨海 上海虹桥 08:10:00 10:05:00 2013-9-12 5205 上海虹桥 舟山普陀山 12:35:00 13:25:00 C 2013-8-9 7689 福州长乐 合肥骆岗 14:20:00 15:45:00 2013-8-9 9195 长沙黄花 福州长乐 09:50:00 11:20:00 2013-8-8 3988 济南遥墙 长沙黄花 17:05:00 19:05:00 2013-8-8 3621 武汉天河 济南遥墙 07:45:00 09:05:00 D 2013-8-23 5561 北京首都 呼和浩特白塔 21:10:00 22:25:00 2013-8-23 6400 武汉天河 北京首都 11:00:00 12:50:00 4、部分嫌疑人具有共同订票且多次同机人员,一般来说其关系应该非常密切,但其座位号却每次均未相邻。 (二)犯罪行为划分。 为方便研究分析,根据旅客乘机流程以及12名嫌疑人作案的特征,将其犯罪行为划分为登机前、飞行中和下机后三个阶段;笔者认为,从一定角度看,登机前的机票预订、往返机场、换取登机牌、过检、登机等行为都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过程,可定义为犯罪的预备阶段,飞行中为盗窃行为的实施阶段。 阶 段 步 骤 重 要 行 为 犯 罪 预 备 机票预订 航班选择 预订方式:网上\售票处 支付方式 往返机场 交通工具选择 乘车点 抵离机场时间 换取登机牌 座位选择 换取登机牌和过检时间 过 检 证件(假证件) 登 机 顺序 犯 罪 实 施 盗窃财物 现金\其他 次 数 \ 对象选择 \ 其 他 行 为 销 赃 \ 再次作案选择 \ 1、犯罪预备。笔者认为,犯罪嫌疑人临时起意实施机上盗窃的为数不多,因为机上盗窃涉及特定的场所和特定的对象,没有一定的预谋性是很难实施的,为此研究其犯罪预备对于认识该类犯罪行为具有一定的意义。 (1)机票预订。从常理看,中午和晚上乘机的旅客警惕性较差,这为犯罪分子实施盗窃创造了更好的条件,但是通过对犯罪嫌疑人200余条乘机轨迹分析看,他们所选乘航班的时间基本上为下午时段(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从200余条乘机轨迹反映的乘机时间可以看出,如果当日有两段航程,则一般上午、下午各一段),经过初步归纳,一般飞机起飞的时间大概是下午1点左右,犯罪嫌疑人对其所乘航班的选择是否主要考虑犯罪成本,但通过对相关航空公司以及去哪儿、携程、淘宝网站机票价格分析,一定程度上看,机票价格与早上、中午、下午、晚上并没有非常明显的规律性关联(或者说价格相差本身不大),由此笔者认为,价格并非犯罪嫌疑人预订机票选乘某航班实施盗窃的主要考虑因素,相比较而言,犯罪嫌疑人凭借经验或者直觉,对往返于某地域旅客携带现金等特征的判断是其选择从何地起飞前往何地应该主要考虑因素,比如有一段时期国际航班机上盗窃比较猖獗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因为乘坐国际航班的旅客经济条件较好,极有可能携带大量现金或者贵重物品。 (2)换取登机牌。登机牌的信息对于打击以及预防机上盗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犯罪嫌疑人选择某排某号座位必定是为了更加方便的实施盗窃并获取更多的赃物,以此犯罪动机为指引,其座位号也呈现出了一定的规律性;笔者通过分析归纳得出,此类犯罪嫌疑人基本上习惯坐于靠近过道且比较靠前的位置,如M使用N假证乘机的座位号分别为24C、49C、24C、20C、45C、43H、30J,都符合以上特征,笔者认为,靠近过道的座位更加方便于实施盗窃行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因为机型不同,飞机座位排号也是有所区别。 机 型 左 列 中 列 右 列 经济舱首排数 737 \ 11 747 31 757 \ 31 767 31 777 31 319 \ 11 320 \ 5 330 31 (3)登机顺序。犯罪嫌疑人随时都在寻找作案对象,必定不会放过候机这个重要的时间段;而登机顺序是研究机上盗窃的一个关键步骤,提前登机可以伺机在旅客放置行李机舱内秩序比较混乱时实施盗窃,经过对其乘机记录的登机顺序分析得出,平均登机顺序为40左右;另外,对于往返机场的交通工具、乘车点、抵离机场时间以及过安检时间的研究,对于掌握其犯罪活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犯罪行为特征。对犯罪实施的研究,主要是对犯罪行为特征的探析,从案例分析看出,具体犯罪行为体现出几个特征:犯罪嫌疑人在同一航班上可能实施一次盗窃行为,也可能实施二次以上的盗窃行为;犯罪嫌疑人可能选择自己座位上方的行李实施盗窃,也可能选择其座位附近的旅客财物实施盗窃。 这里需要特别分析的是,犯罪嫌疑人盗窃距离其座位较远旅客行李的原因,笔者认为,这是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的体现,乘坐民航飞机除了托运行李外其余物品都是旅客随身携带的,其中随身携带行李基本上需要放在行李舱上,但因为行李舱位于座位上方且飞行途中行李舱处于关闭状态,如果有旅客打开行李舱翻动行李时可能随时被发现,最为重要的是如果旅客发现自己的行李被盗,正常首先怀疑容易接触行李比如行李附近的的乘客,所以他们选择距离较远的财物实施盗窃就不足为怪了,比如2010年1月3日上海至郑州的9383航班上发生了一起机上盗窃案件,其犯罪嫌疑人的座位号为23C,而被盗财物就放置于座位号为14F上方行李架。 (三)共同犯罪行为特征。2010年4月11日,台州飞往上海的5518航班上发生一起机上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为E和F,其中E第7个登机,座位号为13C,F第10个登机,座位号为8D,俩人并非共同订票也非多次同机;例一中的犯罪嫌疑人A 2011年1月25日乘坐3501由广州飞往杭州萧山,其共同订票且多次同机的G(河南省信阳人)均非相邻而坐,A座位号为46C,G座位号为43C,当然不能排除因为座位号已被他人预订或者俩人有靠近过道就坐的习惯,但笔者认为其根本原因是为了逃避侦查。案例中的犯罪嫌疑人H和I在7月份有4次共同订票,7月4日、7月25日俩人同机的座位号分别为49H、43C以及23D、13C,一个月内有4次共同订票、2次同机,由此可见关系应该非常密切,但是都没有选择相邻或者同排的座位。由此可见,共同犯罪嫌疑人,一是反侦查能力较强;二是共同作案仅限俩人;三是座位号一般相隔数排。在这里,笔者认为还需要着重强调的一个问题是,经过对200余次乘机轨迹的分析发现,仅王建国于2011年1月29日托运4件行李外,其余均没有托运行李。 (四)机上盗窃的团伙性。这与其地域性犯罪特征是密不可分的,一是我国的机上盗窃团伙作案是随身我国民航业近十年来快速发展产生的,这与传统盗窃犯罪相比,具有明显的特征,就连民航公安机关也是最近几年才关注此类犯罪的,机上盗窃犯罪嫌疑人所面临的大多数是经济条件较好或者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如果没有经过专门训练一名四五十岁的普通农民是如何才有胆识和能力实施盗窃行为,机上盗窃案件涉及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与传统盗窃而言具有明显的复杂性和预谋性;二是12名犯罪嫌疑人中的W\Z\Y是三个不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似乎没有什么联系,但仔细分析发现其频繁的乘机轨迹最终都有同一个共同的起点和终点——武汉,河南籍犯罪嫌疑人为何最终要从武汉出发或者返回武汉,机上盗窃不排除是一种团伙作案的有组织犯罪,或许有组织犯罪本身就是地域性犯罪的一个特点,机上盗窃犯罪也不例外,另外对于机票预订、支付方式的进一步探析能够更加深入的研究或者印证这一观点。 另外,笔者通过对选择飞机出行的公务旅客乘机轨迹分析,其乘机基本上体现出了有去有回或者虽有去无回但是行程经过合理推测是可以衔接的,但是基本数据中的200多条乘机记录却与此有较大差距,笔者推测,机上盗窃犯罪嫌疑人并非专门或者仅实施此类盗窃行为,他们还极有可能选择火车或者汽车实施盗窃,案例一中王建国也有汽车上盗窃的前科。 五、机上盗窃犯罪预防。 多年的,机上盗窃不仅打击效果不是很明显,预防措施更是无从下手,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系统地认识机上盗窃的特征以及犯罪分子的手段。 (一)机上盗窃犯罪特征。机上盗窃犯罪除了具备地域性犯罪的基本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具体特征:一是发案时间一般为下午时段航班;二是犯罪分子座位号一般为靠近经济舱前部过道;三是犯罪分子一般为中年男子;四是犯罪分子一般为河南信阳、罗山以及江西丰城籍;五是团伙作案仅限俩人,且座位号不相临;六是犯罪嫌疑人均没有托运行李;七是作案时间可能是登机过程。 (二)机上盗窃犯罪预防。犯罪预防( )是综合运用社会多种力量,采取各种措施,限制、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条件,以防止、控制和减少社会犯罪及重新犯罪的举措体系。按对象的不同可划分为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按范围的不同可划分为宏观预防和微观预防,但主要还是指采取政治的、经济的、法律的、道德的、文化的等各种措施,消除犯罪产生的各种原因和条件,预防犯罪的产生。机上盗窃犯罪预防应当在分析犯罪群体的成因、作案手段、特征的基础上入手,从人口流出地与机上预防两个方面加以控制。 1、机上盗窃犯罪一般预防。在当前社会控制状态下,对该群体的控制预防,应当首先从犯罪主体入手,加强对犯罪流出地的控制,尽量减少犯罪主体的供应。一是强化流出地的乡村一级或者街道一级的组织建设,让基层组织切实承担起帮助、教育地域性犯罪群体流出地农民的职责,加强违法犯罪正反面宣传;二是进一步完善“案件管理系统”,参照涉毒人员预警或者涉毒人员积分预警制,加强可能从事机上盗窃犯罪分子乘机的情报信息预警,提前预防关口。 2、机上盗窃犯罪特殊预防。这里主要指民航班机安全员、空乘人员如何预防旅客行李被盗,旅客如何防范自己行李被偷。从具体预防措施看,一是安全员和空乘人员加强对案件高发时段经济舱过道乘客的关注度,确保随时发现可疑人员或者犯罪行为;二是加强旅客登机过程中秩序的维护,并通过广播等形式实时提醒旅客保管好财物。从系统性预防措施来看,主要是航空公司加强管理,制定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民航管理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奖惩激励机制。一是在案件高发时段或者航班上的行李舱处张贴防盗标签,一方面提醒旅客保管好自身财物,一方面增强威慑力;二是加强行李舱开启管理,比如要求飞行中旅客打开行李舱必须经过空乘许可或者当场监督;三是民航管理部门建立专门奖励机制,充分调动空乘等各方积极性,预防和发现机上盗窃等犯罪行为。 【结束语】 几年前,民航局公安局总结了机上盗窃犯罪分子的籍贯特征,对于指导机场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活动给予了很大的指导,机上盗窃诸如之前的计算机犯罪一样是一种新型犯罪类型,需要进行系统的研究才能知己知彼,才能更好的预防和打击。笔者认为,科学的分析归纳需要紧密依托基础理论,建立在大量的数据和合理的逻辑设计之上,才有可能得出严谨的更具有说服力的科学的结论,为此欲依托犯罪学科基础理论,经过对10个案例、12个犯罪嫌疑人、200余条乘机轨迹以及结合实践经验而分析归纳出机上盗窃犯罪的某些共性或者特征是极其困难的,但目前在机上盗窃犯罪研究较少的情况下,笔者还是试图通过有限的研究和合理的推测探析机上盗窃犯罪的本质,以此引导个人对机上盗窃犯罪的认识和对预防对策的思考。 民航旅客类型以及每类人员乘机轨迹的特征、规律以及发展变化是对打击、预防机上盗窃以及与民航旅客有关违法犯罪活动的基础理论,没有这一基础理论,所有对民航犯罪的研究都是没有坚固根基的;随着民航进一步快速发展,旅客乘机记录将如同通话记录、住宿、出入境等信息一样同等重要,当前,民航系统应该树立空港轨迹即情报的理念,对整个我国内外民航旅客轨迹规律进行基础性研究。 另外,由于条件有限,所收集的数据较少而且可能不具有代表性,加上分析研究的逻辑思维以及方法不够严谨,得出的结论可能并不完全符合机上盗窃犯罪本质,为此在以后的工作中,笔者将继续努力对民航公安相关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以上结论若是严谨的,继续予以论证,以上结论若是不严谨或者不对的,力争得出正确的结论,继续为做好自己的工作、做好民航公安的工作努力。 (附件基础资料,因涉及内部案件,予以删除) 【参考文献】 [1] 冯雪、樊瑛:《西部大开发与地域性犯罪预防》,《法治与社会》2006年第12期。 [2] 匡梓精:《犯罪的地域性初探对衡阳市各类犯罪的调查研究》。 [3] 康均心:《关于犯罪原因的一种解释》,《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4] 张晓东:《反侦查理论几个基本问题探究》,《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08年8月第3期。 [5] 刘品新著:《反侦查行为—犯罪侦查的新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8页。 [6] 李润华:《反侦查行为探析》,《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年4月第2期。 [7] 熊立荣:反侦查行为的界定及其分类[期刊论文]-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3年3月版。 [8] 陈兴良著:《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版,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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